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推荐阅读)
第一篇: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为了规范本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职责和工作流程、要求和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等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和各部门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包括对相关方在企业工作的场所、作业活动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
三.责任分工
1.公司总经理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2.各部门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4.各级专业管理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对本专业隐患排查工作负责;
5.岗位员工(包括:实习、劳务派遣人员)对本岗位区域内的隐含排查工作负责。
四.定义
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公司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2.隐患等级:本公司将隐患分为一般和重大事故两个隐患等级:
(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不需要停产由部门负责人或班组长等有关人员组织立即整改的隐患。
(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由企业负责任人组织制定并实施隐患治理方案,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五.工作要求
1.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有关部门报告。安全管理人员或安全部和有关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核实并按照职责分工通知责任部门组织落实整改并记录备查。
2.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等发包、出租的,协议签订部门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协议签订部门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3.在发生可能危及职工人身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4.公司及各部门按要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各层级在安全隐患排查后于24小时内将排查结果上传信息系统。
5.各层级排查出重大隐患必须立即采取临时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同时通知安全管理部门和公司主要负责人。
6.各层级按照规定对相关隐患进行响应,相关责任人根据具体情况发出明确的指令,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按时整改闭合验证。
7.各层级每季度对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进行总结。
8.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定期对各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考核。
六.管理内容和工作程序
1.隐患排查范围
(1)企业生产经营的所有场所、设备设施;
(2)各岗位的作业活动,包括被派遣人员;
(3)相关方在企业现场的作业场所、作业活动等。
2.隐患排查
(1)岗位员工每天对工作区域内进行隐患排查。
(2)各级专业人员和班组长每周对责任区域开展一次隐患排查。
(3)各部门负责人每月对本部门负责的管理范围开展一次全面隐患排查。
(4)隐患排查领导小组每月开展一次公司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工作。
(5)现场排查时应留有当时有关隐患的影像资料,针对高风险工序应加大排查频次。排查工作按照“谁排查、谁上传”的原则及时上传至信息系统。
3.隐患登记。
公司及各部门应按要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各层级在安全隐患排查后于24小时内将排查结果上传信息系统。
4.隐患评估。
(1)事故隐患评估由安全隐患责任部门相关管理人员、专业技术队伍人员应参加。应对安全隐患的类别等级、安全隐患产生的原因(技术原因、管理原因等)、安全隐患是否采取了临时性控制措施、是否能采取根治措施等作出分析。
(2)重大隐患在事故隐患分析时,应进行现状评估并形成安全隐患分析和现状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内容应包括安全隐患的现状(包括时间、地点、现象或检测数据、现场是否已经采取临时措施等内容),安全隐患发生的原因,安全隐患严重程度和发展趋势,安全隐患治理的措施建议,根据分析的结果,提出安全隐患治理的具体措施方案建议。
5.隐患报告。
(1)发现隐患一般采用逐级报告的方法,即员工报各部门(车间)领导或公司安全员。特殊情况或一般情况下能即时排除的安全生产隐患可采用口头报告的形式报告。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要采取书面报告的形式,报告人要把隐患地点﹑事故隐患内容﹑拟采取措施建议﹑报告人姓名﹑报告接受人姓名、报告时间等写清楚,一式二份,一份交安全管理部门,一份部门自己留底备查。
(2)企业发现下列事故隐患应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1)无法及时消除并可能危及社会公共安全的,应当立即将事故隐患的现状、形成原因、危害后果和影响范围等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并与事故隐患所在区、县政府有关部门对接应急预案,落实风险防控措施;
2)外部因素可能造成本单位事故隐患的,应当立即采取制止措施,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生产经营单位未立即采取制止措施和报告的,应承担相应的治理责任;
3)确需政府协调解决的,应当立即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并提出需要协调解决的事项。
6.隐患监控。
建立重大隐患治理监控制度,对正在治理中的重大隐患,要根据职责分工明确监控职责,采取监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制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在无法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相关人员,设置警示标识,停止使用。
7.隐患治理。
(1)一般隐患由隐患责任部门落实整改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隐患未消除前,各责任人员应当制定临时的安全措施,保证在隐患消除前不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可以暂停使用相应的设施、设备和场所,直至消除隐患。
