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乐集团公司法务部工作总结
第一篇:美乐集团公司法务部工作总结
工 作 总 结
美乐集团公司法务部自2014年3日1日成立,在董事长及各位领导、同事的关心、支持、帮助下,法务部工作迅速步入正轨,并快速融入了美乐团队。如今,部门各项工作正在逐步有序进行。现将近一年的部门工作做如下总结:
一、适应环境、熟悉业务
法务部自成立以来,一直依照董事长“依法治厂”的信念开展工作,在公司领导尤其王董事长的关心、支持与帮助下,部门工作人员逐渐熟悉了公司的文化理念、经营业绩、部门组织、人事组成等相关信息,并很快落实履行了自己的职务职责。在王董事长的协调、沟通、支持和帮助下,法务部的工作得以有序开展,在以后的工作中,法务部门也必将一如既往地在领导的指引下努力创新工作,把公司法务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台阶。
二、工作完成情况
在董事长的引领、钟总经理和周经理的实际操作策划下,法务部按照“忠、勤、严、谦”原则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众信小额贷款公司
在董事长的英明决策下、在法院领导特别是王院和陆局的大力支持下、在各位法院朋友的帮助配合下、在王爱萍总经理的关心支持下、法务部与丁律师密切配合,充分发扬不怕苦、不怕累、不怕流血的精神,坚持多请示、多动脑筋。
1.通过诉讼已执行收回的共7笔,朱燕民100万,周国平210万,江南面粉1070万,王惠裕82万、徐步英28.5万、彭元华26万、投资公司320万、丹禄米业130万、沈锁民38万,合计2004.5万。
2.通过法院调解收回
①符向阳212万,由高正平代 ②王红生312万
③格美锁业50万+11万,另外1月20日收回15万,年前再收35万
合计635万。
3.通过发律师函协调收回钱红琴200万、凯华实业200万、陈志军500万、洁欣线束400万、谢和坤5万、台湾余老板500万。合计1805万。
4.通过多次上门催交、发律师函收回利息 ①新瑞利息28万
②彭元华利息4.5万,本金4.5万,合计9万 ③谢长全利息4.2万 ④陈志军利息30万
⑤徐步英1.96万 合计73.16万。
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按照王董事长的要求,我们会继续兢兢业业、一如既往、总结经验,争取明年取得更好的成绩回报美乐集团、回报董事长的悉心栽培。
(二)合同起草、评审工作
合同评审与起草是法务部最基础的业务,经过一年不断加强锻炼,部门工作人员对公司的整体框架和具体格局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并具备了对各部门各类别的合同进行评审的基本功,但是评审质量和效率还需要加强。
这一年来参与订立了①租赁合同(集政府、美亚、凤凰、视悦)②私人借款合同③采购合同(样品已交王敖锁副总)④销售合同(盛副总)⑤广东凯评医疗科技集团借款合同⑥东门厂房租赁合同(已交老板娘)⑦运输合同协议(交朱厂长)⑧老板娘商品房买卖合同⑨加工定做合同、华悦配电合同(王小双)⑩花工合同、电梯等二十几份合同(已交吴经理)⑪物业管理合同12份(已交徐经理)。
在起草、审查合同中,完善风险控制、争取最大利益,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诉讼。
(三)劳动人事合同方面 1.毛秋红工伤协议,双方圆满解决
2.完善劳动合同签订,注重细节
3.驳回蒋秋正经济补偿金争议3.5万请求,打击了歪风,维护了美乐公司的声誉
4.协助人事,妥善处理彭曙升经济补偿金争议,丹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调解书,丹劳人仲案字[2015]第103号,公司利益得到维护,而且减少了负面社会影响
三、总结
总之,一年来,部门人员兢兢业业,完成了应该做好的工作,虽然还有一些不足之处,但是在明年的工作中法务部一定会继续紧跟公司的步伐,在董事长的英明领导下争取更大的进步。
美乐集团公司法务部 2015年1月20日
第二篇:法务部2012工作总结
法律事务部2012工作总结
尊敬的领导:
2012年法律事务部在公司经理办领导的正确指导下,在公司各部门的通力配合下,从防范公司法律风险出发,以保障公司资产安全为核心目标,探索出了相对清晰的工作思路,总结出了较为可行的工作方法,使得法律事务工作更为成熟。2012年是多事之年,也是法律事务部锻炼和成长迅速的一年。现对本部2012工作总结如下:
一、非诉工作
(一)标前评审。2012年起,公司为防范业务投标过程中的风险,启用标前评审制度。我部协助业务部对招标文件(含施工合同)进行审查,对于合同关键条款进行排查和把关,指出风险要素,供业务部参考,从源头上加以重视和预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二)合同审查。合同审查一直是我部工作的主要职责,除对施工合同进行审查外,还负责起草和审查公司各类合同。重点审查合同各类风险点,对于建设单位资信能力不强、条件苛刻的项目施工合同,及时出具全面而翔实的法律意见书。
