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晋煤集团4起案例警示教育心得体会[精选五篇]

栏目:学习培训心得体会发布:2025-01-08浏览:1收藏

第一篇:学习晋煤集团4起案例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学习晋煤集团 4 4 起案例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近日,晋煤集团纪律检查委员会发布了 4 起关于不作为慢作为、监管不力、严重违规违纪以及严重失职渎职问题的处理通报,我公司纪委立即开展了有针对性的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要坚决打牢压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党员干部务必要以此为鉴,认真践行“5643”工作理念,切实增强担当作为的政治自觉,举一反三,常思“五问”,践行“六最”,牢牢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做到明法纪存戒惧守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切实把党对领导干部在政治上的要求融入业务监督中。

作为***煤业公司的总工程师,矿井“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等方面是我一直以来努力坚守的业务防线;同时,“强化廉洁意识,加强理想信念”是我必须筑牢的思想防线。这次的典型案例学习让我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和警示,进一步在思想上敲响了警钟。在本次案例中,通过对恒源公司、金象公司相关领导不作为慢作为,以及国贸公司财务部、运销分公司财务科相关人员严重违规违纪的主客观原因进行深刻剖析,以上四个案例虽然通报的问题形式不尽相同,有的严重失职失责、有的不作为慢作为、有的责任意识和规矩意识差、有的监督管理缺位、有的挪用公款,涉嫌职务犯罪等;

但他们却都有着共性原因,即个人放松政治理论学习和缺失纪律规矩,导致思想道德滑坡、理想信念动摇、价值观念扭曲,最后党性缺失。

我认为,违规违纪案件的频发,暴露出从严治党没有得到很好的发展

,以及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强,思想防线不牢固。结合自身工作,我有三个方面的心得体会。

一、坚定从严治党的理想信念,强化廉洁意识。

这些违规违纪人员,他们都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省属国有骨干企业主要负责人,但是他们的所作所为,这是坏了规矩,没有纪律意识的体现。这绝不仅是作风问题、能力问题,更是政治问题、党性问题,他们这是丧失了理想信念和缺失了廉洁意识,自酿的苦果。

党员干部应该以党的纪律为尺子,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让纪律这条高压线始终“通上电”,把全部心思放在工作上,把全部精力投在公司安全生产上。党员干部丧失了理想信念,就会失去精神支柱,失去灵魂。纵观这些违纪违法犯罪事实,无一不是放松了对理想信念的改造,再加上金钱、地位和名利的诱惑下,从而走向另一条错误的道路。在现行煤炭市场的经济形势下,党员干部只有坚定自己的信念,牢记为职工群众服务的宗旨,提高自我约束力,提高自我警省能力,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坚决抵制物欲横流的诱惑,过好权力关、金钱关、人情关等,努力做一名清清白白、廉洁自律、担当有为的党员。

二、加强学习,时刻自省,筑牢思想防线。

学习是每一名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活生生的事实告诉我们,不学习,思想就得不到改造,心就静不下来,心不静欲望就容易膨胀,就无法拒绝诱惑,一遇到诱惑就容易乱方寸,就容易被诱惑的绳索绊倒。因此,我们必须坚持经常性的学习,重点学习政治理论,学习党章、廉政准则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有关规定等,时刻接受党的教育,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在学习中,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将反面案例与正面教育相结合,注重学习效果,提高自身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准。同时,作为党员干部,要严守思想防线,坚持对人对事时刻自省,加强思想改造、加强党性修养和自身修养,要按照党章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防微杜渐,时刻检查自己的言行是否符合党章、党纪的要求,正确对待自己手中的权力,坚决不把权力变成谋取私利的工具,确保不发生任何违法违纪的行为,努力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三、以案为鉴,防微杜渐,长鸣警示之种。

以案为鉴,防微杜渐,才能警钟长鸣。共产党员应该清醒地明白,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通过学习这些反面案

例,我的思想深处受到极大触动,对他们所犯的错误的过程、原因及教训做了反思,这些领导干部不注重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私欲膨胀,背弃党的宗旨,人生观和价值观偏离了正确方向。从中也使自己清醒地认识到: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应该时刻提醒自己,时刻牢记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奉献意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及山西省十一届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并且在本职工作岗位上,一定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把心用在工作上,用在为公司和职工群众谋利益上。

