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部规章制度

栏目:章程规章制度发布:2025-01-08浏览:1收藏

第一篇:监理部规章制度

×××工程项目监理部

规章制度汇编

辽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监理部

××××年××月

目录

监理人员守则················································1 监理人员职责················································3 监理部工作管理制度··········································6 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及开工审批制度······························8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报验制度·······························10 技术交底制度···············································11 图纸审查及签发制度·········································12 砼工程质量检验工作制度·····································14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制度·······································15 工程验收制度···············································17 工程计量、支付签证及与工程变更处理制度·····················19 会议制度···················································22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24 监理报告制度···············································25 工程文件收发管理制度·······································26

监理人员守则

1)遵守国家和政府法令、法规。尊重地方风俗习惯。遵守各项监理工作制度,服从监理机构的领导和管理。

2)遵纪守法、尽职尽责、公正廉洁,以良好的职业道德热情为工程建设服务。

3)坚持科学、求实、严谨的工作作风,努力钻研业务。熟悉施工合同文件;熟悉设计文件;熟悉技术规程、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熟悉监理实施细则和监理工作文件;熟悉施工环境和条件。正确运用权限,促进业务工作能力和监理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4)努力加强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协作,深入施工现场了解和掌握工程施工第一手资料;实行旁站监理的,应认真履行旁站监理职责。在职级授权范围内充分运用自己的职责和技能,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5)监理人员无权自行变更和修改设计。发现设计有误或因施工条件变化设计文件必须作修改时,应立即向总监报告,以便及时与建设单位及设计代表会商后作出处理。

6)处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争议时,要始终站在公正、客观的立场上,协调解决。

7)虚心听取建设单位意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服务质量。8)监理人员请假、出差、离岗、退场等,应依据项目监理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在安排好工作交接后方可离岗。

9)在监理实施过程中,监理人员不得泄漏建设单位申明的秘密,也不得泄漏设计、施工单位提供并申明的技术经济秘密。

10)监理人员不得参与可能与监理合同规定的与建设单位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不得在施工、监造及物资供应等单位兼职;不得向施工单位介绍分包队伍;不得接受施工单位馈赠的礼品;更不得徇私舞弊、收受贿赂或进行其他有损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和监理单位声誉的活动。

监理人员职责

一、总监理工程师职责。总监理工程师应负责全面履行监理合同中所规定的监理单位的义务和职责,其主要职责包括:

1)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制定监理内部规章制度,审批监理实施细则;签发监理机构的文件。

2)确定监理机构各部门职责分工及各级监理人员职责权限,协调监理机构内部工作。

3)指导监理工程师开展工作;负责本监理机构中监理人员的工作考核,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根据工程建设进展情况,调整监理人员。

4)主持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报发包人批准。5)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流计划。

6)组织或授权监理工程师组织设计交底;签发施工图纸。7)组织审核工程款支付;签署工程款支付凭证。

8)主持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或授权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例会和监理专题会议。

9)组织审核付款申请,签发各类付款证书。

10)主持处理合同违约、变更和索赔等事宜,签发变更和索赔的有关文件。

11)主持施工合同实施中的协调工作,调解合同争议,必要时对施工合同条款做出解释。

12)要求承包人撤换不称职或不宜在本工程工作的现场施工人员或技 3

术管理人员。

13)审核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并监督其实施;审批工程质量缺陷的处理方案;参与或协助发包人组织处理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

14)组织或协助发包人组织工程项目的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合同项目完工验收,参加阶段验收、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15)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和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16)检查监理日志;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组织整理监理合同文件和档案资料。

二、监理工程师职责。监理工程师按照总监理工程师所授予的职责权限开展监理工作,是所承担监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并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理工程师的主要职责包括:

1)参与编制监理规划,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预审承包人提出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

3)预审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流计划。

4)预审或经授权签发施工图纸。

5)核查进场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

6)审批分部工程开工申请报告。

7)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协调参建各方之间的工作关系。按照职责权限处理施工现场发生的有关问题,签发一般监理文件。