(三)履约跟进。有针对性地对履约能力差、合同风险大标的大的项目进行合同交底,并适时进行履约检查,与项目部、分包单位、材料商及设备租赁商建立常态联系,掌握合同履约风险范围,全面了解项目部动态信息。
(四)纠纷调处。与劳务科形成联动,对于项目部发生的纠纷主动介入,积极调处和斡旋,弱化矛盾,增进理解,制定双方能够接受的调解方案,站在公平合理的角度协助项目部解决了多起工伤、劳资纠 1
纷,有效控制了诉讼案件的发案率,同时我部协调能力不断提升,并获得不少项目部的好评。
(五)其他法律事务。及时按照领导的指示和要求,对业主单位或政府主管部门出具报告,处理并回复与其他单位的往来函件。
二、诉讼工作
(一)涉诉情况。2012年全年被诉案件总数共计林公司,不含分公司),起诉案件1件(诉龚挥雄借贷,已立案)。其中诉讼总标的约为3096万元,累计冻结公司账户2099.5万元,目前公司在冻586.5万元,尚有9个案件在诉。绝大多数案件均来自于梅溪湖项目部。案件呈现的特征集中为材料款纠纷、设备租赁纠纷、工伤纠纷,而材料款纠纷往往涉案标的较大,且违约金约定过高;设备租赁纠纷主要为架管扣件,同样约定过高违约金;工伤纠纷均构成伤残等级,标的一般在10万元内。
(二)处理办法。签收案卷后,根据起诉状及相关证据,与项 目部及当事人沟通,全面了解案情,并将案卷送交项目负责人签收,根据案情,提出或应诉或协调处理的意见,配合项目应诉或由项目委托应诉,坚持协调为主与积极应诉双管齐下的工作方法。
(三)存在问题。
1、少数项目部面对一些诉讼纠纷,法律风险 意识淡薄,采取过激方法且怠于行使权利,寄希望于“走关系”,导致忽视庭审,被动应诉。
2、多数项目部对于已经生效的判决,履行不能或履行不及时,为避免损失扩大,往往出现公司只能主动垫付纠纷款项的情况。
3、公司对于涉诉项目鲜有按照承包合同约定进行处罚,承包合同须依约落实。
4、为减少公司超额垫付相关款项的风险,须强化承包合同的担保人或缴纳现金保证金的要求。
三、今后的工作重心
项目既是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也是公司经营风险的重大环节。所以,项目风险控制是法律事务工作的核心,我部今后的工作重心也将围绕项目展开。必须牢牢树立事前防范为主,事后补救为辅工作原则,尤其在合同交底、履约跟进及纠纷调处三个方面,须加大工作力度,为防范和减少项目部法律风险提供服务和支持。
法律事务部
二〇一三年一月八日
第三篇:2016法务部工作总结
2016法务部工作总结
2016年,法务部按照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应对的原则,积极履行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现将本部门今年以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风险
2016年实现了合同管理的全覆盖,截止到2016年12月20日,通过合同审批、流程及其他方式由法务部拟订、审核、修改的各类合同、协议数量达300余份。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发现以下问题:
1、合同主体不当。合同主体适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而合格的主体,首要条件应当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因此在签订合同中,不应与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不能独立承担责任的分公司、个人等单位和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签订合同。业务部门在签订合同前应审查合同相对人是否具备资质,以免导致合同无效或在履行中产生纠纷。
2、合同文字不严谨,易产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发争议。依法订立的有效合同,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而这种体现只能靠明晰的合同文字。就合同审核情况来看,一些合同意思表述不清楚、不准确或容易产生歧义,此类问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极易产生争议或难以履行,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
3、合同条款不完整,有缺陷、漏洞。一些合同签订后会出现补充协议、签证等情形,从而对原合同做了实质的变更,也使合同签订失去原有意义,大大降低了原合同的对双方的约束力。
4、合同条款不公平、存在风险。在合同审核中发现一些合同版本为对方提供,造成合同约定的相关条款大都仅从对方利益出发,未充分考虑我方的利益。因此类合同不存在违法,仅存在违约或损失等风险,法务也仅能对相关的法律风险进行提示。建议业务部门在开展业务时,根据签订合同过程中自身所处的谈判地位加强对合同违约风险的评估工作,尽量防范风险,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5、部分业务部门应当签订合同而未签订合同。
