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部规章制度(大全五篇)

栏目:章程规章制度发布:2025-01-08浏览:1收藏

第一篇:人力资源部规章制度

人力资源部规章制度

1、人事管理的原则

1.1 因工设岗,以岗定员,精简高效,以德为本,唯才是举。

1.2 公正、公平、公开地对待每位员工,发挥每位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1.3 使全体员工树立集体荣誉感,企业自豪感和主人翁态度感。

1.4 为全体员工提供晋升机会,给予合理的工资福利,委以适当的权利。

2、招聘录用制度

2.1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分店的用人需求和所缺岗位任职标准起草招聘启

事,报请总经理审批后,与企划部联系刊登招聘广告,或在各分店前台明示招聘广告,然后对应聘资料进行初选,并负责做好招聘准备工作

2.2 通知应聘人员带齐各种证件复印件,参加初试并填写“工作申请表”。应注明初试意见。2.3 初试合格人员通知其参加复试。

2.4 对复试合格人员,通知其参加新员工岗前培训。

2.5 所有参加岗前培训的人员将开始试工期,试工期间每人每天发放20元午餐费和交通费。2.6 所有新员工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或离职证明。

2.7 试工完毕的员工将在正式上岗前将工作证明、离职证明、外调资料、员工誓约书和新员 工实习情况反馈表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2.8 人力资源部将根据外调资料对其进行外调。

2.9 人力资源部将对外调结果进行总结,并将其报人力资源部经理和用人单位经理。2.10 员工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详实、准确,如在外调过程中和资料审查过程中发现情况有 虚假成分,公司将不予录用或终止试用期。

2.11 如员工上岗时有特殊情况而无法提供工作证明、离职证明或外调资料时,应提前说明原 因。

2.12 通过试工期后,经试工单位和人力资源部批准后,交纳置装费,并持人力资源部填发的 “派遣单”到用人单位报到,开始40天到3个月的试用期。

2.13 试用期满,员工个人写转正申请,上交部门最高领导,并由试用单位出具“新员工考核 表”,送交人力资源部。

2.14 人力资源部经过转正考试后,依据考核意见,报总经理。符合转正条件的可按时转为正 式员工,不符合条件的将延期转正或终止试用期。

3、新员工上岗制度

3.1 公司所属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用人制度。各部门或分店需要增加编制人员时,必须

由负责人提前3天向人力资源部递交“人员需求表”,需求表的内容包括:补充理由、数额、学历要求、岗位等。人力资源部将先行在公司内部调配,如无法调配再考虑外招。需增编的人员需上报总经理审批。3.2 所有新员工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录用上岗。

3.3 人力资源部将按公司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即:人力资源部向用人单位填发派遣单或调令,用人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必须按照通知书上所确定的岗位进行安排。如有需要重新安排岗位的需求,需通知人力资源部。

3.4 录用的员工必须出具本市户口的人员提供的担保(库工、防损员除外)。

4、临时工制度

4.1 公司除特殊期间和特殊岗位外,原则上不招用临时工,各部门和各分店如需招用临时工,必须先将所虚人数、岗位及条件上报人力资源部。

4.2 招用的临时工也必须提供本市户口人员出具的担保,担保必须对被担保人在公司的一切 行为(包括法律和经济行为)负全部责任。4.3 人力资源部将根据岗位情况和所虚条件对临时工进行面试,报请总经理决定是否录用。4.4 临时工面试虚填写“临时工工作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外省市人员 需提供务工证和暂住证复印件)。

4.5 临时工和正式员工一样要服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4.6 临时工要签定《临时工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年,期满可根据双方意愿续签合同。4.7 根据需要和表现可以解雇或辞职,公司不负担临时工的社会保险的缴纳。4.8 临时工合同到期或解除合同,应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4.9 临时工上岗前应交纳置装费。

5、员工内部调动与离职制度

5.1 员工因工作需要或本人提出申请在本部门内调换岗位的,由所在事业部或分店经理决定,并通过人力资源部进行协调,履行“内部员工调动工作物品交接”手续。各事业部或分店需增减或跨部门调动员工时,应由部门经理或分店店长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经过研究后,报相关副总批准后实施。5.2 员工申请辞职或调动工作

