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连锁公司委托配送管理制度

栏目:章程规章制度发布:2025-01-08浏览:1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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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号

修订原因及内容

生效日期

第一版

新定

****年**月**日

分发部门:

药品委托配送管理制度

1.目的规范委托配送企业与我公司间质量工作的管理。

2.职责

门店负责人:负责提出需货计划上报连锁总部。

总部:负责将门店需货计划传输到委托单位。

委托配送单位:负责配送药品。

3.范围

委托配送企业与我公司、门店间相关工作的管理。

4.内容

4.1委托配送企业与连锁公司签订有委托配送协议。

4.2委托配送企业计算机系统与总部的计算机系统进行了有效对接,药品的配送信息由连锁总部传输门店和委托配送企业。

4.3委托配送企业根据总部商品营销部收集的门店要货计划在电脑中自动生成配送单,根据“先产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向需货门店配发药品。

4.4委托配送企业应保证对需货门店一周至少三次以上的配送,在总部商品营销部提出要货计划后,保证2个工作日内送达。

4.5委托配送企业应在运输中应防止药品破损,保证药品外包装的完整清洁。

4.6委托配送企业对各门店配送的药品,应向连锁公司总部开具发票,同时向各门店开具药品配送单,保证票、货相符。

4.7对已配送的药品,各门店若发现有质量问题,应立即予以通知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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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连锁公司委托配送管理制度

起草人日期****年**月**日审核人日期****年**月**日批准人日期****年**月**日生效日期****年**月**日Copy№文件变更记载:修订号修订原因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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