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纪厂规规章制度)

栏目:章程规章制度发布:2025-01-08浏览:1收藏

第一篇:(厂纪厂规规章制度)

(厂纪、厂规、规章制度)

一、总则

1、为改善企业经营管理,加强职工队伍建设,调动全厂员工的积极性,建立合理的、文明的、有效的生产工作秩序,以提高我厂的经济效益,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特制订本厂厂纪厂规。

2、厂纪厂规,每个员工必须自觉遵守执行。

3、在厂纪厂规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违反都要按有关条例进行处罚。

二、劳动、卫生、安全纪律制度

1、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请假按规定办理手续。

2、严禁在上班时间内做与本职不相关的事,不准擅离工作岗位,禁止聚众谈笑,延误生产。

3、禁止在生产场所就餐、吃零食,严禁非生产性用具带入车间。

4、车间内严禁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杂物。

5、自行车进入厂区,须按指定地点停放,保持道路畅通。

6、不准私自拆除电器设备和一切机械设备,在作业时注意安全生产。

7、不准吵架、骂人,哗众起哄等不道德行为。

8、餐厅内需注意清洁、卫生,不随地乱丢剩菜饭。

9、裁剪人员必须佩戴金属的防护手套。

10、断针要有断针记录卡,每一断针要拚凑完整再换新针,并保存留底。

11、电线不可外露。请假制度及假期:员工上下班作息时间必须按厂部规定时间执行,不准迟到,早退。

一、请假手续

1、事假应有正常理由并事先申请,并由权责主管审批方可享受。事假期间不给薪。

2、病假:三天以下凭乡卫生院证明,三天以上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请假期间工厂支付80%的薪资。

3、上班迟到或早退门卫须做出记录。

4、婚假:职工结婚给予婚假3天,若男性职工年满25岁,女性年满23岁,可外加7天,假期内薪资照付。

5、分娩假:妊娠七个月以上生产者,给假九十天,晚婚加十五天,难产或双胞胎加十五天。产假在预产期前十五天开始享受,给假期间薪资照付。

6、哺乳假:孩子满一周岁前,每天上、下午各有半小时哺乳时间,给假期间薪资照付。

7、陪产假:本厂男员工妻子生产时可享受享受七天陪产假,给假期间薪资照付。

8、丧假:直系亲属给假三天,非直系亲属给假一天,给假期间薪资照付。

9、工伤假: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直接主管应立即到现场调查受伤情况,并立即做出处理。公司根据医生的诊断确定是否需要给予工伤假。员工休工伤假享受全薪。

10、国定假:(给假期间薪资照付)⑴元旦1天⑵春节3天⑶国际劳动节3天⑷国庆节3天

11、法定假日:三八妇女节女工可享受半天, 给假期间薪资照付。

12、有薪年休假凡在本公司服务之员工均享受有薪年假,因考虑到员工春节需要长假的需求,公司尽量安排在春节集中放假,给假期间薪资照付。

二、请假程式:职工请假应填写请假单,并需经职务代理人、相关单位主管签核。其他:有事请假应事前提出申请,如遇突发状况者可於事后请假,但仍应及时补假,否则依旷工处理;因公出差者须有部门主管或厂长批准,并注明事因、地点。

三、奖罚办法

以公平的赏罚标准激励职工向善上进,并使本公司职工之行为有所遵循。建立合理明确的赏罚制度,以强化团结纪律,使本公司管理工作推行顺畅。有违反厂纪厂规者都按有关条例进行处罚,实行奖罚分明。奖励本公司作业人员之奖励区分为下列四种:⑴ 嘉奖:嘉奖三次作为记小功一次。⑵ 记小功:记小三次作为记大功一次。⑶ 记大功。⑷ 奖金或升级。本公司作业人员之惩罚区分为下列二种:⑴ 次要警告:次要警告以三次为上限,第四次则解雇。⑵ 重大警告:重大警告以一次为限,第二次则解雇。⑶ 降调或解雇。

四、未成年工保护办法

1、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做重体力劳动。

2、不得安排工作中需长时间保持低头、弯腰等强迫体位元和动作频率每分钟大於五十次的流水线作业。

3、用人单位要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4、未成年工上岗前用人单位应对其进行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未成年工体检和登记,由用人单位统一办理和承担费用。

