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师的请假制度

栏目:章程规章制度发布:2025-01-08浏览:1收藏

关于教师的请假制度范文3篇

1、各代课老师必须严格执行学校的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无故旷课。凡是上课迟到或旷课的教师,扣除绩效考勤量化得分0.2——0.5分;若因迟到或旷课致使课堂发生事故,责任自负,并依据事故情况的严重程度扣除绩效工资50——500元;代理教师违反上述规定的,从工资中扣除5——10元或50——500元;

2、严格执行请假审批制度,凡请假者须经主管校长批准,报请教导处做好课务安排,办好有关交接手续后,方可离校;口头或电话请假的教师返校后必须补写假条,否则按旷工计。教导处要认真作好教师请假登记。任何人无权随意安排教务处人员临时替代上课。

3、凡因公出差的教师必须持假条提前请假,两天之内的,自行调整课程,出差教师返校后务必将课程补齐,学校不增发代课费;超过两天的,可要求教导处安排替代课程,给替代课教师发放代课补助。

4、因病或私事须请假1-2天,须持请假条报请教学校长批准,所代课程自行调整,不扣绩效考勤得分;若请假3-15天,须持请假条经校长签字同意,可由教导处调整代课,每天扣除绩效考勤得分0.5分,自行调整课程的不扣绩效考勤得分;请假两周以上须持假条到中心校或教育局请中心校长或教育局主管领导审批,所代课程由教导处安排,按教育局规定按月扣除绩效工资。

5、超过三天病假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一次事假,原则上不超过三天。

6、产、婚、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7、病假超过一个月以上,或事假累计超过一周者,当学期不得参加评优。

8、所有教师应当按时参加学校的每周的升旗仪式、课间操、例会、业务学习和教研活动,并严格执行签到制度;有事请假者每次扣除绩效考核考勤得分0.1分;若不履行请假手续,经查无故缺席,每次扣除绩效考核考勤得分0.5分。

10、学校安排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和教研活动(包括各种考试监考),教师若有事不能参加,须经学校同意后方可找人替代。

关于教师的请假制度范文二

一、教师要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旷职、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必须请假。

二、请假两小时以上者必须写请假条,两小时以下者可口头请假,因特殊事无法请假者,必须及时销假。

三、教师事先请假时,要互相委托请假期间与本人相关的工作,并在请假条上注明被委托教师。

四、请假半天以下在校长处请假,半天以上在教育办请假。

五、凡无故旷职一天者,学校在校务会上通报批评并处罚金50元。

六、星期日晚例会,星期四晚教研会,无故不参加者一次扣20元。

(请假除外)

七、每学期出全勤者,学年终奖励50元。

八、每天按八小时计算,每节课按一小时计算,迟到或早退每4次,按半天旷职计算。

关于教师的请假制度范文三

一、公假

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或教职工,出席会议、培训学习、参加教研活动等公事外出时间为公假。

教师外出参加晋升学历的函授学习,出具有效证明文件并完备履行请假手续的,亦确认为公假。

公假期间教师原定薪酬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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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师的请假制度

关于教师的请假制度范文3篇1、各代课老师必须严格执行学校的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无故旷课。凡是上课迟到或旷课的教师,扣除绩效考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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