(2)重大隐患由总经理签发隐患整改意见。按照整改意见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资金。
(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的安全生产隐患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完成整改工作并将整改结果及时报政府相关部门。
8.隐患验收。
按照“谁提出、谁验收”的原则组织隐患验收工作。一般事故隐患治理完成后应由部门负责人或安全管理部门进行验证,确认整改合格后应在信息系统上予以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完成后应由总经理或分管的副总经理组织验收,确认整改合格后,有安全管理部门在信息系统上予以消除。
七.其他要求
1.隐患整改档案管理
(1)公司对安全生产隐患检查,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安全部门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根据要求进行统计,及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隐患检查及整改工作。
(2)隐患整改档案应当符合完整性、规范性、准确性要求。应以纸质文件为主,电子版为辅。
(3)资金保障。公司总经理应保证隐患整改所需要的资金,协调解决隐患整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将隐患排查治理费用纳入公司安全生产费用,保障隐患排查治理有效实施。
(4)奖励与处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中取得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公司给予奖励。不落实本制度规定的责任部门和人员,公司给予处罚。奖励与处罚依公司《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管理制度》进行。
第二篇: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为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二、成立以矿长为组长的“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制定“隐患治理”活动实施方案,建立本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和报送制度、重大隐患整改挂牌督办制度、隐患排查公示公告制度、重大隐患责任追究制度、隐患排查跟踪治理、逐项整改销号制度。
三、把隐患排查工作贯穿到生产活动全过程,建立实时检查、班检查、日排查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
四、在本矿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带领下,以班(组)为单位坚持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从业人员存在的各类违章行为和带病运行设备、设施及生产场所的各类事故隐患,对每天排查出的各类隐患严格按照隐患排查治理流程进行分类登记、分类整改,验收上报,全过程建档。
五、本矿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组长定期(每旬)组织一次本矿范围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职工参加的全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全过程登记建档,同时以书面形式定期向县局上报。
隐患排查公示公告制度
一、公示的对象
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出的一般隐患及重大隐患。
二、公示的主要内容、时限
第三篇: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篇一: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强化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迅速消除安全生产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有效遏制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隐患及其分类
1、隐患:本制度所指隐患,是指可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及管理上的缺陷。
2、隐患分类:一般隐患系指危险性较低、事故影响或损失较小的隐患;重大隐患系指危险性较大、事故影响或损失较大的隐患;特别重大隐患系指危险大、事故影响或损失大的隐患。
二、隐患整改原则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2、“抓生产必须先抓隐患整改”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3、“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筹措资金进行整改”和迅速、及时、彻底完成彻底隐患整改原则;
4、实行隐患部门及主要负责人负责制,重特大隐患整改期间昼夜监控和重特大隐患整改逐级上报制。
三、隐患建档
所有隐患必须建立隐患档案,重特大事故隐患应“一事一档”。隐患档案一般包括:隐患部门、具体位置或部位、类型、相关图片、整改方案、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期限及标准要求,隐患整改
阶段性总结及情况反馈意见、隐患注销和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处事故隐患等相关资料。
四、隐患整改
1、人的不安全行为整改,本着“发现一处,随时消灭一处”的整改原则,对人为隐患,要通过加强安全宣传教育,严抓各项制度落实,强化考核,拒绝“三危”现象,努力提高全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安全防范意识,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
2、物的不安全隐患整改,要增加必要的安全投入,及时按相应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维修、加固、整治隐患部位,重视隐患部位的养护和跟踪监控,加强现场管理,建立隐患整改信息联络体系,确保隐患整改措施得力,责任到人,整改到位。
3、隐患整改要按计划及时限要求完成。对一时不能整改彻底或整改期限长的,要采取强有力和切实可行的安全监控及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的重特大险情和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严格24小时昼夜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确保万无一失。
五、隐患整改监督检查
1、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监督系统内隐患整改工作,隐患部门对隐患整改的具体方案实施、监控、安全防范具体负责。
2、要建立隐患整改定期调度制度。隐患部门每周检查一次整改情况,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委托其办公室每月督查一次全项目部隐患整改情况。
六、隐患整改总结及信息反馈
