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聚餐制度

栏目:章程规章制度发布:2025-01-08浏览:1收藏

集体聚餐

一、报告制度:农村集体聚餐由举办者和承办者实行双报告,须提前3天向监管部门报告,自行举办的集体聚餐活动由举办者报告。

二、流动厨师和帮厨人员基本要求:

1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方可上岗;

2有发热、腹泻症状或患有化脓性、渗出性皮肤病、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帮厨;

3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手部受到污染后应及时清洗;

4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

5操作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外露,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佩戴饰物。

流动厨师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承担主体责任,及时履行聚餐活动报告义务,对采购的食品、食品原料及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查验收,对帮厨人员的健康体检及身体状况进行审查核实,对加工环境和设施设备进行现场勘验,对食品贮存和加工操作进行规范管理,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做好食品留样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环境与设施要求:

1聚餐加工和就餐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附近无开放式厕所、化粪池、污水池、家禽家畜圈(舍)、垃圾场(站)等污染源。

2聚餐活动举办场所应事先进行环境清扫,消除老鼠、蟑螂、蚊蝇及其孳生条件,保持环境清洁。

3需要临时搭建的简易棚,应选择地势较高的地方,地面平坦、硬化,四周设围护,并设防蝇、防尘、防鼠等设施。

4用于加工的刀、墩、板、桶、盒、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应当按原料、半成品、成品区分开使用,用后洗净,保持清洁。采取自行清洗消毒的聚餐活动,使用的餐饮具必须按规定洗净、消毒、保洁。

5无法满足清洗消毒要求的聚餐活动,原则上应使用合格的集中消毒餐饮具或一次性餐饮具。体聚餐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三、采购与贮存要求:

1聚餐举办者或承办者应从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或市场采购符合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的食品,并索取有效购货凭证(大肉还须索取非洲猪瘟检测报告)。

2禁止采购和使用下列食品:

(1)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2)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3)病死、毒死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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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聚餐制度

集体聚餐一、报告制度:农村集体聚餐由举办者和承办者实行双报告,须提前3天向监管部门报告,自行举办的集体聚餐活动由举办者报告。二、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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