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管理规章制度

栏目:章程规章制度发布:2025-01-08浏览:1收藏

第一篇:商场管理规章制度

XXXX商场 市场管理规章制度

一、XXXX商场(以下简称商场)管理规章制度

1、商户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即墨XXXX商场管理规章制度》,文明经商,严禁在商场内进行各种违法、违规、违章的经营活动。

2、商户应按时交纳税费、租金、物业、水电费等各项应缴费用。

3、商户要按时开门营业,不得迟到早退,营业时间严禁关门,特殊情况要书面申请并经运营部批准。

4、商户必须在室内经营,未经允许严禁在通道和公用区域摆放任何物品或叫卖。

5、商户必须公平竞争合法经营,严禁非法竟争。

6、商户有义务自觉维护商场的形象和声誉。搞好邻里关系,不得以任何理由与顾客争吵、甚至打架,发生纠纷应听从运营部或保安部的调解,私自解决问题的后果自负,触犯法律的由执法部门处理。

7、商户要自觉爱护商场内的公共设施,安全节约用电、节约用水,不准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8、商户要按规定使用商场内提供的照明用电,不能以任何形式私自使用各种大功率(1000瓦以上)用电器具,特殊情况需增加用电量,须书面申请并经运营部批准。

9、商户下班时要锁好责任范围内的门、窗,商铺内严禁存放现金、金银首饰、有价证券等贵重物品,营业中大额交易现金应随时存银行不

青岛信顺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得存放商铺内,违者责任损失自负。

10、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进入商场对商铺、货物、设施、装饰等进行拍照、摄像。

11、严禁XXXX商场商户协助商城以外任何人或单位招商,否则将由当事人承担一切后果及全部经济损失。

二、入场须知

1、凭租房交费收据、经营保证金收据和《房屋租赁合同》到运营部办理入驻登记手续:

(1)出示商户《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商标注册证》、《区域经营许可证》等有效证件或复印件。

(2)填写商户详细资料表(便于运营部客户服务人员更好的为业户服务),即墨市以外的业户要出示人口暂住证、计划生育等必要证明。

2、商户在开业头三天,必须保证货物摆放到位,货量充足,对货量不足的商户,运营部有权提请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商户运营部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或不再与其续签合同。

3、商户需对商铺进行装修,必须提前向运营部提交具体书面装修方案,并提供图纸一份,经研究批准签字后方可进行装修。严禁擅自施工、改变原商铺结构及设施,进行商铺装修,未经批准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动工具,不得在商铺内刷油漆、电焊等,造成事故者,追究其法律责任,并承担相应损失。商户需在门上设广告牌的,需按商场统一规格制作广告牌。装修完毕不清理施工现场或乱堆乱放装修垃圾者,要交垃圾清运费。

4、签订合同后,必须严格遵守《XXXX商场市场管理规章制度》内的所有条款,一年内累计违反“规章制度”条款被公司处罚超过三次者,或经营中被顾客投诉超过三次者将被停业整顿,情节严重者将解除合同,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及后果。

5、商户必须保证守法经营,如果被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查处,其后果严重者,将被公司解除合同,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及后果。

三、营业须知

1、商户每天必须按时开门营业。开、关们前后时间不得超过正常营业时间30分钟。

2、铺位需歇业者,需提前向运营部书面申请,未经批准严禁歇业,一年内私自歇业累计超过30天者不能享受小商品新城孕婴童大世界任何优惠政策及扶持措施。

3、自觉接受保安检查,商场提供的一切手续、证件只供本人使用,不准转借他人或擅自涂改,租房更换工作人员需及时向运营部变更登记手续。

4、文明经商,礼貌待客,不准侮辱、谩骂、殴打、刁难顾客。

5、商户之间不许携带凶器打架斗殴,对无理取闹者给予经济处罚和停业处理。不许哄抬物价,不许相互讥讽,要守法经营,不得人为制造抢购假象蒙骗顾客。售出货物,顾客有异议时,应主动与顾客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6、商铺内严禁私接乱拉电源,禁止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具,需要增装用电设施,必须要向运营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商户可自行 购置所需器材,由公司派人安装,必要时需交纳一定安装费,商户严禁私自维修电路,造成事故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7、爱护商场各种公共设施,不准擅自移动市场内垃圾桶、花盆、灭火器材等公共设施。

