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篇: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1.为了规范内部财务行为及相互间财务关系,维护国家及公司的利益,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准则》、《会计通则》以及公司内部的管理办法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若与国家或上级有关法规、规章相抵触,则以有关法规、规章为准。
3.本制度由XXX财务部负责解释,并由其组织、监督执行。
第一节 第一章 管理宗旨与总体规定
财务机构岗位设置暂分为:财务经理、会计、出纳、应收会计、应付会计。
1.财务管理的宗旨是:
1.1.以公司的财和物为管理对象;
1.2.以预算控制为起点;
1.3.以资产的使用效率/效益为目标;
1.4.以控制财务风险为根本。
2.各公司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资产所属关系,依照本制度执行各公司的财务管理操作流程。
3.所有公司的一切财务收支,各项经济活动及各项资产均需纳入财务管理范畴,接受财务监督和国家财政、税务、审计监督。
4.公司财务负责人(或主管会计)作为管理班子成员,接受公司财务部和公司总经理的双重领导,并参与管理班子对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讨论与决策;
5.公司财务负责人(或主管会计)应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严格把关和监控,对违法、违规以及违背制度的行为应予以坚决制止并及时上报。同时对公司正常开展的经营业务有建议权,无否决权。若公司财务部与业务部门发生异议时,应提交公司相关部门和领导最终裁决,不得直接否决甚至影响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
6.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由公司财务部提出处理意见上报总经理批复后,视情节采取罚款、撤职处理。违反本制度情节特别严重者,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须另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财务部职责
会计:
1.具体负责日常账务处理;
2.负责费用报销及核算,认真审核原始凭证,账务处理符合制度规定,账目清楚,数字准确,结算及时;
3.根据会计制度,定期汇总会计凭证,并与科目明细账核对相符;
4.按时编制月、季、年度会计报表,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报送及时;
5.负责公司的往来账核算,正确反映公司资金运用和结余情况;
6.负责每月各项按规定进行预提和待摊费用的核算;
7.根据各项目研发情况,设立会计账户、审核各项收支,按会计制度规定处理会计业务,使各项目的各种报表、账簿、凭证内容真实、数字准确、手续完备;
8.负责税金核算、缴纳;
9.对公司的会计凭证、账薄、报表、财务计划和重要经济合同等会计资料定期收集、审查、装订成册,登记编号,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妥善保管,并按照规定办理销毁报批手续;
10.及时掌握流动资金使用和周转的情况,定期向财务经理汇报工作;
11.做好本岗位的具体工作,并对工作完成的效果负有直接责任;
12.完成总经理及财务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一节 财务经理
1.财务经理是财务部门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在总经理领导下开展财务工作,并对总经理负责。
2.组织编制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会计监督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3.参与投资行为、重要经营活动等方面的方案制定工作,参与经济合同或协议的研究、审查,参与重要经济问题的分析;
4.负责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分析,及时向总经理汇报工作情况;
5.组织财务系统的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财务系统人员的政治、专业能力素质;
6.负责会计凭证、财务报表的稽核工作,保证财务结算的正确、及时和真实,为领导提供可靠的经营管理资料;
7.定期组织资产清查、盘点工作,保证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
8.定期主持公司财务审核工作。
9.主持财务例会,召集财务方面的会议;
10.按要求定期向总经理述职;
11.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节 会计
13.在财务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日常账务处理;
14.负责费用报销及核算,认真审核原始凭证,账务处理符合制度规定,账目清楚,数字准确,结算及时;
15.根据会计制度,定期汇总会计凭证,并与科目明细账核对相符;
16.按时编制月、季、年度会计报表,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报送及时;
17.负责公司的往来账核算,正确反映公司资金运用和结余情况;
18.负责每月各项按规定进行预提和待摊费用的核算;
19.根据各项目研发情况,设立会计账户、审核各项收支,按会计制度规定处理会计业务,使各项目的各种报表、账簿、凭证内容真实、数字准确、手续完备;
20.负责税金核算、缴纳;
21.对公司的会计凭证、账薄、报表、财务计划和重要经济合同等会计资料定期收集、审查、装订成册,登记编号,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妥善保管,并按照规定办理销毁报批手续;
22.及时掌握流动资金使用和周转的情况,定期向财务经理汇报工作;
23.做好本岗位的具体工作,并对工作完成的效果负有直接责任;
24.完成总经理及财务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出 纳:
1.掌握财经政策,熟悉财务制度,做好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工作;
2.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办理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业务,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
3.严格现金收付手续,现金收入必须及时出具合法的收据,并当天解交银行,不得坐支,现金支出要有合法的支出凭证为依据,支出凭证必须有相关审批人员及领款人签字;
4.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保管一枚印鉴章和空白支票,认真办理领用和注销手续。领用支票的经手人必须办理支票领用登记手续,经会计复核后方可领用;
5.按照财务经理的指示和安排,做好银行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6.完成财务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章财务操作细则