通过本次案例警示教育活动,使我接受了一次思想上的“洗礼”,我将从中吸取教训,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诱惑,以案为鉴、以案明纪、警钟长鸣,思想上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行动上严格遵守各项规定禁令,时刻做到警钟长鸣。在今后的工作中,在提高自身业务能力的同时,我将时刻注重党性修炼,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洁身自好,清廉为人,时刻在心中筑牢拒腐堤坝,发挥党员领导干部模范作用。

***

2019 年 5 月 21 日

第二篇:学习晋煤集团两会精神体会

学习晋煤集团“两会”精神体会

2月7日和9日,晋煤集团公司召开了党委全委扩大会和四届二次职代会。会上,党委书记、董事长武华太作了《凝聚发展合力 服务转型跨越 为推动集团公司进军世界 500强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和《坚持改革创新 推进精细管理 开创企业 安全稳定 和谐奋进 转型跨越新局面》的工作报告,两个报告高屋建瓴,主题鲜明,内涵丰富。我公司通过电视、网络、报纸、自制学习读本等形式,组织全体职工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全面立标对标,为晋煤集团加速进军世界500强,贡献自己的力量。

一、认清当前形势,强信心、聚精神、鼓干劲

2012年,晋煤集团正式吹响“进军世界500强”的号角,煤气化集团公司也面临着11项重点工作项目、工厂区搬迁、十二五规划落地、煤炭资源扩充、第三次党代会等。对于汽车运输公司来说,今年是三年搭框架、四年精细化的关键之年,提升精细化管理,提高执行力水平仍为关键之举。要将“两会”精神融汇贯通到各项任务中,我们必须认清形势、认识困难和挑战,提高前瞻性和预判能力,必须保持积极的精神状态,做好与集团公司同舟共济、齐心奋战的准备。用“两会”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认清当前形势,增强率先转型、争先竞位的信心,鼓起迎难而上、攻坚克难的勇气,从复杂多变的形势中捕捉有利机遇,切实把广大职工群众团结起来、凝聚起来、调动起来,全面完成集团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

二、围绕中心任务,保安全、抓稳定、促典型

2012年集团公司安全高压态势更紧,与职工工资收入挂钩幅度更大,给汽车运输公司下达的安全奋斗目标是轻伤为零,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运输事故,我们的安全生产压力依然很大。认真贯彻落实“两会”精神,一丝不苟的落实安全责任,继续在管人、管事、管思想的大安全格局下,做实、做细党管安全的18项具体工作,认真组织落实好公司的每一项安全制度,在公司上下形成行安全车、说安全话、做安全事的安全文化氛围,确保安全生产运输无事故。

三、聚精会神搞运输,创载体、夯基础、树特色

提升精细化和提高执行力是一种工作的态度和精神状态,作为煤气化集团公司二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公司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执行公司的各项决策。用“两会”精神牢固树立服务就是品牌、服务就是效益、服务就是生存的观念,突出生产运输和通勤“窗口”的服务,把“太原煤气化、服务千万家”的服务理念贯彻到我们的实际工作中。

四、加强重点工作落实,重执行、统思想、转作风

集团公司两会和我公司两会已经相继召开,各项任务指标、工作部署、奋斗目标已经明确。执行的关键在全体干部职工,在新的一年里,从全局出发,讲大局,谋发展,求同存异,多沟通多交流,讲政治、讲党性,讲品格,转作风,以共同的使命感、责任感,维护公司的稳定,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向党的十八大献礼。

第三篇:晋煤集团编制管理办法

附件1 晋煤集团编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集团公司管控,规范各级组织机构设置,加强人员编制管理,推动集团公司机构优化和从业人员编制化管理工作,实现机构设置、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中组部、省委组织部以及省国资委《干部任用条例》(修订版)、《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关于在省属企业开展超职数配备领导人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等规定和要求,及集团公司“123”矿处级干部大会和五届一次职代会会议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遵循的原则

1、适应发展战略、提升组织效能的原则:编制管理须符合企业发展战略要求,满足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的实际需要,提高组织机构运转效率和人员投入产出效率。