第二篇:厂纪、厂规、规章制度

厂纪、厂规、规章制度

一、总则

1、为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加强职工的建设队伍,调动全厂员工的积极性,建立合理的、文明的、有效的生产工作秩序,以提高我厂的经济效益,加强企业的内部管理,特制订本厂的厂纪厂规。

2、厂纪厂规,每个员工必须自觉遵守执行。

3、在厂纪厂规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违反都按相关条例进行处罚。

二、劳动、卫生、安全纪律制度

1、必须得到管理同意,否则按旷工处理。

2、严禁在上班时间内做与本职不相关的事,不准擅离工作岗位,禁止聚众谈笑,延误生产。

3、禁止在生产场所就餐,吃零食,严禁非生产用具带入车间。如首次劝说不听罚10元/次。

4、不可打架闹事,因打架造成的医疗费用及缺勤所扣工资,全由本人承担,情节严重或送派出所处理。

5、发现有偷窃、贪污或向外泄露机密资料、样品的员工立即开除,情节严重送公安处理。

6、下班每人将所用的机器、照明灯关闭。

7、员工下班要清扫自己的工作岗位,或车间的设备卫生,整理好生产工具,规范放置产品或物料,保持车间环境明亮整洁。

二、员工守则

1、员工要按时上下班,不能迟到早退,迟到10分钟罚款5元,迟到15分钟扣半天工资。30分钟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3天工资,旷工三天按自动离职处理,工资按70%结算(注:罚款不是目的,需大家遵守)。

2、上班时间不准外出,在一般情况下不可无故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要向主管申请批准才可离职。

