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试剂与校准品使用登记制度(全文5篇)

栏目:章程规章制度发布:2025-01-08浏览:1收藏

第一篇:检验科试剂与校准品使用登记制度

检验科试剂与校准品使用登记制度 1、使用检验试剂与校准品的人员必须具备临床检验工作资格,非检验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2、使用检验试剂与校准品,必须如实填写试剂与校准品出入库登记表,以备清点检查库存情况,同时在包装盒上写明启用日期。

3、从事检验工作的人员要掌握实验操作基本知识,认真阅读试剂与校准品使用说明书的相关要求,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安排和指导。

4、使用试剂与校准品过程中,必须严格按实验操作规程操作,严格执行《试剂管理制度》、《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

5、实验结束后,应对试剂与校准品的名称、使用量与剩余量等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放入指定冰箱或指定位置储存。

6、工作完成后,检查实验室污染情况,造成试剂或校准品污染的,应立即进行清洁处理,并做相应的记录。

7、各专业组组长负责清点试剂与校准品,库存不足的及时申请补充,过期失效的及时清理。

8、试剂管理小组负责定期检查《试剂出入库登记表》,并统计试剂与校准品的使用与库存情况,发现使用或登记中存在问题的及时向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反馈并协同解决。

医学检验危急值报告制度和流程 1.目的:

为加强“危急值”的管理,保证将“危急值”能在第一时间内准确无误报告给临床,以便临床能采取及时、有效治疗措施,杜绝病人意外发生,保证医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定义:

“危急值”是指当出现这种试验结果时,患者可能正处于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它正像一种危及生命的信号,临床需要马上作出处理,这种试验数值称为危急值。对某些疑似甲类传染病的检验结果亦属危急值范围。

3.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科各类检验结果危急值的质量管理及报告。

4.具体操作流程:

(1)当检验结果出现危急值时,Lis系统会自动报警,提示检验者进一步识别和处理,检验者应首先确认仪器、质控、定标、试剂、标本是否正常,并立即再复查一次。确认无误后经审核报告,“危急值”即通过网络传送给临床。

(2)在网络报告的同时,检验报告人还必须立即将“危急值”准确无误的电话报告给临床,并要求接听者重复一遍报告内容。同时做好记录(包括病人姓名、住院号、床号、危急值、报告人、报告时间、对方接听人等)。

(3)临床医生或护士接听到“危急值”报告后,也应作好记录,并立即向主管医生报告,主管医生务必立即采取相应治疗措施。如果临床对该“危急值”有疑问或怀疑标本采集有问题,应立即与检验科联系或重新采集标本复查。

5.“危急值”项目和报告界值的设立:

本“危急值”项目和报告界值的设立是在广泛征求临床科室意见基础上,经过多次修改,并经院部批准而成。今后仍要经常与临床沟通,倾听临床对“危急值”质量管理的意见,修改和制定更适合临床的危急值项目和报告界值。“危急值”报告项目和警戒值。

附:医学检验危急值项目和范围:

1.血常规危急值 检验项目 单位 低值 高值 标本 白细胞计数WBC 109/L ≤1.5 ≥50 静脉血、末梢血 血红蛋白含量HGB g/L ≤60 ≥250 静脉血、末梢血 血小板计数PLT 109/L ≤50 ≥600 静脉血、末梢血 2.凝血功能危急值 检验项目 单位 低值 高值 标本 凝血活酶时间PT S ≤8.0 ≥20 血浆 激活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 S ≤20 ≥80 血浆 纤维蛋白原定量FIB g/L ≤1.0 ≥10 血浆 3.血气危急值 检验项目 单位 低值 高值 标本 酸碱度PH ≤6.8 ≥7.8 动脉血 二氧化碳分压PCO2 KPa ≤1.33 ≥17.31 动脉血 氧分压PO2 KPa ≤7.31 动脉血 实际碳酸氢盐HCO3 mmol/L ≤10 ≥40 动脉血 氧饱和度O2sat % ≤75 动脉血 4.生化危急值 检验项目 单位 低值 高值 标本 钾K(成人)mmol/L ≤3.0 ≥7.0 血清 钠Na mmol/L ≤110 ≥170 血清 氯Cl mmol/L ≤90 ≥120 血清 钙Ca mmol/L ≤1.75 ≥3.40 血清 葡萄糖Glu mmol/L ≤2.80 ≥30.0 血清 总胆红素TBill(新生儿)μmol/L ≥308 血清 肌钙蛋白TnI 弱阳性/阳性 血清 肌酸激酶CK U/L ≥2000 谷丙转氨酶ALT U/L ≥300 血清 肌酐Cr μmol/L ≥530 血清 尿素Urea mmol/L ≥35.7 血清 血氨 μmol/L ≥176 血清 胆碱酯酶CHE <正常值 血清 淀粉酶Amy U/l >正常参考值上限3倍以上 血清 5.细菌培养 细菌培养及药敏 培养出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产超广谱β-内酰胺酶(ESBLs)肠杆菌科细菌、耐万古霉素肠球菌、多重耐药的鲍曼不动杆菌 无菌部位标本细菌培养 血液、骨髓、脑脊液培养阳性 6.尿液分析 白细胞>2500/μL或满视野/HP,红细胞>2500/μL或满视野/HP。

7.其他检验 骨髓涂片发现幼稚细胞;

HIV阳性。

第二篇:检验科试剂与校准品管理制度

检验科试剂与校准品管理制度

1、使用检验试剂与校准品的人员必须具备临床检验工作资格,非检验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2、使用检验试剂与校准品必须如实填写试剂与校准品出入库登记表,以备清点检查库存情况,同时在包装盒上写明启用日期。

3、从事检验工作的人员要掌握实验操作基本知识认真阅读试剂与校准品使用说明书的相关要求,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安排和指导。

4、使用试剂与校准品过程中,必须严格按实验操作规程操作,严格执行《试剂管理制度》、《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

5、实验结束后,应对试剂与校准品的名称、使用量与剩余量等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放入指定冰箱或指定位置储存。

6、工作完成后,检查实验室污染情况,造成试剂或校准品污染的应立即进行清洁处理,并

做相应的记录。

7、各专业组组长负责清点试剂与校准品,库存不足的及时申请补充,过期失效的及时清理。

8、试剂管理小组负责定期检查《试剂出入库登记表》,并统计试剂与校准品的使用与库存情况,发现使用或登记中存在问题的及时向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反馈并协同解

第三篇:检验科试剂与校准品管理制度

检验科试剂与校准品管理制度

1.所有检验试剂的购买由医院设备科实施。2.试剂请购、保管和报销实行专人管理。

3.试剂请购由各专业组组长根据工作量大小安排购买计划,填写试剂申购单,签字后交由负责试剂管理人员,并经科主任签字后,统一安排购买。

4.试剂购回后交申请人员使用,接收人员应对照发货单如实检查试剂包装情况,核对试剂名称、规格、数量、过期时间,做好签收工作。

5.对于进口试剂,由专业组长安排购买计划,经科主任、院有关领导签字同意后,由设备科统一购买。

6.贵重试剂,剧毒试剂,应按有关规定加强保管措施,专人保管专人请领。

7.试剂管理人员应听取专业组的意见,认真考察试剂质量,货比多家,竭力购回最佳试剂。

8.检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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