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积分制度奖惩细则

栏目:章程规章制度发布:2025-01-08浏览:1收藏

学生会积分制度奖惩细则

扣分情况

1.无故缺勤、无故请假(请假未说明具体原因,或在执勤后补假者),一次扣8分

2.迟到者,一次扣4分

3.一个月请假超过两次者·,扣8分

4.在执勤过程中,不认真者(与他人嬉闹、讲闲话;不按本部门要求执勤等违纪行为),一次扣5分。情节严重者,可加倍扣分,最多扣12分

5.在执勤过程中,故意不按实际情况登记者,一经发现,扣10分

6.执勤过程中不能做到公平公正,有“公报私仇”(包括部员、部长)情况者,一经发现,扣15分。(具体情况由部长上报至管理老师处,以老师最后裁定为准)

7.在执勤过程中,未带或冒带校牌,未穿校服校裤或有其他不符合学生形象者,一次扣8分

8.违反校规,被点名批评或被公示者,一次扣20分

9.违反校规,被其他部员发现举报者,一经核实,一次扣12分

10.与其他学生会成员发生冲突,有报复行为者,一次扣15分,情节严重的,可加倍扣分

11.随意举报、诬陷其他部员者(包括部长),一经核实,一次扣15分

12.在会议过程中,违反纪律(讲话、随意下位等违纪行为)者,一次扣4分,情节严重者,可加倍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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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积分制度奖惩细则

学生会积分制度奖惩细则扣分情况1.无故缺勤、无故请假(请假未说明具体原因,或在执勤后补假者),一次扣8分2.迟到者,一次扣4分3.一个月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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