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总结[五篇材料]
第一篇:2020年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总结
2020年,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在省局和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四个最严”要求为根本导向,按照国家、省局监管工作部署,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严把防控新冠疫情医疗器械质量关,全面规范我市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保障了辖区内人民群众的用械安全。现将2020年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帮促结合,全面助力医疗器械企业复工复产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面对防护用品紧缺问题,医疗器械科在局党组******等领导带领下多次对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行指导检查,全力搞好对企业的帮扶工作。一是派驻工作人员到企业现场办公,全程指导医用口罩生产企业安全、有效、高效复工。对企业在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出谋划策,跟班现场指导,帮忙解决。先后为***有限公司和***有限公司等单位协调解决了启动资金、无菌检验技术、内包装货源来源、仪器计量认证、校验设备等多个难题。促进企业及时投入生产,疫情以来,已生产医用口罩1000余万支。二是对企业的审批手续、产品备案以及原辅材料和产品省级检测鉴定等事宜,积极与省药监局和省医疗器械检验所进行沟通,为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加快相关审批手续的办理,帮助企业尽快投入生产。疫情发生以来,通过**医疗器械审批“绿色通道”先后帮助***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等*家企业取得医用口罩生产资质,对**家民用口罩企业转产医用口罩提供政策技术咨询服务;
三是对企业在医疗器械产品资质审核、产品采购等方面提供法规、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支持,先后为**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等**余家企业提出的法规、标准和资质等咨询进行解答,有力的促进企业采购到合格的医疗器械防疫物资。通过帮扶企业复产、加快审批、促进采购、解决困难等方式,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疫情防控和企业学校复工复学。
二、切实加强防控新冠疫情医疗器械企业监管力度,确保医疗器械质量安全。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国家、省局针对疫情防控物资的质量安全先后下发***余份文件。为防范医疗器械质量风险,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局工作部署,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组织生产,严把物料采购关、严把生产过程控制关、严把出厂检验关,不符合标准的产品坚决不得出厂;
先后对企业督导检查**余次,并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核查。
为加强经营使用环节防控疫情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各县(市)区局监管人员采取多种措施:一是各县(市)区局及时召开辖区内医疗器械批发及连锁企业负责人约谈会,要求企业严格规范经营行为,保障防控疫情医疗器械的质量,积极拓宽进货渠道,保障供应;
二是要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认真落实人员密集场所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做到员工自我消毒、戴口罩、测体温、顾客之间要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每天对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进行巡回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有经营使用无注册证(备案凭证)、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行为。三是督促经营使用单位履行好主体责任,切实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杜绝不合格医疗器械流入市场;
对疫情防控所需的医用口罩、测温仪、防护服等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的存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查看供货方资质、购进票据、产品批件和批检验报告等相关资质,确保疫情防控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截至目前,全市出动执法人员***余人次,共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家次。严厉打击从非法渠道购进医疗器械、销售过期失效医疗器械、超范围经营医疗器械、医疗器械储存运输不符合要求等违法行为,全力保障辖区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制定2020年度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要点及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无菌及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等专项检查活动
今年以来,根据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医疗器械监管实际制定了《2020年***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要点》、《2020年度***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监督管理工作计划》、《2020年***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监督检查方案》,在全市开展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监督检查、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专项检查、避孕套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注射用透明质酸钠等医疗美容医疗器械专项检查、新冠疫情防控使用的医疗器械,特别是口罩、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额温枪)、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等五类防疫物资产品的专项检查、医疗器械“清网”行动等专项整治工作。