8)检验工程的施工质量,并予以确认或否认。

9)核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确认工程计量结果。10)预审各类付款证书。

11)提出变更、索赔及质量和安全事故处理等方面的初步意见。12)按照职责权限参与工程的质量评定工作和验收工作。

13)收集、汇总、整理监理资料,参与编写监理月报,填写监理日志。14)施工中发生重大问题和遇到紧急情况时,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请示。

15)指导、检查监理员的工作。必要时可向总监理工程师建议调换监理员。

三、监理员职责。监理员应按被授予的职责权限开展监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各项:

1)核实进场原材料质量检验报告和施工测量成果报告等原始资料。2)检查承包人用于工程建设的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使用情况,并做好现场记录。

3)检查并记录现场施工程序、施工方法等实施过程情况。4)检查和统计计日工情况;核实工程计量结果。

5)核查关键岗位施工人员的上岗资格;检查监督工程现场的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

6)检查承包人的施工日志和试验记录。7)核实承包人质量评定的相关原始记录。

监理部工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监理人员高质高效地完成项目法人委托的监理任务,特制订以下工作管理制度。

(1)监理人员要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认真负责,以“廉洁、守法、公正、诚信”为职业准则,以“公平、独立、自主”为工作原则,严格遵守监理合同,模范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法律与行政法规及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

(2)现场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开工后必须进驻工地,吃住不能享受特殊待遇,如遇特殊施工环境必须与施工队同吃同住或住旅馆的情况必须经总监批准。

(3)现场监理工程师不得擅自离开现场,离岗前必须向总监请假。(4)严格按监理规范和程序办事,对涉及工程工期、质量、资金、变更以及影响承包合同正常执行的重大问题要向总监汇报以便与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会商处理。

(5)监理工程师每周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进度、质量管理等情况,并作好监理日记。

(6)工作期间不准喝酒、打麻将、打扑克、严禁任何形式进行赌博。(7)不准利用手中权力向施工单位勒、卡、索、要、报。(8)不准向施工单位谈及施工单位不应知道的工程文件资料及会议内容。

(9)不准向施工单位做出有关工程质量进度等方面的任何许诺。(10)对于违反各项制度和监理行为规范、失职等不良行为并对监理 6

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将对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直至报请监理公司罚款退岗处理,触犯法律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及开工审批制度

一、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审批制度

在承包人进行现场施工前,承包人在施工招投标阶段的基础上必须对每一个单位工程或特殊的分部工程、施工难点,制定具体的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技术质量保证措施,详细说明如何实施该单位或分部工程的施工并保证其质量。承包人在开工7天前将填写“施工技术方案报审表”,并附“施工组织设计”报到监理部。监理工程师进行认真审查,总监批示给承包人,按此进行施工。其主要内容包括:范围、施工方法、材料供应、施工操作、质量控制、技术保证措施、安全技术措施、文件及其递交。

二、开工审批制度

施工单位在接到项目法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按照招标书中规定的开工日期,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同时要到建设(监理)单位办理开工批准手续。

(1)当单位工程的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时,施工单位应在计划开工前10天,上报“合同项目开工申请表”,由监理工程师审批,即施工单位已建立领导机构、质量保证体系,并已落实施工人员,做到满额到位能胜任,责权明确,上通下达,遇到问题能迅速采取对策,并附开工准备工作的附件。

(2)办理分部工程开工许可证主要提交以下报表:

施工技术方案申报表、施工进度计划申报表、施工设备进场报验单、施工组织及人员计划报审表、工程项目负责人申报表、工人情况调查表、8

三级安全教育登记表、资历质认证申报表。

分部工程开工申请单、进场工程材料报验单、钢筋焊接质量检验报告单、砼配合比试验通知单、施工测量成果报审单、资金流计划申报表、砂石骨料质量检验报告单。

以上内容审查合格后即可签发分部工程开工通知。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报验制度

(1)进场水泥、掺和料、外加剂、金属、化工、土工布、止水橡皮等材料均应在使用前进行复检,成品、半成品均应按国家标准,抽样送检。

(2)砼结构、金属结构、木结构预制件及半成品必须事先进行鉴定。(3)原材料进场必须有出厂合格证、生产许可证、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复印件应当加盖提供者(供料商)和提交者(施工单位)的红印章和签名,应提交4份以上留备存档。