2016年虽未发生因合同签订、履行等原因导致的法律纠纷,但依然存在应当签订合同而未按规定签订的情况。法务部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加强督导及检查力度,防范因合同引发的法律风险,杜绝合同纠纷。
二、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咨询服务,防范经营行为法律风险
法务部积极为公司重大项目、决定及经营行为提供法律支持,确保公司重大项目依法推进。如针对部分部门及供应商的违法行为提交了法律意见书,参与废品、工程的招投标、谈判,处理各类涉及公司的行政处罚,拟订、修改、审核公司对外发送的各类文件、工作联系函、公告等,拟订公司设立、变更相关的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章程修正案等文书等等。
为人资、品牌、采购、财务、营销、品控、驻马店平平、卫来食品等部门及分公司就劳动、合同、包装、工伤、消费者投诉等风险多次提供书面及口头法律咨询意见并有效的预防了纠纷的发生。
三、参与处理各类诉讼及非诉讼案件,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全年,法务部经办及参与处理的各类诉讼及非诉讼案件超过20余起,案件类型涉及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工伤赔偿纠纷、名誉权纠纷、商标权纠纷、外观专利权纠纷等各类纠纷。以上案件通过调解、法院审理、仲裁、协商等方式均得到妥善处理,较好的维护了公司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挽回或降低了损失。
上述案件提醒我们,应提高公司经营风险意识,并对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予以重视:
1、重视合同的签订、履行并防范相关风险,预防或减少损失;
2、公司应积极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减少交通事故类工伤事故的发生;
3、用人单位应规范用工,规范和完善关于用工的规章、制度、法律文书,尽量避免用工风险;
4、随着网络营销的发展,国家出台了很多新的规范电商运营的法律、法规,公司电商在建设、运营过程中应强化守法意识,防范运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四、做好公司制度建设,完善公司经营管理
法务部制定了风险防控的规章制度,规范了相关工作流程,有效的为公司防范相关法律风险。法务部还参与各中心规章制度的制订,为各中心规章制度制订提供法律意见和咨询服务,以保证各中心制订的规章制度合法、有效、可行。
五、审核、修改产品包装版面、标示,全面管理公司知识产权
通过对产品包装的商标、营养声称、广告内容等进行合法性审查,规范了产品包装版面的设计、修改,有效的避免了因产品包装标示违法而受到投诉及处罚。对公司的商标权、外观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著作权的申请、登记、注册、保管、纠纷处理等实行全面管理,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知识产权方面的保障。
六、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维护公司知识产权
随着公司的发展壮大和品牌价值的日益凸显,我公司的产品及商标等开始成为不法分子侵害的对象。为此,法务部配合销售部门采取有效行动,一举端掉了制假售假窝点,斩断了犯罪分子制假售价的利益链,较好的维护了市场秩序和公司利益。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及处理各类突发涉法事务
法务部单独及配合其他部门及时、较好的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及各类突发的涉法事务。
八、2016年法务工作存在的问题
结合在法务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发现在法务管理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1、部分管理人员对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不高,有的虽有法律防范意识,但鉴于风险防范程序繁琐,不愿予以完善。
2、部分管理人员保留证据意识不强,如已发函但却因未保留快递底单,无从查询是否送达。
3、部分管理人员法律基本知识缺乏,对合同条款的专业性术语不能正确理解。
4、法务未对子公司的合同签订的真实情况及履约情况进行后续的跟踪,制约法务对合同管理。