5.2.1 一般员工需提前15天,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虚提前30天提出书面报告申请。5.2.2 经本部经理同意后,填写离职人员申请表。5.2.3 经各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后,交至人力资源部。5.2.4 人力资源部调查核实签署意见后报请总经理审批。

5.2.5 辞职或调动申请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前,员工必须监守岗位,正常上班。若私自离岗或 消极怠工,公司将按制度予以处罚。5.3 员工被辞退(劝退)或被除名(开除)

5.3.1员工被辞退(劝退)或被除名(开除),必须以制度为依据,由所在部门或分店以书面 形式将处理意见上报人力资源部。

5.3.2 人力资源部金国调查核实后,签署意见并报总经理审批。5.4 调出、辞退的交接手续

5.4.1 员工调出、辞退必须在开原岗时将工作同指定的交接人员进行交接,并由指定的领导 监督交接。认真填写《工作物品、内容交接单》,并由相关的领导签字。

5.4.2 交接手续办完后,连同离职申请交至人力资源部,离职后30天后到人力资源部领单到 财务部门领取工资和其他款项。

6、员工档案管理

6.1 员工档案分为试用期员工档案、员工档案、促销员员工档案三类。6.2 公司为上述人员设立档案。

6.3 员工被辞退或调离,公司将为员工保存档案一年。

6.4 除有关领导因工作需要须借阅员工档案外,未经人力资源部许可,其他人不得私自翻阅 员工档案。

7、员工胸卡管理制度

7.1 胸卡的发放、收回、变更等管理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7.2 胸卡是员工岗位、职位的标识。不同的员工以胸卡颜色区分,正式员工的胸卡将标明岗

位、职位、员工姓名及员工编号,员工编号是以公司所有员工为一个整体编写的顺序号,此顺序号具有唯一性,不能重复使用。

7.3 新上岗员工佩带有编号的实习员工胸卡,转正后,更换为正式胸卡。7.4 厂家促销员的胸卡按店别进行编制顺序号,同时有岗位、姓名和照片。7.5 员工岗位、职务如有变动,由人力资源部配发新的胸卡。7.6 员工胸卡若丢失或磨损,应由员工本人到人力资源部照价补办。7.7 员工离职时应将胸卡交回人力资源部,否则按价扣款。7.8 员工胸卡只限本人佩带,不得互相交换,否则按章处罚。

8、考勤管理制度

考勤是加强管理、严肃公司纪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的重要保障。8.1 考勤工作设定和请假审批权限。

8.1.1 各分店选派人员担任考勤员,并将名单报人力资源部。

8.1.2 考勤员负责逐日如实登记本店或部门员工的出勤情况,准确详细地记录员工到、离岗

时间和休假日期。月底逐日做出考勤汇总,填写考勤汇总表,将各种假条核准单附后,并附本月班次情况、考勤卡,经考勤员签字、分店经理审核签字后与每月21日准时送交人力资源部,员工到岗时间以打卡时间为准。

8.1.3 对员工的加班各分店应严格控制,对于节假日确需加班的应如实、准确地做好记录,并月末随考勤汇总上报。

8.1.4 凡申请轮休的人员,需提前一天向分店店长提出申请,公司办公区员工经理级以下人 员由部门经理批准,经理级以上人员申请轮休,由经贸部副总批准。

8.1.5 员工轮休原则上为1天,特殊情况需连续轮休超过1天的,由人力资源部经理特批。8.1.6 月末各分店部门上交的考勤表应明确记录员工轮休日,并如实冲抵加班。8.1.7 未提前申请或未经批准而休假的,一概视为旷工。

8.1.8 人力资源部负责全公司所有员工考勤的审核、汇总工作,并有权随时对各分店、部门 考勤情况进行检查、核对,并负责考勤管理的监督管理。

8.1.9 考勤员应认真负责,凡有谎报、虚报、漏报、错报、迟报或不报的,一经查出,扣减 考勤员50元/次,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8.1.10 副总经理请假,由总经理批准并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8.1.11 驻外机构或门店如无经理级领导,可由主管级负责热闹代行审批权。8.2 考勤规定