8、严禁携带宠物进入商场。

9、严禁损毁商场设置的封条、宣传海报及广告、公告等。

10、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擅自进入商场推销商品,兜售饮料食品、派发广告传单等。

11、不准在商场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危险物品,不准在商场内从事占卜、问卦、烧香和摆设神台等迷信活动。

12、未经本人允许不得以任何借口理由开启其他商户门锁、门窗,否则视为盗窃。

13不侮辱、谩骂、殴打保安员、管理员、卫生清洁员、搬运工等市场工作人员。

14、要积极配合清洁人员保持场内环境卫生,不得随地吐痰、吐口香糖,不得将烟头、果皮、纸屑、包装物等杂物扔往通道或堆放在铺位门前,不得随地乱倒污水、茶水等。不得将剩饭茶叶渣等易堵物直接倒入洗脸盆内和水池内,造成管道堵塞者承担疏通维修费,严禁随地大小便。

15、禁止随便按报警器,在非火警情况下,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动用消防器材及消防栓取水,更不得破坏消防器材。各商铺内商户应自配灭火器。

16、按规定日及时上交各种租费。

四、退场须知

1、合同期满退场者,在结清一切租费的前提下,运营部收回合同,解除租赁关系。

2、商场与商户终止租赁合同时,在结清应交租费的基础上,退还保证金,在合同期内因违反国家法律、《XXXX商场市场管理规章制度》而被公司解除合同,或合同期未满而自动退场者,保证金概不退还。

3、私自退场欠费者,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4、中途转租、转让、转借商户须到运营部结清入住期间一切费用并与新商户办理交接手续,新商户重新登记客户详细资料,更改商户姓名后保留原有合同,不通过运营部私自倒房者,运营部将免去商户的一切优惠政策,没收保证金,其所造成的任何后果自负。

5、商户合同期内退房应提前一个月写书面申请报运营部审批。合同期满是否续租应提前一个月写书面申请报运营部审批。

五、违规处理

1、商户不按规定营业时间开门营业或早退、迟到、中途关门,免去一切优惠政策。

2、擅自占用通道(或消防通道)、公用区摆放物品按消防有关条例处理。

3、营业时间在商铺内打牌、赌博、睡觉、酗酒,由保安人员纠正制止,对于不服从管理者免去一切优惠政策。

4、商户与顾客发生争执、打架、不服从商场工作人员管理情节严重者 处责令停业3—7天整顿。

5、对不开发票的商户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处理办法》处罚外,如此引起的纠纷商户将无条件退货。

6、损坏商场内公共设施,将根据损坏情况作价赔偿。

7、未经批准,严禁张贴、悬挂、派发各种招商或商铺转租、转让、大减价等广告,如有违犯扣除保证金,情节严重者暂停营业整顿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行为引起的经济损失。

8、随地吐痰、乱扔物品垃圾者,由保安部监督其清除。

9、严禁私自拉电,否则商户恢复原来电路并支付相关赔偿金。

10、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毁坏消防器具者,按损坏物品价值的5-100倍赔偿。

11、违反计划生育管理规定除接受国家规定处理外,商场有权与商户解除合同。

12、违反“小商品新城孕婴童大世界市场管理规章制度”组织、骗动商户不服从管理的,且情节严重的,商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商户自己承担。

13、因不交水、电费造成的商场停水、停电的商户按商场及其他受影响的商户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14、未经批准私自装修的,商场运营部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恢复原样,造成商铺损坏的要视损坏情况给予经济赔偿。

