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规章制度大全

栏目:章程规章制度发布:2025-01-08浏览:1收藏

第一篇:医院规章制度大全

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二、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三、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临时检查患者。

四、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五、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的指示。

六、查房内容:

1、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同时巡视一般患者;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核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询问、检查患者饮食情况;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饮食等方面的意见。

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患者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急危重、诊断未明及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住院医师和护士的意见;倾听患者的陈述;检查病历;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并征求对医疗、护理、饮食等的意见;核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

3、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及问题;审查对新入院、重危患者的诊断、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医疗、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决定患者出院、转院等。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一、凡遇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等均应组织会诊讨论。

二、会诊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三、主管医师须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写出病历摘要,做好发言准备。

四、主管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等,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会诊制度

一、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等。

二、急诊会诊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5分钟内到位。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三、科内会诊原则上应每周举行一次,全科人员参加。主要对本科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手术病例、出现严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会诊由科主任或总住院医师负责组织和召集。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行科间会诊。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请科室。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会诊后要填写会诊记录。

五、全院会诊: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全院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报医政(务)科同意或由医政(务)科指定并决定会诊日期。会诊科室应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医政(务)科,由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会诊时由医政(务)科或申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召开,业务副院长和医政(务)科长原则上应该参加并作总结归纳,应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

医疗机构应有选择性地对全院死亡病例、纠纷病例等进行学术性、回顾性、借鉴性的总结分析和讨论,原则一年举行≥2次,由医政(务)科主持,参加人员为医院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委员会成员和相关科室人员。

六、院外会诊。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或派本院医师到外院会诊,须按照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42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一、制定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各专业常见危重患者抢救技术规范,并建立定期培训考核制度。

二、对危重患者应积极进行救治,正常上班时间由主管患者的三级医师医疗组负责,非正常上班时间或特殊情况(如主管医师手术、门诊值班或请假等)由值班医师负责,重大抢救事件应由科主任、医政(务)科或院领导参加组织。

三、主管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适时与患者家属(或随从人员)进行沟通,口头(抢救时)或书面告知病危并签字。

四、在抢救危重症时,必须严格执行抢救规程和预案,确保抢救工作及时、快速、准确、无误。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复述一遍。在抢救过程中要作到边抢救边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未能及时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五、抢救室应制度完善,设备齐全,性能良好。急救用品必须实行“五定”,即定数量、定地点、定人员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执行《河南省三级医院手术分级管理规范(试行)》(豫卫医[XX)118号),二级医院参照执行。

一、手术分类

根据手术过程的复杂性和手术技术的要求,把手术分为四类:

1、四类手术:手术过程简单,手术技术难度低的普通常见小手术。

2、三类手术:手术过程不复杂,手术技术难度不大的各种中等手术;

3、二类手术:手术过程较复杂,手术技术有一定难度的各种重大手术;

4、一类手术:手术过程复杂,手术技术难度大的各种手术。

二、手术医师分级

所有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地点在本院。根据其取得的卫生技术资格及其相应受聘职务,规定手术医师的分级。

1、住院医师

2、主治医师

3、副主任医师:(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内。(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 担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上。

4、主任医师

三、各级医师手术范围

1、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并熟练掌握四类手术。

2、主治医师:熟练掌握三、四类手术,并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二类手术。

3、低年资副主任医师:熟练掌握二、三、四类手术,在上级医师参与指导下,逐步开展一类手术。

4、高年资副主任医师:熟练完成二、三、四类手术,在主任医师指导下,开展一类手术。亦可根据实际情况单独完成部分一类手术、开展新的手术。

5、主任医师:熟练完成各类手术,特别是完成开展新的手术或引进的新手术,或重大探索性科研项目手术。

四、术审批权限

1、正常手术:原则上经科室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科主任授权的科副主任审批。

2、特殊手术:凡属下列之一的可视作特殊手术,须经科室认真进行术前讨论,经科主任签字后,报医政(务)科备案,必要时经院内会诊或报主管院领导审批。但在急诊或紧急情况下,为抢救患者生命,主管医师应当机立断,争分夺秒,积极抢救,并及时向上级医师和总值班汇报,不得延误抢救时机。

(1)手术可能导致毁容或致残的;

(2)同一患者因并发症需再次手术的;

(3)高风险手术;

(4)本单位新开展的手术;

(5)无主患者、可能引起或涉及司法纠纷的手术;

(6)被手术者系外宾,华侨,港、澳、台同胞,特殊人士等;

