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学习《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心得体会五

栏目:学习培训心得体会发布:2025-01-08浏览:1收藏

学习《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心得体会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广泛调研、公开征求意见基础上,教育部部长陈宝生于6月1日签发第50号教育部令,颁布《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这是教育部第一次就未成年人保护制定专门规章。《规定》一共8章、63条,重点围绕“谁来保护”“保护什么”“如何保护”等问题,系统构建未成年人学校保护的制度体系。《规定》的主要内容,概括起来就是“五个明确”,即明确学校保护职责、明确专项保护制度、明确学校管理要求、明确保护工作机制、明确支持监督措施。

一是明确学校保护职责。

《规定》依据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等法律,总结归纳了学校应当保护的未成年人基本权利,专门设一章叫一般保护来予以规定。在各个条款中也分别规定学校具体的职责以及工作的要求。其中有很多新的举措,比如,为了营造生动活泼的教育生态、保护学生的活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规定》提出:学校不得设置侵犯学生人身自由的管理措施,不得对学生在课间及其他非教学时间的正常交流、游戏、出教室活动等言行自由设置不必要的约束。再比如,为了保护学生的隐私和自尊心,减少攀比、避免歧视、缓解应试压力,《规定》禁止学校、教师公开学生的考试成绩和排名,但是要求学校采取措施,便利家长知道学生的成绩等学业信息。

二是明确专项保护制度。

针对学生欺凌、校园性侵害等中央关心、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对学生合法权益损害重大的问题,《规定》设了专项保护一章,提出了具体要求。《规定》设计了防治学生欺凌的规则体系:明确了学生欺凌的概念,强调主体上的特定性、主观上的故意性、后果上的伤害性,把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学生间正常的嬉闹等区别开来。明确学生欺凌的行为表现,归纳了侵犯身体、侮辱人格、侵犯财产、恶意排斥、网络诽谤或传播隐私等五类欺凌行为。建立学生欺凌预防机制,规定学生欺凌教育制度和调查评估制度。建立学生欺凌关注、干预和制止机制,要求教职工应当关注可能处于弱势或者特殊地位的学生,发现学生存在被孤立、排挤等情形的应当及时干预,发现学生实施对他人的欺凌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建立学生欺凌认定和处置机制,要求学校成立学生欺凌治理组织负责调查和认定,对存在欺凌行为的学生应当进行教育惩戒等。同时,《规定》将防治性侵害、性骚扰纳入专项保护。要求学校建立健全教职工与学生交往行为准则、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视频监控管理规定等制度,建立预防、报告、处置性侵害工作机制。

三是明确学校管理要求。

结合学校未成年人保护特点,《规定》对近年来教育部发布的相关文件特别是“五项管理”进行逐项衔接和系统整合,从健全学校管理制度、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的角度,将相关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化、体系化、法治化,落实为校规管理、教学管理、作业管理、读物管理、安全管理、药品管理、体质管理、心理健康管理、手机管理、网络管理、禁烟禁酒等具体制度。考虑到教职工是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主体,《规定》专门规定了教师行为管理的要求:建立入职查询制度,要求学校不得聘用四类人员,即因故意犯罪受到相关刑事处罚的、因吸毒等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因虐待学生等被开除或者解聘的以及实施其他被纳入教育领域从业禁止范围行为的,以把好入口关;做好日常监管,提出六项要求,明确行为红线;明确问责规则,对于教职工队伍中的极少数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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