15、拒不交纳各种税费、租金的,商场有权解除合同。

16、以上未列事项,在经营活动中对小商品新城孕婴童大世界造成坏 影响,损坏其他商户利益,经警告无效时,对其进行相关处罚,并追讨其行为引起的经济损失。

17、商户在入住经营期间,应自己负责看管各自货物,出现被盗、损坏等损失由商户自己承担,商场不负看管义务。

18、商户应做好防火措施,商铺内应自配灭火器。若因商户店铺失火造成商场及其他商户损失,由责任商户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19、连续十天或累计三十天无故不营业,小商品新城孕婴童大世界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商铺。

xxx公司

运营部

2013年10月28日

第二篇:商场管理规章制度

商场管理制度

一、商场服务承诺

1、维持商场经营秩序,保证商场正常活动的顺利开展。

2、维护商户合法正当利益,及时处理商户的投诉。

3、急商户所需,帮商户所需,解商户所难,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4、及时公正解决商户之间的争议或纠纷。

5、保持商场内公共区域及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

6、定期征询商户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服务工作质量。

7、对商户开展的正常经营活动给予大力的支持和帮助。

二、商场交易须知

1、遵守国家及政府的法律法规和商场各项管理规定,依法经营,服从管理。

2、本着“顾客为上、信誉第一”的经营宗旨,文明经营,礼貌待客。

3、本着“公平竞争”的经营原则,不搞恶性竞争,严禁强买强卖,严禁欺行霸市。

4、自觉维护商场的经营秩序,不进行与经营无关的活动。

5、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消防法规,自觉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6、自觉维护本商铺及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洁。

三、评选“文明商铺”条件

1、经营者符合法定经营资格,依法领取《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亮证经营,经营人员、范围与证照相符,悬挂证照规范。

2、经营者没有制造经营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和禁品。明码标价率100%。

3、经营者按时照章交费、纳税,服从工商人员管理,维护和遵守商场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商场各项设施,在商场内起模范带头作用,没有违法经营行为。主动协助商场管理人员维护商场秩序。

4、经营者能遵守商场管理规定,公平交易,礼貌服务,守法经营,无价格欺诈和哄抬物价,不强买强卖,不欺行霸市。

5、经营者无打架斗殴、赌博、吸毒等行为。

6、经营者热情接待消费者,该评选没有客商投诉发生及该没有受到商场内部的书面警告处分或者累计 200 元以上的罚款处罚。

四、商场管理条例

为树立商场的品牌形象,建立良好的经营秩序,保护各商户及广大消费者的正当权益,特制定本管理条例,望广大商户严格遵照执行。

1、依法经营、文明经商的规定

⑴、商户必须遵守国家及市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商场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时办理相关证照,亮证经营,服从商场管理人员的管理,维护商场信誉。如有违反,本商场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严肃处理,直至解除合同。

⑵、商户须按工商、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要求,自觉缴纳相关费用。

⑶、商户须按合同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各项费用,逾期,本商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采取相应的措施严肃处理,直至解除合同。

⑷、为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本商场商户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关于不准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各项规定。凡发现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者,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本商场有权解除其合同。

⑸、根据国家专利法有关条款规定,对已申请专利的产品,不得仿冒,仿制。严禁在商场内经营规定不能上市的商品,违者,本商场将给予相应处罚。

⑹、严禁商户违法经营,一经查实,无论其情节轻重,本商场都将立即终止

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⑺、为维护商场的经营秩序,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及商户的利益,商场销售的商品一律实行明码标价,各商户必须服从商场统一协调管理。凡有不服从商场统一协调,强买强卖、恶性压价、欺行霸市、扰乱商场经营秩序者,本商场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⑻、为了保护广大商户的共同利益,对于相同或相近的商品,商户之间应互相协商,定出共同遵守的底价。如果商户认为有必要,可以将有关达成的协议递交给本商场,本商场作为公证人为商户公正。一旦出现互相竞价的现象,本商场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干预。

⑼、商场内各商户必须自觉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正当利益,确保销售商品的品质优良。如确属商品质量不良而出现顾客退货的情况,商户有责任退换或赔偿,严禁因顾客退换而辱骂、殴打顾客,如有发生,本商场除责令当事人赔偿道歉、赔偿损失外,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当事人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直至解除合同等处分。