隐患整改完毕,隐患部门要形成隐患整改总结,填写隐患整改反馈单,并按规定上报。同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处事故隐患,追究构成事故隐患的责任人,以警后事,杜绝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七、奖惩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隐患整改工作,力求把各类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隐患整改,特别是重特大隐患整改及时、彻底的,项目部将上报公司给予通报表彰,并对及时发现,上报重特大事故隐患的,或在隐患整改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或精神奖励。对存有隐患,尤其是重特大安全隐患瞒报、整改措施不利、或久拖不改、或不按规定及时整改到位的部门,对因整改不彻底而酿成事故的,将从严追究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篇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一、目的
通过对发生的事故、事件及不符合项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及时采取隐患整改措施,以消除现实的、潜在的事故隐患,从而达到减少和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和安全标准化的有效运行。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体系运行过程中出现的事故、事件和不符合因素,而采取的隐患整改措施的制订实施等控制管理。
三、职责
1、安环部负责对整改措施计划的审批、监督及验证;
2、安全员、技术人员、班组长负责编制整改措施计划的方案;
3、各单位负责人负责组织隐患整改措施的实施。
四、工作程序
1、隐患整改措施的制定时机;
1)当某一不符合因素造成重大事故发生时;
2)日常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时;
3)上级部门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时;
4)安全标准化自评和考评中发现不符合项时;
5)公司组织各专业管理(设备管理,工艺技术管理、安全管理、基
建管理、电气管理等)检查中发现不符合项时;
6)相关方投诉时;
7)其它不符合方针、目标要求的情况;
2、不合格项的填写、原因分析、措施的制定、实施和验证
1)在日常安全检查和安全标准化自评、考评中发现的不符合项由安
环部填写《隐患整改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中的“不符合事实描述”和“完成时间”栏,传至各相关部门。
2)专业性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由各专业小组填写《隐患整改通知
单》中的“不符合项”,“隐患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间”,传至各相关部门。3)各相关部门接到通知单报告后,部门负责人对不符合事实确认,并组织人员要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原因分析,确定纠正措施、确定责任人、确定资金来源、进行整改实施。
4)当隐患和不符合事实发现现场不是责任部门现场时,由责任部门
按3)进行纠正措施实施。
5)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
向企业隶属的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同时所有重大事故隐患都需要建立档案。
6)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应急防范措施,并
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7)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应将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报告上一级主
管部门,重大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应由安环部汇总并存档。
8)各级检查人员负责对实施后效果进行验证。
9)各责任部门进行隐患整改后要从中总结经验,制定预防措施,防
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3、纠正预防措施实施情况的记录
1)在隐患整改措施实施过程中,总经理负责调配必要的资源以协助
分析原因或确定责任部门,并对实施的过程进行监督。
2)有关记录由安环部负责保管,保存期三年,各部门单位有关记录
由各部门单位安全员负责保管,保存期三年。
4.记录
隐患治理台帐(包含隐患整改通知单、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等)重大事故隐患档案
本文件修改记录
篇三: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范本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事故隐患的检查与整改,明确职责,有效保证公司员工在生产经营中的安全与健康,保证企业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2、事故隐患是指在某个处所,基本设备、设施,甚至在某作业中存在着的物的不安全因素,如不加以解决或消除,就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
3、隐患检查与整改工作是防止事故发生的主要预防性的措施,必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隐患的检查、登记与确认
1、隐患的检查
(1)公司每月、楼层每周、柜组每日至少对本单位各种设备、设施、危险源及其作业环境等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2)公司要定期组织专业性隐患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2、隐患的登记
(1)公司建立隐患检查登记台账,对检查出的以及上报隐患及时登记。登记内容为:检查人员、时间、隐患部位及危险状态,责成的整改责任人、整改标准和完成期限等。
(2)凡检查出的隐患经确认为无力整改的,应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并在登记台账上注明上报时间、楼层及接收人等。
3、隐患的确认与反馈
公司在收到楼层隐患报告后,要及时进行确认,柜组级隐患由楼层领导通知柜组长,进行确认反馈;楼层级隐患由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反馈。
三、隐患的分级、分类与归口管理
1、隐患的分级:
柜组级隐患由柜组管理,柜组长是隐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在自己管理为主的基础上,楼层对柜组隐患负有管理义务,同时具有监管责任(下同);楼层级隐患除自己管理外,接受公司领导管理。
2、隐患实行分类
柜组、楼层在上报隐患时,按照生产设备、电器特种设备、技改工艺质量、火灾、交通盗窃等五类,以便归口上报。
3、隐患的管理
(1)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归口管理。凡属生产楼层存在的隐患由公司管理;凡属设备电器、特种设备等存在的隐患,由维修电工管理。
四、隐患的整改