5、部分单位的用工风险防范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6、缺乏沟通、沟通不畅、沟通能力不强,影响正常工作开展。
7、工作方法和工作态度急躁,缺乏统筹考虑。
九、工作中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1、拓展业务范围,完善法务管理。因公司快速发展,法务工作不能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的矛盾日益凸显。针对这个问题,只有通过不断学习,增加自身法律知识及实际操作技能,拓展知识面,以尽快适应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
2、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经过不断的要求,目前公司各部门均已认识到了合同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中的重要性,但依然存在部分部门合同管理不严,签订合同走过场、流于形式等诸多问题。针对此类问题,今后急需进一步强化合同管理工作,对合同管理的各个环节严要求,堵死合同管理的漏洞。
3、对公司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各类涉法事务及时给予专业的法律意见,积极参与公司各类涉法事务的处理,加强公司风险防控的能力,避免各种生产经营风险。
5、加强与其他部门的配合,通过不断学习,尽快提高自身能力,适应公司快速发展和新业务拓展的需要。
6、针对工作方法中存在的问题和各部门反映的问题,今后法务部将改进工作方法,端正服务态度,以提供更好、更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宗旨。
十、2017年法务部工作展望
2016年即将过去,展望2017年法务部的工作,除将一如既往的完成自身工作职责外,法务部将进一步加强与各分公司及各中心的沟通与协调,努力做好合同管理、法律事务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等各项工作,不断学习和提高自身能力,拓展业务范围,改变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以适应公司快速发展和新业务拓展的需要。
总公办 法务部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第四篇:2015法务部工作总结
2015法务部工作总结
2015年,法务部按照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应对的原则,切实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现将本部门今年以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做好合同审核工作,控制公司经营风险
截止到2015年12月21日,通过合同审批、流程及其他方式移交法务起草修改或审核的合同达400余份。在合同审核过程中发现以下问题:
1、合同主体不当。合同主体适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而合格的主体,首要条件应当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因此在签订合同中,不应与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不能独立承担责任的分公司、个人等单位和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签订合同。业务部门在签订合同前应审查合同相对人是否具备资质,以免导致合同无效或在履行中产生纠纷。
2、合同文字不严谨,易产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发争议。依法订立的有效合同,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而这种体现只能靠明晰的合同文字。就合同审核情况来看,一些合同意思表述不清楚、不准确或容易产生歧义,此类问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极易产生争议或难以履行,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
3、合同条款不完整,有缺陷、漏洞。一些合同签订后会出现补充协议、签证等情形,从而对原合同做了实质的变更,也使合同签订失去原有意义,大大降低了原合同的对双方的约束力。
