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心理素质,推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建设,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
>的通知》《加强新时代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办法》(*办发湘教工委发*号)、《**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院部发*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健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组织机构,构建院部——班级——宿舍三级心理健康教育网络。
1、成立音乐舞蹈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总支书记任组长,党总支副书记任副组长,心健专干、辅导员、班主任为成员,负责本院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班级是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基础单位,每班设立一名学生心理委员,开展朋辈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3、寝室是学生生活学习主要场所,容易凸显和暴露心理问题,每个寝室设立一名寝室信息联络员,协助老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4、学生会心理健康部和心理健康社团是学生自我心理健康教育的群众机构,设立心理委员岗位,成员包括学生会心理健康干部、心理健康社团成员、班级心理委员、寝室信息联络员等,协助学校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二、工作职责
1、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指导下制定本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指导辅导员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3)负责组织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排查,每月初将排查情况反馈至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4)负责宣传普及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开展日常心理健康辅导活动,对于典型个案及时向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反馈。
(5)积极开展学术研究,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工作交流活动。
(6)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指导下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调查和分析,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
2、辅导员的相关工作职责。
(1)在院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制定班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做好学生的心理普查及日常心理状况排查工作。
(3)认真学习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常识,积极参加业务培训。
(4)定期向院学生工作分管领导汇报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遇心理突发事件,及时向院部分管领导汇报,第一时间介入并采取得当措施。
3、心理委员和寝室信息联络员的工作职责。
(1)根据学校、院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安排,协助做好学生心理健康知识的普及工作。
(2)力所能及地帮助同学做好自我心理调节,发现有心理障碍和行为异常的学生,及时上报辅导员。
(3)完成学校、院部交给的其他任务。
三、工作内容
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把准学生快乐成长警戒线”“波浪线”“生命线”“三线”心理健康育人新模式,确保全员参与、全程关注、全方位实施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1、把准学生快乐成长“警戒线”,对学生异常状态能做到早掌握、早干预。
(1)开展新生心理普查工作,建立学生心理档案。通过普查对发现的重点关注对象进行及时沟通、适时疏导,并定期对这些重点关注对象进行追踪回访。
(2)定期在重要时段对重点人群开展心理排查工作。重要时段:新生入学后、新学期开学前后、节假日前后、五一及国庆节后两周、重大活动前后、毕业生离校前后、重要考试前后等,重点人群:毕业生、家困生、学困生、同性恋、边缘性人格障碍、留守经历、家族有精神病史、家庭失和(尤其是亲子失和)、父母离异、父母双亡、单亲家庭、突发重大生活事件(含网贷、顶岗实习)等。
(3)建立完善一级心理库,将存在高自杀风险、有既往精神病史、曾发重大危机事件等学生列入一级心理库。
(4)家庭学校医院三维互动,为学生心理健康保驾护航。畅通学校和家庭合作的渠道,向家长普及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危机干预等知识,鼓励家长主动参与到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过程中;学校和医疗机构之间建立常规心理健康领域合作关系,建立心理健康的绿色转诊通道。
(5)高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本文2025-01-08 02:18:25发表“学校管理”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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