(4)监理工程师必须到材料现场堆放场,按规定比例和方法抽样。(5)承包人的材料送检员必须会同监理工程师共同抽样,并做好抽样送检登记。

(6)由监理工程师监督承包人材料送检人,送具有资质的指定检测部门检测。

(7)监理工程师在试验时间到后,应及时与检测部门联系查看或询问试验结果,并督促承包人索要材料试验证明书。

(8)承包人报送的“进场工程材料报验单”、“砼配合比试验单”、“钢筋焊接质量检验报告单”等,经监理工程师签审后方可使用。

技术交底制度

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要督促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工程技术关键部位、隐蔽工程、施工难点、设计特点、工艺、工序重点),并根据交底会决定的事项做出书面纪要,交设计和施工单位执行。主要内容包括:

(1)施工必须注意的尺寸、轴线标高及预留孔洞,预埋件的位置规格数量等。

(2)施工中使用的材料品种、规格等级质量要求,以及砼、砂浆、防水材料的配合比。

(3)施工方法、施工顺序、工程配合、工序搭接、安全操作要求等。(4)各项技术指标的要求和实施措施。

(5)设计变更情况、施工机械设备的情况及使用注意事项等。

图纸审查及签发制度

监理工程师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图纸后,在工程开工前10天,会同承建及设计单位复查设计图纸,广泛听取意见,避免图纸中的差错、遗漏。

(1)图纸审查

1)审查图纸是否经设计单位正式签章;审查施工图有没有违背招标图纸的原则和内容;审核图纸本身有无错误或矛盾的地方。

2)审查图纸是否完整无误,是否存在矛盾和问题,设计图纸与说明是否齐全,总平面和施工图的几何尺寸、平面位置、标高等是否一致。

3)审查各专业图纸之间、图与表格之间的结构和材料的规格、型号、质量、数量、标号、坐标、高程、尺寸、平、立、剖之间是否一致,是否有错、漏、缺。

4)审查各专业图纸之间预留孔洞、预埋件等的尺寸、规格、数量、高程是否一致。

5)审查设计造型、选材、结构等是否合理,是否便于施工和保证工程质量。

6)审查地质资料是否齐全,建筑材料的来源是否有保证。7)审查地基处理是否合理。8)审查施工安全是否有保证。

9)审查结果由监理部将“施工设计图纸核查意见单”请发包人较交设计单位。

(2)图纸会审

针对工程关键部位、隐蔽工程或者是工程重点、难点或有争议的图纸,应进行会审。图纸会审由建设单位或总监理工程师主持,设计单位和施工承包人共同参加。首先由设计代表介绍设计意图、图纸设计特点,对施工的要求和技术关键部位以及对质量、工艺、工序等方面的要求,然后由施工承包人或其他方面代表指出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及项目法人的其他要求和意见。最后由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监理工程师、承包人四方协商解决存在的问题,写出书面的会议纪要(设计交底、图纸会审)交设计人员,由设计人员进行修正或改进。

(3)图纸签发

1)监理工程师审查修正后的图纸经总监理工程师在每一张施工图纸上签字盖章,施工承包人只有按工程师图纸施工,才予以验收、计量与支付。

2)监理发放的施工图纸应做好签发记录“施工设计图纸签发表”。

砼工程质量检验工作制度

1、在砼开工28天前施工单位应按设计要求,完成拟使用的各种标号砼配合比试验并报监理部审核。

2、进场材料必须按规定数量取样试验合格并经监理工程师同意才能用于工程。

3、不合格材料必须在监理工程师规定的时间内运离现场,否则,监理工程师可安排他人完成,由此发生和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4、砼浇筑前必须完成基础面或砼施工缝、模板、钢筋、止水、伸缩缝和排水孔安装质量评定。