四、开展省级医疗器械监督抽检
按照市局《关于印发2020年***医疗器械抽检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开展省级医疗器械抽检,截止到目前,已完成省级抽检***批次,其中经营使用环节省级医疗器械抽检***批次,生产环节***批次。
五、存在问题及建议
1、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环节监管对象多,基层监管人员岗位变化较大,年龄结构偏大,医疗器械专业人员缺乏,又缺乏医疗器械监管方面培训,监管水平相对落后,监管精力和人员严重不足;
工作开展困难;
2、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单位普遍存在“重药轻械”思想,对医疗器械管理政策法规学习不够,医疗器械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对《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执行不够。
3、按照机构改革新组建的基层市场监督管所,由于承担的监管职责较多,监管任务重,工作头绪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的开展。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1、指导各县(市)区局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及使用单位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2、切实督导各县(市)区局继续开展医疗器械各类专项整治工作。
3、督促各县(市)区局完成辖区内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上报工作。
医疗器械监管科
年月日
第二篇: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总结和明年工作思路
全区(含大榭开发区)现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1家(含根据国家局要求从药品生产企业划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领域的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宁波天润药业有限公司,但因其药品生产许可证、GMp和批准文号都未到到期根据国家局规定未能办理医疗器械产品注册事宜,故未确定其产品分类),其中III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3家,II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5家,I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2家;有产品注册证64个,其中III类产品15个,II类产品46个,I类产品3个;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46家,其中高风险的III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37家(含隐形眼镜及护理液经营企业18家),II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9家。
2007年,在市局党委的领导下,紧密结合北仑的实际,充分发挥北仑的优势,抓住重点,全面覆盖,协同推进医疗器械和药品监管,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保证了区域百姓的用械安全。
一、规范审批,严格把好准入关。
受市局委托办理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开办、变更等的现场验收,在验收过程中坚持达不到开办验收标准的坚决不放行,关键条件在实际中得不到落实的坚决不放行。2007年,我局配合省市局进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前体系考核(雪龙眼镜)1家,限期整改后通过考核,产品注册证到期系统检查(甬大纺织)1家,生产许可证到期系统检查(恒达敷料)1家;宁波艾克伦在今年5月获得III类产品人工晶体的产品注册证并正式投产和销售,为对企业的产品质量有一个基本的评价,我局在该公司第一批产品投入市场前及时进行了无菌和热原的抽样检验,结果符合规定;配合市局进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开办验收1家。据统计,全区全年区新增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5家;驳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办验收2家。(一家隐形眼镜店,一家骨科材料经营企业)
二、加强培训,积极引导企业进行GMp改造。
积极组织本局工作人员和企业相关人员参加国家和省市局药监部门组织的内审员培训。加强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日常检查与沟通,提高企业质量规范化管理方面的自律意识。宁波亚太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针对检查发现要求整改的问题,投入大量资金对公司的空调、水系统进行了全面改造,同时对体外诊断试剂车间也进行了重新布局,并按GMp要求对洁净车间进行了改建。
根据药品医疗器械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我局在前几年基础上,继续做好监管相对人档案的建立及监管记录等资料的完善工作。
三、加大力度,切实加强日常监管。
按照年初市局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制订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计划,有计划、有针对性、有侧重地开展了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建立企业日常工作联系单制度,随时了解企业生产情况、人员变更情况等。全年共检查检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3家次,其中系统检查6家次,日常检查7家次;检查高风险医疗器械使用单位4家次。
及时调整了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中心组成人员,同时对各不良反应监测点(药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监测员进行了重新登记,加强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今年市局首次量化了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报告任务,要求我区域内的开发区中心医院和宗瑞医院各上报5例。接到任务后,我局多次与医院领导、设备科科长进行联系和沟通,截止目前已收到并上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3例。
四、迅速行动,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整治。
