教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心得体会(通用)[推荐5篇]

栏目:学习培训心得体会发布:2025-01-08浏览:1收藏

第一篇:教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心得体会(通用)

教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心得体会(通用5篇)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这样就可以通过不断总结,丰富我们的思想。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能感染读者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教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心得体会(通用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教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心得体会1

根据未成年工人身体未发育成熟的特点,为其健康成长而对他们采取的各种特殊劳动保护措施。又称“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或“未成年工劳动保护”。它的内容主要是对就业年龄、工作时间、从事有害健康作业的限制和禁止。对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是国际工人运动长期斗争的重要内容之一。在资本主义发展的初期,资本家大量使用和剥削未成年工和童工,但迫于工人阶级的斗争和工业发展的需要,资产阶级国家不得不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如英国议会于1802年通过了《学徒健康与道德法》,是世界上第一部限制纺织厂童工工作时间的劳动保护立法。该法规定:禁止纺织厂使用9岁以下儿童,学徒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并禁止从事夜班劳动。1919年,国际劳工组织成立时,就在其章程中规定“保护儿童、青工和妇女”;同年召开的第一届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的第5号公约即《确保儿童受雇用于工业工作的最低年龄公约》规定:“凡儿童在14岁以下者,不得受雇用于任何公营或私营工业或其任何部分”,第6号公约即《受雇用于工业的未成年人夜间工作公约》规定:“凡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在任何公营和私营的工业企业或其任部分,均不得于夜间工作。”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举行的六次全国劳动代表大会的决议中,都有对未成年工实行劳动保护的内容。1949年9月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32条规定:“保护青工女工的特殊利益”。1988年6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号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第32条规定:“私营企业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

教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心得体会2

近几年,校园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未成年人被成年人控制卖艺、乞讨、叫卖的现象呈上升趋势,不少青少年沉迷网络不能自拔,少年犯罪呈低龄化趋势,未成年人吸烟喝酒的现象随处可见,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出台的。新法有这几个特点:突发事件优先救护未成年人,禁止体罚未成年人,首次为学生休息时间立法,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将受行政处罚。

通过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教师职业道德要求的条文及规定,我认识到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师,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树立事业心,增强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忠诚教育事业,献身教育事业。

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因此,我们教师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单单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一个教育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以情育人,热爱学生;以言导行,诲人不倦;以才育人,亲切关心;以身示范,尊重信任”。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教师对学生的爱,即是敬业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师高尚品德的自我表现,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师教书这个职业的具体表现。

二、培育教师人格魅力在教育中,一切师德要求都基于教师的人格。

师德的魅力主要从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历代教育家提出的“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躬行实践”等,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教师良好人格的品格特征的体现。在学生心目中,教师是社会的规范、道德的化身、人类的楷模。教师的人格魅力来源于对事业的忠诚,他们不是紧紧把教书看成谋生的手段,而是毫无私心杂念地投身其中,以教书育人为崇高的职责,并能从中享受到人生的乐趣。他们以自己的真诚去换取学生的真诚,以自己的纯洁去塑造学生的纯洁,以自己人性的美好去描绘学生人性的美好,以自己高尚的品德去培养学生高尚的品德。他们应是最能身作则的'人。教师时时处处要以大局为重,克服个人主义,自觉遵守宪法和社会公德守则,遵守校纪校规,以模范行为为学生做出表率。俗话说:“教育无小事,事事是教育;教育无小节,节节是楷模。”

三、热爱学生,尊重、理解学生,以人为本,关心爱护学生。

热爱学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热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这种爱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学生一旦体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从而“信其道”。教师是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应具有十分强烈的质量意识,要真正在培养学生高尚情操、塑造学生美好心灵方面下功夫。一个教师只有对自己的学生充满执着的爱,才能激发出做好这一工作的高度责任感,才能坚定不移地辛勤耕耘,获得丰硕的育人之果。热爱学生,是教师全部职业活动中最宝贵的一种情感,没有对学生的爱,也就不可能有真正成功的教育,教师应当把它无私地奉献给全体学生。爱是打开心扉的钥匙。要把真挚的爱融在整个班级之中,不仅要爱那些好学生,更要爱那些缺点较多的学生,要让每一个学生都从教师这里得到一份爱的琼浆,从中汲取奋发向上的力量,更加自爱、自尊、自强和自信。然而,教师只有“爱的教育”和“奉献的教育”还远远不够,了解学生、理解学生、尊重学生、引导学生,才是教师在爱学生这一基础上的发展方向。

总之,一个合格的教师应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健康的心理素质和为祖国教育事业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有新时代所推崇的新思想、新观念,有探索精神和创新精神。