5、检查砼拌和料含水率检测和计量检测。

6、检查砼拌和物坍落度、试件取样和检测程序。

7、检查砼入仓、平仓分层、振捣、铺料间歇时间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8、砼浇筑项目拆模后,未经监理工程师检验,不得做任何表面处理。

9、隐蔽工程完成后未经监理工程师检验,不得覆盖和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10、砼是否按规定时间和方法养护。

11、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不得申请计量。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制度

(1)承包人每完成一道工序及一个单元,都必须经过“三检”,应有详细地自检记录,尤其要重视原始资料的整理、保证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隐蔽工程和主要结构工程因技术资料不全、不实而无法确认质量等级的,不得组织评定。

(2)“三检”合格后,由承包人凭上道工序工程质量评定表向监理申办开工(仓)签证,监理机构进行抽检评定等级,对于非联检项目在1~6h内完成必要的抽检工作,联检在3~12h完成验收签证。上道工序及上一单元工程未经复核检验或复核检验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及下一单元工程施工。

(3)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和一般的问题,应随时通知承包人及时改正,做好记录并及时记入监理日记,说明部位质量问题的性质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待改正并重验合格签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如承包人不及时改正,情节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示后,发出“部分工程暂停令”,待承包人改正后报监理单位进行复核,合格后发出“复工通知”方可重新开工。

(5)单元工程质量在施工承包人班组自检的基础上,由承包人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评定,并经承包人专职质量检查员核定,报现场监理工程师核定其质量等级。

(6)分部工程完工后,经自检合格报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后,复核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并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大型水利枢纽工程主体建筑 15

物的分部工程,需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定其工程质量等级。

(7)单位工程质量应由承包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负责自检,由承包人总负责人或技术总负责人组织评定,在施工单位自评基础上,由监理部门复核,质量监督机构核定等级。

(8)承包人应在每月28日前填报“施工月报”,监理部下月5日前填报“监理月报”。

(9)监理工程师需要承包人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可使用“监理通知”、“工程现场书面批示”等指令性文件,督促承包人执行。

工程验收制度

一、关键部位及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制度

(1)主要建筑物的地基开挖、地下洞室开挖、地基防渗、加固处理和排水等所有完工将覆盖的工程,以及对工程安全或效益有显著影响的部位施工完成后,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将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承包人应将所需检查的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一天提出验收报告,关键部位也有同样要求。

(2)监理单位收到承包人申请报告后,36h内通知联合检查验收组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后,填写“工程基础验收证书”或“重要工程质量联合质量检验合格证”,并认真做好签证手续,在未经共同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部位,严禁自行封闭或掩盖,否则不予以认可并作违规处理。

(3)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的检查验收时,地质部门和施工单位应向监理部提供检查所需的施工地质测绘图和相应的地质检测资料、自检资料。

二、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制度

(1)在承包人提交验收申请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对是否具备验收条件进行审核,并根据有关水利工程验收规程和合同约定,组织或协助发包人在约定的时间内进行验收。

(2)协助发包人制订各类验收工作计划。(3)编制工程验收监理工作报告。

(4)监理部总监主持分部工程验收,承包人应在分部工程所有单元工程已经完建且质量全部合格时,提请监理监理工程师进行分部工程验 17

收。

(5)在分部工程验收前,监理部组织检查分部工程完成情况并审核承包人提交的分部工程验收资料,监理部应批示承包人对提供的资料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补充修正。

(6)分部工程通过验收后,监理机构应组织验收工作组签署《分部工程验收签证》,并督促承包人按照《分部工程验收签证》中提出的遗留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7)承包人申请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及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应由监理机构签署意见。

(8)监理部参加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提出竣工验收意见,完成尾工处理工作。

(9)监理协助发包人或受发包人委托及时签发工程移交证书或工程临时移交证书。

工程计量、支付签证与工程变更处理制度

一、工程计量、支付签证制度

(1)预付款。预付款应依据合同要求支付,一般分为动员预付款和材料预付款。动员预付款一般为合格价的10%,第一次预付款不低于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40%。

