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商会规章制度

栏目:章程规章制度发布:2025-01-08浏览:1收藏

第一篇:福建商会规章制度

来 宾 市 福 建 商 会

规 章 制 度

目 录

1、管理程序及工作机构…………………………………………3

2、秘书处主要职责………………………………………………4

3、会员管理制度…………………………………………………5

4、会长办公会议制度……………………………………………7

5、会长值班制度…………………………………………………8

6、财务管理制度…………………………………………………10

管理程序及工作机构

会员代表大会 理 事 会

常务理事会(名誉会长、会长、理事会主席、执行会长、监事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会长办公会(会长、理事会主席、执行会长、监事长、常务副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一年一次 理 事 会:一年一次 常务理事会:半年一次 会长办公会:一个月一次

每月安排常务副会长以上(会长除外)带领2名副会长商会领导轮流值班,指导处理日常工作,重大问题提交执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商会工作按照商会章程、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执行。

秘书处主要职责

一、认真执行商会章程,组织实施和落实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的决议及商会年度工作计划。

二、商会日常工作事务、编写处理往来文件,主要文件秘书长审示后,送交会长、执行会长,协调商会各部门工作。

三、负责商会档案管理,积极发展会员企业和商会有关证照年检工作,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四、协调政府、企业、会员之间的关系,负责接待来访客人。

五、积极为会员牵线搭桥,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做好会员企业的服务工作。

六、组织会员参加经贸活动,开拓市场,促进会员企业的加快发展。

七、收集会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理并做好反馈工作。

八、认真管理商会财务,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收支审批程序,勤俭节约,减少浪费。

九、负责商会会刊编印工作和商会网站的管理,做好对外宣传工作。

十、负责联络广西各地福建商会,加强广西各地兄弟商会的沟通交流。

十一、组织实施培训计划、加强商会的思想、组织和自身建设,提高商会的知名度。

会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商会会员的管理,提高商会会员的整体素质水平,根据商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商会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申请加入商会会员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商会章程;

2、有志愿加入商会的意愿,能主动热心为商会奉献;

3、在来宾市的闽籍企业和个人经营者;

4.在加入商会的同时没有参加党和国家明令禁止或取缔的社团组织。5.自觉遵守商会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商会活动,维护商会的团结和声誉。

二、入会的程序

1、本人提交入会申请表,由一名商会会员担任介绍人,签署推荐意见;并向商会提供身份证、企业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等相关证明材料和一寸照片两张。申请者必须为所填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由办公室向申请人介绍商会基本情况,提供《来宾市福建商会章程》、《来宾市福建商会规章制度》和《来宾市福建商会会员申请登记表》及其它相关文件。

3、所有入会成员必须经值班会长签字会长审核确认。新入会或提拔的副会长、理事,必须由商会在职的常务副会长或副会长2人以上进行考察了解并推荐,正式入会经会长办公会议表决通过。常务副会长必须由换届大会选举产生,原则上不增补,特殊情况由会长会议研究执委会通过。

4、被批准的新会员按规定缴纳会费。

5、商会办公室建立新会员档案,公布新会员批准的信息。

三、会员权利和义务

1、会员权利:在商会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向商会反映意见、要求和建议,对商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批评;参加商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享受商会提供的各项服务;入会自愿,退会自由;享有接受商会援助和提请商会为其维护合法权益的权利。

2、会员义务:遵守商会《章程》;执行商会的决议;维护本会合法权益;积极参加商会组织的活动,完成商会交办的工作;向商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信息资料;按规定交纳会费。

四、会费收缴

1、商会会费按年度缴纳

2、会费缴纳标准(暂定): 会长(法人):10万元/年; 理事会主席:2万元/年; 执行会长:2万元/年; 监 事 长:2万元/年; 财务总监:2万元/年 常务副会长:1.5万元/年; 副会长:1万元/年; 理 事:2000元/年; 会 员:500元/年。

会员自愿超额交纳会费不受上述标准限制。

3、为便于安排活动及作出经费预算,会员应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会费。

4、新加入商会的会员均应在办理入会手续时交纳规定的会费。

5、会员向商会缴纳会费后,收费员应开具盖有商会公章的收据,会费列入财务监管。

五、会员管理

商会办公室全面负责会员的组织管理工作。

1、会员登记信息随时更新,会员单位遇有信息发生变化,就及时向办公室报备,以便商会能够了解到会员更新的信息。

2、商会工作人员要对会员登记信息进行保密,未经会员同意,不得泄露会员的商业机密。

3、商会对会员实行“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退会的会员登记信息另建档管理一年。

4、掌握每位会员的基本信息和必要数据,及时修改会员已经变更的信息和数据档案。对执委以上人员的变更信息要及时汇报给副会长、常务副会长、会长。

5、必须和会员建立稳定可靠的联系方式。对理事以上人员保持联络渠道畅通。

6、准确记录会员退会原因,妥善保存确认已经退会的单位和个人的档案。

7、如实记录会员履行章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情况,上报会长办公会议。

六、会员的退会及除名

1、会员自愿退会,应书面提出申请,终止会员资格并予以公示;

2、会员如在规定时间内不交纳会费或多次无故不参加商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如有特殊情况,暂缓交纳会费,应主动与商会联系。

3、会员如有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由会长办公会议讨论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直至取消会员资格,触犯刑律者由司法部门处理,同时不论其在会内担任任何职务,一律予以除名,并予以公示。

