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档案鉴定销毁制度[五篇模版]

栏目:章程规章制度发布:2025-01-08浏览:1收藏

第一篇:学校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学校 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为保证档案鉴定销毁工作安全、有序、规范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鉴定组织:档案鉴定工作由单位成立档案鉴定领导小组,领导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和档案室实施。

2.鉴定基本原则:在鉴定过程中,要从历史和全面的观点出发,既要考虑全局和长远需要,又要考虑现实价值和历史价值。

3.鉴定标准:以相关规定为依据,结合学校实际,结合档案保管期限表作为划分档案价值标准。对已保管期满档案进行鉴定,确定剔除与存留。

4.鉴定方法:采用直接鉴定法,鉴定人员逐卷逐件逐页审查档案,考察文件的实际内容是否还具有保存价值。

5.档案销毁:经过鉴定,对没有继续保存价值的档案,要编造销毁清册,报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销毁。销毁时要有两人以上在指定地点监销,并在档案目录中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时间。

第二篇: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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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档案资料鉴定销毁工作由档案鉴定销毁小组负责。

2、鉴定销毁小组应定期对综合档案进行鉴定,对保管期限已满但仍有保存价值的,应延长保管期限;对不需要继续保管的档案资料按档案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3、销毁档案必须编制档案销毁册,登记所销毁档案资料的时间、数量及主要内容。

4、销毁档案时,应遵循保密原则及有关规定并指派专人负责监督销毁,参加档案销毁的人员都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字,严禁将档案作废纸出售。

第三篇: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一、档案馆鉴定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根据档案的历史价值和现实价值,按照鉴定工作的有关规定,定期审查保存期满的馆藏档案,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予以销毁。

二、为保证鉴定工作有组织地进行,成立由局(馆)长和分管局长及有关人员组成的鉴定小组。对保管期满的档案,由鉴定小组进行鉴定。

三、各种档案的鉴定,以各级档案管理机关制定的《立卷归档范围》、《档案保管期限表》等作为本单位鉴定档案的依据和标准。

四、鉴定档案必须以党和国家的整体利益为出发点,用全面的、历史的、发展的观点,充分认识和估计档案对于社会的作用。

五、鉴定档案应采取直接鉴定法,按照档案的实际情况,以案卷为单位,逐件逐张地审查,直接判定其价值。对一时难以判定价值的档案,应采取保存从宽,销毁从严;孤本从宽,复本从严;本区文件从宽,外来文件从严的处理方法。对超期限的档案,由档案部门会同有关业务部门提出存毁意见,经单位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销毁。

六、对鉴定后需要销毁的档案,必须按照各个全宗分别编制档案销毁清册。登记清册要永久保存,同时写出销毁档案内容分析报告,简要说明鉴定工作情况和销毁理由,报经主要领导审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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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档案鉴定销毁制度[五篇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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