1、隐患的检查与整改工作要坚持“三明确、三不交”原则。三不交即:柜组能整改的不交楼层,楼层能整改的不交公司,公司能整改的不交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三明确即:明确隐患整改的责任人、明确整改标准、明确完成时间。
2、公司在收到下一级隐患报告后,要及时进行确及时安排整改计划,均不得借故推诿和拖延。凡属公司级整改的隐患项目,在未整改前由公司及隐患所在柜组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3、公司定期组织安全综合大检查,凡公司检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安全科下达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书,令责令限期整改。
4、隐患整改具体要求
生产过程中隐患的整改:各单位发现隐患后,应根据分级、分类管理原则,及时确定整改级别和整改部门。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单位,并制定出整改前切实可靠的防范措施,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
5、公司财务必须优先安排隐患整改的有关费用,并监督其正确作用。
五、考核
1、隐患的检查与整改工作要在年终纳入考核,并作为考核人员效绩的考核内容。
2、对下列隐患检查和整改情况进行奖惩
(1)未按规定进行隐患检查工作;对已立项整改的隐患项目未按“三明确”要求按期整改;对已整改的隐患、产权单位及使用单位应加强管理,因维护和使用不当又重新造成不安全状态;扣责任单位100-150元,扣安全第一责任20-50元。
3、因隐患整改不及时或失控,或因人为原因造成隐患而导致事故的,严格按公司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处理。情节十分严重,性质十分恶劣的,构成违法犯罪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安保科对隐患的检查与整改工作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整改要及时督办,对造成事故的要及时组织调查,对有关人员的责任,提出处理意见,由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5、对及时发现隐患和隐患整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对及时消除隐患避免重大事故的有功人员,公司将予以表彰奖励。
第四篇: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总则
1.1为规范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1.2公司根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变更、组织机构重大调整、作业条件、设备设施、工艺技术改变等情况,及时修订本制度。排查治理责任制
2.1为规范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划分,制定责任制。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和各部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包括对被派遣劳动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也包括对相关方在企业工作的场所、作业活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
2.2主要负责人职责
(1)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组织建立并落实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确定各级人员、各部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并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职责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3)负责组建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机构,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人员;
(4)负责组织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划、工作计划及工作方案;(5)负责保障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费;
(6)负责主持公司安委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重大问题,每季度至少主持一次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议;
(7)负责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培训计划;(8)负责组织危险因素辨识,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标准清单;(9)负责组织公司级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10)负责组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公示、上报;
(11)负责组织对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绩效考核评估。2.3安全分管负责人职责
(1)协助主要负责人是负责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管理;
(2)协助主要负责人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并组织各部门进行责任制的分解,组织对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奖惩;(3)协助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4)组织各部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费用的申报、计划制定、使用管理和效果评价,并根据权限批准或审核相关费用的支出使用;
(5)组织公司和各部门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立即上报主要负责人;
(6)组织制定、审核重大安全隐患的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7)组织制定重大安全隐患的验收,并审核验收报告;(8)组织进行安全隐患统计分析,并批准分析报告。
(9)组织对各部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考核奖惩意见;
2.4其他分管负责人职责
(1)负责协助主要负责人和安全分管负责人组织分管业务、部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组织或协助组织分管业务、部门专业性的专项安全隐患排查、专业安全评估。
(3)协助组织并参加企业安委会会议和管理评审会议,报告并分析分管业务、部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4)审核由涉及分管业务、部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计划、报告;(5)组织对分管业务、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协调;(6)负责组织分管业务、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按规定频次参加安全隐患排查;