教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心得体会3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不仅关系到每一个孩子、每一个家庭、每一所学校,而且关系到整个民族的明天。教育最重要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全面文明素养的人。让孩子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求知,让孩子懂得尊重和善待生命,懂得遵守规则和秩序,懂得对自己行为的后果负责,这是家庭、学校、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作为一名合格的教师,对待学生要以诚相见,以情换心,不过分攻击弱点。以诚相见,以情换心,真心实意地教育,帮助他们,才能真正扣动学生的心弦。同时,要注意发现学生的闪光点,及时表扬,切忌攻击学生的弱点,甚至把学生的弱点作为镇住他的法宝。当我们在处理有缺点的学生时,有时应躬身自问:使用的方法是否妥当?他们承受得了吗?有时还应根据学生的情绪作必要的说服解释,使之心悦诚服。用“爱”消除师生之间的情感障碍,用“信任”填补师生的心理鸿沟,用“期待”激出学生的智慧和潜力,培养学生自信心,使他们迈好人生中关键的一步。他们心灵深处美的东西是通过曲折的甚至是相反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只有尊重,关心才能慢慢扭正其歪曲的心理,进而使其扬长避短,立志成才。

面对社会组织形式多样化,未成人保护工作的对象和依托发生了重要变化,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尚缺乏高效、畅通的反映渠道和及时有效的解决途径。一方面,在未成年人群体中,出现了脱离稳定社会组织、游离于社会边缘的群体。即使是正常接受学校教育的未成年人,由于休息日、节假日的增多,也有更多的时间脱离学校的管理;另一方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失去了单位这一传统的依托,必须寻找新的组织形式。社区虽然日益成为代表和维护未成年人权益的重要场所,但我国社区发展相对滞后,还不能有效承担从政府、企业中剥离出来的社会职能。

学校是对青少年传授文化科学知识的园地,也就是常言的智育教育。但是,学校还必须更注重向青少年进行道德素质教育,既做学问也教做人,两者不可偏废。棍棒教育与言教身教的关系。“棍棒底下出孝子”,这是中国传统的教子经典。现在有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家长若用棒教,大打出手,是侵犯人权,子女可以将你告上法庭。棒教行不通,还是言教身教靠得住。言教就是像对待朋友一样,平等对待子女,通过交流思想,讲明道理,以理服人,不要居高临下,施以压服。身教比言教更显效果。如果做家长的成天围着麻将转,而要求子女安心写作业;夫妻若成天为鸡毛蒜皮吵嘴打仗,能让子女不受干扰吗?家长如虐待父母,对父母不孝,却要子女敬重自己,只能是上梁不正下梁歪。凡此种种不良的身教,都将影响子女的道德素质培养。教师也是一样,教师若平时口出脏话,或衣衫不整、随意打骂学生,对学生的一生都影响重大,不但对学生的认知产生了影响,更侵犯了学生的权利。

总之,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要教育好孩子是建立在“爱”的基础上,教师对学生爱之深,求之切,要求严格又要循循善诱。要使学生从心理上接受教育,就应尊重他们的自尊心,使他们保持一种安定平静的。

教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心得体会4

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关注青少年儿童成长,维护青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已成为我们这个社会的共识,但我们也不得不承认,在我们的社会中还存在着大量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现象,维护青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还有许多需要我们的社会努力去做的事情,即使是在较发达地区,青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证的事也时有发生,这就要求我们全社会都来关注维护青少年儿童合法权益,并对此常抓不懈,将维护青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作为一种经常性的工作来做。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它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它的颁布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认为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要提高教育者的法律意识,使教育者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了解法律并遵守法律,应落实到每一位教师在日常教学的具体行动中。

二是要了解并尊重未成年人的客观需要,不以教师的主观意愿去要求孩子。未成年人正处在生长发育的过程中,有其自身的需要和特点。比如孩子好动,不可能像成年人那样长时间安静地坐着不动。因此,教师应充分认识和理解未成年人发展的客观规律,不能凭者自己的主观意愿去看待孩子、要求孩子。

三是要充分认识不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危害性。不尊重为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会使学生未成熟的心灵受到残害,形成不健康的心理。如受侮辱的幼儿会形成懦弱或强烈逆反的性格,将来可能成为对自己和社会都不利的人;受体罚的孩子为了躲避受罚,可能会养成说谎的恶习。因此,教师对孩子人格尊严的侮辱,可以说是残害儿童幼小心灵的无形杀手,必须坚决予以杜绝。