(7)外院医师来院参加手术者、异地行医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术前讨论制度

一、对重大、疑难、致残、重要器官摘除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

二、术前讨论会由科主任主持,科内所有医师参加,手术医师、护士长和责任护士必须参加。

三、讨论内容包括:诊断及其依据;手术适应证;手术方式、要点及注意事项;手术可能发生的危险、意外、并发症及其预防措施;是否履行了手术同意书签字手续(需本院主管医师负责谈话签字);麻醉方式的选择,手术室的配合要求;术后注意事项,患者思想情况与要求等;检查术前各项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1、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目的。

2、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

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八、理疗科及针灸室

1、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

2、低频治疗时,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

3、高频治疗时,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常。

4、针刺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

九、(心电图、脑电图、超声波、基础代谢等)

1、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验目的。

2、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其他科室亦应根据上述要求,制定本科室工作的查对制度。

医生交接班制度

一、病区值班需有一、二线和三线值班人员。一线值班人员为取得医师资格的住院匡师,二线值班人员为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三线值班人员为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进修医师值班时应在本院医师指导下进行医疗工作。

二、病区均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医师应按时接班,听取交班医师关于值班情况的介绍,接受交班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

三、对于急、危、重病患者,必须做好床前交接班。值班医师应将急、危、重患者的病情和所有应处理事项,向接班医师交待清楚,双方进行责任交接班签字,并注明日期和时间。

四、值班医师负责病区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患者临时情况的处理,并作好急、危、重患者病情观察及医疗措施的记录。一线值班人员在诊疗活动中遇到困难或疑问时应及时请示二线值班医师,二线值班医师应及时指导处理。二线班医师不能解决的困难,应请三线班医师指导处理。遇有需经主管医师协同处理的特殊问题时,主管医师必须积极配合。遇有需要行政领导解决的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医院总值班或医政(务)科。五、一、二线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遇到需要处理的情况时应立即前往诊治。如有急诊抢救、会诊等需要离开病区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及联系方法。三线值班医师可住家中,但须留联系方式,接到请求电话时应立即前往。

六、值班医师不能“一岗双责”,如即值班又坐门诊、做手术等,急诊手术除外,但在病区有急诊处理事项时,应由备班进行及时处理。

七、每日晨会,值班医师应将重点患者情况向病区医护人员报告,并向主管医师告知危重患者情况及尚待处理的问题。

新技术准入制度

一、新技术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

二、实施者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开展新业务、新技术申请表》,提供理论依据和具体实施细则、结果及风险预测及对策,科主任审阅并签字同意后报医政(务)科。

三、医政(务)科组织学术委员会专家进行论证,提出意见,报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开展实施。

四、新业务、新技术的实施须同患者签署相应协议书,并应履行相应告知义务。

五、新业务、新技术实施过程中由医政(务)科负责组织专家进行阶段性监控,及时组织会诊和学术讨论,解决实施过程中发现的一些较大的技术问题。日常管理工作由相应控制医师和监测医师完成。

第二篇:医院规章制度

一、考勤制度

1、每日上午上班前全院职工集体点名,其它时间不定期检查。

2、全院科室分成6个考勤组,指定专人负责本组的考勤工作,各科室在前一天必须安排好第二天值班人员,考勤人员应认真负责,早点名时,值班人员未到,均视为迟到或旷工。

3、全院职工要严格执行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并坚守工作岗位。凡无正当理由离岗的均视为迟到、早退或脱班,迟到、早退、脱班(包括中班、夜班),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由以上原因造成的医疗纠纷和事故,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负责。

4、各科负责人要做好本科室的排班工作。职工要认真执行每周已定的班次,特殊原因需调班的应提前一天向科组长申请,经科组长同意报分管院长

批准后方可执行,否则一律作旷工处理(旷工者扣除当日全工资的3倍)

5、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上班时间无急事不准请假,特殊情况要经院部同意并登记后方可离开,并及时销假,否则视为无效。每月底由院部累计请假时间和次数。

6、事假3天以内,要经科组长同意后报分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由主要领导批准,请假时使用办公室统一印制的请假条,请假条由科组长签字后及时交院办,事假一天扣工资30元。职工病假须持疾病诊断证明,三天以内由分管院长批准,超过三天由主要领导批准,除医保规定的四大病(癌病、职业病、传染病、精神病)和住院期间,病假一天扣工资20元。

7、个人必须服从科室工作,一线科室星期天实

行调休,除单人科室外杜绝空岗现象,否则全科人员均按旷工处理。

8、本县内婚假7天,丧假3天,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哺乳时间上、下午各半小时。流产假(一孩采取避孕措施失败)7天,需妇产科出具证明。