⑽、商户应在贵重易损产品上或商铺内显眼处贴出警示语,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⑾、商户之间或商户与顾客间如遇问题或纠纷,应积极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告知商场管理员协助解决,不可采取积怨报复等伤害手段。

⑿、为营造良好的经营秩序,商场禁止吵闹、嬉戏、及其它与经营无关的活动,如赌博、酗酒等等。违者,商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没收相关物品、罚款、停业整顿等处分。

⒀、商场将定期或不定期举办“文明商铺”的评比活动。

2、商场安全管理规定

⑴、商场的正常营业时间为 09:00—21:00,在保证营业时间为 12小时的前提下,商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具体营业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商户须按商场规定的营业时间,统一开门,统一关门。

⑵、非营业时间,因特殊情况,有商户需进入商场的,必须详细登记其姓名、铺位号、原因、时间,并由管理人员陪同进场。

⑶、对于清场后仍需留在商场内加班的人员,须提前向商场管理部提出申请,管理部将予以登记,并派发《加班出入证》。值岗人员凭《加班出入证》予以放行。

⑷、非营业时间,因特殊情况,商户需要进出货的,须在商场下班前两个小时向商场管理部提出申请,否则,商场有权拒绝放行和提供相关服务。非营业时间出/入货的,无论出/入货多少均须开具《出/入货放行单》,值岗管理员凭单前往商户铺位确认后再予放行。

⑸、经管理员凭单核查后发现有误的货物,需重办手续,确认无误后才予以放行。

⑹、商场内不准停放任何车辆。需停放机动车和自行车的商户,需自行配好车锁,在商场规定的位置存放,不收取费用。如有丢失、损坏,车主自负其责。

⑺、各商户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若在搬卸、堆放、摆设过程中对货物造成损坏,其损失由商户自行负担。

⑻、在营业时间内,商户个人的财物由商户自行负责、妥善保管。在非营业时间若商铺发现有被破坏或被盗迹象,应及时向商场管理人员及商场有关部门报告,商场将尽快协助处理。如需报警的,应及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⑼、各商户进出商场必须配合商场管理人员的工作,自觉接受管理人员的例

行检查,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上述规定,如有违反将追究其责任。

3、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⑴、商铺的防火责任人为商户。各商户必须遵守国家、省、市关于安全防火的各项规定,须与商场签订并严格履行《防火责任书》,保证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

⑵、严禁在商铺内乱拉、乱接电线及插座,电源插座旁禁止乱放纸盒、塑料、泡沫等易燃物品。

⑶、各商铺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热杯等电热器具,如有违反,将予以没收,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⑷、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带入商场。

⑸、商铺内不得私自拆除改动标准房态,严禁留人住宿,各商户严禁擅自搭建临时建筑,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⑹、各通道严禁堆放货物、纸箱、等,保证商场各通道畅通无阻。

⑺、商场为禁烟区,经营人员不得抽烟,并且有责任劝阻自己的客户不要吸烟,如有违反,本商场将对经营者予以相应的处罚。

⑻、各商户及从业人员必须爱护商场内的消防设施,如烟感器、花洒头、灭火器等,必须掌握消防知识及防护措施,学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械,杜绝火灾隐患。

⑼、商铺内必须按有关规定配备有效的灭火器具(ABC 干粉灭火器)。

⑽、各商户必须遵守各项消防安全规定,如有违反,商场有权要求商户限期整改,并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停业整顿、解除合同等处分。

4、卫生管理规定

⑴、商场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由清洁部门负责,商铺内的清洁卫生工作由商户自行负责。本商场管理人员有责任监督管理。

⑵、各商户有义务保持其铺位内和铺位附近公共区域的卫生整洁,遵守商场的卫生管理规定,服从商场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配合清洁人员共同搞好商场卫生,做到不乱吐痰、乱扔杂物等,自觉把垃圾放到指定地点,以便统一清扫。

⑶、各商户必须负责本商场及前面区域的卫生,保持整洁干净。须在每天关铺前清扫卫生,并把垃圾放在指定地点,以便统一清扫。严禁在正常营业时间内把铺位垃圾堆放在通道内或其他公共场地上。

