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栏目:章程规章制度发布:2025-01-08浏览:1收藏

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篇一】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县教体局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

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

确保在校长负责制下的实行依法治校,充分发挥班子成员集体领导的作用,完善决策机制,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依据XX市校长负责制配套文件精神以及国家法规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决策原则

1、民主集中制原则

校务会议是学校的决策机构,凡涉及到“三重一大”

项目都必须经过民主酝酿,集体讨论。

校务会议实行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

凡列入议题的,则由具体分管在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及广泛的深入调查后,作充分准备提交讨论。

视工作需要,校长可以直接提出议题。

2、依法决策原则

凡是需提交校务班子讨论的“三重一大”

事项,都必须严格依法,符合国家政策,按照相关的程序,对根据需要须通报的,则及时向教职工或教职工代表通报。

3、规范程序原则

提交集体讨论决策的项目,由各部门负责人向校长提出,确定议题后,提交校务会议讨论。

凡涉及须经学校教代会通过的决议,则先由校务会按照议事规则议事。形成初步方案后,提交教代会审议。

对涉及学校重大的决策,凡与区域层面有关,或者是需要有区权限的则在校务会决定之后在三天之内向上报教育局相关部门或教育局分管领导。

凡“三重一大”

事项的决策,应在决策之前征求学校党委意见、决策之后须向学校党委通报。

二、决策内容

(一)重大事项决策

1、学校依法履行国家、市、县等部门规定的教育教学重大改革的决策与方案,需向县教育部门汇报,涉及学校全局发展的汇报、报告、请示事项。

2、学校的发展规划及年度的工作计划。

3、学校的规章制度制定与完善、涉及到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分配与奖惩方案、福利待遇、人事与岗位安排方案、招生方案、重要改革方案。

4、学校内部机构和部门的设置或撤并。

5、学校内干部队伍的建设、学校师资队伍的规划与建设。

6、学校教职员工、学生政治思想工作,学校的统战工作,群众组织的工作,学校的安全工作。

7、学校职工的聘任、职称晋升人员的推荐。

8、重大的活动接待与外事交流活动安排。

(二)重要项目安排

1、学校的校园规划和建设。

2、学校内的基建项目、大修改造项目、新建项目,以及大宗教学设备设施的添置。

3、其它认为需集体讨论决策的项目。

(三)重要干部任免、奖惩

1、学校内的教研组长、年级组长的任免。

2、学校中青年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和使用。

3、学校中层干部的考核与使用。

4、学校推荐县级以上先进个人和集体。

5、学校教职工的处分和处理。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

1、学校年度经费的预算、调整方案及决策情况。

2、凡学校支出超过

10000

元额度的经费使用和安排。

3、学校人员经费的调整。

4、对未列入预算经费的使用,需经校务会讨论。

5、其它应当由集体讨论的大额度资金使用。

三、决策程序

(一)会议程序

1、“三重一大”事项应由行政会议或由相关的部门分管领导,向校长提出,经校长确定后,列入校务会议题。

会议之前,校长与书记对提交校务会议讨论的议题,事先酝酿,基本达成共识。

2、凡需提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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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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