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专家管理制度
第一篇:外国专家管理制度
外国专家管理制度
Management system of foreign experts
一、就业资格(Employment Qualifications)
乙方在甲方就业,应符合《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Article 1 Party Bs working with Party A shall meet the conditions specified in Chapter VII of Rules for the Administration of Employment of Foreigners in China.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乙方应按中国法律规定取得《外国人就业证》(或称《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外国人居留许可证》等证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证件。
Article 2 Except as otherwise stipulated by law, Party B shall apply for and take out a Foreigner Employment Permit(or known as Foreigner Work Permit), a Foreigner Residence Permit and other certificates as required by Chinese laws as well as other certificates prescribed by laws.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办理上述证件的取得、延期、变更等手续,乙方须提供必要的协助。
Article 3 Party A is obliged to handle the procedures of obtaining, renewing and changing the above certificates for Party B, and Party B shall provide necessary assistance.二、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Labor Protection and Labor Conditions)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和标准,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条件,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Article 11 Party A shall strictly implement the labor safety and health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of the State, provide Party B with labor safety conditions compliant with the rules of the State, and establish and improve labor safety and health system and safe production operation procedures.乙方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甲方和任职公司的规章制度或国家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可以拒绝甲方及其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行为。
Article 12 During work, Party B shall strictly observe this Agreement, the rules and regulations of Party A and the Engaging Company or all the safe production systems and safe operation procedures stipulated by the State.Party B may refuse non-compliant commands and risky operation orders of Party A or its management staff.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Working Hours, Leaves and Holidays)
乙方的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Article 14 Flexible Working Hour system shall be applied to the working hours of Party B.甲方保证乙方休息休假的权利,乙方可以按照甲方的规章制度或国家规定享受婚丧假、生育假和带薪年休假。
Article 15 Party A shall guarantee the rights of Party B to have leaves and holidays, and Party B may enjoy marriage and funeral leaves, maternity leave and paid annual leaves in accordance with Party As rules and regulations or the regulations of the State.四、规章制度(Rules and Regulations)
甲方根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应组织乙方进行规章制度的培训、学习,乙方应主动学习各项规章制度。
Article 21 Party A shall establish and improve various rules and regulation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bor laws, regulations and relevant policies of the State and in light of actual conditions.Party A shall organize Party B to participate in trainings and study on the rules and regulations, and Party B shall actively study all the rules and regulations.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和任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必须服从领导,遵守职业道德,爱护甲方和任职公司财产,自觉维护甲方和任职公司声誉。