会长办公会议制度

会长办公会是商会日常事务的决策,领导机构,为了更好履行职责,使会议做到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商会《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商会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会长办公会由会长、理事会主席、执行会长、监事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组成。

二、会议由会长召集并主持,也可以由受会长委托的常务副会长以上人员召集并主持。

三、会长办公会原则上每月28日下午16时举行。必要时,经会长决定可以举行会长办公室临时会议。如遇特殊情况,也可由值班会长提出召开。会长办公会的召开,由商会办公室提前三天通知参会人员。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改变定期会议时间的,应提前一天通知参会人员。

四、会长办公会会议必须有应到会人员过半数出席,方能举行。参 会人员应准时出席会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的会长办公会议不得请假,如在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的,须在开会一天前向办公室请假,否则视为缺席。迟到10分钟以上给予500元罚款,缺席给予1000元罚款,所处罚款用于办公费用。

五、会长办公会会议讨论决定问题,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会议的决定应当以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通过。决定公布后,遵守会议形成的决议。会后不应再发表不利于内部团结、不利于开展工作、不利于会议决议执行的不负责任的言论。

六、会长办公会的职责:

1、研究决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的时间和方式;

2、研究处理会员提出的重要建议、批评和意见;研究处理会员来信来访的重大问题;

3、定期分析商会发展形势,查找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解决的办法和对策;

4、制定商会的内部管理制度,报请理事会通过或备案;

5、决定会员,理事及副会长的吸收、辞呈、除名或职务的变更;

6、讨论商会会费标准及收费办法;

7、确定办公室工作人员的人选,并决定任免;

8、研究和决定商会日常事务中需要领导集体决定的其他事宜。

七、会长办公会议召开的时间和议题,由会长确定或由秘书长根据有关方面的意见,提出建议,再由会长确定。

八、会长办公会议讨论重要议题或者其它重要事项,可以召开扩大会议,邀请会员列席。

九、会长办公会议议定事项,如本人因故不能到会,应提前将对所议议题的意见告知办公室,并服从和执行会议通过的决定事项。

十、会长办公会会议的会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指定专人作会议记录,并根据会议的决定编印会议纪要等。会议纪要和会议通过的文件,由会议主持人签发。

十一、会长办公会会议决定的事项,由秘书长传达,由分管常务副会长牵头组织实施。所有事项的实施情况,要向下一次会长办公会会议报告。

会长值班制度

为做好来宾市福建商会的各项工作,发挥各位副会长以上人员积极参与领导商会工作的作用。经商会会长会议研究决定,由副会长以上人员轮流担任值班会长, 领导和处理商会的有关工作。为此,制定本值班制度。

一、商会副会长以上人员实行轮流值班制度,每个月由一名常务副会长以上人员和两名副会长共同值班,值班方式为:以电话值班为主,值班会长应随时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在值班期应经常到商会办公室了解、巡察有关工作,随时用电话与办公室联系,询问有关工作情况,处理会长交办的或办公室提出的有关问题和重要工作。必要时,值班会长须到办公室现场处理事务。

二、值班会长负责值班期间商会事务管理工作,代表商会出席会议、接待、宣传、协调、维权等工作,除重大事件需经会长会议讨论外,一般事项由值班会长作出决定。

三、值班期间发生的事件,由当值会长进行处臵,在当值期间无法处理完成的,当值会长有义务配合协助下一期值班会长继续处理。

四、值班会长当月应组织有关人员走访1-2个会员企业,开展调研工作,积累会员资料。

五、每月28日商会聚会,由当值会长汇报本期工作,并与下一期值班会长交接工作,由办公室提前三天通知下一期值班会长。非值班会长对值班会长处理问题有意见的,须将意见以书面形式提交会长或会长会议协调处理。

六、商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及时向值班会长汇报工作,并将每天发生的事件记录在商会日记中,交当值会长签字。

七、各轮值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应提早安排好本公司的工作,尽可能留在本地,以便及时参加或处理商会急需解决的事务。如确需到外地出差,应及时与会长和商会办公室沟通,以便安排其他轮值会长轮值。

八、值班会长的轮值顺序名单由办公室排定发给每位值班会长,并通报全体会员,会员有事情,可直接与当月的值班会长联系,也可以与商会办公室联系。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会计岗位职责

第1条 了解国家有关财经政策、法律和法规及会计制度,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熟悉商会的经营方针和目标以及商会制定的各项财务管理规定。

第2条 执行国家颁发的会计核算制度,结合商会的实际情况,科学地设臵会计核算程序,正确使用会计帐簿,合理地运用会计科目。

第3条 认真做好报帐、算帐、记帐工作,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内容真实,帐证相符,帐帐相符。

第4条 根据要求定时进行结帐,对所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整理、归类、分摊,并编制财务报表,做到勾稽关系清楚,编报说明详细。

第5条 做好会计资料档案的收集和保管工作,对帐簿、文件、会计资料进行编号,并装订成册。

第6条 办理商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章 出纳岗位职责

第7条 办理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业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并根据商会财务管理制度对合法有限的收付款凭证认真复核,办理款项的收付。

第8条 根据已收付的凭证,按照记帐规则,逐笔顺序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帐,并结出余额,与实际库存和银行对帐单核对,保证帐目、帐单、帐实相符。

第9条 按照现金管理规定,不得挪用现金或用白条抵库,确保现金,有价证券、印章、空白收据、支票等物品的安全完整。第10条 每月末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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