8.2.1 迟到或早退:一小时内视为迟到或早退,超过一小时视为旷工。本月迟到或早退累计 三次视为旷工一天。

8.2.2 事假:员工因私事确需本人处理,须提前一天按批假审批权限向领导提出申请,并填

写请假单,经批准后方算准假。如来不及请假,应以电话形式向有权限的领导请假,经批准方可休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8.2.3 旷工:凡未提前办理请假手续或未准假而私自休假者;请假过期而未续假者;不服从 调配或辞职未经批准而不出勤者,因打架斗殴导致受伤而影响出勤者均视为旷工。8.2.4 病假:员工到医院就医,须事先按批假权限请假,经同意后方可离岗就医,事后应持 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及处方或急诊证明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8.2.5 工伤:员工因工负伤,不能加班,持医院证明,领导确认可视伤情给予工伤假。

8.2.6 公假:公假指国家法定的休假日,共计十天,即元旦一天,春节三天,“五一”三天,“十一”三天。公假出勤的日薪按300%发放。8.2.7 婚假、产假: 8.2.7.1 婚假:未

第二篇:人力资源部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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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 工 招 聘 规 定

主管部门:人力资源部

1、员工

凡在公司从业为公司工作,并领取工资的各类人员为公司员工,在公司担任主管以上职务的人员为公司的管理人员;在助工以上技术岗位上的人员为公司技术人员。

2、用工原则

(1)为建设高素质的员工队伍,招聘员工一般采用登报、推荐、自荐、选拔和网上招聘等多种方式甄选人才,坚持公开招考、统一招聘、任人唯贤、择优录取的招聘原则。

(2)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制定相应的人事工作计划,从严控制用人数量,按岗位需要招聘录用员工。

(3)招聘时应注意人员的文化层次、年龄结构及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的合理搭配。

3、招聘条件(1)学历

根据各部门各岗位的不同要求,按不同标准进行招聘。A、应聘管理职位及各类专业技术岗位,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B、应聘一般维修工、技术类操作工、服务员、保安员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C、应聘厨工、清洁工等一般工种须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2)年龄 一般员工18—3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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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清洁工、厨工可放宽到40岁以内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反应灵敏、无不良习惯、矫正视力1.0以上。

4、应聘人员须交验下列证件

(1)身份证、学历证、退伍证、职称证及特殊工种技术考核等级证、操作证等原件,并递交复印件一式两份(原件核对后退还);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张;

(3)厨师、厨工、服务员须提交有效健康合格证;(4)特殊岗位须递交户籍证明。

经录用的员工,如发现有伪造履历、学历、专业技术职称及其它严重弄虚作假的隐瞒事实行为者,一经查证,立即无条件辞退。

5、招聘程序

(1)根据工作需要,由人力资源部按定岗情况制定招聘用工计划,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招聘新员工;

(2)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或岗位空缺需要招聘员工,应填写《增编申请表》报人力资源部审定。人力资源部应首先考虑在公司内部进行用工调配,如缺员再对外招聘;

(3)由人力资源部向政府劳动人事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用工招聘审批手续,确定招聘方式,并接受应聘人员报名,查验应聘人员证件,组织应聘人员填写《职位申请表》;

(4)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人应对应聘者在思想品德、文化知识、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及仪表等方面作出综合评价;

(5)申请中、高级管理职位或专业技术岗位者,人力资源部应会同用人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必要时可进行笔试或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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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经审查考核合格后,人力资源部经理和用人部门经理应在《职位申请表》上签署意见,报总经理审批;

(7)根据需要,由人力资源部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政审;(8)经面试、笔试或体检、政审合格者,持人力资源部发出的《岗前培训通知单》,按指定时间和地点报到,接受岗前培训;

(9)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岗前培训,向参加培训人员讲解公司概况、用人制度,组织学习《员工手册》和有关规章制度,进行礼节礼貌、安全消防和公司文化理念等培训;