9、各考勤负责人和科室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考勤职责,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不得徇私舞弊,违规一次,一经查实,即罚责任人50元。

10、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未到,上一班次人员不得离岗,违反一次罚款50元。

11、考勤人员每月底将考勤材料上交院办,所有罚款一律从次月绩效工资中扣除。

12、暂定每周休息壹天,当月休息日必须休完,休息日不能累计带入下个月。休息超出的,无请假记录的作为旷工处理。节假日另作安排。

二、总值班制度

13、实行总值班和行政值班负责制,总值班时间包括当天中午和当天下午下班时至次日上午上班时,行政值班时间为星期天和节假日,在值班期间负责处理院内的一切日常性和突发性事务。

14、总值班和行政值班人员要切实履行值班职责,要以身作则,严守岗位纪律。

15、总值班和行政值班人员要认真督查各科室的值班工作状况,如交接班、岗位纪律、环境卫生等。

16、总值班和行政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应对院内的各种情况做到具体了解,如住院人数、危重人数、待产人数等。

17、总值班和行政值 班人员应积极组织人员应

付突发事件。危重病人的抢救、手术病人在手术过程中,应亲临一线,掌握具体情况,随时处理突发问题。

18、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对因水、电等保障方面出现的问题应迅速通知有关人员及时维修、解决。

19、对重大问题严格执行请示汇报制度。20、凡值班人员在值班过程中违反岗位纪律的,总值班和行政值班人员负连带责任,因值班人员脱岗造成纠纷的,总值班和行政值班负直接责任。

三、岗位制度

21、全院职工上班时必须衣帽整洁并配戴胸卡,不准戴大耳环、戒指,不准穿拖鞋、响底鞋,对待病人要态度和蔼。凡衣帽不整、不佩戴胸卡的,发现一次罚款10元;凡服务不文明、与病人有争吵揪斗的,发现一次罚款1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22、上班时间只准看业务书籍,不准看与业务无关的杂志、小说等;不准做私活,如打毛衣、洗衣服等(工作服除外);不准带小孩上班;不准吃东西;不准酒后上班(因公会客接待除外);不准在科室内高谈阔论、大声喧哗,影响正常工作秩序。以上违规行为违反一次罚款50元,连带科主任。不准在工作区搞娱乐活动,如玩电脑游戏、打扑克、打麻将、下棋等,违反一次罚款100元。

23、无正当理由不参加院内的各种会议,一次罚款20元,不参加院内组织的各种学习和集体活动的一次罚款30元。

24、职工之间要相互团结,爱护集体,做到以院为家。职工对医院的工作有建议和意见,可向领导当面提出或书面汇报,按规定程序办理。凡违反规定背后乱讲、自由散漫、阳奉阴违,对院部决定拒不执行的;职工之间工作不协调、贬低他人、互相拆台、煽风点火、挑拨是非、言行有损医院声誉及医务人员形象的、不维护集体利益的;职工之间相互谩骂、寻衅斗殴、干扰正常工作秩序等,上述情况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并作书面检讨,情节严重的作待岗处理。

25、未经院部批准,严禁将我院能够治疗的病人介绍到他院检查治疗,以收取少量好处费,发现

一次罚款500元。严禁私自出售药品、处方外配或私自外出为病人检查治疗,一经查实除没收药品器械外,作待岗处理直到解聘。

26、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院内会诊制度。凡推诿病人、不及时处理急诊病人,对危重病人抢救不力或不及时的,应在白天处理的拖到晚上的,或应在正常上班时的工作故意拖到下班的,发现一次罚款200元。造成差错事故、医疗纠纷的,由当事人及科组长负全部责任。科室之间要相互协作,凡接到会诊通知未及时参加会诊的、接到手术通知未按时参加手术的均一次罚款100元,延误治疗引起后果的,当事人承担一切责任。

27、医务人员要做到服务态度端正、行为举止端庄大方,严禁生、冷、硬、顶,违者一次罚款100元。严禁收受或索要病人礼物及“红包”,不准以任

何理由接受病人吃请。凡利用职务之便开搭车药或搭车检查,发现一次罚所开金额的两倍。克扣病人药品,发现一次罚克扣药品价格的3倍。收受病家“红包”及礼品、接受病人吃请,一经查实原额退回,加倍罚款并作书面检讨。