(2)进度计量、支付。每月一次,周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承包人每月26日前填报“工程价款月支付申请书”(附相关的附表和证明材料等附件),监理机构在收到月进度付款申请单后的14天内完成核查。监理工程师依据合同报价表编制说明、单价分析表进行审核。经监理机构审核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价款月支付证书”,报发包人签审支付。

(3)其他支付应遵照合同执行。

二、工程变更处理制度

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和施工变更,是指因设计条件、施工现场条件、设计方案、施工方案发生变化,或建设单位与监理部认为必要时,为实现合同目的对设计文件或施工状态所作出的修改。

1、监理部仅接受以下几方面的变更指示、通知和建议:(1)执行发包人发出的工程变更指示。

(2)设计单位为合同工程实施提出的工程变更建议或设计修改通知。(3)由于施工现场条件、施工方案或施工状态发生变化,工程承包人依照合同文件规定的程序提出的施工变更建议。

2、变更的申报要求与内容。承包人向监理部提交的施工变更建议书 19

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变更的原因及依据。(2)变更的内容及范围。

(3)变更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或工作量、引用单价、变更后合同价格以及引用的施工项目合同价格增加或减少总额)。

(4)变更项目施工计划(包括施工方案、施工进度以及对合同控制进度目标和完工工期的影响)。

3、监理部在接受设计单位或承包人的设计修改通知或变更建议后应该:

(1)对变更项目设计的可行性与可靠性进行技术审查。(2)对变更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查。(3)对变更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及对合同工期影响进行审查。(4)根据发包人授权签发实施,或在与各方协商后,提出本项工程变更的审查意见,连同工程变更建议书报送发包人决策。

4、监理部对工程变更的通知、要求或建议审查遵循的基本原则。(1)变更后不降低工程的质量标准,也不影响工程完建后的运行与管理。

(2)工程变更技术可行,安全可靠。

(3)工程变更有利施工实施,不至于因施工工艺或施工方案的变更,导致合同价的大幅增加。

(4)工程变更的费用及工期是经济合理的,不至于导致合同价格的大幅度增加。

(5)工程变更尽可能不对后续施工产生不良影响,不至于因此而导致合同控制性工期目标的推迟。

5、变更的合同支付。变更的合同支付按以下几方面执行。(1)工程变更支付按合同文件规定执行,除非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否则:

1)工程项目相同的,按合同报价单中已有单价或价格执行; 2)合同报价单中没有适用单价或价格的,引用合同报价中类似的单价或价格修正调整后执行;

3)合同报价单中的单价或价格明显不合理或不适用的,经协商确定或由工程施工单位依照合同报价的原则和编制依据重新编制后报送审核与批准。

(2)工程变更的支付方式与价格确定后,随工程变更实施列入月工程款支付。

(3)如果工程变更的发生,是由于工程施工单位的合同责任与风险所导致,邮电部为执行工程变更所发生的费用与工期延误的合同责任由工程施工单位承担。

(4)因工程变更导致合同索赔的,按工程施工合同文件有关要求进行。

会议制度

(1)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授权监理工程师主持,会议包括: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例会、协调会议、专题会议等,这些会议邀请有关单位参加。

(2)第一次工地会议在工程开工的7天前,由总监或总监与发包人的负责人联合主持召开。参加主要人员:监理部全体成员、承包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主设人员、设计代表、发包人单位代表及其他有关人员。会议内容包括:各方分别介绍工程各自驻工地现场的组织机构、成员及其分工;发包单位根据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授权,并介绍监理人员;发包方介绍工程建设准备情况;承包方介绍施工准备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宣布机构基本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法及监理规划主要内容,并对监理工程师授权;发包人和总监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研究确定有关各方在施工阶段参加工地会议的人员、周期、时间、地点、主要内容等。

(3)监理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部全体成员、发包人单位代表、承包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设计代表参加。会议主要检查上次例会研究确定的事项落实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措施和改进意见;检查和分析目前施工进度完成情况,研究确定下阶段进度目标和计划,并制订和落实调整措施;审查核定工程计量与合同费用支付情况。

(4)工地协调会。在施工过程中如果监理人员与其他各单位之间,或其他各单位相互之间出现分歧和矛盾时,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的 22