4、合同条款不公平、存在风险。在合同审核中发现一些合同版本为对方提供,造成合同约定的相关条款大都仅从对方利益出发,未充分考虑我方的利益。因此类合同不存在违法,仅存在违约或损失等风险,法务也仅能对相关的法律风险进行提示。建议业务部门在开展业务时,根据签订合同过程中自身所处的谈判地位加强对合同违约风险的评估工作,尽量防范风险,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5、部分业务部门应当签订合同而未签订合同。
2015年发生的部分法律纠纷是因某些部门应当签订合同而未签订,导致口头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权利、义务不明确产生争议而无法界定双方责任,因而给公司造成巨额损失。法务部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加强督导及检查力度,尽量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二、做好法律咨询服务工作,防范经营行为法律风险 法务部积极为公司重大项目、决定及经营行为提供法律支持,确保公司重大项目依法推进。如针对部分部门及供应商的违法行为提交了法律意见书,参与废品、工程的招投标、谈判,针对平顶山工商局对魔芋爽包装违规处罚进行答辩,拟订、修改、审核公司对外发送的各类文件、工作联系函、公告等,拟订公司设立、变更相关的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章程修正案等文书等等。
为人资、品牌、采购、财务、营销、品控、驻马店平平、卫来食品等部门及分公司就劳动、合同、包装、工伤、消费者投诉、媒体错误报道等风险多次提供书面及口头法律咨询意见并有效的预防了纠纷的产生。
三、参与处理各类诉讼及非诉讼案件,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全年,法务部经办及参与处理的各类诉讼及非诉讼案件超过18起,案件涉及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工伤赔偿纠纷、名誉权纠纷、商标权纠纷、外观专利权纠纷等各类纠纷。以上案件通过调解、法院审理、仲裁、协商等方式均得到妥善处理,较好的维护了公司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挽回或降低了损失。
上述案件提醒我们,应提高公司经营风险意识,并对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予以重视:
1、重视合同的签订、履行并防范相关风险,预防或减少损失;
2、公司应积极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减少交通事故类工伤事故的发生;
3、用人单位应规范用工,尽量避免用工风险。
四、做好公司制度建设,完善公司经营管理
法务部制定了风险防控的规章制度,规范了相关工作流程,有效的为公司防范相关法律风险。法务部还参与各中心规章制度的制订,为各中心规章制度制订提供法律意见和咨询服务,以保证各中心制订的规章制度合法、有效、可行。
五、审核、修改产品包装版面、标示,全面管理公司知识产权
法务部对品牌推广中心设计的产品包装的商标、营养声称、广告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查,以确保产品包装标示合法,避免受到消费者的投诉及监管部门查处。对公司的商标权、外观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著作权的申请、登记、注册、保管、纠纷处理等实行全面管理,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知识产权方面的保障。
六、做好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员工风险防范意识
为提高员工工作中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今年对总公司人事管理人员进行了企业用工风险防范的集中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与公司人事管理相关的法律知识,如《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其他劳动法律法规及人事管理中应注意的问题。今后,法务部将根据各部门工作需要继续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培训,增强员工法律意识,防范法律风险。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及处理各类突发涉法事务
法务部单独及配合其他部门及时、较好的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及各类突发的涉法事务。
八、2015年法务工作存在的问题
