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工作总结(共五则)

栏目:公司工作总结发布:2025-01-08浏览:1收藏

第一篇:非煤矿山工作总结

非煤矿山工作总结

总结是事后对某一时期、某一项目或某些工作进行回顾和分析,从而做出带有规律性的结论,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是时候写一份总结了。但是却发现不知道该写些什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非煤矿山工作总结,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非煤矿山工作总结1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矿安〔20xx〕5号)、《关于严格非煤地下矿山建设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的通知》(矿安〔20xx〕7号)文件精神,深刻吸取山东笏山金矿“1·10”爆炸事故、山东招远曹家洼金矿“2·17”较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做好我区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按照铜陵市应急局《关于印发铜陵市非煤地下矿山外包工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下称《通知》)内容要求,现将我区关于开展非煤地下矿山外包工程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非煤矿山基本情况

XX区现有非煤矿山企业30家(井采16家、露天14家)。其中20xx年已复产复工非煤矿山企业10家(井采3家、露天7家)。其余均处于停产停工状态。单班入井超30人地下矿山且采深超800米的1家(安徽焦冲金硫矿)。现有外包工程及施工队伍的非煤地下矿山2家,分别是安徽焦冲矿业有限公司焦冲金硫矿和铜陵羊耳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羊耳山铁铜矿。

二、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通知》下发后,区应急局第一时间根据《通知》要求制定了《铜陵市XX区非煤地下矿山外包工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并迅速转至各有关乡镇、部门和非煤矿山企业,并结合1月13日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召开的岁末年初全国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的有关部署,以及非煤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大排查,立即组织有关企业开展自查整改。按照《通知》有关要求,每月将企业自查自改情况、区应急局安全执法检查情况,按期汇总上报至市应急管理局。截止7月底,累计完成自查自改非煤地下矿山16家,企业自查整改一般安全隐患问题356条。区应急局累计开展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执法专项检查19家次,发现并整改一般隐患问题42条,发现并整改重大隐患问题1条,完成对单班入井超30人地下矿山及采深超800米地下矿山专家会诊1家次,下达各类执法文书31份。完成了对安徽焦冲矿业有限公司焦冲金硫矿和铜陵羊耳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外包工程专项整治执法检查,累计发现并整改一般隐患问题10条,对池州市长江岩土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焦冲项目部及1名有关责任人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并对池州市长江岩土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予以警告并处,罚款总计1.1万元。

多措并举,会同各有关乡镇经发办、区经信局等部门和单位对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开展联合执法,结合矿山年度采剥计划审查以及节后复工复产,重点就防范地下矿山采空区坍塌事故措施落实情况、防范地下矿山火灾事故措施落实情况、防范地下矿山透水事故措施落实情况、防范地下矿山中毒窒息事故措施落实情况、防范地下矿山坠罐跑车事故措施落实情况、防范露天矿山边坡垮塌事故措施落实情况、防范尾矿库溃坝事故措施落实情况、防范尾矿库排洪系统损毁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淘汰落后工艺与设备情况、基建矿山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生产矿山采掘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等开展集中性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

非煤矿山工作总结2

一、高度重视,全面部署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根据市局为了贯彻落实省国土资源厅《转发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的精神要求,我局立即组织召开了春节期间认真开展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部署会议,要求各资管站结合各自的实际,认真开展全方位的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切实降低安全事故。局领导班子和各资管站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高度重视,坚持把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统一指导、监督本辖区内开展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在各相关部门的配合下,我局领导亲自带队检查整改,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基层站所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得到层层落实。

为确保本次非煤矿山监管工作做到不漏死角、不走过场、不留后患,彻底排查各非煤矿山隐患和问题,我局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工作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认识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进一步注重实效,从实际出发细化监管工作内容、要求和责任。三是进一步突出重点,重点监管重点矿区和重大危险源。四是进一步加强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重视安全生产的氛围,培养广大从业人员“重安全、行安全”的意识。

二、真抓实干,切实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为提高这次春节期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我局与县纪检、公安、安监、工商、环保、水务等相关部门组成2个国土资源联合执法检查工作组,抽调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精干力量,负责全年非煤矿山现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检查指导。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深入现场,查看实情、座谈交流,商讨对策、总结经验,积极推广等措施,把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检查指导工作注重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重点检查三个方面的落实。一是查各矿山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的落实;二是查各相关单位在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落实;三是查各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在检查方式上注重三个结合:一是企业自查和上级抽查相结合;二是矿山企业和行业管理部门检查相结合;三是综合检查和专业检查相结合。