(10)完成岗前培训者,持人力资源部发出的《上岗通知单》到用人部门报到上岗试用。岗前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试用;

(11)由各部门主持,组织新聘员工进行专业技能及本部门规章制度培训。

6、试用期

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试用期为一至三个月,其他员工试用期为三个月,特殊人才可考虑无试用期。试用期满,由其直接上级进行述职考评,经人力资源部报总经理审批后签定劳动合同;凡试用不合格者,可延长试用期(不超过两个月)或予以辞退。

7、新员工上岗应到人力资源部办理报到手续。(1)新员工报到时,人力资源部发给以下物品:

A、《员工手册》 B、工作卡(转正后换发工号牌)C、工服用品记录卡 D、午餐券

(2)到办公室领用文具办公用品、办公桌、文件柜钥匙等。(3)需穿工服的员工持人力资源部发给的《工服用品记录卡》,由所属部门内勤人员带到仓库凭卡领取工服及其用品。

8、经甄选合格被录用的人员,未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办理报到手续,视为放弃受聘,原通知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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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勤 管 理 制 度

代码:YG-RL-ZD-02 主管部门:人力资源部

一、考 勤:

1、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公司员工实行打卡考勤制度。

2、打卡时间,按规定的作息时间打卡,轮班制员工可根据交接班安排确定打卡时间。

3、人力资源部负责统计员工出勤情况,填报员工考勤表。

4、所有员工应先到公司打卡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因工作外出不能按时打卡时,须由部门经理在上班后半小时内,向人力资源部书面说明事由;部门经理因故未按时打卡,需持未打卡说明单请总经理签到。

5、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直接上级(或授权人)申明原因及返回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理私事处理。

6、由于工作需要,员工确因实际情况不能打卡,须总经理特许,将书面批准文件交人力资源部执行。

7、在规定时间内未打卡又未在规定时间内说明事由者,按缺勤考勤。

8、凡迟到、旷工、缺勤者,公司给予相应的处罚。

(1)迟 到:凡超过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10分钟后,即被认为是迟到。迟到以五分钟为一个计算单位,不足五分钟按五分钟计,每个计算单位处罚5元。

(2)缺 勤:超过规定的打卡时间一小时内(含一小时),处罚阳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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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元;超过一小时罚40元。

(3)旷 工:凡迟到或早退一小时以上,而又无特殊原因者即被认为旷工。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两倍标准日工资;旷工一天,扣发三倍标准日工资;连续旷工两天以上(含两天)或月内累计旷工三天者,给予开除。

(4)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日标准工资,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9、员工请病、事假按以下办法扣发工资,即: 事 假:应扣工资=标准工资÷30天×实际请假天数。病 假:应扣工资=标准工资÷30天×实际请假天数×50%

二、请 假

1、员工请假不论时间长短,一律事先填写《请假申请表》,按规定的批准权限报批后生效。如遇特殊情况确不能提前请假,事后必须及时办理补假手续,否则以旷工处理。

2、请假批准权限

(1)员工请假一至三天(含三天)由部门经理批准。(2)员工请假三天以上必须向部门经理请假由总经理批准。

3、假 别:

1、法定节假日:

元旦一天、春节三天、五一劳动节三天、国庆节三天、三八妇女节半天(限女员工)。

法定节假日由部门安排休息或节后调休,如不能安排调休按加班规定发给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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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事 假:

员工因事请假,须提前一天填写《请假申请表》按审批权限报批后方可离岗。

3、病 假:

请假一日无需医学证明,请假两日(含两日)以上须出具医院证明方能请假。如因突发病、急病不能提前请假,可由其家属电话告知其直接上级,病愈后及时办理补假手续。

4、婚、丧、产假;

(1)凡司龄满一年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婚假五天(其中符合晚婚条件者可享受带薪婚假七天);

(2)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可享受带薪丧假七天;

(3)司龄满三年的女员工分娩,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可享有带薪产假九十天(基本工资)。假后返岗视情况安排工作。产假工资,上班一个月后再行补发,一个月之内离职者,不予补发;