结合在法务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发现在法务管理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1、部分管理人员对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不高,有的虽有法律防范意识,但鉴于风险防范程序繁琐,不愿予以完善。
2、部分管理人员保留证据意识不强,如已发函但却因未保留快递底单,无从查询是否送达。
3、部分管理人员法律基本知识缺乏,对合同条款的专业性术语不能正确理解。
4、法务未对子公司的合同签订的真实情况及履约情况进行后续的跟踪,制约法务对合同管理。
5、部分单位的用工风险防范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九、2016年法务工作展望
展望2016年,法务部将一如既往的积极开展法务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分公司和各中心的沟通与协调,努力做好合同的拟订、修改、评审工作,参与各类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处理,为各分公司、中心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咨询服务。
针对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法务部提出以下意见与建议:
1、增加服务范围,完善法务管理。通过学习及实务培训,增加自身法律知识及实际操作技能,拓展知识面,以便更好的为各部门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2、加强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员工法律意识。目前部分员工法律知识缺失、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淡薄,法务将在工作过程中重点提醒这类员工如何预防风险并告知风险预防方法。
3、完善合同审核流程,明确各审核人的职责权限。合同审核的内容较为广泛,涉及到合同双方当事人、标的数量、质量、价格、交付方式、付款方式、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的方式等等,需要各部门配合完成。特别是涉及到工程的造价及质量、设备的性能及配置需要专业部门参与审核。
总公办 法务部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第五篇:法务部工作总结
企业公司法务部工作总结
法律部门以经济工作为中心,完成公司各项法律工作任务,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的同时,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工作,为各部门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做好公司涉讼案件工作以及其他非诉讼法律工作。20××法律事务工作主要完成情况及 20××年工作安排如下:
一、争创驰名商标工作。
驰名商标对企业的品牌价值和经济价值不言而喻,公司领导一向十分重视此项工作。在公司领导的积极争取下,我公司“瑞泽”商标被大连市政府列为 20××申报国家驰名商标之一。此项工作也成为我部门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我部门协调相关部门,根据大连市工商局的指导和要求,在近两年不断积累材料的基础上,又历经四个月时间准备相关数字资料、图片资料、文字资料、包括认定申请材料、企业情况介绍、分子公司情况、主要产品介绍、质量管理情况、三年的国内国际销售材料、三年的财务数字及纳税证明、三年的广告宣传材料、客户信息反馈、售后服务情况、商标寓意和注册情况、商标使用和印刷材料、商标管理制度、知识产权保护、商标侵权材料、企业获奖材料、行业推荐材料、政府推荐材料及其它相关工作。在准备材料过程中,得到公司市场部、项目部、财务部、销售部、外贸、质检、行政等部门的大力配合。目前,500 页的申报材料已上报国家工商总局,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计划 20××年同市工商局经办领导协调好此项工作,争取在 20××年能够得到认定。
二、做好各案件诉讼阶段的法律事务工作。
第一,清理拖欠货款案件,由于近几年业务人员在外签订合同和业务往来的履行
协议过程中,增强了法律意识和处理业务的能力,避免了大量拖欠问题的发生。但是,市场交易过程中不良行为的影响和贸易风险无时不在,个别欠款案件时有发生,目前,共起诉和申请仲裁的欠款客户 5 户,涉案金额 40 多万元,按照法院的诉讼程序做好起诉、送达、调查、开庭、执行等各阶段的证锯搜集、提供、应诉、协助等项工作。