本根据国家、省、市局的要求,组织开展了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核查清理及氧气吸入器的专项检查工作。共计核查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47个,包装说明书47个品种,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主要是体外诊断试剂说明书与产品注册证或产品标准不完全一致)进行汇总上报。根据省市局要求对一新报的III类产品进行注册核查,结果发现其某原辅材料来源存在疑问,经过厂方确认后将该情况如实进行了上报。开展无证经营医疗器械的检查,发现并查处无证经营医疗器械案2起。
组织开展了区域内隐形眼镜及护理液无证经营行为的专项打击和曝光,立案2起,目前该二起案件已走完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全部手续,因二当事人拒罚,该二起行政处罚案件将移交法院进行强制执行。开展了免费体验类、部分隐形眼镜及护理液经营户和部分植入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专项检查,出具了检查情况表并提出了对应的整改意见。
开展了无证经营的免费体验类医疗器械的专项摸底与整治。根据群众举报以及平时收到一些广告传单,我局对区域内一些无证的免费体验点进行了摸底暗访。除查实一处体验点确有无证经营的证据被立案查处外,其余几处经多次跟踪调查均因无确凿证据证明其有销售行为而无法终止其免费体验的行为。
五、纳入农村“两网一规范”,加强使用器械管理。
把医疗机构的医疗器械管理纳入农村“两网一规范”建设内容,以创建省级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示范区为契机,加强使用医疗器械的监管。一是完善了政府对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的领导,健全了医疗器械的监管网络。二是推进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的配送工程,实现医疗器械采购渠道清晰可控。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确定5家药品质量管理、服务相对较好的药品批发企业和2家街道卫生院为药品主导供应商,每个街道(乡镇)可最多选3家作为本街道(乡镇)的药品医疗器械主导供应商,从源头控制药品质量。三是发挥了农村协管员在医疗器械监管中的作用,制定协管员工作管理制度和考核细则,组织协管员进行农村医疗器械和药品管理检查。查处个体诊所从非法渠道购进医疗器械案1件,保证了老百姓的用械安全。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我们按要求完成了上级布置的各项指标性的任务,但也存在很大的问题:首先,作为药械科这样一个兼备了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职能的科室而言,我们感觉这二块工作在侧重面上明显不平衡,究其原因除了客观上人手过于紧张之外,在主观上也不能否认有在工作存在救场的现象,疲于应付;二是开办验收标准实用性不强,隐形眼镜经营准入条件过高,无证经营现象较难在短时间内得以遏制;钻法律空子,免费体验、销售医疗器械的行为得不到妥善的处置;三是对医疗器械流通领域的日常监管力度不够。
2008年,我们将继续以“准入把关更严格、信息渠道更畅通、应急反应更迅速、监督检查更有效、诚信建设更深入”为目标,大力实施放心工程,切实加强日常监管。
1、积极探索更有效的监管思路与方法,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引入“内部质量管理层级责任制”,强化企业规范化操作的自律意识和能力。
2、加大监管的深度和力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尤其是对重点企业、重点部门和关键环节的监管,要严格执行突击检查制度。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根据市场情况,有重点地开展体外诊断试剂、口腔义齿和免费体验类医疗器械等专项检查。切实转变监管方式、加大执法力度,继续加大对性保健品店、超市、便利店等可能出现无证经营医疗器械场所的检查力度,加大对以“免费使用”为幌子实为无证销售家用医疗器械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开展角膜接触镜市场的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我区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
以植入人体的人工晶体等高风险医疗器械产品及有投诉举报、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为重点,依据医疗器械产品标准和有关规定,对企业开办条件符合性和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医疗器械委托生产情况进行全面调查。
3、加强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实施情况的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产品的进货渠道、产品证照、库存保养、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严厉打击租(借)许可证、注册证的违法行为,坚决纠正医疗器械的进货渠道混乱和购销纪录不完备等违规经营行为。
4、认真贯彻《浙江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医疗机构药械质量管理。继续深入开展农村药械“两网一规范”建设,巩固农村“两网一规范”建设成果。开展农村规范药房检查,检查覆盖率150%以上;继续推进农村药械配送工程和主导供应商工作,从源头控制农村药品质量;充分发挥协管员和信息员在农村药械监管中的作用,确保农村药械质量。加大医疗机构药械使用监管力度。有针对性地加大医疗机构药械购进验收、保管养护等与质量密切相关环节的检查,检查覆盖率200%,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以进货渠道和质量管理为重点,加强对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的监管,一年二次检查高风险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加强对高风险医疗器械等重点品种监管;加强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及时纠正违法医疗器械广告。
5、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实施药械网上监管系统,通过一年时间的努力,实现经营企业和乡镇卫生院以上医疗机构和综合门诊部全部与我局联网,实行网上监管,提高监管效率。要推进医疗器械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医疗器械监管的长效机制。引导企业向社会公开诚信承诺,承诺所有原辅料均从合法渠道购进,原辅料检验合格方可投入生产,切实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的质量管理,落实质量责任制。
第三篇:年上半年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总结
年上半年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总结