第一章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节 资金计划管理和使用
1.公司财务部负责管理整体资金的筹措和调配管理。财务部在资金调配过程中有权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除财务部门外,其它部门不得开设银行账户。任何部门(人员)不得搞账外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搞资金“体外循环”,不得私存、私转公司经营资金和其他各项资金。各公司开设银行账户须经公司总经理及财务经理审批。各公司所开各类银行账户,必须如实报公司财务部备案。
2.各公司应实行收支两条线的资金管理方式。
公司需开立两个账户,一个是基本账户,用于接收公司拨付的日常经费和
项目经费,提取现金、办理转账业务、支付各种款项;另外一个账户是收
入结算账户(即收入专户),只能存入各种业务收入款项,不能办理支付
业务。以此将影城公司的收入款项与支出款项分开,实现“收支两条线”的资金管理模式。
第二节 固定资产管理
1.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2.固定资产统一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残值率按5%计提。
3.固定资产的购置应根据实际需要和资金、技术等F条件,全面考虑,统筹安排,由各部门上报公司行政部门,由行政部门汇总并统一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4.对现有固定资产要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建立固定资产实物明细账,并对其进行编号登记,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设专人管理,每年1次清点核对。
5.对固定资产的赠送、转让、报废、变价处理,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执行。对盘盈、盘亏、毁损的处理,应列出清单,经各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财务部门备案,并作账务处理,不得搞账外固定资产。
6.严格按照规定及时足额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折旧费要记入专门科目。
固定资产的分类及折旧年限如下:
固定资产分类
折旧年限
房屋及建筑物
20年
机器设备、机械及其他生产设备
10年
运输设备
5年
电子设备(打印机及电脑等)
3年
办公设备(办公家俱等)
3年
软件
2年
备注: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下的固定资产,可以一次性记入成本费用。
7.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调入、调出、盘盈、盘亏清理的管理制度及相关手续,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和设备的使用、维修、检修岗位责任制。
8.公司对固定资产实行有偿转让、出租、变卖、抵押借款、对外投资等,应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公司兼并、投资、变卖、租赁、清算时要依法对固定资产进行评估,其增减值按制度规定办理。
第三节 资产清核管理
1、资产清核时间安排:
1.1.以每年的12月31日为截止日,对公司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核;
1.2.公司上年度的资产清核工作应于本年度1月15日前结束,上报公司总经
理审批,总交于财务部存档。
2、资产清核范围及责任:
2.1.每年年终由公司组织相关清核工作。
2.2.资产清核小组由公司财务人员、行政人员及资产管理部门员工各一名组成。
2.3.资产清核范围及责任详见下表:
清 产 核 资 范 围
责任部门(影城公司各岗位)
列作固定资产的房屋及建筑物
行政人事、资产管理部门、财务人员
列作固定资产的机器设备、机械及其他生产设备
列作固定资产的运输设备
列作固定资产的电子设备(打印机及电脑等)
列作固定资产的办公设备(办公家俱等)
房屋、土地等资产的证照办理、保管情况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
财务人员
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预收账款
货币资金,包括银行存款、库存现金、有价证券
重要合同原件保管情况
公司行政人事、财务人员
3、资产清核方法
3.1.采取实物数量清点并与会计账面数据相核对的方法,会计账面数据由财务人员负责提供,清点人员据此进行清点、记录。
3.2.对于有形的实物资产如房产、车辆等应于截止日派人到实物资产存放现场清点数量,检验质量,做出书面记录,并将清点结果与会计账面数据相核对;
3.3.对于货币资金,应于截止日首先盘点库存现金,并与账面数核对。其次取得截止日的银行对账单,将其与账面数据相核对,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随同会计决算一并上报;
3.4.对于应收款,应与对方对账,取得对方签字认可的对账单,将对账单与账面数据相核对;
3.5.对于应付款,当对方出具的数据与本单位账面数据不一致时,要及时将账对清,方可予以确认;
3.6.对于长期投资,应检查原始投资合同及投资对象的会计报表,该会计报表需经中介机构签章;
4.固定资产清核操作程序:
4.1.应首先准备好清核所需的会计账面数据及其他方面的基础数据;
4.2.于截止日至资产存放现场进行实地盘点,现场盘点至少应有三人同时出席:一人清点实物,一人记录,一人从旁监督。对于应收款,应提前发函询证,务必取得对方书面盖章证据方为有效;
4.3.整理现场清查报告,凡现场参加盘点人员均须签名,在签名后报呈清核领导小组;
第四节 成本和费用管理
1.公司的成本和费用支出,包括商品进价成本(或营业成本)、营业费用、销售(营业)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其他业务支出、投资损失、营业外支出、所得税等。公司的一切支出,须由财务部门归口审核支付,公司总经理审批。
2.公司应根据有关成本管理的要求,加强成本管理责任制,降低成本费用,控制消耗,节约开支,提高管理公司及影城公司的竞争力。
3.商品进价成本包括购进商品原价和购进环节税金及运输费用。
4.费用包括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按照项费用管理的权责归属,严格控制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福利费用等支出。
5.工会经费按国家规定标准计提,职工福利费及职工教育经费按国家规定标准内据实列支。
6.对国家财务制度未明确列支渠道,而又允许开支的一些支出,如餐费、书报费、交通费、防暑降温费等,统一从管理费用中列支。具体标准参照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7.其他业务支出,包括公司从事经营主业以外的其他各项业务活动而发生的成本和费用支出,应据实审核列支。其他业务项目较多、支出频率较高、数额较大的,应当分列业务项目,按有关财务制度组织核算和管理。
8.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及其变卖损失、因自然灾害造成的资产非正常损失、经营赔偿金、违约金、公益救济性捐赠等。各项营业外支出,应当由主管部门(经办人)提交专题报告,经财务部门审核,总经理审批。其中应由保险赔偿或责任人承担的部分,冲减该项支出。