28、严禁违反原则乱开大处方、乱检查、乱收费。严禁不收费,特别是私收费。一经查实(只要事实确凿、检查小组认可,不须个人承认),不收费罚不收费金额的5倍;私收费罚私收费金额的200倍,私收费除罚款外,同时作待岗处理,待岗时间至少三个月,并停发一切工资待遇,情节严重的报县卫生局除名。

29、全院工作人员在医疗工作中因责任心不强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原因所引起医疗纠纷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经鉴定为医疗事故或与病家协

议解决处理的,责任人负责赔偿总额的70%,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

30、严格执行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不得出具假证明、假报告单、假病历,严禁做假结扎手术。不得利用B超、化验等手段进行胎儿非医学性别鉴定,不得出具改变出生日期、时间、性别的出生证,违者按上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1、业务往来、药品购销、器械采购过程中收受回扣、好处费、数量500元以下者,给予五倍罚款,并作待岗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32、全院职工必须服从组织分配,凡不服从分配,自己或放任家属、亲友来单位纠缠的,出现一次罚款200元、待岗1个月。

33、严禁科室和个人私自进购药品和卫生材料、药品、疫苗等,发现一次待岗一个月。特殊情况由

院部讨论决定。

34、严禁个人私自到药房及药库借药(急诊病人除外),凡发现个人私借药品的,个人给予处方值二倍罚款,药房和药库同意借出人员予以处方值等值罚款。

35、严禁个人到药房和药库调药,一经查出,相关人员均待岗一个月。情节严重的院部讨论决定。

36、实行责任追究制。各科组长作为科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凡科室人员因违规行为被处理的,科组长按处罚金额的半数予以责任追究一并处罚。凡科组长工作不尽职尽责,未起到带头作用,甚至于动辄将矛盾上交的,一经发现,即解除其科组长聘任合同。

四、质量制度

37、凡就诊病人都要有门诊病历、住院病历要附门诊病历。书写门诊病历要达到六全(封面、主诉、病史、辅检、诊断、处理)。凡达不到要求者,每发现一份罚10元。实行不定期检查。

38、处方要完整、齐全,若不齐全涂改后无签名及日期的视为不合格,每张处方罚10元。

39、病历主诉、现病史、过敏史、家族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签名无缺项,主诉导致诊断。缺一项或主诉不能导致诊断,每项罚10元。

40、首次病程记录、术前小结、术后小结应及时完成,不及时罚10元。

41、病历内容应齐全,病人出院后病历小结及时完成,不及时罚10元。

42、病历记录内容完整,体现三级查房,若不正规罚20元。

43、抢救病历、死亡病历讨论、会诊记录、转诊记录应及时完成,若不及时完成,每项罚20元。

44、住院病历必须在病人出院后15天内由病区护士长送交医疗办存档,每少一份罚病区护士长、图书室人员及管床医生各20元。首次病程记录要在入院24小时内或手术前完成,住院病历在24小时之内完成,未完成的罚50元。乙级病历罚20元,丙级病历罚50元,并限期改正。住院、手术病人均须有住院病历,每缺一份罚责任人100元。

45、辅助检查单应齐全,粘贴顺序合理,如不齐全,缺一项罚10元。

46、做好交接班记录、器械交接记录,若无每项罚10元。

47、门诊各种登记该登记未登记,发现一例罚10元。

48、辅助检查必须有申请单,并填写完整,凡缺申请单及填写不完整罚10元。

49、辅助科室报告单要有存根,并填写规范,凡无存根或不规范罚10元。

50、法定传染病报告不规范、不及时或漏报一例罚20元。

51、用药要合理,不开搭车药或搭车检查,发现违规一次罚所开金额的2倍。

52、有关科室一次性用品回收、消毒、销毁及紫外线消毒登记应及时,若不及时罚责任人10元。

53、消毒液每周更换两次,并做好记录,发现异物随时更换,违者一次罚责任人10元。

54、无菌包失效,并且消毒日期、失效日期、消毒责任人标志清楚。无菌包必须放在无菌柜内,并且封闭良好,若不正规每项罚10元。

55、各种常用急救物品、手术器械准备不完善,性能不好的,抢救药品不齐全,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20元,影响病人治疗的一次罚100元。

56、严格遵守“三查七对”制度,凡拿错药、打错针的责任人承担其全部后果并一次罚款100元。

57、值班护士要经常巡视输液病人,不能让病人或病人家属续瓶、拔针,一经投诉或发现各罚护士长及责任者20元。

58、凡药库有药,因领药不及时造成病人退方或影响治疗的,每发现一次罚责任者100元。

59、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多发、少发、错发药品及有配伍禁忌的处方罚当班者50元,并赔偿损失。造成差错事故由责任人自负,科室人员负连带责任。