2、坚持扁平化、专业化的原则:纵向减少管理层次,横向合理确定管理幅度,整合重组职能或经营范围相近的单位,理顺和明确职责交叉或不清的部门。

3、按需设岗、因事设岗的原则:岗位设置既要着眼于现实,又要着眼于发展,岗位和人员是设置和配置的关系,要以机构的

管理体制。即:集团公司为一级;集团公司所属各子分公司、直属单位和机关处室为二级;各二级单位经集团公司批准设立的下属单位为三级。集团公司不允许设立四级及其以上子分公司,对于超过三级管理体制的,要通过业务整合和产业结构调整逐步过渡为三级。

第十条

根据企业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集团公司设立、调整、撤销子分公司及直属单位单位时,由集团公司编制委员会提出方案,报请董事会研究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

集团公司总部机关根据生产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业务流程变化以及职能划分重组的实际,需要设立、调整、撤销处级部门时,由编制管理办公室提出方案,报请编制委员会审核,经董事长批准后实施,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在7个工作日内,对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机构设置进行更新,并完成人员内部调动调整。

第十二条

集团公司机关处室需要设立、调整、撤销内设科级部门时,由本处室或本单位提出申请,报编制管理办公室审核,经编制委员会批准后实施。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在7个工作日内,对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机构设置进行更新,并完成人员内部调动调整。

第十三条

各二级子分公司及直属单位内设机构(含生产部门)

设立、调整、撤销时,由二级子分公司或直属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报编制管理办公室审核,经编制委员会批准后实施。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授权各二级子分公司及直属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对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机构设置进行更新,并完成人员内部调动调整。

第十四条

各二级子公司下设子分公司内设机构(含生产队组)设立、调整、撤销时,由二级子公司下设子分公司报二级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依据《晋煤集团组织机构设置与管理人员编制标准》审核,经集团公司编制管理办公室备案后方可实施。并由各二级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在7个工作日内对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机构设置进行更新,完成人员内部调动调整。

第十五条

各二级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实际,需要设立、调整、撤销下属子分公司时,由各二级子公司提出方案,报集团公司编制管理办公室审核,经编制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第十六条

集团公司编制管理办公室应依据《组织机构设置与管理人员编制标准》对各单位(部门)递交的内设机构设置/调整/撤并申请,及时进行调研核实,并按规定程序在一个月内予以批复。对不同意机构设置/调整/撤并的,可口头答复,并说明理由。

第四章 岗位管理

第十七条

集团公司根据各岗位的工作性质、业务范围和对员工能力素质要求的不同,将岗位划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

位说明书上报集团公司编制管理办公室,经编制委员会批准后方可新增。

第二十三条

岗位变动是指岗位的增设、合并及撤销。发生下列情况,可进行岗位变动:

(一)单位/处室机构、业务、职能进行调整的;

(二)单位内设机构分立、撤并的;

(三)按照生产要求、业务发展等实际情况,为完成生产工作任务需要进行岗位变动的;

(四)为提高劳动生产率、发挥人力资源优势,在优化劳动组织和劳动力配置时,需要进行岗位变动的;

(五)其它。

第二十四条

岗位变动的程序

(一)集团机关各处室因工作需要发生岗位变动时,由各处室提出意见并附必要的说明,上报集团公司编制管理办公室,经编制委员会批准后执行。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在7个工作日内,在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对岗位变动信息进行更新。

(二)二级分公司、二级子公司及其下设子分公司以及直属单位高层管理岗位、高层专业技术岗位和高层操作岗位,因工作需要发生岗位变动时,经集团公司组织部履行任命程序后,报编制管理办公室备案。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授权各二级子分公司及直属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对岗位变动信息进

行更新。二级分公司、二级子公司及其下设子分公司以及直属单位中基层管理、专业技术和操作岗位发生岗位变动时,在《岗位标准名录》范围内的,履行相应的任命程序后,可自行进行岗位变动。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授权各二级子分公司及直属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对岗位变动信息进行更新。

第二十五条

集团公司岗位依据《岗位标准名录》进行设置,由编制管理办公室依据集团业务发展需要、市场环境等因素,每半年进行一次中期修订,经编制委员会审批后执行。

第五章 人员编制管理

第二十六条

集团公司对人员编制实行总量控制,各单位应依据相关标准制定本单位人员编制方案,报集团公司编制管理办公室审核,经集团公司编制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七条

各单位要在编制委员会核定的编制内配备人员,严禁超编配备人员和超职数配备管理、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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