9.所得税按税法规定计算缴纳列支。
10.各项支出应当做到:支出合理,内容真实,票据合法,手续齐全;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互不代用;制定落实借款与报销双重审批制度和经手、审核(验收)、领导审批、签字制度。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报销与本经营、管理无关的费用,不得乱挤、乱摊成本费用,不得虚报冒领各项经费。否则,公司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有权拒付,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五节 会计档案管理
1.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会计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2.单位应当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工作,设立档案机构或配备档案工作人员,建立
和完善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销毁等管理制度,采取可
靠的安全防护技术和措施,保证会计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安全。
3.本办法所称会计档案是指单位在进行会计核算过程中接收或形成的,记录和
反映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各种形式的会计资
料。会计档案一般包括纸质会计档案和电子会计档案。
4.以下会计资料应纳入归档范围:
4.1会计凭证: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4.2.会计账簿: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其他辅助性账簿。
4.3.财务会计报告: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4.4.其他会计资料: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会计
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
书,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
5.单位内部形成的除明细账(不含固定资产卡片)外的电子会计资料,同时满足
下列条件的,可仅以电子形式归档保存
5.1.电子会计资料来源真实有效,由信息系统生成和传输。
5.2.使用的会计核算信息系统能够准确、完整、有效接收和读取电子会计资料;能够输出符合国家标准归档格式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设定了经办、审核、审批等必要的审签程序。
5.3.使用的档案管理信息系统能够有效接收、管理、利用电子会计档案,符合电子档案的长期保管要求,并建立了电子会计档案与相关纸质会计档案的检索关系。
5.4.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电子会计档案被篡改。
5.5.建立电子会计档案备份制度,能够有效防范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人为破坏的影响。
5.6.不属于永久保存的会计档案
第二章 会计核算管理办法
第一节 总则
1.为了全面、准确的做好财务核算工作,统一管理会计核算口径,提供更准确、更可靠、更完整的财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务报告条例》、《会计准则》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制度》等,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2.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4.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各项交易或事项为对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5.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核算。
6.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的起讫日期均采用公历日期,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称为会计中期。
7.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8.会计信息质量,应当符合以下基本原则:
8.1.可靠性原则,即要求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基础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8.2.相关性原则,即要求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过去、现在和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8.3.可理解性原则,即要求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8.4.可比性原则,即要求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对同一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类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对不同发生的相同或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8.5.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即要求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8.6.重要性原则,即要求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
8.7.谨慎性原则,即要求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
8.8.及时性原则,即要求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9.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采用历史成本法,对于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以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为基础。
10.应按以下规定使用会计科目:
按照本办法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管理公司统一规定的一级会计科目和部分二级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随意变更,可根据自身需要自行设置没有统一规定的明细科目。
11.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及时编制和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
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附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组成。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内容、会计报表种类、格式及编制说明、附注的主要内容等,由管理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内部管理需要的财务报表由管理公司及影城公司自行确定。
12.会计政策是指企业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中所采用的原则、基础和会计处理方法。采用的会计计量基础也属于会计政策。
具体原则,是指按照会计准则制定的、适合于本企业的会计原则。
具体会计处理方法,是指在会计核算中所选择的、适用于本企业的会计处理方法。
13.会计估计,是指企业对其结果不确定的交易或者事项,以最近可利用的信息为基础所做的判断。
第二篇: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规则
□ 总 则
二、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人员组成。
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七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以白条抵顶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五)积极与银行配合,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六)接受会计指导,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八)严格规范报销体系,差旅报销严格审察,未经主管批准不得报销的士费,集体活动差旅费不得报销,客服人员经过主管批示可以报销的士费。
(九)采购流程:由行政人员申请采购物品,经主管及总经理同意签字后由出纳人员统一购买,一个月申请不得超过三次。
(十)集团活动经费申报:须提前一个星期申报,经董事长及财务通过方可申报,由出纳支付。
(十一)单个项目总费用超过1000元,由财务主管及总经理审核同意方可申报。
第九条 会计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核算结账日为每月的二十五日。
第十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
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
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出纳人员不得兼
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 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
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八条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财
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第十九条 实行会计电算化及微机记账,应报经财政部门批准并报送主管税务部
门备案。
□ 现金管理
第二十五条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六条 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
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
支付现金。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固定资产、原材料、大宗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福利必须采取
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八条 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元。超过须由总经理审批
方可采购。
第二十九条 出纳人员支付现金,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提取。
第三十条 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
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三十一条 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作私人借用处理,在工资中扣
还,并按逐月欠款金额,每月扣罚5%。
第三十二条 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三条 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
量无误,填制记帐凭证。
第三十四条 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各部门每月提供的工资计算资料编制工资发放
明细表,交劳资人员审核,总经理签字通过,财务人员按时发放工资。
第三十五条 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们负责人审核内容的真实
性,会计复核无误后签字,交出纳员付款。
第三十六条 无论何种汇款,出纳人员都必须根据有效单据办理。
第三十七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应当
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 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八条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
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第三十九条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
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
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
以装订。
第四十条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
分类填制目录。
第四十一条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非会计人员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 处罚办法
