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镇基层党建工作办公室工作制度(大全5篇)

栏目:章程规章制度发布:2025-01-08浏览:1收藏

第一篇:2020年镇基层党建工作办公室工作制度

2020年镇基层党建工作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例会报告制度

1、每月至少要召开1次工作例会,研究市委组织部和镇党委下达的工作任务,分析存在问题,制定工作计划,安排具体人员抓好落实。

2、每个季度末召开1次全镇基层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召集各村(社区)及机关单位党支部书记参加,布置阶段性党建工作,分析存在问题,交流工作经验。每年第四季度例会还应总结全年基层党建工作,研究和提出下一年度全镇党建工作计划。每次季度例会结束后,党建办要形成简报向市委组织部报告。

3、工作人员应深入开展调研工作,结合民情台账工作机制,收集反映基层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梳理汇总和综合研判,每年要完成1篇基层党建工作调研报告上报镇委、市委组织部。对于突发问题或重大情况,应及时向镇委、市委组织部报告。

二、服务党员制度

1、做好服务工作。工作人员对前来转接党员组织关系、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咨询、求助等的党员,要热情接待,如实受理登记,及答复、办理。要建立困难党员动态服务台账,了解农村(社区)退、离、病、困难党员的状况及需求,定期走访慰问,开展困难党员帮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2、加强教育培训。每年年初要制定党员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培训,确保每名党员全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两新”组织党员、新党员、流动党员的培训工作;与上级就业部门沟通,做好党员劳动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督促各党支部管好用好远程教育站点,每月组织党员学习1次、参学率达80%以上。发挥共产党员网和微信、易信等党员教育平台的作用,使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党员的日常教育培训。

3、严格发展党员。指导机关单位及村(社区)党支部落实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重点发展大学生“村官”、农村致富能人、外出务工优秀人才为入党积极分子,有计划吸纳优秀青年进入党组织。严把入口,严抓程序,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发展党员质量,进一步改善党员队伍结构。

4、加强党员管理。按照“对照检查、个人自评、党员互评、上级点评、民主测评”的程序,指导各党支部按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建立不合格党员动态管理机制,稳妥慎重地处置不合格党员,做好不合格党员教育帮扶管理。建立全镇流动党员台账,掌握流动党员去向,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服务和管理。结合“城乡互联”、“民情台账”、机关在职党员到社区(村)报到服务等活动,做好党员服务台账的登记管理工作。加强党费收缴工作,按季度公开党费管理使用情况。

三、检查考评制度

1、督查考核。负责对各党支部完成党建任务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和专项督查。日常检查采取“不打招呼”或“随手拍”的方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通知被检党支部进行整改,对整改情况要持续跟踪记录。专项督查根据“三会一课”、“四议两公开”等工作需要适时开展,督查结果在全镇范围内通报。

2、述职评议。每年年底,组织召开各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围绕年度基层党建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解决上一年度存在问题情况等进行报告、述职,将每年评议结果作为年度考核、换届考核的重要依据。

3、年终考核。每年12月对各党支部进行年终考核,并综合日常检查、专项督查和述职评议等情况,形成初步年度考核评价意见报镇党委研究审定。

四、干部管理考核制度

1、做好“第一书记”和大学生“村官”的日常管理服务。对他们驻村工作情况督查,采取不定期抽查和年底查验等考核方式,督促指导他们开展好农村调研、项目扶持、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等工作,定期记录他们的工作表现,作为评定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

2、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做好镇机关干部、农村(社区)“两委”干部、大学生“村官”年度考核工作。科学合理制定考核标准和奖罚标准,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指标,根据干部德才素质、工作实绩、群众公认等情况综合评价干部。科学运用考核结果,并把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干部工作岗位的重要依据,形成培养人才的良性环境和成长平台。

3、根据镇机关干部及农村(社区)“两委”干部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表现,向镇党委提出干部选拔任用的意见建议,做好干部的任用、调动、退休等具体工作。

五、档案管理制度

1、分类建立档案。设立单独的档案管理室或专柜保存各类档案。乡镇干部档案主要包括干部花名册、任免审批表、任免文件、奖罚文件等;“两委”干部档案主要包括历届“两委”干部花名册、任免文件、当选证书、奖罚文件等;“两委”后备干部档案主要包括后备干部花名册、任免文件、奖罚文件等;村(居)民小组干部档案主要包括干部花名册、任免文件、奖罚文件等;党员档案主要包括年度党员花名册、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自传、党课培训结业证明、政审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簿、入党志愿书、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会议记录、预备党员考察表、预备期思想汇报、转正申请书、支部大会讨论转正会议记录等。