四是教师在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工作中,要讲求合理有效的方法,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教师既要严格管理,又要耐心教育,对学生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师生之间建立一种互相尊重、信任、平等的关系,以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五是对于存在缺点、错误的未成年人,教师更应对其进行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鼓励和帮助他们改进。未成年人在受到尊重的集体中生活,才会体会到受人尊重和尊重他人的价值,长大以后,就容易成为自立、自强、有道德、守纪律的人。

作为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充分考虑到学生的个性差异,用多样化的、积极的方法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避免与学生发生冲突,多鼓励,少批评,多表扬,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使学生感受到家庭的关爱,从而迸发出学习的热情。同时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加大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对一些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有力的打击、惩处。要在以人为本的理念下,根据未成年人的特殊心理、生理特点,因材施教,因人而导,有的放矢;教育工作方式、方法要适应时代的发展的要求,不能用老套套,要注意改进方式,不断创造一些新的工作方法;把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结合起来,把社会上各方面的力量整合起来;将一些原来形成的工作机制、工作做法规范化,用规范化建设来提高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的整体水平。

教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心得体会5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它具体规定了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和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它的颁布和实施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第一、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此项原则的意义:就是国家、社会和家庭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防止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发性,救济、回复已经被侵害的未成年人权益。

第二、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人格在法律上指能够作为权利和义务主体的资格。内容包括人的姓名、人身、荣誉和肖像等。人格尊严受到新生是公民做人的起码权利。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新生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尤其重要。不尊重人格尊严,就谈不上保护。

第三、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

各项保护措施都要适应未成年人特殊的年龄、生理、心理牲,才能有效。

第四、教育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简称教育原则。

教育和保护是相辅相成的,因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是为了更好地教育他们;而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培养其高尚的道德情操,增强其辨别是非的能力,又能促使他们加强自我保护,勇敢地同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做斗争,达到保护的目的。

我国的未成年人将来的素质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当前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保护,学校对此负有重大责任。学校教育是预防和矫治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要环节。

未成年人有一半时间在学校中度过,在学校环境中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受教育权、人身权及其他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和有效的保护,对整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需要我们每一位教育工作者在工作中去自觉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

第二篇: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专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专题

考生姓名:高发舟

成绩:77分 回答正确:34题 回答错误:1题 未回答:0题 练习时长:31分钟 积分:您本次练习所得积分为20分

1、(单选题)《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幼儿园应当做好保育、教育工作,促进幼儿在()等方面和谐发展。

    A.德育、智力、体力 B.德育、体质、智力 C.智力、纪律、美育 D.体质、智力、品德

正确答案:D 用户选择:D

2、(单选题)《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条件,()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

    A.建立、保护 B.支持、改善 C.改善、保护 D.建立、改善

正确答案:D 用户选择:D

3、(单选题)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鼓励社会力量兴办适合未成年人的活动场所,并加强管理。

    A.建立和改善 B.建立 C.提供 D.改善 正确答案:A 用户选择:A

4、(单选题)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化馆以及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开放。

    A.免费 B.优惠

C.免费或者优惠 D.无偿

正确答案:C 用户选择:C

5、(单选题)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应当对未成年人()开放。

    A.优惠 B.无偿

C.免费或者优惠 D.免费

正确答案:D 用户选择:D

6、(单选题)社区中的公益性互联网上网服务设施,应当对未成年人()开放,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上网服务。

    A.免费或者优惠 B.免费 C.无偿 D.优惠

正确答案:A 用户选择:A

7、(单选题)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   A.应当 B.可以 C.一律  D.一般

正确答案:D 用户选择:D

8、(单选题)对离家出走且无法查明其父母或监护人的未成年人由()收容教育。

    A.儿童福利机构

B.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C.法律援助机构 D.国家民政部

正确答案:A 用户选择:A

9、(单选题)如果发生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控告。

    A.任何组织或个人 B.其他监护人 C.父母 D.国家机关

正确答案:A 用户选择:A

10、(单选题)十四周岁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    A.应当 B.一律 C.可以 D.一般

正确答案:B 用户选择:

11、(单选题)国家根据未成年人()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  A.年龄特殊性 B.身心发展特点   C.体质智力特点 D.成长发育特点

正确答案:B 用户选择:B

12、(单选题)离婚双方因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执,达不成协议时,应当根据()的原则和双方具体情况判决。

    A.父母一方的生活条件 B.有利于女方

C.尊重未成年子女的意愿 D.保障子女权益

正确答案:D 用户选择:D

13、(单选题)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以下哪个选项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    A.各地人民政府 B.未成年人保护机构 C.公安机关

D.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

正确答案:D 用户选择:D

14、(单选题)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引导、教唆、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或卖淫的,应依法()。

    A.追究其刑事责任 B.承担责任 C.从重处罚 D.逮捕

正确答案:C 用户选择:C

15、(单选题)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    A.尊严、成长 B.成长、健康 C.人身、财产 D.自由、尊严