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有关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我市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紧紧围绕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这一中心,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扎实开展药品流通领域非法渠道购进集中整治。我市药品经营、流通秩序进一步规范,涉药单位的诚信意识、质量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药械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具体如下:强化医药市场宏观监管,促进药械流通市场规范有序发展,强化监管力度;创新监管方式,完善药械生产监管体系,以巩固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为主线,落实监管责任。今年上半年,我局共完成了6家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3家药品经营企业换证,13家企业变更工作。在药品经营企业审批工作中,我们严格执行标准,对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企业一律亮红灯。通过实施GSP认证工作,我市农村药店的质量管理意识和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从店容店貌、药品分类陈列、设备设施到售后服务等方面均有很大程度的改善。市场的格局发生了新变化,一批效益差、管理混乱的药店被淘汰出局。1、加强对已通过认证的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我市上半年共有6家单体药店通过了GSP认证。为防止药品经营企业通过GSP认证后产生的管理松懈等现象,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我局对企业进行飞行检查,严格按照《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逐项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药学技术人员是否在职在岗以及药品分类管理是否符合要求等情况。到目前为止,共对13家药品经营企业(7家连锁门店、6家单体药店)、2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了飞行检查,78家进行了日常监督检查,被检查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各项制度执行不到位;记录不及时;药师不在岗;处方药未严格按要求管理、GSP档案未延续等问题。针对企业未严格执行GSP的行为,我局依法对23家企业给予了警告,责令改正。同时建立了药品经营企业GSP检查档案,以便于对企业整改的情况进行核查。3、加快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做好日常监管扣分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省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暂行办法》,做好我市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工作,我们印发了《市药品经营企业诚信创评实施方案》,并转发了市局药品生产、批发、零售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药械日常监管扣分规定,至今以来已对79家药品经营企业、10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日常扣分监管,并在OA系统记录,有效地建立了药品、医疗器械日常监管长效机制,重点解决当前药械经营使用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全市药品质量安全。5、加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七统一管理”。根据市局相关规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严格实行统一品牌标识、统一药品质量、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财务、统一网络信息、统一服务质量管理的“七统一管理”连锁经营模式。门店购进药品必须经总部审核同意,由总部统一采购。所有门店购进药品的购进验收记录必须在总部保存,总部对门店采购药品行为负责。通过半年的规范管理,现已有2家连锁门店转为单体,剩余24家连锁门店达到“七统一”的要求,达标率100%。四、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着力抓好药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2、开展电子监管数据的专项检查。根据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功能性建设的通知》,结合市局督办情况,我局开展电子监管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数据上传是否真实、完整、及时,视频图像是否及时上传,药学技术人员在岗情况。目前,我市46家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发出整改通知书22份,电子监管平台综合效能得到有效提升。五、“三个创新”提升药械从业人员继续培训水平。通过继续培训,促进了执法人员与药械生产、经营、使用从业人员的沟通与交流,增强了其责任意识、质量意识、法律意识,有效促进了药械经营、使用行为不断规范,为以后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与卫生局联合发文对市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并完善基层监测网络,完善了35个基层网报用户,各医疗机构建立了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长为副组长,医务科、药剂科和各临床科室负责人为组员,并确定一人具体负责本单位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工作(下称报告员)。各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参照医疗机构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小组,并确定一名报告员。上半年我市共收集上报不良反应144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32例,均已完成上半年任务。为进一步净化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市场环境,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我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治理。一是加强跟踪监测。对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监测,加强重点时期和重点时段监测,减少监测盲点。二是加强监督检查。