(7)负责组织分管业务、单位的安全隐患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对安全隐患治理效果进行评估;
(8)审核分管业务、部门的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方案和验收报告。2.5工会分管负责人职责
(1)组织建立健全并落实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制度,协助并督促劳动保护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组织工会、员工代表参与企业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事项的协商决策,并监督决策的贯彻实施;(3)负责建立完善沟通渠道,及时收集、传递员工发现安全隐患以及排查治理工作方面的建议。
(4)参加公司安全隐患排查; 2.6安全部门职责
(1)具体承担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安委会安全隐患排查方面的日常工作;
(2)具体组织并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规章制度、安全隐患判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等文件;包括组织制定文件、组织文件评审和修订等;
(3)具体组织各部门开展风险识别工作,确定本单位应当重点防范、监控的风险,确定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重点部位;
(4)具体组织公司和各部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包括各类安全隐患排查和上报、公示,制定企业级安全检查和专业安全评估的计划方案、制定重点部位安全隐患排查检查表、保存安全检查记录,下达安全隐患通知单等工作;
(5)具体组织各部门进行安全隐患治理,并具体组织重大安全隐患的分析、治理方案的编制和实施、治理验收等工作;
(6)具体组织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业技术组开展各项工作,并组织其定期学习和例会;
(7)具体负责重大安全隐患的公示,并按规定及时上报政府主管部门;(8)具体负责建立企业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并定期进行统计分析,包括台账更新及台账内资料的保存;
(9)具体组织对各部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考核奖惩建议;
(10)负责本部门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包括消防控制室和企业消防系统、企业室内外公共区域。
2.7其他部门通用职责
(1)各部门应结合本部门生产经营活动特点,开展风险识别工作,包括具体组织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确定本单位重点危险源和重点监控部位、制定风险控制措施等;
(2)组织本部门员工(含被派遣劳动者)安全培训,使员工掌握风险识别、控制措施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方式方法等;
(3)负责本部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关记录表单的保存和档案整理工作;(4)组织开展本部门(含在本部门工作的相关方作业场所和作业活动)的安全隐患排查,负责本部门安全隐患的治理,对本部门不能治理的应上报企业并按企业要求实施治理工作,按规定建立和管理本部门的安全隐患台账和统计分析等工作。
(5)承担专业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管理人员,根据业务分工负责组织或配合企业对本部门、本岗位管理范围内进行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6)制止和纠正本部门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对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的岗位、人员进行部门内的考核奖惩。
2.8技术部门职责
(1)负责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艺技术方面工作,改进生产工艺,从本质上减少安全隐患的产生;
(2)指导各部门对安全隐患原因进行分析,并确定治理措施;参加重大安全隐患的分析,提出安全隐患分级、安全隐患治理等建议,评审重大安全隐患分析现状评估报告;
(3)参加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完成情况及效果的验证,评审重大安全隐患治理验收报告;
(4)参加对安全隐患统计资料的分析,提出相关安全隐患预防、事故预警的建议。
2.9综合部门职责
(1)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综合性工作;(2)负责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文件档案管理,包括保密工作;(3)负责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网络管理;
(4)负责公司的日常后勤保障工作相关的食堂炊事机械、作业现场、食品卫生管理及公共区域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负责会议接待相关的会议活动、会场布置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6)负责特种设备、变配电室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本单位发现的、不能自行维修解决的安全隐患情况,联系维修厂家进行治理;
(7)负责企业机动车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检测;
(8)负责企业人事培训的管理,组织员工企业级培训,使员工掌握风险识别、控制措施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方式方法等。
2.10人事部门职责
(1)负责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任职要求和安全职责纳入岗位说明书;(2)负责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意识、知识和技能培训;
(3)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工伤保险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2.11物资部门职责
(1)负责公司物资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2)负责库区、物资库房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2.12财务部门职责
(1)负责企业费用预算、结算管理工作,负责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投入费用纳入企业费用计划,保证各项安全投入费用的落实;