正确答案:C 用户选择:C

16、(多选题)《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的原则。

    A.感化为主 B.教育为主 C.惩罚为辅 D.挽救为辅

正确答案:BC 用户选择:BC

17、(多选题)全社会应当树立()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关心、爱护未成年人。

    A.教育 B.关爱 C.尊重 D.保护

正确答案:ACD 用户选择:ACD

18、(多选题)《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的方针。

    A.教育 B.感化 C.挽救 D.劝解 正确答案:ABC 用户选择:BCD导入到我的错题

19、(多选题)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成年人保护分为哪几个方面?()

 A.社会保护  B.学校保护  C.司法保护  D.家庭保护

正确答案:ABCD 用户选择:ABCD

20、(多选题)《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当依法( A.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 B.减轻处罚  C.免除处罚  D.从轻处罚

正确答案:BCD 用户选择:BCD

1、(多选题)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并采取措施保障(等接受义务教育。

 A.家庭经济困难  B.弱势群体  C.残疾  D.流动人口

正确答案:ACD 用户选择:ACD

22、(多选题)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享有哪些权利?()

 A.生存权  B.发展权  C.受保护权  D.参与权)。)中的未成年人正确答案:ABCD 用户选择:ABCD

23、(多选题)《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该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

    A.道德教育 B.纪律和法制教育 C.理想教育 D.文化教育

正确答案:ABCD 用户选择:ABCD

24、(多选题)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家长或监护人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哪些不良行为?()

    A.旷课、夜不归宿 B.携带管制刀具 C.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D.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正确答案:ABCD 用户选择:ABCD

25、(多选题)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哪些原则?()

    A.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B.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C.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

D.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正确答案:ABC 用户选择:ABC

26、(判断题)《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培养和训练幼儿园、托儿所的保教人员,提高其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能力。

  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用户选择:错

27、(判断题)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惩罚为主、教育为辅的原则。

  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用户选择:错

28、(判断题)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父母应当依法继续负担被监护未成年人的抚养费用。

  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用户选择:对

29、(判断题)在中小学校园周边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的,由当地行政机关予以关闭,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  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用户选择:错

30、(判断题)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者对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 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用户选择:对

31、(判断题)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承担责任。

  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用户选择:错

32、(判断题)侵犯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  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用户选择:错

33、(判断题)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少年犯管教所,应当尊重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  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用户选择:对

34、(判断题)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只能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  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用户选择:错

35、(判断题)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发明创造和荣誉权不受侵犯。

  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用户选择:错

第三篇:教师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具有一定意义的,要知道未成年人保护的现在很迫切的问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师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供你参考!

教师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篇1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之后,联系学过的教育心理学知识,我认为教师在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方面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一、要提高教育者的法律意识,使教育者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了解法律并遵守法律,应落实到每一位教师在日常教学的具体行动中。

二、要了解并尊重未成年人的客观需要,不以教师的主观意愿去要求孩子。未成年人正处在生长发育的过程中,有其自身的需要和特点。比如孩子好动,不可能像成年人那样长时间安静地坐着不动。因此,教师应充分认识和理解未成年人发展的客观规律,不能凭者自己的主观意愿去看待孩子、要求孩子。

三、要充分认识不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危害性。不尊重为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会使学生未成熟的心灵受到残害,形成不健康的心理。如受侮辱的幼儿会形成懦弱或强烈逆反的性格,将来可能成为对自己和社会都不利的人;受体罚的孩子为了躲避受罚,可能会养成说谎的恶习。因此,教师对孩子人格尊严的侮辱,可以说是残害儿童幼小心灵的无形杀手,必须坚决予以杜绝。

四、教师在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工作中,要讲求合理有效的方法,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教师既要严格管理,又要耐心教育,对学生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师生之间建立一种互相尊重、信任、平等的关系,以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五是对于存在缺点、错误的未成年人,教师更应对其进行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鼓励和帮助他们改进。未成年人在受到尊重的集体中生活,才会体会到受人尊重和尊重他人的价值,长大以后,就容易成为自立、自强、有道德、守纪律的人。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不仅关系到每一个孩子、每一个家庭、每一所学校,而且关系到整个民族的明天。教育最重要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全面文明素养的人。让孩子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求知,让孩子懂得尊重和善待生命,懂得遵守规则和秩序,懂得对自己行为的后果负责,不仅仅是家庭、学校、社会责任。更是我们教师义不容辞的。

教师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篇2

近几年,校园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未成年人被成年人控制卖艺、乞讨、叫卖的现象呈上升趋势,不少青少年沉迷网络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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