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声科报告书写规范及审核制度》

栏目:章程规章制度发布:2025-01-08浏览:1收藏

超声科报告书写规范及审核制度

一、超声报告书写一般项目栏记录患者姓名、性别、年龄、检查号、科室、住院号、检查设备及检查部位等。

二、检查所见中将超声扫查所获得的全部信息,提取对诊断有价值的部分,用超声术语,作简明扼要的描述。

包括脏器(或病灶)的外形、大小、部位、回声(指内部回声、边界回声、后壁回声)等等,表面是否光滑,境界是否清楚,毗邻关系,血流是否丰富等也应有必要的描写。

三、超声提示中将声像图结合临床提出确切的诊断,如同一患者有几种疾病时,应把诊断明确的疾病放在首位,一般先做出物理诊断,再提示可能的病理诊断。

四、通过超声检查,如有下列情况者应提出书面建议:

1、由于种种原因检查的脏器显示不清,建议复查;

2、暂时不能明确诊断者,建议随访或观察;

3、需进一步明确诊断者,如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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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声科报告书写规范及审核制度》

超声科报告书写规范及审核制度一、超声报告书写一般项目栏记录患者姓名、性别、年龄、检查号、科室、住院号、检查设备及检查部位等。二、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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