不符合上述情况的员工,其相应假期按事假处理。

5、员工生病或非因工负伤住院治疗,其住院及治疗费用自理。司龄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可享有五天带薪医疗期。医疗期一次超过一个月仍不能正常上班者,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请病假必须出具医疗证明材料,并批准后方可按病假考勤。

6、凡因维护公司利益或在工作时造成的工伤,经鉴定确认,确属非违章操作引起的工伤,公司负担医疗费用,治疗期间照发标准工资,治疗终结后视员工情况另行安排工作。因工致残或死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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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 假 与 休 假 规 定

代码:YG-RL-ZD-03 主管部门:人力资源部

1、本公司以下列日期为休息日(若有变更另行预先公布),但因业务需要指定照常上班。

(1)法定节假日:

A、元旦(一天)B、春节(三天)C、劳动节(三天)D、国庆节(三天)E、妇女节(半天),限女性。

(2)星期

六、星期日。(3)其它经公司决定的休假日。

2、员工请假分下列七种假别:

A、事假;B、病假;C、婚假;D、产假;E、丧假;F、工伤假;G、年假。

3、年假:

(1)司龄满三年者,可享受三天带薪年假,从第四年起,每满一年增加一天带薪年假;

(2)上述年假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公司规定的其它休息日天数,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者,计双倍工资。

4、请假批准权限:

(1)部门经理以下员工请假,三天以内(含三天)由部门经理批准,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考勤;三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交人力资源部备案考勤。

(2)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请假,由总经理批准交人力资源部备案考勤。

5、请假由本人亲自履行请假手续,填写《请假申请单》,并指定职务代理人,办妥职务交待事宜,经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登记考勤。如急病需要在居住地附近急诊的,可自行或由家人电话请病假,事后一日内补办请假手续,并提交医疗证明。其它假别一律不接受电话请假或由他人代为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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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差 规 定

代码:YG-RL-ZD-04 主管部门:人力资源部

1、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2、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1)员工出差前必须填写《出差申请表》,出差期限由派遗领导视情况事先核定,经批准后方可出差;

(2)员工凭批准的《出差申请表》向财务部暂支差旅费,出差返回后,须在一周内报销结清有关款项。

3、出差的审批权限:

(1)部门经理以下人员出差出部门经理批准;(2)部门经理出差由直接上级批准;(3)高管层管理人员出差由总经理批准。

4、出差行程中视为工作时间内的事务,不得报支加班费,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调休。

5、出差途中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实际工作需要不能按预期时间返回时,应及时向其直接上级报告,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差期,否则,不予报销差旅费并据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6、出差旅费标准按公司财务部有关规定执行。

7、若遇特殊情况无法履行出差手续时,应及时与直接上级取得联系,出差返回后及时补办出差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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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及加班规定

代码:YG-RL-ZD-05 主管部门:人力资源部

1、按国家有关规定,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特殊岗位按工作需要调整工作时间。

2、公司原则上保证员工每周休息两天。

3、员工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或值班,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员工平时加班,直接上级应根据工作安排给予调休,并填写《调休单》交人力资源部登记考勤,无法安排调休时,公司给予加班工资,加班时间超过4小时以上者,加班工资按半日计发。

5、各部门当日需要安排员工加班,由部门经理填写《加班审批表》,在当日(遇休息日或节假日可提前申报)16:00时前报总经理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登记考勤。在执行过程中严格控制加班人数和加班时间。若遇特殊情况未能提前申报加班,事后应及时补办加班申报手续。

6、对完不成正常工作任务,自行加班工作的,不计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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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培训制度

代码:YG-RL-ZD-06 主管部门:人力资源部

1、培训总则

(1)公司通过各种方式,采取多种措施,对员工进行培训,以提高员工素质,增强员工的劳动技能和工作能力。

(2)公司员工培训分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两类:岗前培训主要是对新招聘员工进行公司管理模式、企业文化、人事制度、员工手册、行为规范等岗前教育,以便较快适应公司工作;员工在职培训主要是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专业知识和业务知识学习,旨在更新知识、更新观念,不断提高员工整体素质。