第二,劳动争议案件,一是刘恩宽劳动争议案,10月份开庭,20××年 1 月 14 日在市中院开庭,现尚未判决;二是十名职工的劳动争议案,双方在政府部门的干预下达成调解协议。另外,又有 23 名职工到法院起诉,诉讼理由是要求给付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金,我们积极准备相关证据、进行答辩,已于 1 月 16 日和 17 日开庭。第三,农民药害索赔案件,建三江农垦法庭审理的田归农药害案件,诉
讼标的为 12 万余元,经我们的大量工作,经法院两审已做出终审判决,驳回农民的诉讼请求,我公司取得了胜诉,避免了经济损失。20××年,继续做好对诉讼和执行案件的证据收集和及时提供,更好地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做好公司非诉讼法律工作,为公司经济发展服务。
第一,做好打假维权工作。配合相关部门针对部分农药厂家不正当竞争、侵犯名
称权、商标权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协调、举报,尤其是做好打击冒牌产品的违法行为。
第二,做好领导决策和相关部门的法律顾问工作。在公司对外签订重大投资合同
和技术合作协议过程中,做好合同的审查工作,及时提供相关法律意见,供领导决策时参考。为销售员在业务过程中需要办理的抵押、质押、保证等担保行为提供法律指导,包括各个必须程序及在各个程序中应注意的问题,提供各种所需法律材料等,避免经营风险。为业务员所需签订的分装协议及其他各种合作协议提供法律指导及样本。
第三,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做好公司外签合同的审查管理工作。对各部门拿来审
查的每一份合同认真进行审核,将公司的风险降到最低,认真讲解修改意见,增强相关人员的合同意识和签订合同的水平。根据各部门需要,提供相应的合同文本。同时做好每年销售合同的全面审查工作;做好“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审验考核相关工作,提高企业信誉和知名度,公司连续多年被评为守合同重信用单位,20××年继续做好国家重守企业的年报工作。
第四,处理行政处罚案件。对有关行政部门下达的行政处罚通知书,及时了解有关情况,根据实际,进行协调处理,力求将公司的损失降到最小。
四、做好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自主知识产权在国家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越来越明显地体现出来,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对企业经济发展至关重要。在商标工作方面:今年共有 2 个商标获得商标注册证,新申请商标注册 5个;根据需要随时办理商标查询,避免侵犯他人商标权而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及经济损失;同时核查市场部在产品包装、产品说明等宣传材料中关于商标的说明及使用方法是否符合规定,防止违法违规情况的出现。在专利工作方面,今年共办
理已 10 项授权专利的维持手续;共有 7 个专利申请获得授权,取得专利证书。甲氰菊酯与炔螨特复配混剂专利申请,因为有在先权,完全在人家的保护范围之内。经一审通知书答辩,被专利局驳回。新办理专利申请 1 项,丁烯氟虫腈国际专利申请已进入国家阶段。同时,及时做好未授权专利申请的两审答辩工作、分案工作及相关后续工作。
五、结合工作实践学习法律法规和进行法律宣传教育工作。我们始终把进行理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作为我们做好工作的重要前提。只有不断地学习新的法律法规,才能做好各自的法律事务工作。对销售业务人员主要针对业务员在业务处理过程中涉及到的法律方面的问题进行普法教育,我们部门还利用审查设备、开发、市场等相关业务部门对外签订合同时,针对涉及到的法律知识予以宣传和讲解,为提高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合理合法处理业务的能力,为避免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规避法律风险做出我们的努力。
作为服务部门,我们一切工作的开展以企业经济效益为中心,运用法律知识,通过合法合理的手段,规避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的法律风险,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贡献。篇二:法务部2014年工作总结 2014年法务部工作总结
2014年在一如既往的忙碌中又匆匆过去,总结过去,展望未来,法务部的工作跟2012年相比有新的变化和提高。回顾这即将过去的一年,法务部在公司领导的带领下根据今年公司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要求展开全年工作,以资金安全、疑难账款的强力收回为工作核心;以疑难账款的催收,公司重大事务的协助配合,新签订合同、补充协议、法务函的起草审核把关,交通事故纠纷处理等几大方向为工作重点;对内以协助支持公司营销部、财务部、安技科、车队等部门的工作,对外以催款,商业谈判,工地走访为法务部的工作拓展,全年通过以上几方面的法务工作全面发挥了法务部的重要作用。