⑷、商户因进货或装修形成的包装物等垃圾应及时自行清理,若需清洁部门帮忙的,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⑸、各商户有责任提醒自己的客户在商场内不乱吐乱扔,遵守商场的卫生规定。

⑹、对于违反卫生规定的行为,商场管理人员、商场清洁人员有权制止、指正。

⑺、商户若发现卫生不合要求,应及时向本商场反映,有权要求清洁部门改正。

⑻、各商户应自觉遵守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商场管理人员有权采取责令清洁、书面警告、罚款等措施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商场将解除合同。

5、装修管理规定

⑴、需要装修的商户必须先向商场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装修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动工。未经批准擅自装修的,商场管理人员有权制止,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⑵、装修所需要材料及电器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施工人员必须持有相关上岗证书,方可进行施工操作。

⑶、装修期间商户须采取各种防范措施,如防污染、防火、防噪音等措施,保证不影响商场和其他商铺的正常营业,必须及时自行清理因装修引起的垃圾,不得损坏商场或其他商铺的有关设施。违者,除赔偿所有经济损失外,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⑷、装修完毕,必须经商场管理部、工程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⑸、在装修工程开始前,商户应缴纳装修保证金,待装修验查合格后,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给商户。

⑹、违反有关装修管理规定的,商场有权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罚款。

6、广告招牌、商品标识的管理规定

⑴、需要张贴宣传广告、商品标识、悬挂招牌的商户,必须事先向商场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动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商场要求完成,相关费用由商户自行承担。未经批准自行张贴宣传广告、商品标识或悬挂招牌的,商场有权制止并根据情况予以警告、拆除没收相关物品等处罚,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商户自行承担。

⑵、为维护商场形象,未经商场书面许可,不得在商场外墙及玻璃上张贴任何宣传广告、商品标识以及堆放箱、柜、椅、台、商品等杂物,如有违反,商场有权制止并根据情况予以相应处罚。

⑶、为维护商场形象,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未经商场许可,严禁在商铺内外张贴任何有损商场和其他商户利益,影响商场正常经营的标识,如铺位转让等。

⑷、为维护商场形象,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未经商场许可,严禁在商铺内外张贴商品促销广告标识。如需进行促销活动的,必须提前向商场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张贴,张贴不得影响商场的整体美观。如有违反,商场有权给予警告、清除、罚款等处罚。

⑸、为维护商场的整体形象,商场有权对需要制作灯箱广告(商铺招牌)的商户进行统一规划指导,商户需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商场要求制作安装,相关费用由商户自行承担。如有违反,商场有权根据情况予以相应处罚。

⑹、商户在商场内外张贴、悬挂的招牌、广告和标识,其制作内容和形式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商场管理规定。如有违反,商场有权进行监督整改,由此产生的费用和责任均由商户自行承担。

7、商品摆放及通道、公共区域的管理规定

⑴、各商户要将货品摆放整齐,不得妨碍商场的消防安全,不得堵塞公共通道及电梯出口,不得乱堆乱放,以免影响商场的整体美观及购物环境。如有违反,商场有权提出警告,要求限期整改,有权清理、没收、封存违章摆放商品,由此所引致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商户自行承担。屡劝不改者,商场将给予罚解除合同等处分。

⑵、商户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场地。如遇特殊情况,需临时利用其铺位周边场地的,需事先向商场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需注明使用面积、时间),经批准后,商场将根据情况收取一定的费用。擅自占用公共场地的,商场有权开具“公共场地占用罚款通知书”,按占用面积及天数处以租金三倍的处罚。

⑶、正大门、大厅严禁批量装卸货物,商户在其他出入口进出货时应保持通道的畅通、不得在通道内整理货物。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从正大门装卸货时,如大宗大件物品,必须事先向商场管理部提出申请,原则上只能安排在非营业时间进行。