60、麻醉药品及其他特殊药品未按规定管理,发现一次罚责任者100元,造成后果,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61、对各种危重病人的抢救,当班者要通力协作,积极配合并做好记录。凡须转院要通过科组长、总值班和业务院长后决定,请上级医院会诊也要经

科组长并报分管院长或院长批准,疑难危重病人要及时进行科内会诊并向上级领导请示汇报。病家自行转院的,经治医生必须报告科组长并报分管领导。

62、手术室人员接到手术通知后,要及时作好麻醉前和手术前的各项准备工作。麻醉中要密切观察病人情况,并做好各种记录,密切配合手术医生共同完成手术,术后亲自送病人回病房,并向接班护士做好交接工作。手术费收取实行麻醉医生牵头的医生、麻醉、护士三签字制度,一项做不到即调离手术室。

63、护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各项护理工作制度。严格无菌操作,及时准确执行医嘱。物品管理有明确登记,消毒液及时更换,责任到人。

64、药剂人员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常用药品供应及时、品种齐全。利用黑板报或书面材料,及时向临床医生传递药品信息。

65、抓好药品效期管理,药库有效期一览表齐

全,防止积压、霉病、失效。对临近效期的药品提前6个月报告院部,否则,一切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66、每月按期盘点,及时上报。做好药品采购计划并报院部审批,要保证药品进销存帐相符,否则一切损失由科室内人员共同承担。

67、严格执行查对审核制度,药房人员发药前必须先与电脑核对,无误后方可发药,并实行双签名。执行不严格发现一次罚50元。

68、住院病人各类收费明码标价。实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要从病人安全的角度出发,手术住院病人要拆线后,非手术住院病人要症状、体征基本消失后才能考虑出院,如果床位医生处理不当或暗示病人转住他院一次罚责任人200元/例。住院期间一律使用本院药品,违者一次罚款100元。

69、各科室卫生材料申购必须提前1个月上报药事办,影响工作的罚100元。

70、辅助检查实行先交费后检查制度。抢救病

人特殊情况可以先抢救再补交费,但必须由接诊医生签注急诊字样,无急诊字样也作漏收费处理,补交的费用应在抢救的当日或次日交毕。凡当事人不自觉、责任科室把关不严的,一经发现罚责任人相关费用的5—10倍并调离原科室。

71、收款室备足零钱,收款单书写清楚、齐全,每项做不到发现一次罚20元。做到唱收唱付交待清楚,出现差错当事人自负。三联单作废冲销必须经院领导签字。

72、各项收费日清月结,一切现金收入与各科室对账后及时交出纳会计存入银行,不得借支、挪用,短款自负。日报表编制及时,按时上交院部。凡丢失收据作待岗处理,并承担登报声明作废的费用,引起的后果由丢失者自负,科室负责人负连带责任。

73、严禁漏收费、错收费,违者罚漏收、错收金额的5倍。

74、不准开假发票,处方和发票的姓名、日期、收费项目和数额要相符,违者一次罚所开金额的5倍。

75、财会工作按有关规定及财务制度执行。76、防保所系列要在财务的监督下及时完成每月防保形成费用结算工作和疫苗保管盘清工作,一切收支纳入医院大帐管理,同时要协调好医疗系列的传染病管理、妇幼管理程序卡簿转换工作。

77、防保人员要按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认真完成初级保健、接种门诊、保健保偿、卫生室管理、学校卫生、宣教、档案管理、传染病管理、慢病、结防、寄防、地方病管理等各项工作,一项做不到或不及时,责任人和组长各罚款100元。

78、及时、准确、完整完成各项报表,一项不准确或迟报一次扣责任人和组长各100元。

五、环境卫生、物资器械、水电管理制度

79、认真搞好室内、外环境和个人卫生。室内要做到四面光,室外卫生区要清洁。科室内严禁存放私人物品或其它杂物,室内物品要摆放有序,门窗玻璃清洁,桌椅、门框无灰尘、墙壁无蛛网,不准乱贴乱划。搞好污水、污物、垃圾处理,认真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污染和交叉感染。