现就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与2014年相比,法务部工作的变化和提高 1、2014年法务工作的新变化
与2012年相比,法务部工作量总体相当,但是经过2012年法务部的精心耕 耘(2012年从对坏账死账的清算,对问题合同的处理,对新合同的把关,对公司规章制度的推进实施等措施),2013年法务的工作已经理顺,进入良性循环状态。新的坏账死账没有,疑难账款数目也大大减少,通过法律途径打官司的案子基本是胜诉,在法律调解中也最大的维护和争取了公司的利益。在公司内与其他部门的配合协调中,已经默契娴熟,按照既定流程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简单的说,有了2012年的工作基础,2013年法务的工作比较顺利,工作量减少的同时提高了法务的工作效率,全年成果显著
2、法务工作的提高
首先,通过已经理顺的工作流程,法务部门的工作经验也在随着时间逐步积 累和沉淀,业务能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深化和提高,工作质量、工作成绩较以往有着显而易见的提高。其次,部门的人员得到了补充和加强,人才队伍正在培养和成长起来,在严峻的市场环境下,法务的力量将会发挥更大的作用为公司保驾护航。最后,法务部独立工作能力进一步提高,在匆忙的工作中从来没有拖过后腿,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过硬的工作作风和敬业精神,得到公司领导和同事的肯定和认可。
二、2014年法务工作情况
法务部作为公司专业的法律相关事务的职责部门,继续做好日常本职工作是
法务部的工作之本,今年的工作情况主要总结以下几个内容①抓资金安全,对超账龄疑难款项强制收回;②法律诉讼和调解;③合同起草和审核,签订过程中的疑难谈判;④交通事故纠纷的处理;⑤参与公司调价等重大事务的法律支持。
1、抓资金安全,对超账龄疑难款项强制收回 2013年以来法务部积极配合公司营销部对今年的资金安全进行全程追踪,抓落实,抓重点,适时采取法律途径强制措施,及时收回疑难款项:一方面切实保证企业的资金安全,另一方面预防为主,通过配合营销对销售过程中进行把关,严控资金风险,使企业平稳有序的健康发展。
超账龄款:针对超账龄款,按照公司的营销政策和既定工作流程,由营销部
对疑难工地进行强制移交,法务部接手进行追踪。法务通过协商,发函,对账及还款计划;如工地在规定的时间不能及时还款,且仍无还款意向的,法务部认定进行走司法程序及立案,通过法律强制手段,确保资金早日收回。
今年,主要有映像江南—菏泽阳光建设,孟河首府—南天建设,天誉城市花
园—圣丰建设,泰和之春,百良踏步—溧阳天目湖建安,天鹅湖—宏大建设,天鹅湖—华基建设,莱茵花园二期—武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银河湾第一城—江苏振达,樱花小镇—华虹建设等一批超账龄工地进行追踪,经过收集材料,整理证据,反复多次的走访,谈判,立案起诉,胜诉后的强制执行等等繁琐过程,其中多数已经全部收回结案,余少数几个正在按还款计划执行中。
2、法律诉讼和调解
今年移交的几个典型疑难案件莱茵花园二期—武进建设,银河湾—江苏振
达,樱花小镇—华虹建设均是必须通过法律途径才能收回尾款,法务在案件诉讼过程中精心准备,抓住我方有利的主张,通过多方运作,为公司赢得了诉讼;在执行阶段,积极推进法院执行人员的工作,及时地为公司收回货款,减小损失。
天鹅湖—宏大建设和天鹅湖—华基建设这两个项目是2010年历史遗留至今
悬而未决的涨价纠纷问题,因为当初涨价协议中存在较大争议且对我方极为不利,分析下来不能通过立案起诉主张收回,通过向法律同行的多次咨询,终于找到了独到的谈判思路,在谈判中即维护了公司的利益也注重尊重客户,保持与客户的良好关系,最终通过多次艰难谈判,按涨价后价格达成了还款协议,这极大的保护了公司的利益。
3、合同签订过程中的谈判和把关
从年初的保纳广场—宜兴建工合同价格的多次轮番谈判下来,始终坚守了价
格底线保护了公司的利益,到招商花园—中天建设、西太湖大酒店—中建三局以及邻里中心—成章建设这几家大型单位的霸王条款合同,还涉及高标号混凝土价格的补充协议的拉锯战谈判,工作都是艰难而繁琐的,既要起草协议又要找到谈判思路,但是成绩是积少成多,积小胜为大胜,点滴的努力力争2013年全年目标的实现。
4、重大交通事故的处理
针对去年公司发生的两起重大交通死亡事故,在多次与投保保险公司理赔谈
判没有结果的情况下,迅速在诉讼时效内收集整理资料证据,进行立案起诉,通过对律师同行、资深法官的多方咨询和积极准备,多方运
美乐集团公司法务部工作总结
本文2025-01-08 02:24:12发表“公司工作总结”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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