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不定期的)协调会议,出现分歧和矛盾的有关单位人员参加,以便及时协调、解决分歧和化解矛盾,团结、合作、共同完成建设任务。

(5)专题会议。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的原因出现问题,影响了施工质量和进度时,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的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主持召开专题性的会议,请发包人、设计、承包人的技术负责人和专业人员参加,讨论、研究并提出处理方案和技术措施,便于尽快解决存在的问题,或提出建议供发包人决策。

(6)监理部内部工作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全体监理人员参加,研究监理工作中出现的有关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合同等方面的问题。每周末举行一次,每次会议都应有会议记录,重要的内容应形成纪要和大事记。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凡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建设管理、监理、勘测、设计、咨询、施工、材料、设备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影响使用寿命和对工程安全运行造成隐患和危害的事件,称为质量事故。

(2)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承包人必须用书面形式逐级上报,对重大的质量事故,监理单位应立即上报项目法人。

(3)凡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拖延处理、处理不当或处理结果未经监理单位同意的,对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响的部分工程应视为不合格,不予验收计量,待处理完毕经验收合格后再补办验收计量手续。

(4)承包人应及时上报“质量事故报告单”,并应抄报项目法人和监理单位各一份,对于一般质量事故,应由承包人研究处理,填写事故报告一式3份,报送监理单位;对较大质量事故,承包人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三份,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对于重大质量事故,承包人填写事故报告一式四份,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方案,报项目法人批准后,承包人方能进行事故处理,等事故处理后,经监理单位复查,确认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继续施工。

监理报告制度

(1)监理部应逐月编写“监理月报”,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下月5日前报发包人和监理公司。

(2)监理部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现场施工情况,向发包人报送监理专题报告。

(3)监理部按照规定,在各类工程验收时,提交相应的验收监理工程报告。

(4)监理部在服务期满之后,向发包人提交项目监理工作总结报告。(5)以上报告内容应按照SL288—2003《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具体要求来编写。

工程文件收发管理制度

一、设计文件管理

1、发包人提供用于工程实施的设计文件均一式8份,其中监理部审核备查及监理工作留存4份,其余4份依照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通过监理部审核后批转施工单位执行。

2、设计文件应根据发包人与设计单位签订的供图协议或供图计划,于项目开工前2~3个月提供给发包人。监理部于收到发包人核转设计文件后15天内完成审核工作。对于需要修改的设计文件,提出具体修改建议,通过发包人转回设计单位研究处理;审核合格的图纸,及时签发承包人执行。

3、承包人对收到的设计文件应进行仔细阅读和检查(包括核对所有的尺寸、高程和数量)对发现的或在作业实施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中存在的缺陷或错误,应在14天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监理部,供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前作出修改和补充,避免由此引起返工和造成损失。

4、未经发包人或监理部批准并签发的任何设计文件不能作为正式施工的依据。监理部也不为按未经有效签发的设计文件与施工变更实施的工程进行合同支付签证。

5、施工过程中,若地形地质或其他自然条件发生了与设计文件不符的重大变化,施工单位应及时书面通知监理部,并提出处理或变更建议报监理部审批。施工期间,监理部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与建设单位授权所签发的施工变更指示,施工单位应执行,且不得以此为理由要求解除或改变合同责任与义务。

6、除非合同文件另有规定或监理文件另有要求,设计文件(包括监理部或监理部授权监理工程师签发的施工变更指示)在送达施工单位6h后生效。

7、施工单位可根据施工需要自行复制所需数量的设计文件,也可通过监理部向建设单位申请追加提供图纸份数,并为此支付费用。

8、由建设单位或监理部所提供的设计文件,未经监理部许可,施工单位不得用于本合同项目范围以外或转给第三方。

二、施工文件管理

1、承包人应依照工程承建合同规定和监理文件要求,报送或递交工程活动全过程的施工文件。施工文件的报送期限、内容、格式和细节应符合建设单位和监理部的要求。

对于已经批准的施工文件,若因自然条件或施工发生重大变化,或必须对施工文件作实质性的变更,施工单位仍应按上述要求及时提出书面文件重新报请建设单位单位或监理部审批。

2、合同文件规定由施工单位负责设计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必须于项目开工28天以前,一式四份报监理部审批。