(2)与安全管理部共同对公司本部、下属各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费用使用情况和效果进行统计分析。
2.13工会部门职责
(1)负责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文化及重点工作的宣传工作;
(2)工会具体负责建立并落实企业工会劳动保护监督制度,协助并督促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
(3)工会具体负责组织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劳动竞赛评比、合理化建议等活动;
(4)工会具体负责参与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大事项的协商决策,并监督决策的贯彻实施;
(5)组织工会和员工代表参加,并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2.14操作人员
(1)操作人员要有高度的安全隐患意识,随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自己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同时采取临时性的控制措施,并注意做好记录,为统计分析安全隐患留下资料。
(2)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4)发现安全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风险识别和清单编制
3.1风险识别,就是辨识生产经营活动之中的潜在的危险源及其风险,具体要求执行公司《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的确定管理规定》。
3.2风险识别按以下步骤进行:
(1)划分作业场所。(如将尾矿库的作业场所划分:尾矿坝、库区、周边山体、外部环境、其它等);
(2)针对每一个作业场所分析作业人员在此场所的作业活动,划分作业活动。(如尾矿库作业活动可划分输送、排放、筑坝、排洪设施施工、维护、巡查等);
(3)风险识别。风险识别时,应注意风险源点的描述,描述要清楚且明确该风险源点可能造成的伤害,伤害应按照GB6441-19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中的20类事故和《职业病目录》进行描述。
(4)风险评价。对辨识出的风险源点采用LEC法或其他风险评价方法进行风险评价,判定其风险等级。
(5)制定控制措施。针对危险源的识别、评价结果制定控制措施,控制措施包括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
3.3根据风险辨识和风险评价结果,参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和《尾矿库企业安全隐患排查上报通用标准》,编制安全隐患排查清单。
3.4安全隐患排查清单应明确排查项目、排查内容、参考依据、责任部门、排查频次。
3.5安全隐患排查清单编制完成后,公司安全部门负责组织各重点部门负责人、专兼职安全员、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业技术组进行评审,评审后形成的清单由公司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并下发各部门。
3.6安全隐患排查清单每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国家法规标准有较大变化、设备和人员状态发生较大变更时,应及时评审;根据评审意见,排查清单如需修改,由安全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按原流程和权限制定、审核,批准。安全隐患排查
4.1公司依据国家及四川省制定的安全隐患判定标准,结合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特点和风险辨识结果,制定《公司安全隐患判定标准》。
4.2《公司安全隐患判定标准》由安全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审核,公司分管安全副总经理批准。
4.3公司全体员工按照自身工作职责,依据排查清单和判定标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1)日常安全隐患排查
1)班组长的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在每天班前、班中、班后进行,检查的内容是人员安全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安全状态、作业安全管理的状况等;检查结果记录在交接班记录本内;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无法整改的立即上报所在部门。
2)专兼职安全员的日常检查:每日巡查,每周覆盖现场各部位;检查的内容主要是现场安全,与班组长基本相同,检查的方法是抽样;检查结果记录在部门安全员日常检查记录本内;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应要求责任人立即整改,无法整改的立即上报所在部门。
3)操作人员日常安全隐患排查:按照责任制、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中明确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在日常的各项工作中,员工要有高度的安全隐患意识,随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自己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同时采取临时性的控制措施,并注意做好记录,为统计分析安全隐患留下资料。
(2)综合安全隐患排查
1)由公司分管安全领导负责组织并担任组长,总经理每季度至少参加一次,对生产安全、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职业危害控制等进行全面、综合检查;
2)检查由安全保卫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组人员、公司工会等参加,对公司生产安全、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职业危害控制等进行全面、综合检查;
3)检查内容包括企业相关部门安全管理情况,也包括相关部门的现场设备设施、作业活动、作业环境和现场安全管理状态; 4)检查采取抽样的方法,每次检查前由安全保卫部负责组织,制定专门的检查计划方案,确定本次检查的重点部位和内容、检查路线及时间安排、分组及人员分工等;公司分管安全领导批准后下发;
5)按计划实施检查,检查前由公司分管安全领导组织检查组会议,布置具体检查工作;检查后由安全保卫部负责汇总检查情况,填写《综合安全隐患排查记录表》,检查人员在表内签字;
6)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应要求责任部门立即整改,现场无法立即整改的,安全保卫部负责填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和记录单,下发安全隐患治理的责任部门。
(3)专项安全隐患排查
1)安全保卫部负责组织季节性检查,包括雨季防雷电、夏季防高温、防汛防台、冬季防火等内
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推荐阅读)
本文2025-01-08 02:36:13发表“章程规章制度”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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