三、标本兼治,确保在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实效

各检查指导工作组根据辖区的实际,确定监管工作的重点部位、重点内容,对矿山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情况,健全安全管理和监督体制机制情况,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考核制度情况,企业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的制定情况,开展隐患排查、建立隐患台帐及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企业安全生产章程、规程、制度、标准等制订和贯彻落实情况等内容进行了全面检查。

非煤矿山属于安全生产的高危行业,通过春节前对非煤矿山的专项检查,加强了对我县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及时排查出事故隐患,杜绝发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

第二篇:非煤矿山工作总结

非煤矿山工作总结

在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监察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在县直相关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的的支持配合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全局干部职工齐心协力、真抓实干,紧紧围绕“安全监管落实年”的目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努力确保煤炭产业的健康稳定有序发展。现就全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煤矿企业情况

目前,全县共有“六证”齐全的合法煤矿企业26家26对矿井,经瓦斯等级鉴定,均为低瓦斯矿井,XX年核定生产能力103万吨/年,矿井设计生产能力105万吨/年。

(二)煤炭产量和税费统征情况

今年1-11月共生产原煤91万吨,生产总产值亿元,实现销售收入亿元,工业增加值5400万元,解决劳动就业XX余人,支付劳动报酬7600万元。比去年同期原煤产量89万吨增加了2万吨。完成全年计划数72万吨的126。

今年1-11月实现煤炭税费收入3595(其中国税增值税1933万元,统征收入1662万元),统征收入比去年同期1434万元增加了228万元,完成全年计划1620万元的103。

今年1-11月实现非煤矿税费收入万元,完成全年计划160万元的,与去年同期万元相比减少了11万元。其主要原因是新县城房建建工程建设未启动,造成市场疲软、建材原料滞销,有的企业被迫停产,无经济效益。

(三)安全事故情况

今年1-11月全县煤矿共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9起,死亡9人,百万吨死亡率为人。其中:顶板事故6起,死6人;放炮事故1起,死亡1人;运输事故1起,死亡1人;瓦斯事故1起,死亡1人。超市局下达的死亡控制指标6人,超县下达的死亡控制指标5人,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暴露出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存在严重问题。深刻分析事故原因,抛开煤矿基础条件差、煤层薄、赋存条件差、开采难度大、工人素质低、监管人员和技术力量不足的客观问题,主观方面安全监管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煤矿存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事故教训是惨痛的,我们对发生的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了调查处理。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做好煤炭产业发展基础工作

1、优化产业结构,积极推进煤炭资源整合。根据《云南省煤炭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绥江县煤炭资源整合方案的批复》(云煤整合〔XX〕23号)文件精神,通过整合,到XX年底,煤炭企业户数5户,矿井数量22对,矿井整合技改后设计生产能力186万吨/年。我局已落实专人负责矿井的关闭和整合工作,对资源整合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及时进行调查了解,研究应对的办法,积极协调、引导异地迁建矿井双方按照整合方案的要求进行整合。今年按照计划已关闭红春湾煤矿。矿井技改工作稳步推进,积极做好矿井生产地质报告、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的编制工作,有5家煤矿已签订了整合协议。

2、完成煤炭深加工项目规划。为摸清我县煤炭质量情况,做好煤炭深加工的基础工作,我局于3月15日与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二○二地质队签定了《地质技术服务合同》,6月中旬完成了《绥江县煤矿资源深加工开发利用规划》。我县煤炭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建2×30万吨规模的重介质洗选厂,但只有上半县的煤炭具有洗选价值。目前,我县有1个年生产能力20万吨的洗选厂,由于受市场因素的影响,实际年洗选煤5万吨,产精煤万吨,利润在300万元左右。现在要新建洗煤厂受政策、市场、原煤量的制约,不具备按设计2×30万吨规模新建洗煤厂的条件。

(二)强化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

1、进一步完善煤矿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我局实行领导和技术人员挂钩包片制度,以产煤乡镇为单位,分成4个片区,每月深入煤矿企业检查、指导、督促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各片区技术负责人每月到煤矿指导督促安全生产工作不得少于10次,主要领导不少于5次,分管领导不少于8次。向煤矿派驻驻矿安监员22名,基本实现了每矿1名驻矿安监员。进一步明确驻矿安监员的职能职责,要求每月到矿23天以上,下井不少于18天,原则上星期一至星期五必须在矿。

2、为督促煤矿落实好抓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我局与煤矿企业签订了《XX年安全生产责任书》,煤矿再与各科室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建立健全责任考核体系,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根据昭煤发〔XX〕39号《昭通市煤炭工业局关于在全市煤矿企业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的通知》精神,县政府于XX年7月底与全县煤矿企业签订了《煤矿安全生产承诺书》