专项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店堂内外张贴或悬挂的违法广告进行清理,对质量可疑的违法广告所涉及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采取暂停销售、追踪购进渠道、监督抽验等措施,违反法律法规的,立案查处。三是加强部门配合。与工商、广电等部门配合,互通信息、资源共享,形成合力,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违规广告得到有效遏制。四是加强宣传。通过知识讲座、开辟宣传栏等形式,向公众宣传识别真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方法,增强公众对违法虚假广告的识别能力,宣传相关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知识,普及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公众自我防范意识。半年来,我局执法人员对3家药店的广告产品下达了强制下架书面文件,严禁销售广告药品,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企业经营广告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暂行规定》给予各药店扣分处理,并将违法广告移送工商部门处理。我市17个乡镇均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站长的食品药品安全协管站,明确了2-3名专(兼)职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在各村(居)聘任了一名村信息员,目前,我市共聘任了35名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和240名村(居)信息员,每名信息员每年补助350元,已全面覆盖至村(居),建立健全了市、乡、村三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监督网络覆盖率达100%。继续加强对协管员培训工作,以集中培训与现场带教培训相结合,执法人员到哪个乡镇,就邀请当地协管员参加,并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培训,今年来,已带教培训协管员35人次。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在保障农村药品供应和监督中日益发挥重大作用。我市注重监管与服务的统一,以帮扶企业发展为目的,推动了食品药品产业规范化建设。牢固树立“监管为了发展,监管服务于发展,监管促进发展”的观念,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千方百计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帮助九华药业实行新版GMP、新增120万合膏剂、320万合液体制剂项目、退城进园项目的协调工作;帮助药品经营企业严格按照GSP要求规范经营;制定计划,帮助裕民药业实现“两码合一,数据融合”,确保药品流向链条完整,增强了民营经济发展后劲,促进了我市医药产业经济健康协调发展。今年来,我们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市委、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下半年,我们将不断总结经验,自我完善,把工作做得更扎实、更出色。计划重点抓好以下方面工作:2、深入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工作。坚持预防与处罚并重的行政执法原则,加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位重点区域,以高风险药品、非药品冒充药品、违法广告药品等为重点,以打广告频繁的零售药店、诊所等为重点部位,开展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无证经营药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对于社会危害性大、涉及面广、严重侵害群众权益的大案要案,定要一查到底。4、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上报工作,提高监测的覆盖面,加强对基层单位上报员的培训指导。
第四篇:XX年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总结
XX年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总结
今年,我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医疗器械监管法规、规章及省、市局交给的各项任务,切实履行医疗器械监管职能,依照我局试行调整日常监管检查任务与职责要求,求真务实,不断开拓创新,已完成和超额完成了医疗器械各项日常监管检查任务。
一、坚持依法行政,确保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任务的完成
1、加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一年来,按照省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对11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行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32家次,检查覆盖率达100%,其中系统检查8家次,常规检查8家次,有因检查4家次,专项检查3家次,动态监管5家次,跟踪检查8家次(其中包括常规检查4次),产品质量摸底抽查1家次,制作现场记录30份,指出问题36条并提出及时整改要求。
2、开展生产企业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专项现场核查。根据国家局《关于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核查工作安排的通知》(国食药监械[XX]264号)和省局《关于开展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申报资料现场审查工作的通知》(浙食药监械[XX]64号)及市局部署要求,首次对辖区8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已上报的35个产品注册资料(其中三类注册5个,二类注册23个,一类注册7个),按核查规定进行了现场检查,圆满完成核查任务;
3、开展医疗器械生产及使用不良事件监管及跟踪检查。根据市局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管及跟踪检查的要求,开展辖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7例医疗器械使用不良事件跟踪检查3家次,上报可疑医疗器械使用不良事件3例;
4、开展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摸底性抽查。按
2020年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总结[五篇材料]
本文2025-01-07 10:46:11发表“其他总结”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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