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缺课/缺勤登记追踪制度

栏目:章程规章制度发布:2025-01-08浏览:1收藏

学校缺课/缺勤登记追踪制度

为防止传染病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校长为学校疫情总责任人,各班主任老师为疫情第一排查人,学校确定信息员为疫情报告人。

2.严格按照晨午检制度规定认真做好晨检工作,班主任早晨和午间对到校的每个学生应仔细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

3.学校考勤人员要及时查看考勤签到记录,对没来签到的教职工要及时了解原因,并做好登记,如有病请假来不了的,要询问清楚,是何病,是否发烧等,如有发现疫情要及时报告给校长。

4、班主任在晨午检时如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在学生请假时认真登记,并将存在以上可疑症状的学生及时报告给疫情报告人。

5.班主任应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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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缺课/缺勤登记追踪制度

学校缺课/缺勤登记追踪制度为防止传染病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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