2、系统归档材料。按照《乡镇基层党建工作办公室建档目录》,系统收集上级下发的文件和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台账,主要包括:基层党组织设置情况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党内统计报表、公务员统计报表、党费收缴和管理情况统计表、流动党员花名册、困难党员花名册、失联党员花名册等。

3、档案专人管理。指定专人管理档案,负责档案收集、鉴别、整理和保管,办理档案的查阅、借用和转递手续,登记各类档案的变动情况,做好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对于纸质档案还要做好防火、防蛀、防潮、防光、防盗等工作。要逐步建立电子档案,对于电子档案应通过U盘、移动硬盘、光盘等媒介做好备份工作。档案发生丢失、损毁的,要追究档案管理人员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二篇:凤冈县基层党建工作工作制度

凤冈县基层党建工作工作制度

2008年是全省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为了扎实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建立上下联动和长抓不懈工作机制,使党建工作形成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特制定基层党建工作制度。

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制定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计划活实施意见,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实施。

2.实行例会制度,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督促、指导全县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实施情况,对阶段性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和评比表彰。

4.统一安排县直机关部门履行职责,抓好挂帮村工作。

5.总结和推广全县各地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各类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定期和不定期向县委汇报工作。

二、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1.在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做好上下联系,信访接待和协调工作。

2.开展调查研究,负责起草各类文件资料,收集、整理、反馈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有关建议、意见和情况,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3.协调新闻单位做好基层组织建设的新闻报道工作。4.负责上级各类文件、材料、来文、来电签收、分发、传阅,搞好各类文件资料立卷归档。

5.负责全县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工作指导、督促检查、考核验收、评比表彰。

三、凤冈县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1.全面推行目标管理,由县委党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调度和督促检查。县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乡镇党委书记要亲自抓,村党总支书记要直接抓落实。

2.县、乡镇、村三级按照年初工作意见,将各阶段的任务细化,张贴在醒目位置,随时对照检查。

3.每季度召开一次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中带全局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每季度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专题例会,听取情况汇报,采取现场观摩,交流经验等形式研究调度工作,解决问题,安排部署工作。4.党建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平时随机抽查,半年组织检查,年底考核评比,通报检查情况,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党建目标考核。5.对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到位、实绩不明显的给予通报批评,处于末位的按末位整建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罚。

四、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工作制度 1.本制度所称党员领导干部是指导县、科局两级党员领导干部,所称的联系点是指县级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的乡镇或村、科局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的村。

2.领导干部联系点根据分工情况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实际进行确定,县级党员领导干部每人联系1至2个村。科局党员领导干部联系1个村,乡镇领导每人联系一个村。3.联系点工作的主要内容及要求:

①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体察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掌握群众生产生活情况。按照各时期、各阶段的工作重点,明确调查目的,确定调研专题,每年完成1至2篇有情况、有分析、有见解、有措施,对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决策有参考价值的调查报告。

②了解和掌握联系点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社会经济发展等情况,帮助所联系的乡镇、村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理清经济社会发展思路,拟定发展的具体措施,实现村域经济的协调发展,真正将联系点建成示范点,带动“三级联创”活动的深入开展。③协调解决农村发展所需的项目、资金、人才、技术、信息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每年为联系点兴办实事3件以上,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

4.县、科局党员领导干部每月到联系点开展工作不少于1次。乡镇领导每月到联系点开展工作不少于5次。5.督促检查和考核。将联系点工作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述职的一项内容,县委、县政府督查室每年对领导干部联系点工作情况进行1—2次专项检查,对工作不到位的予以通报,并限期纠正。

五、县直部门挂帮村工作制度

1.县直部门帮挂村名单由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部门工作性质和村的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一定三年不变。

2.各部门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帮助挂帮村制定好切实可行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发挥部门优势,积极给予人力、物力、财力、项目、信息、技术支持。

3.帮助挂帮村抓好组织建设。进一步深化“三培三带”工程,抓好“三支队伍”建设,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协助抓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培训,完善村级阵地建设,协助建立一个以上效益明显的集体经济实体,完成“五个好”创建达标和巩固提升工作。