80、坚持突击与经常相结合,建立每日清扫和每周大清扫制度。每日下午下班前半小时打扫卫生,每周五下午搞室内外清扫,节假日进行全院大清理(扫)。

81、非工作需要的长明灯、长流水、取暖降温设备及医疗仪器下班后无人关停,发现一次罚责任人50元,引起损坏及事故的,要原价赔偿,并追究相关责任,科组长一并处理。

82、保管仪器设备人员未按规定管理,操作人员未按程序操作或由非仪器操作人员操作,发现一次各罚科组长及当班人50元,造成事故、损失的由科组长及当班人赔偿一切损失。

83、各种贵重医疗仪器、器械设备必须按要求认真进行保养,工作敷衍或未保养、无记录,发现一次罚50元,科组长一并处理。

84、加强防范,做好安全工作。科室内物品、药品、器材丢失照价赔偿,凡影响正常工作的一次罚款100元。下班后工作场所门窗不关,普通科室发现一次各罚科组长及当班人20元,有仪器设备的重要科室以及无人关闭门窗的,发现一次罚科组长及责任人100元,造成损失的由科组长及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85、严禁药库、药房、收款室、财务、手术室

等科室有闲人随便进出,违者一次罚科内每人20元,本院人员也不得无故随便进入上述科室,否则在场每人均罚20元。

86、做好财务、物资、现金及药品的管理工作。借出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

87、水电统一管理,如有私拉乱接,直接处罚管理人员,造成事故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科室内不准用电炉烧水、煮饭或取暖,违者一次罚100元。

88、病房被褥等物品要妥善保管,并进行严格交接,丢失的由护士长照价赔偿。

89、若发现个别科室人员素质低下,存在损害集体利益行为的,一经发现除追回损失外,实行待岗处理。

六、说明

90、本规定未尽事宜,将在以后工作中再补充。91、全院所有职工有权监督、举报。92、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2005年3月6日公布的制度同时废止。

目 录

一、考勤制度........................................1

二、总值班制度....................................4

三、岗位制度........................................6

四、质量制度........................................12

五、环境卫生、物资器械、水电管理制度................................................................20

六、说明................................................23

第三篇:医院各种规章制度

门诊工作制度

一、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做好门诊全面管理工作。

二、经常检查督促各科室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执行情况,加强信息反馈,提高服务质量。

三、做好门诊环境管理和秩序管理,达到环境整洁、舒适、安全、工作有序。

四、经常检查科室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及时向院长汇报工作,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五、健全和落实好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六、严守工作岗位。每日检查开诊情况。

七、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搞好门诊患者及社区合同单位满意度调查,进行分析改进工作措施,提高服务水平。

八、协助院领导抓好门诊医疗质量的管理,加强门诊专科建设。

B超、心电图室工作制度

一、拟定有病员作B超、心电检查前的准备及禁食等相关注意事项。

二、向到达科室病人解释超声检查或心电检查是无损伤、无痛苦、安全的检查方法,消除病人的紧张恐惧感。

三、先开机预热并检查电源,待稳压2-3分钟后,方可开仪器开关。

四、根据申请单检查内容合理安排病员体位,同时做到语言亲切、态度和蔼。

五、对做肝脏检查患者,要询问肝功能的检查情况,以便采取相应的预防隔离措施。

六、B超检查阳性报告率≥40%。

七、超声检查自检查开始到开具结果时间≤30分钟。

八、报告单字迹清楚、描述用语、用词恰当、科学规范。

实验室工作制度

一、刻苦钻研业务,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对病人如亲人,态度和蔼,有问必答。讲究医德,礼貌待客(病人),语言文明,耐心解释,工作积极认真,一丝不苟,做到报告及时准确。

二、收集标本时,严格查对,标本不合要求时,应重新采集,对不能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常规检验即到即检并及时发出报告,急诊检验标本随时随检,随时发出报告。

三、要认真核对检验结果,认真填写报告单,作好结果记录,签名发出报告,急诊标本应认真核对,发现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或有疑问时,主动与临床科室联系,重新检验,发现特殊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院外报告应由科主任签字。

四、检验标本在发出报告后应保留24h,常规标本及用具立即消毒,被污染的器皿应该高压灭菌后方可洗涤,对可疑和病原微生物的标本应经消毒后送指定地点焚烧,防止交叉感染。

五、保证检验质量,每1-2周检查一次标准曲线,检查一次试剂质量,并核对仪器灵敏度,发现问题,随时解决。

六、建立实验室室内质量控制制度,积极参

解锁后支持完整在线阅读或下载编辑海量优质内容资源

医院规章制度大全

第一篇:医院规章制度大全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
点击下载
分享:
热门文章
    热门标签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