⑷、商场通道严禁摆放纸箱、杂物、桌椅,严禁在消防通道摆放任何物品。

8、商户经营品牌更换的有关规定

⑴、商户如有新品上市,需要更换品牌名称,须到商场管理部,领取并填写《商户品牌更换申请表》。

⑵、在商场原则范围内部允许私自更换经营人和经营品种,如有特殊情况应向商场管理部门申请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如商户私自更换经营人和经营品牌,一经发现,商场有权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收回该铺位,履约保证金不退回。

9、重大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为保护商场经营人员和顾客生命、财产安全,有效地制止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如下措施:

⑴、商场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顾客都应严格遵守商场的各项管理规定,增强安全消防意识,防患于未然。

⑵、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施,定期进行检查,保持消防设施齐全、正常。⑶、电器不用时应及时关掉电源或拔掉插头;发现电源线破皮、接口脱线或电源板破裂等情况,应立即通知工程部检修。

⑷、紧急情况或突发事故时,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在现场积极组织抢救。经营人员和顾客要沉着冷静,不要围观,听从商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疏导,从最近的出口离开商场。

五、商场管理奖惩条例为维护商场的品牌形象,扩大商场的影响力,保障商户的合法经营利益,减少和杜绝不良经营行为,以及为建立安全、整洁、文明的购物场所,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和市工商局的指示精神,结合本商场实际情况,特制定商场管理奖惩条例,望广大商户遵照执行。

1、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口头劝说警告、罚款人民币50——200 元、停业整顿直至解除合同等处罚。

⑴、不按工商税务管理部门规定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国家相关营业手续。

⑵、擅自更改经营品种,不符合合同约定及商场要求的,经提醒警告、仍不纠正者,商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⑶、违反消防规定,破坏消防设施者。除商场处罚外,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并赔偿一切损失。

⑷、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损害消费者利益,被消费者投诉至相关部门,严重破坏商场形象者。除商场处罚外,还应赔偿消费者的损失。

⑸、在商场内打架斗殴,聚众闹事,或从事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其他违法行为。除商场处罚外,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⑹、未经允许,私自装修商铺或在商铺内加装其他设施者。

⑺、在销售商品过程中,服务态度差,辱骂顾客或使用不文明用语,使顾客自尊心受到伤害,被顾客投诉者。

⑻、违反商场有关规定,不服从商场管理,甚至侮辱、打骂工作人员及围观起哄、扩大事态者。

⑼、采用强卖、欺行霸市、恶性压价等不正当手段,严重扰乱商场经营秩序,引起顾客或周边商户共愤的。

⑽、所售商品有质量问题,被顾客投诉,且态度恶劣,拒不听从工作人员调解的。

⑾、未经批准,连续3天或三个月累积9天不开门营业的,商场有权解除合同。

⑿、凡在商场内张贴有损商场和其他商户利益的标识,影响商场正常经营的。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书面警告、罚款的处理。

⑴、在商场规定营业时间内,营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着装,穿背心、短裤、拖鞋的,经劝说不改正者,除给予书面警告外,每次罚款人民币 20 元。

⑵、在商场内大声喧哗,追客叫卖,制造噪音,影响他人营业的,经劝说不改正者,除给予书面警告外,每次罚款人民币 20 元。

⑶、在商场内乱扔垃圾,妨碍公共清洁卫生的,经劝说不改正者,除予以书面警告,责令其打扫卫生外,每次罚款人民币 20 元。

⑷、未经允许或未按照要求张贴广告、商品标识或悬挂招牌的,经劝说不改正者,除给予书面警告外,每次罚款人民币 20 元。

⑸、在商场内赌博、酗酒,劝说不改正者,除给予书面警告外,每次罚款人民币50 元。

⑹、在商场内占道经营,越线摆卖,堆放杂物,堵塞通道的,经劝说不改正者,除给予书面警告外,每次罚款人民币 50 元。私自占用公共场地的,将按商场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⑺、在商场内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热杯等电热器具的,在商场内留宿,违反消防规定的,经劝说不改正者,除给予书面警告、没收相关物品外,每次罚款人民币 100 元。注:凡被处以罚款、停业整顿的商户,本公司将记录在案,被处以罚款累计达三次者或被处以停业整顿者,将取消其续签合同的资格,被处以罚款累计达五次者或被处以停业整顿累计三次者,商场将解除合同。商户收到商场的《罚款通知书》时,须在下一个月度缴纳费用时一并缴纳。每年罚款所得额,商场将向商户公布,这些款项用于下一的宣传推广活动经费。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通报表扬;