3、工作时间不得在厂内接待非本厂的人员。

三、劳动制度

1、所有员工上下班,衣冠整洁。

2、服从上司工作安排,上班时间不可干私事,不可串岗、看书看报。

3、因操作不当或因为没有责任心而失职造成的生产损失,视情节的轻重作警告处理或照价赔偿。

4、车间严禁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杂物。

5、不准在车间乱堆乱放,保持道路通畅。

6、不准私自拆除电器设备和一切机器设备,在作业时注意安全生产。

7、不准吵架骂人,哗众起哄等不道德行为。

8、餐厅内需注意清洁卫生,不随地乱丢剩饭菜。

9、裁断人员必须遵守机器操作手册执行,以防意外发生。

10、断针要有断针记录,每断一针要拼凑一起换新针,不要把断针丢掉要保存留底。

11、电线不可外露。

流水线制度

1)上下班时间:前段提前10分钟开工,提前10分钟收工,后段准时上下班。

2)返工处理:各负其责,谁做错谁返工,返工活不得占用工作时间,不能再次使用的任何物品处以10元/个的处罚。

拔钉需仔细,如有钉子未拔罚1000元/个(以客户反馈为准)。3)离风时自己的岗位不得积货,不能以任何理由影响流水线的正常运转。

针车车间制度

1、针车员工在每次做新款之前有样品鞋,一定要看清楚(不懂要问清楚)。

2、刚做开始要把机器的针距要调好,1公分3针半。边距要车均匀,不要掉边,边距要车成直线不要起波浪,合缝针距要蜜1公分4针半。

3、断针要从鞋面拔出来,每断一针要拼凑一起换新针,不要把断针丢掉要保存留底。

4、针车员工不可私自拆除机器。

5、手工要注意不要把胶弄到帮面,折边要折均匀,有样板一定要画线操作,有少料要补齐或残料要补齐。

6、针车管理领料前必须点清楚数量,如不够需在交给流水管理前补齐。

7、针车、手工返工率不可超过2%,超过部份按10元/只罚款。

裁断车间制度

1、下料前员工必须要懂得裁断机器的操作及刀模的摆放。(要懂得操作的人员才可下料,非懂人员勿动机器,否则后果自负)。

2、下料人员在下料之前要看面料的拉力方向,才可放刀模下料(不懂要问清楚,否则后果由本人承担)。

3、车间严禁吸烟,不要随地吐痰,不乱丢杂物。

4、不准在车间乱堆乱放,保持道路通畅。

5、不准私自拆除电器设备和一切机器设备,在作业时注意安全生产。

6、裁断人员要遵守机器操作。如平车管理发现料下余5%罚1元/个料。

7、裁断工必须下够所需数量,及时下齐所部位(所有部位需多2-3%)。如平车管理清点后流水再出现数量不够的,需有流水线和车间管理签字再补料,并写明原因。

包装制度

1)质检必须成双检,如有返工须成双放出,未检查出问题进入包装罚20元/双。

2)装盒必须成双,放刀配件(无纺袋,合格证,标签……未处理好罚20元/双),并单码排列好。

3)打包鞋盒外箱必须正面朝上,必须按配码打包,如无法配码需请示管理(外箱错罚5元/个,鞋盒错罚1元/个,配码错20元/箱)。

注:包装上的错误,出厂后客户反应有质量问题管理一起罚。所有包月员工如未请假每月全勤奖50元/月。

第三篇:厂规厂纪(工厂规章制度)

本厂规章制度

为了维护企业正常工作生产秩序,使我厂在企业管理方面,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为严肃厂规厂纪,特制定以下规定,望全厂职工认真自觉遵守。

1、保证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车间、科室负责人要求提前十分钟上岗,工人、科室行政人员提前五分钟上岗,按正点时间、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者,罚款10元。超出10分钟,不足2小时按半天事假罚款,超出2小时3小时以内算为半天事假。3小时以上算为旷工。

2、坚持请假制度,车间、科室可批准一天,一天以上报分管副厂长、经厂长批准。旷工半天扣(技能工资+工龄费)/22天,扣当月岗位工资、奖金,(生产人员扣本人所在车间的平均奖金),加罚50元。

3、工作时间严禁串岗、乱岗、聚众谈天、玩耍,每发现一次扣款20元,不服从者,加倍罚款。

工作时间不准睡觉、不准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杂志等,违者每次罚款50元。工作时间内不准擅自离岗外出;干私活及为外单位加工工件,违者每次罚款200元,其离岗外出、干私活等时间,按旷工计算,不满1小时的按1小时计。

预备钟内不准在厂内吃饭,违者每次罚款10元。上班时间不准吃饭或吃零食,违者罚款50元。厂区内不准赌博,违者罚款200元,情节严重交司法部门处理。

4、严禁工作时间酗酒、闹事、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者,除每次罚款100-200元外,并立即停职检查,检查期间每天发给10元生活费。检查时间,视检查情况决定。骂人者,扣20元。全部归厂。

5、上班时间不准穿裤头、背带背心、拖鞋,不准穿裙子和高跟鞋,违者,除罚款10元外,必须回家更衣,更衣期间按事假处理,不服从,不准上班,按旷工处理。

6、为保证有较舒适的生产环境,必须坚持文明生产,生产和管理部门均应保持安全、卫生,按划分卫生区域,每星期 一、四为班前卫生大扫除时间,各卫生区发现有一处死角,罚款10元,车间和科室内有卫生死角,罚20元。车间有不安全因素,报主管科室,限期整改,不整改者处罚款20元。

7、工作时间不准带小孩,每发现一次,扣带小孩者10元,扣当班的保卫人员20元。

8、自行车、摩托车必须按规定地点存放,违者扣罚10元。

9、职工进出大门,必须下车,厂区不准自行车或电动车或摩托车载人,违者,每次罚款10元。

10、车间设备保持清洁,润滑良好,不干私活,若设备不清洁、润滑、不良好,必须限期整改,不改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若有干私活者,按其价值加倍罚款。

11、职工翻爬工厂围墙,罚款50元。

12、借工作之便,挟带公物出厂;偷窃工厂原材料、产品或其它公物的,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人赔偿,并处800-1000元罚款;特别严重者,交司法机关。

13、保卫人员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因玩忽职守、工作失职,给工厂造成经济损失,由责任人作相应赔偿并处罚款200-400元。

所有车辆进出大门一律登记,外出车辆必须认真检查,所出物资必须与票据相符。休班时外来送货车辆一律不准进厂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领导批准并做好登记,违者扣罚当班保卫人员50-100元。