第四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视情节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记过、记大过
处分: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四十三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保留帐外款项或挪用公司款项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八)违反本条款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二、出纳工作处理准则
第一条 本处理程序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收入与支出等作业。
第二条 为便于零星支付起见,可设备用金,采用定额制,其额度由总经理核定,备用金由出纳经管。
第三条 备用金根据合法有效的原始单据支付,出纳员对单据的有效性负责。
第四条 提取备用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
批准后提取。
第五条 公司一切支出,均须董事总经理核定后支付。
第六条 凡单笔现金超过5000元的收款业务,必须在两日内单笔存入银行。
第七条 凡支付往来款业务,须经会计(记账)人员签字核实。
第八条 结算货款超限额支付现金,须总经理在结算票据上注明。
第九条 非临时采购业务,本公司人员不得代领货款;如需代领,收款单位须盖
章授权,授权书随单笔结算票据保存。
第十条 支付款项中,现金及支票必须取得收款人合法有效的单证;银行汇款可
以按自制有效的凭据办理。
第十一条 支付款项应在单证上留下领款人印记,付讫后加盖付讫戳记。
第十二条 本公司支付款项的付款程序,依照下列办法办理。
(一)原始凭证的审核:
1.直接入库款项:应根据规定的合法发票(增值税、普通),以及收到货物的入
库单、验收单等,经办部门同意,会计人员审核确认、总经理签批后办理。
2.预付、暂付款项:应根据合同或核准文件,由经办部门填写申请单,注明合同
文件字号,总经理签批后办理。
3.应付款项:应根据合法有效的单据(发票、收款收据),及相关的入库单、验
收单等,经会计人员审核确认,总经理签批后办理。
4.一般费用:应根据发票、收据或内部凭证,经有关主管签章证明及核准,总经
理签批后办理。5.审核者责任:经办部门对业务的真实性负责;
会计人员对发票的合法性及应付款项的真实性负责;总经理对付款的确定性负
责;出纳人员对付款凭据的有效性负责。
(二)会计凭证的核准:
1.会计部门应根据原始凭证填制。
2.会计部门填制会计凭证前,应先对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及有效性进行审核。
3.经审核无效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应退给出纳人员,并书面报告总经理;出纳人
员收到退回的原始凭证,应在会计的书面报告上签字确认,并按书面报告列明的原因及时通知经办人补办相关手续。
第十三条 银行存款管理
1.开设银行账号必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的管理要求和公司的实际需求。
2.开设银行账号必须经总经理的书面同意。
3.开设银行账号的相关资料作为会计档案处理
4.银行间划款,必须进行书面申请,列明金额及原因,由总经理签批。
5.美元结汇视同银行间划款处理。
6.根据银行对账要求,定期及时对账,保存银行对账单及银行余额调节表。
第十四条 本公司各项支出的付款日期如下:
(一)国内采购货款的付款,每月25日付款一次(节假日顺延),但以原始凭证经核
准后于付款日前5日送达会计部门者为限。
(二)一般费用的付款:经常发生的费用,仍以前项期限办理,内部办公费用,每天支付的,以原始凭证齐全并经核准者为限。
(三)工资的付款:每月15日以转账方式支付。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支付者,须由经办部门报呈总经理批准后,再予支付。
(四)固定期缴费项目:包括应交税金、电费、电话费、其他年金费用,此类费
用经办部门在得知具体金额后,在缴费期限前及时通知会计部门,由会计部门作
出“必须资金支出计划”,报送总经理知晓,可先付款,后补办付款手续。
第十五条 凡依法应扣缴的税款及费用,若因主办人员的疏忽发生漏扣、漏报、或短扣、短报、等情况发生致使遭受处罚的,其滞纳金由主办人员及其直属主管
负责赔偿。
第三篇: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草案)
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财务核算的原则是权责发生制。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按规定上交各项税费。
(六)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二章财务机构和财务人员
第四条 公司在事务部下设财务部,由总账会计和现金会计组成。
第五条 总账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及时完整。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费用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现金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严格按照财经制度办理资金收付业务,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款相符。对不符合规定的业务和未经审核的原始票据,有权拒绝办理,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二)及时登记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财政专户日记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
(三)负责现金及支票的保管、填写。
(四)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条例,不得白条抵库,不得坐支现金,不得挪用现金。库存现金不超过规定的限额。
(五)按照会计制度要求的科目,正确编制记帐凭证,摘要简明,内容完整。
(六)负责每月与银行的对帐工作,及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报总帐会计确认。
(七)妥善保管库存现金、现金收讫、现金付讫章。
(八)配合总账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财务工作管理
第七条 会计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八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九条 财务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本文2025-01-08 02:01:18发表“章程规章制度”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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