⑴、经常关心商场的发展,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且被公司采纳并产生较好的效果的。

⑵、自觉维护商场形象,积极协助商场管理人员维护商场正常秩序,制止不良经营行为的。

⑶、见义勇为,敢于同打架斗殴、偷盗等不法行为作斗争,或主动向商场管理部揭发不法行为的。

⑷、乐于助人,拾金不昧,做好人好事,受到顾客表扬,或为商场带来良好影响的。

⑸、热情对待顾客的投诉,并认真处理有关问题,使顾客得到满意答复的。

六、园区管理公约的解释与修订

1、本商场要求商户都能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共同维护本商场及广大商户、顾客的利益。

2、各商户如对商场的管理及发展有什么意见、要求及建议的,欢迎向商场管理部提出。凡属合理要求、意见、建议,商场都将及时改正和采纳。

3、《园区管理公约》《商场管理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商场有权限根据情况修订和变更有关内容并通知商户及员工。

4、商场运营过程中,可制定新的相关规章制度作为《园区管理公约》《商场管理规定》的补充。

5、本公司保留修订权和最终的解释权。

第三篇:商场管理规章制度

管理学家亨利·艾伯斯说过,上级领导的职责就是要把下级的行为纳入一个轨道,以便有利于实现组织目标。那么怎样规范下级的行为呢?在许多人看来,最简便的办法就是仿效军队,实行严格的军事化管理。

然而严格管

理未必是科学管理,一提管理就说要“严格”的人也未必是真懂管理,事实上,在“严”字当头思想的指导下,企业管理的成绩也是有好有坏,先说说做得比较成功的两个案例。

案例

一、长虹集团是军工企业出身,历来有严格管理的传统。倪润峰一直认为,公司的管理制度最好不要给员工犯错误的机会。

以上下班制度为例,早晨只要广播声一停,公司的大门立即关闭,迟到者会被守候在门口的纪律检查人员记入考勤簿,下午下班的广播音未响,任何人不得提前离岗,否则以早退处理。凡是连续3次迟到、早退或旷工者,公司予以辞退。

为了便于器材的管理,公司规定员工一律不得携带提包进出公司,若遇特殊情况,也必须交门卫检查后方可出入。

长虹企业文化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实行“早课”制度,据说这一做法来自于日本松下公司。全体员工每天早晨上班必须提前10分钟到岗,然后由各部门经理人员或班组长组织员工列队站立,齐声朗诵公司的规定用语,比如长虹精神、长虹厂风、长虹宗旨、长虹目标等等。在这之后,由部门经理负责布置当天的工作,并对上一天的任务完成情况做出总结。

案例二

银行家陈光甫先生创办的上海商业储蓄银行素以纪律严明、执法甚严著称。行员只要犯了行规,就会遭到处分。

比如行里规定早上9点上班,而行员必须于8点3刻前到行,8点3刻后到者,以旷工半天计,9点以后到者,以旷工一天计,但仍应照常上班,不得借口不上班。又如,严禁“得罪”顾客,有与顾客吵架者,不问是非曲直一律开除。

上海银行有一套严格的检查制度。检查员是总行检查处的办事人员,他是持有“尚方宝剑”的“钦差大臣”,被派往各地检查总行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时间不定,每年一次或两次,也可能几年不检查。

检查完全采取突击方式,事先分行经理也不知道。检查不是听取汇报,而是采用听、看、问、查的方法。如对于存款,要逐笔核对帐单,对存折则柜面核对。对贷款,除了对账以外,还要分户走访。检查的内容共有一百多项,主要包括经营方面的问题,贷款的可靠性,与同业合作情况,服务态度等。甚至行员签到制度执行情况,金库、账库钥匙是否按制度由两人分管,拆阅信件和电报是否由专人负责等,也要一一检查。对于检查结果,由总行来信逐项指出并限期纠正。