14、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责任人留用察看处分: ⑴拒不执行生产调度命令,影响生产,造成严重后果者; ⑵触犯法纪法规,受拘留,免于刑事责任处分者; ⑶工作时间内吵架、打架,造成严重影响者; ⑷其他性质严重的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15、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责任人解除劳动关系或开除处分。⑴违反劳动纪律,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 ⑵触犯法纪法规,受刑事处分者;

⑶连续旷工15天(含15天)及年内累计旷工30天(含30天)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⑷其他性质特别严重的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16、不按规定准确、及时上报各类工资、奖金考核报表,造成工作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每次给予责任人50-100元罚款。

17、虚报瞒报工资、奖金和各类补贴,除金额扣除外,视情节轻重,每次给予责任人100-200元的罚款。

18、凡有义务劳动(包括装车、卸车、分鸡蛋、整理料场、打扫卫生等),行政人员都要参加,凡不参加劳动和劳动不积极、怠工者,每次罚款10元。特别情况,经厂长批准。

19、副厂级以上人员为监督执法人员,负责处理违规事宜。执法人员在对违规行为处罚时,因处罚不当执法不严等原因,引起投诉或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执法负责人罚款200元。

以上条款所涉及不到的还按原规定执行,与原规定相左的,按现规定执行。

第四篇:厂规厂纪劳动纪律规章制度

厂规厂纪劳动纪律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内部管理,使逐步走向正规化,特制定以下条例:

一、无故迟到早退,按每分钟1元处罚,超过30分钟按旷工处罚。旷工除当天工资不计外另处罚 200元,旷工三天以上含三天,将给予除名处罚。

二、私自休息,不请假,不办请假手续按旷工处罚,请假必须经过厂领导同意方能休假,否则以旷工论处,遇到特殊情况需提前电话请示。

三、上班酗酒,在生产区内吸烟,私自玩弄明火,一经发现每次处罚200元,二次以上加倍处罚。

四、上班期间,擅自离、脱、串岗及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每次罚款50元,二次以上加倍处罚,无关人员禁止进入操作室闲谈,上班时间禁止嬉笑打闹。

五、上班时间打瞌睡,睡岗每次罚款100元,脱离岗位睡觉,一经发现每次罚款200元,因此造成设备损失,后果自负或以除名处罚。

六、损坏公共财产,除照价赔偿另处罚100元,故意损坏消防器材设备等除照价赔偿外另处罚200元,严重者给予除名。

七、损公肥私,小摸小偷视情节轻重,追回公私财物,以被侵占额的三倍罚款,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八、严禁穿拖鞋,赤膊、赤脚上班,女工不允许穿裙子上班,违者每次罚款50元。

九、无理取闹、行凶打人、致人伤残者除赔偿医疗费、误工费外,处以100至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通知开会,无故缺席每次罚款50元。

十一、在危险区内动火,必须通知厂领导,清理现场,浇湿场地,把灭火器材准备好,必须有专人在场管理,放得动火作业,否则将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

十二、必须服从厂领导安排,必须服从厂董事会安排的负责人的指挥,如果不服从以情节轻重来处罚。

厂办公室宣

2013年11月4日

第五篇:厂规厂纪

浙江胜利钢管有限公司

厂规厂纪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遵纪守法的主动性、自觉性,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人事管理

第一条:本公司如业务需要,要增加人员时,必须由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由总经理核准,然后由办公室与生产部共同面试招聘录用。

第二条: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出示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如实填写招工登记表。

第三条:凡被录用后,应向办公室缴验下列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近三个月脱冠一寸彩色照片三张。

3、专业技术证书及复印件。

第四条:凡被录用者,试用期1个月。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得正式雇用,并签订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要求进行管理。

第五条:员工试用期间,因工作出色或技术上进步快或有其他突出贡献,提前考核。

第六条:员工试用期间未达到考核要求或身体原因不能适合本公司工作的,公司有权辞退。

第七条:在合同期内要求解除合同的,一线员工应提前一个月。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应提前三个月向相关部门递交辞职申请报表。由生产部批准后,报办公室审核备案。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辞职报告,须报总经理亲自审批。

第八条:员工自交辞职报告日起就未来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第九条:员工工作严重失职,违反厂纪厂规被开除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厂方辞退不称职的员工和称职的员工本人要求辞退的,扣除当月电费、房租费、电视费、手机费、劳保福利等费用,交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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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纪厂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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