(3)凡新聘员工必须经过岗前培训方可上岗。

(4)培训时间安排:在职员工每年培训应不少于80小时;岗前培训时间一般不得少于一周;大批集中培训的时间长短视实际情况而定。

(5)待岗培训:凡述职考评不合格者,公司给予待岗培训机会,待岗培训期间不发工资。凡参加待岗培训后,考核仍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6)培训考核:日常学习由人力资源部指定内容,一般每季组织一次考核,考核结果做为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

(7)公司鼓励员工业余自费参加社会举办的各种继续工程教育和教育部门开办的成人学历教育学习,并根据工作需要对在职员工进行技术或业务(考核)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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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凡大批集中培训,人力资源部应严格按照培训工作流程组织培训,注重培训质量和效果,实现预期培训目的。

2、培训内容

(1)员工培训主要应根据所从事的实际工作需要,以岗位培训和专业培训为主。

(2)管理人员应学习和掌握现代管理理论和技术,充分了解政府的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提高市场预测能力、决策能力、控制能力。

(3)专业技术人员如财会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等,应接受各自的专业技术培训,了解政府有关政策,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业务操作方法,提高专业技能。

(4)一般员工须学习公司及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掌握各自岗位描述,通过培训提高实际工作能力。

3、培训方法

(1)公司每年应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形式,邀请专家对员工进行以经营、服务、管理为内容的素质培训。

(2)组织员工参观国内先进公司,学习优秀企业的管理经验,以提高各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业务水平。

(3)员工岗前教育和培训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在职员工的专业技能培训由人力资源部会同各部门共同组织进行,或由各部门结合工作特点自行组织实施。

4、培训待遇:新员工岗前培训期间公司发给生活补贴,不计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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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任免、调动管理制度

代码:YG-RL-ZD-07 主管部门:人力资源部

员工调动与任免,应遵循逐级提名,隔级任免的原则。

1、调动

(1)根据工作需要一般员工在公司内部跨部门调动或调整用工,应由相关部门经理之间进行协调,按工作程序(内部招聘程序)审批后,由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被调动员工凭人力资源部出具的《内部调配单》到新工作部门报到上岗。

(2)本部门内部调动调整用工,有关材料报人力资源部备案。(3)岗位变动后的员工工资按新任岗工资标准确定,并从换岗之日起核发。

2、任免

为了建立有效的员工激励机制,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管理队伍,在工作中发现人才,凡公司员工均有晋升机会,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对员工进行任免调动。

(1)升职需符合以下条件

A、由于企业发展,需要增加部门和职位; B、现任该职位员工得到晋升或免职; C、其它各种原因引起的职位空缺。(2)升职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A、在原岗位上完成本职工作,成绩特别突出; B、具有相应的领导才能和指挥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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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业务知识和才能; D、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办事公道;

E、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工作效率高,办事具有条理性、计划性、主动性;

F、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行为举止和合作精神。(3)升职程序 A、提升主管

部门经理提名或其它部门推荐,由部门经理填写《提任()职务考评、审批表》,经人力资源部考察报总经理审批后下发《人事变动通知书》给有关部门,并由部门经理正式宣布生效。

B、提升部门经理

由公司副总经理根据需要和职位空缺考虑晋升,人选由副总经理提名,填写《提任()职务考评、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交人力资源部办理聘书,并下发《人事变动通知书》,由副总经理宣布生效。

(4)免职程序

A、免去主管职务,应由部门经理根据该员工的工作表现,以书面形式呈述免职理由,经人力资源部审查核实,报总经理批准后下发《人事变动通知书》,由部门经理宣布生效。

B、免去部门经理职务,应由副总经理根据该员工的工作表现,以书面报告形式呈述免职或降职使用的理由,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同意后,责成人力资源部起草免职或降职文书,下发《人事变动通知书》,由副总经理宣布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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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职考评工作制度