至于中层干部若有作风不正或贪污舞弊等情况,检查员也通过与普通行员的接触,调查了解,予以揭发,否则就是检查员的失职。遇到这类情况,总行对被检举者的处理,一般是训斥、调离或开除。而对一般行员则更严厉,如有贪污零用款项30元者,被查出后立即开除,检查员仅需向总行检查处和人事处报告备案即可。

总的看来,严格的检查制度对于上海银行维护纪律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但同样是严格管理,也有做得不好的,例如郑州的亚细亚。

案例三

亚细亚对商场进行军事化管理,为企业制定了一系列钢钉铁铆般的规章制度。全体员工都要接受军训,统一春夏秋冬服装,并按技术等级在肩章上显示星阶标志,全商场职工按连排班进行编组。在经营理念上,他们提出“上帝是永远正确的”,要求员工进行微笑服务,注重仪表仪容、礼貌礼节,要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王遂舟要求亚细亚员工要抛弃个人的个性,培养出亚细亚的个性,员工对商场要绝对服从。这种做法的缺点:只尊重顾客不尊重员工,不惜以牺牲员工人格和尊严为代价去取悦顾客,过分强调“顾客就是上帝”结果造成对顾客的一种伪善姿态,服务员因此感到尊严受损和心情压抑。

例如亚细亚的宣传材料说:女营业员被顾客指着鼻子大骂,两眼含泪,但仍然微笑以待,旁边顾客看不下去,问她为何不还嘴,回答是“不敢拿自己的饭碗开玩笑”。员工并非天生就具备对侮辱和刻薄待遇具有超级承受力,更非天生就没有自尊和人格,当公开抗拒可能招致灾难时,他们只能以曲折、隐晦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不满。员工自我压抑程度越深,一旦反弹,力度就越大。

善待顾客的前提是善待员工,只有满意的员工才能有满意的工作,也才有满意的顾客。

从道理上讲,管理人员只有严格遵守组织中规定的纪律和办事程序才能达到绩效管理的目的。因为管理体制是一种严密的、合理的、形同机器那样的社会化组织,它具有熟练的专业劳动、明确的职权划分、严格的规章制度,以及金字塔式的等级服从关系等特征,从而使其成为一种系统的管理技术体系。一句话,只有制度才可靠。

但也不应忘记,“在管理方面没有什么死板和绝对的东西,这里全都是尺度问题”(法约尔语)。组织的目的本来是动员、激发人的能力,而不是强制性的驱动,更何况任何制度都有它的局限性,这也是制度的部分内涵。

如此说来,严格是相对的,严要严得符合管理需要,因此在制定规章制度的时候,一定要掌握好“度”,而不是越详尽越好,也不是越严越好。

第四篇:商场管理规章制度

商场管理制度

一、商场服务承诺

1、维持商场经营秩序,保证商场正常活动的顺利开展。

2、维护商户合法正当利益,及时处理商户的投诉。

3、急商户所需,帮商户所需,解商户所难,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4、及时公正解决商户之间的争议或纠纷。

5、保持商场内公共区域及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

6、定期征询商户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服务工作质量。

7、对商户开展的正常经营活动给予大力的支持和帮助。

二、商场交易须知

1、遵守国家及政府的法律法规和商场各项管理规定,依法经营,服从管理。

2、本着“顾客为上、信誉第一”的经营宗旨,文明经营,礼貌待客。

3、本着“公平竞争”的经营原则,不搞恶性竞争,严禁强买强卖,严禁欺行霸市。

4、自觉维护商场的经营秩序,不进行与经营无关的活动。

5、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消防法规,自觉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6、自觉维护本商铺及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洁。

三、评选“文明商铺”条件

1、经营者符合法定经营资格,依法领取《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亮证经营,经营 人员、范围与证照相符,悬挂证照规范。

2、经营者没有制造经营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和禁品。明码标价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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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篇:商场管理规章制度XXXX商场 市场管理规章制度一、XXXX商场(以下简称商场)管理规章制度1、商户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即墨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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