。到目前,事故矿井已予以兑现承诺金25万元。

(三)加强监管,规范煤矿安全生产行为

1、严格煤矿复工复产工作,为全年煤矿的安全生产奠定良好的基础。为认真做好XX年煤矿春节复工复产工作,我局在春节收假后,及时行文并下发了《绥江县煤炭工业局关于XX年煤矿春节节后复工及复产验收有关规定的通知》(绥煤安字〔XX〕2号),对煤矿复工和复产验收工作作了详细的规定和说明,在上级“五个从严”标准的基础上,我县硬性规定了15种不予验收的标准。成立了复产验收领导组,实行局领导和技术人员分片负责,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复产验收的煤矿,局机关相关股室还实行了汇签制度,任何一个股室的相关要求未达到都不予通过。针对6月底7月初全县煤矿事故多发的严峻形势,决定在全县煤矿企业开展综合整治行动,对按要求整治完成的煤矿再进行复产验收。

2、认真开展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根据《昭通市人民政府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工作方案》和《绥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绥江矿山安全·市长霹雳行动”工作的意见》(绥政办发〔XX〕30号)文件要求及县政府8月22日召开了“矿山安全·市长霹雳行动”动员大会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我局研究制定了《绥江县煤炭工业局关于开展“绥江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工作意见》(绥煤字〔XX〕63号),时间从XX年8月10日开始,XX年12月31日结束,历时5个月。继续深化XX年7月17日开始的对全县煤矿实施综合整治行动,认真贯彻执行“六个从严”,全面落实煤矿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目前为止,霹雳行动期间监管人员到矿检查共62次,302人次。通过排查共排查出隐患852条,其中,采掘系统147条;机电系统134条;运输系统92条;通风瓦斯226条;排水系统133条;软件、制度、机构、培训共115条,暂扣安证5对矿井,督促煤矿对排查出的隐患落实措施积极进行整改,已整改784条,整改率92。局机关共制作大幅宣传标语5条,煤矿企业幅宣传标语72条(其中永久性标语24条),小标语120条,宣传专栏24期。

第三篇:非煤矿山工作总结

2011上半年威宁县工能局非煤矿山管理站

工作总结

2011年我县非煤矿山安全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县级相关部门、政府分工负责,非煤矿山企业的密切配合,上下联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省市工作部署,结合当地非煤矿山实际情况,围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活动,展开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行动,进一步加强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尽量实现安全生产无或最小的目标。

2011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一)制定、签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

2011年上半年,我站加强了对辖区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适时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和执法行动。上半年,我局对辖区各非煤矿山共计开展安全检查20余次,下达检查记录10余份,共发现安全隐患81条,隐患整改率达95%。

针对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检查人员要求企业按隐患整改“五落实”的要求对隐患进行整改,对矿山企业的安全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央、省、地县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文件,我局制定了“2011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我站已经把安全思想和责任宣传落实,通知所有的非

煤矿山企业签定了目标责任书。

(二)加强教育培训

由于威宁县新飞村新飞沙石厂工人安全防护工具佩戴不齐而导致一人死亡的安全生产事故,王大兴砂石厂也出现了1人死亡的非安全生产事故,我站去处理生产事故是发现工人安全防护意识强度还在不够警惕,还需要进一步培训提升,目前,我县积极组织企业实施安全“三级”教育工程,在全区矿山企业中开展全员安全“三级”教育。切实增强了矿山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提高了非煤矿山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增强了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防范职业危害,做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

加强对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矿山存在的职业危害问题。在日常安全检查中,注重了对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穿戴及日常管理,基本做到了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为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进一步落实奠定了基础。

(四)严把安全生产许可关,认真执行安全“三同时”有关规定,从源头上抓好矿山安全监管工作

根据省、市有关部门的要求,我局严把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关,认真开展矿山安全评估,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予延期,并责令其停产整改,经专家组审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手续。同时严格执行《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实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未执行安全“三同时”规定且验收不合格的矿山,不得开工生产。

通过严把安全生产许可关和认真执行安全“三同时”有关规定,辖区非煤矿山的本质安全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各非煤矿矿山企业在抓好矿山安全的同时,加大了安全投入,积极改善安全基础设施,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在日常管理中,明确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了安全基础,安全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五)认真做好矿山防汛工作

现在正是汛期来临之际,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对非煤矿山企业提出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做好防汛应急救援预案,切实抓好汛期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到人员、经费、责任落实到位,尽力减少损失。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对非煤矿山安全度汛工作进行了检查,对检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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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工作总结(共五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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