3、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文件均应一式四份递交监理部,并由监理人员负责签收。已经审批的施工文件及其审签意见由承包人指定的资料员向监理部领取。

4、对于应报送审批并业已送达的施工文件,监理部将在一个不长于28天的期限内完成审批工作,审批意见包括:“照此执行”、“按意见修改后执行”、“修改后重新报送”或“已审阅”四种。返回承包人的施工文 27

件审签或批复意见若为“修改后重新报送”,承包人必须按有关规定和要求修改后重新报送,并承担由此所造成施工延误及经济损失等的合同责任。

5、施工文件的报送期限以监理部签收人的签收日期为准。该报送期限按合同文件规定执行,若合同文件未作明确规定时,按有关监理实施细则或监理工作规程的要求执行。

监理部超过审批期限仍未完成对施工文件的审批,可认为该报审文件已报经监理工程师审阅。

三、发包人指示或向发包人报送的文件

除非发包人另有指示或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则:

1、承包人向发包人报送的施工文件都必须主送监理部,并经由监理部审核和转达。

2、发包人关于工程项目施工主要意见和决策,都将通过监理部向承包人下达实施。

四、监理文件管理

1、监理文件的送达时间以承包人授权部门与机构负责人或指定签收人的签收时间为准。

2、承包人对收到的监理文件有异议,可于接到该监理文件的7天内(并在实施前),向监理部提出确认或要求变更的申请。监理部在7天内对承包人提出的确认或变更要求作出书面回复,逾期未予回复表示监理部对原指令予以确认。

3、承包人如对监理文件或监理部的确认意见有异议,可于该文件或 28

确认意见送达后的7天内向发包人申请复议,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与损失。

4、除非监理部或发包人复议或合同争议评审组或通过仲裁程序对监理文件已作出撤销、变更或修改,否则在确认、复议、评审或仲裁期间,原已送达的监理文件继续有效。

5、属于紧急工程文件,必须在其左上角一个明显位置加盖“紧急”章,受理方应在一个合理的短时间内做出处理。在非常情况下,还可以先通过电话或口头传递文件内容要点,并在随后的8h内补送书面正式文件。

6、根据《工程监理合同规定》,发包人应在14天内就监理书面提交事宜作出书面决定送达监理部。若超过期限监理部未收到发包人决定意见,可理解发包人对监理部的建议无异议,并将建议意见视为发包人的决定。

7、现场旁站监理了除了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做好施工日记、施工大事记,在现场巡视,值班检查的基础上,还要做好监理日志、监理大事记,并按监理人员分工,分级每周向监理部汇报,30日前报总监审核汇总形成监理部监理月报,下月5日前报发包人和监理公司。做好质量技术资料文档管理,一方面作为今后解决质量纠纷的重要依据,另一方面为工程竣工验收提供资料。

8、指令文件是指质量问题通知单、停工令、返工令、警告、备忘录、情况纪要等,指出施工中的各种问题,提请承包人注意。在监理过程中,双方来往都以文字为准。监理工程师通过书面指令和文件对承包人进行 29

质量控制,对施工中已发现或有苗头发生质量问题的情况,及时以口头或现场指示的形式通知承包人加以注意或修正,然后监理工程师在规定时间内以工地指示的形式予以确认。指令文件上交监理部、发包人各一份。

第二篇:监理部规章制度汇编

聊城市位山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工程2020年项目

监理部规章制度汇编

山东省聊城市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中心

位山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工程项目监理部

二〇二〇年八月

目录

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制度 3

技术文件审核、审批制度 4

施工机械设备进出场审核审批制度 11

原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检验制度 13

质量检查制度 15

资金控制制度 16

跟踪检测、平行检测制度 28

监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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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部规章制度

第一篇:监理部规章制度×××工程项目监理部规章制度汇编辽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监理部××××年××月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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