以上乙方如有违犯,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Article 22 Party B shall abide by the laws and regulations of the State as well as all the rules and regulations of Party A and the Engaging Company.Party B shall obey leaders, observe professional ethics, protect property of Party A and the Engaging Company, and consciously safeguard the reputation of Party A and the Engaging Company.If Party B violates any of the above provisions, Party A has the right to impose a punishment according to the rules and regulations.正大饲料(绵阳梓潼)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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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外国专家管理制度
杭州浙大海伦外语教育网络有限公司
外国专家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国家的尊严和权益,维护外事工作的严肃性,同时保证在我国工作的外国专家的正当权益,特制定此外国专家管理制度。
六、聘用外国专家的各企事业单位、学校应尊重外国专家的个人宗教信仰,但不允许外国专家在我国进行传教、宣传宗教和从事与其身份不相符合的工作。
七、未经允许,外国专家不得兼任、接收其他企事业单位、学校的任何工作及从事以盈利为目的任何活动。
十三、聘用单位委托我公司派遣外国专家的(含外国专家人事外包服务的),统一由我司按聘用单位要求对外招聘、匹配,并由我公司办理有关证件、机场接送、培训、派遣并签署三方协议(三方协议指派遣单位、聘用单位、外国专家)。在三方协议上要明确三方的责任、义务,并明确三方的任何一方违约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
十四、凡外国专家人事外包给我司的聘用单位要按月将外国专家的考勤审核表、绩效考核表、超时计酬情况一并交我司外事部,由我司外事部统一审定后报财务部定期发放(按三方协议规定的日期发放)。
十五、外国专家每学期必须组织学生口语和听力测试,协助办好英语口语、听力竞赛,举办英语演讲等活动,同时外国专家有义务承担英语角辅导员的责任。
十六、外国专家每节课都须备有详细的教案,由聘用单位教学部组织专业教师不定期听课、评课。外国专家不得擅自出单位、学校讲学、授课、辅导或兼职。
十七、外国专家在华各聘用单位工作,必须提前制定好各项工作、教学计划,并按要求及时填写好各类报表及工作总结,由各自聘用单位负责审查并存档。
十八、外国专家受聘在各聘用单位工作期间所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各聘用单位所有。
定的正常休息日。
二十、外国专家非节假日办理工作之外的其他事情,必须提前一周向其工作单位的办公室、外事办(或相关管理人员)提出书面申请,请假时间不超过2天,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外出。在外国专家请假期间各聘用单位都要自行安排好工作、科研、管理计划和教学授课计划,以确保科研、管理、教学任务的按时完成。
二十一、如外国专家因自身身体原因不能正常坚持工作的,需向各有关聘用单位的办公室、外事办(或有关专、兼职管理人员)提出病假申请,并到指定的涉外医院就诊。有亲朋好友来华访问、旅游需前往陪同的情况必须提前一周向各有关聘用单位的办公室、外事办(或有关专、兼职管理人员)提出书面申请,时间不超过2天。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外出。
二十二、外国专家若遇家中突发事件必须请假回国的,必须向各有关聘用单位的办公室、外事办(或有关专、兼职管理人员)提出书面申请,各有关聘用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同意其准假,但外国专家必须在两周时间内返回其在华工作单位(含旅途时间),且机票及其他手续费用全部自理。
二十三、外国专家的各类请假须事先声明理由,填写请假单,将请假单递交外事办、办公室主任,经外事办、办公室主任等领导准假后方可离开。外国专家在外出期间应及时向所在聘用单位外事办、办公室主任等领导报告个人安全情况。假满返回后要及时销假,未请假或请假未获准擅自离开岗位者,按合同有关规定扣发工资,情节严重
者解除合同。
重点保护区域,并负责外国专家在本单位工作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外国专家的住宿由聘用单位统一安排、管理。聘用单位应及时掌握外国专家的住宿安全情况。外国专家的客人如需留宿,须经聘用单位领导同意,并持客人有效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客人来访、离开时间不得超过3天。
三
十一、聘用单位的办公室、外事办(或专、兼职管理人员)应帮助外国专家熟悉工作环境及居住环境。
三
十二、聘用单位应保证外国专家在参加单位相关重大活动中的安全。
三
十三、聘用单位应要求外国专家保持公寓整洁,未经聘用单位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在公寓内拉电线及添加电器。聘用单位应教会外国专家如何使用公寓内各项电器,告知其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及如何使用应急电话。
三
十四、聘用单位应定时派遣电工对其公寓进行相关电器、电线、用火等的安全检查,保证公寓用电、用火的安全。
三
十五、外国专家在公寓内的作息规律,不能影响到公寓内其他人的休息。公寓内禁止安放危险物品及色情书刊。外国专家应时刻注意安全,注意防火防盗。
三
十六、工作时间内外国专家在规定地点就餐。聘用单位及学校应确保外国专家的用餐安全。
三
十七、如发生外国专家在各类事故中受到人身伤亡,聘用单位应按应急处置程序,立即报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及公共安全部门,并
保护好现场等待当地相关部门处理解决。
第三篇:外国专家管理制度
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
外国专家管理制度
(2011年7月8日 人外字002号 订)
(2011年9月9日 人外字011号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国家和学院的尊严与权益,维护外事工作的严肃性,保障在我院工作的外国专家的正当权益,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第二条 聘请外国专家的工作方针是:根据培养师资和教学工作的需要,有计划地聘请具有真才实学的外国专家,达到同国外学术界相互了解和学术交流的目标。
第三条 聘请外国专家的范围是:以英语专业为基础,逐渐扩展到日语等其他专业及学科。
第四条 外国专家授课的对象主要是外语专业及涉外专业的本、专科生,用于提高上述人员的外语水平。
第二章 聘请原则及条件
第五条 应聘我院的外国专家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学院的教学规章制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对华友好、愿与我方合作。
(二)具有学士以上学位,一年以上英语(语言)教学经历。
(三)年龄在55岁以下。
(四)应聘者必须提交简历(姓名、性别、年龄、国籍、所在国工作单位,最高学历、专业及学术职称、来华任教期限等)、求职信、推荐信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和健康报告。