代码:YG-RL-ZD-08 主管部门:人力资源部

1、员工述职视情况分为首次述职、定期述职、特别述职和日常述职四种类型。

新员工在试用期满后进行首次述职;岗位描述发生变动时,相应员工应进行特别述职;在职员工应按季度和进行定期述职;在职员工根据工作情况及时向直接上级进行日常述职。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对其直接下级负有监督考核的责任,详实考核下级的工作成绩。

2、述职方式:述职工作由各级管理人员组织进行,人力资源部参加,依据岗位描述向下级逐条宣讲内容,下级逐条报告执行情况或呈交书面述职报告,上级应当场表明态度或做出书面评语,并根据述职员工的敬业精神、业务技术水平和工作业绩等表现考评评分,填写《员工述职考评表》。人力资源部参加主管以上管理人员述职,日常述职人力资源部不参加。

3、述职过程中,人力资源部应做好述职记录,并提前向述职主持人呈交述职员工考评期限内的出勤和奖惩记录,以便述职主持人对述职员工的全面考评。凡记大功一次加5分,记功一次加4分,通报阳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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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扬一次加2分,月全勤加1分;凡记大过一次扣5分,记过一次扣4分,警告一次扣2分,事假一天扣0.5分,病假一次扣0.3分,旷工一天扣10分。

4、部门经理级人员在述职过程中,首先由总经理组织全体经理级人员进行无记名民主评议,并将民主评议结果反馈给其直接上级,以便述职主持人更全面地对部门经理工作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5、根据述职考评结果,述职主持人如提出调整薪资、晋升、调职或辞退的建议,应与人力资源部经理会商后填报其直接上级审批,最终由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执行。

6、员工年终述职考评应与季度考评相结合,其结果低于六十分者,公司应劝其自动辞职或解聘;员工连续两年年终述职考评低于七十分者,或合同期满时述职考评结果低于八十分者,公司将予以解聘。

7、述职考评结束,《员工述职考评表》及述职记录交人力资源部存档备查。没有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查阅。

8、在述职考评过程中,凡考评失真、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敷衍了事者,按渎职、失职论处,其直接上级负有监督指导的责任。

9、参与述职的人员要严守述职考评内容,不得泄露,违者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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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交 接 制 度

代码:YG-RL-ZD-09 主管部门:人力资源部

公司员工因工作岗位变动或离职时,必须进行工作交接,以确保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交接内容

1、公司文件

2、技术资料、图纸

3、相关工作信件信函及其它文书材料

4、在本岗位或在公司服务期间领用的各类物品、工具和钥匙等。

5、其它应移交事项。

6、凡不能列表移交的事项,如现行工作、未了事宜或待办事项等,须以书面形式附加说明。

(二)交接办法

1、工作岗位变动或离职的员工,在接到人力资源部发出的《内部调配单》或《离职通知书》后,应在当月完成工作移交,以免贻误工作。

2、移交方应认真做好移交前的准备工作,将应交内容整理分类,做到移交条理有序。

3、接收方应按交接内容规定逐项点验,做好交接记录,填写《工作移交表》。凡不明白或有疑问的事项应及时向移交人提阳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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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质疑。

4、工作交接过程中,公司指派专人参与交接,进行监交。一般情况下,部门经理以上员工,因工作变动或离职时,由总经理指派高管级人员担任监交人;普通员工交接工作,由人力资源部经理组织或指派部门经理担任监交人。特殊情况下,可由总经理指派相关人员成立专门小组进行监交。

5、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交接结束时,应认真复查交接内容,确认无误和无遗漏后,三方在《工作移交表》和交接记录或材料上签字。交接材料要求填写一式三份,移交方、接收方各持一份备查,另一份经人力资源部交办公室机要档案室存档。

6、在交接过程中,涉及部门应积极配合,认真检点、核对,提供相关真实情况,做到无误、无遗漏。

(三)交接责任

1、移交方负有交清本岗位工作的责任,凡应交事项未交清者,不得离岗。

2、移交方负有保守公司秘密的责任,在本岗位工作所获悉的公司机密,不准向无关人员或外界泄露,凡因此给公司利益造成损害者,公司追究其经济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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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部规章制度(大全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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