第三章 教学管理
第六条 外国专家不得在学院内从事与其教学身份不符的活动,不得干涉我国的内部事务;未经许可不得承担校内、外其他劳务事项。
第七条 外国专家到任后,应尽快熟悉我院教育方针、教学制度和培养目标等。任教期间,教务处及相关教学单位有权对外国专家进行教学管理,并安排其开展教研活动。
第八条 外国专家须服从学院的日常工作安排,按照学院制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进行教学;开学两周内,须向教务处呈交教学进度表。
第九条 外国专家每周工作量一般不少于18课时,不得自行调课,如需要调课,应按照教务处调课手续办理。
第十条 外国专家应接受院领导、教务处、教促办及外语教师等以听课或其他方式对其教学情况进行检查。教促办有权收集各班对外国专家教学工作提出的意见,并做好记录(包括上课迟到、早退、不按要求上课、旷课等)。
第十一条 对教学成绩显著的外国专家,应给予精神或物质鼓励;对教学质量差,屡出教学事故,学生评教不合格或学生反映强烈的,经警示后,在规定时间内仍无改进者,依照合同条款可予以解聘。
第十二条 外国专家应积极地在我国或我院报刊上发表学术论文和参加我院组织的学术讨论会。
第十三条 尊重外国专家的宗教信仰,但不准在我国境内进行传教活动,不得以教学名义在学生中散发“圣经”等宗教书籍,更不得在教学中宣传宗教。
第十四条 外国专家不能自行在教学活动中让学生填写任何国外登记表或调查表,如确需填写,须经学院批准。外国专家不能发表反对我国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以及攻击或挑衅性的政治言论。
第十五条 外国专家提供的视频教材须经教务处等相关教学单位审查,凡属有利于教学的资料片、风光片、故事片,可向学生放映。内容反动或淫秽的视频不得放映。
第四章 生活管理
第十六条 外国专家必须遵守我院公寓管理的有关规定,允许与学院教职员工相互拜访,拜访时需出示有效证件,一般会客时间不得超过22︰30,不准留宿。外国专家的直系亲属从外地探亲需留宿的,须提前一天填写住宿申请单一式两份,由外事办和保卫部门审查批准,并持有效证件报公安局备案。
第十七条 外国专家应妥善保管个人的贵重物品,不得在公寓内存放大额现金,出入锁好门窗。外国专家应22︰30前返回宿舍。
第十八条 外国专家不准在公共场所吸烟、酗酒;不准私自接电或超规定使用电热设备;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品及其它危险品;禁止从事赌博、吸毒、邪教等违法活动。
第十九条 外国专家不准和学生超出正常的师生关系。
第五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二十条 外国专家享受中国下列节日休假;
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节日。
第二十一条 外国专家可按其国籍和信仰,相应享受下列节日休假(聘期在半年以下的,原则上不予休假)。
圣诞节两天、宰牲节(古尔邦节)三天、开斋节一天、泼水节一天。
第二十二条 外国专家合同期为一学年的,享受所在教育机构的一个假期(寒假或暑假)带薪休假。
第二十三条 外国专家连续在华工作一般不得超过五年,再次应聘来华工作须在两年以后。
第六章 病假和事假
第二十四条 在工作时间内,外国专家不得擅自外出,如有特殊邀请,应向学院外事办请示,批准后方可参加活动。
第二十五条 外国专家因故不能上课,应按学院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假满返回后要及时销假,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准擅自离开岗位者,视情况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我院有权解除合同并进行索赔。
第二十六条 外国专家请病假,须凭我院指定的涉外医院医生证明。
第二十七条 根据医生诊断证明,外国专家在一个合同期内(一年或一学年)累计请病假不满十天,工资按100%发给;超过十天,不满三十天,工资按50%发给;超过三十天学院有权解除聘用合同;若未解除合同,工资停止发给,直至恢复正常工作为止。
第二十八条 在合同期内,外国专家因公在中国境内出差,在当地政府指定的涉外医院就诊的医疗费用,我院支付;因私外出就诊的费用自理。
第二十九条 在合同期内,外国专家在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和中国境外就诊的医疗费用自理。
第三十条 外国专家请事假须经所属系主任、外事办主任、副院长同意,事假后工资按日扣发。一年期合同者,事假累计不得超过十天,连续事假不得超过三天。
第三十一条 未经允许擅离职守的,旷职一天,扣发三天工资。情节严重的,我院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七章 工资支付方式
第三十二条 工资以人民币支付。
第三十三条 工资应当自到职之日起至合同期满之日止,按月支付给专家本人。不足整月的,按日计发。日工资为月工资的1/30(二月份同)。
第三十四条 我院不得克扣或者拖欠工资。
第三十五条 外国文教专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依法交纳个人所得税。
第八章 工资标准依据
第三十六条 外国文教专家在华基本生活费用。
第三十七条 就职所属地从事同等工作专业人员的平均工资水平。第三十八条 就职所属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化因素。
第三十九条 严格按照国家外国专家局和财政部制定的外国文教专家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外国专家承担的工作任务和实际业务水平,并参考其学历和资历确定月工资数额并体现在合同里。
第九章 安全管理
第四十条 外国专家要遵守我院有关安全的各项规定,如遇水、电、气、暖等方面的问题,应向管理员或外事办反映,由外事办协调学院相关部门及时维修,外国专家不可擅自处理。
第四十一条 后勤工作人员在外国专家不在时因紧急情况需进入外国专家寝室时,应协同学院外事人员及保卫人员共同履行公寓检查、维修、清洁或送(取)学院为其配备的物品等活动。
第四十二条 外国专家外出,必须提前向外事办请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离校。外出时要随身携带护照、专家证等证件,外出旅游只能在节假日进行,旅行只能到开放地区。
第四十三条 外国专家出行前须向外事办人员登记出行的目的地、起止日、出行方式、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并与之保持电话联系,确保无事故发生。
第十章 友好交往
第四十四条 外国专家应积极开展与我院的友好交往活动。在与我方的交往中,不得刻意打探国家机密。
第四十五条 为使外国专家更多地了解中国,如报告会和国际国内重大节日及重要事件举行的活动,外国专家可受邀自愿参加。
第四十六条 外国专家向我院人员赠送的礼品、纪念品,价值不得超过三十元人民币,报经外事部门登记,负责人批准同意后,受赠人可留用。
第十一章 聘用合同的订立
第四十七条 当事人双方就合同条款以书面形式达成协议并签字,即为合同成立。通过信函达成协议的,签订确认书后,方为合同成立。
第四十
外国专家管理制度
本文2025-01-08 03:02:28发表“章程规章制度”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sowenku.com/article/907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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