4.帮助挂帮村抓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帮助挂帮村搞好村社规划,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四有五通三改三建”工程,切实抓好“四在农家”创建活动,扎实开开展整脏治乱工作,做好村社环境治理,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每年建好1个高标准、高质量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示范点。

5.帮助挂帮村抓好农业生产。引导农民调整产业结构,建立专业技术协会,拓宽致富增收渠道,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经常组织机关干部深入挂帮村抓好粮食生产、烤烟生产、畜牧业发展、茶叶产业发展等工作。6.帮助挂帮村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工作;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帮助解决各种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积极宣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引导群众破陋习,树新风。7.帮助协调解决或投入资金每年为群众办实事5件以上;为挂帮村征订1分适用报刊;协助村每年举办2—3期农业适用技术培训班,培训人数100人以上,选择3户以上经济收入处于“好、中、差”的农户作为联系对象,从资金、项目技术等方面进行全面帮扶。8.挂帮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三年帮扶规划和帮扶计划,每季度向县委党建办报送一次《县直部门帮村工作季度情况登记表》,半年和要分别报送帮扶工作总结。

9.将帮村工作列入县直机关部门综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由县委督查室、县直属机关工委、县委党建办负责督促检查,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到位、敷衍了事的要进行通报批评。

六、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末位整建制度

1.末位整建以党建目标管理百分制考核结果为依据。2.末位整建的对象:

①党建目标百分制考核评分在90分以下,且处于末位的乡镇、村;

②党建目标百分制考核不满60分的乡镇、县直部门、村; ③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出现重大失误或重大问题,不采取补救措施或补救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乡镇、村。

3.末位整建的内容:党建目标考核的相关内容。4.末位整建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乡镇的整建,乡镇党委负责村的整建,县直属工委负责县直部门的整建。5.整建方式:被整建的乡镇、县直部门或村成立末位整建领导小组,制定有具体目标,有责任人的整建方案和工作流程,按分级负责的原则将方案分别报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或乡镇党委审批后,分阶段、有步骤地实施整建。

6.整建期限:由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乡镇党委和县直所属工委根据需要整建问题的实际情况确定。在整建期间,被整建单位每月定期向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乡镇党委和县直属工委报送一次整改情况。整建结束后,应及时向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乡镇党委和县直属工委申请验收,不合格者继续整建,直到验收合格。

7.考核处于末位的乡镇和县直部门,由县委组织对乡镇、县直部门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次考核处于末位的乡镇和县直部门,由县委对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组织调整,对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实行诫勉谈话。对村级末位整建单位相关干部的处置由乡镇党委进行,并将处置情况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七、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重点调研制度

1.重点调研工作由县委统一领导,各乡镇党委组织实施。调研内容必须是全县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基层党员干部群众普遍关心,带有共性的突出问题和热点问题,基层党组织积极开拓创新,具有示范推广作用的工作实践。2.重点调研实行课题制,每个乡镇党委为一个调研组,乡镇党委书记为负责人,每年选择1—2个课题开展调研。包乡镇县委和政府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常参与、指导重点调研工作,审定调研报告。3.各乡镇党委每年年初要将调研课题报县委组织部汇总,经县委组织部筛选后报县委审定。县委组织部要抓好协调指导,防止出现调研课题内容重复或相近等问题。

4.要抓好调研成果的转化应用,对调研中了解掌握到的信息、经验,在工作决策、指导、服务等方面转化为实际工作措施。同时,县上每年要评选优秀调研报告,经县委常委会讨论后下发,以促进各基层党组织完善思路,改进工作。

八、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例会制度

1.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主要是分析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情况和存在问题,研究确定下一步党建工作任务。2.各乡镇党委书记汇报党建工作落实情况,县委党建领导小组及时掌握各乡镇党委党建工作动态。

3.针对各乡镇党委汇报的工作情况,县委党建领导小组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逐个分析,指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做到相互交流,相互促进。4.学习党建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对前一阶段各乡镇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对下个季度全县农村党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5.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例会进行总结,形成有指导意义的文件,并将例会资料编成册子,印发到乡镇党委、村党支部和相关部门。

九、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促进会制度

1.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选择在一个乡镇召开全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促进会。

2.选择一个党建工作主题,挑选一个在该项党建工作比较好的乡镇作经验介绍,向其他乡镇党委展示所取得的成果。

3.组织与会人员到会议所在地乡镇示范点进行现场观摩,听取情况介绍,通过现场观摩,为其他乡镇提供一些有益经验,进一步营造你追我赶的浓厚的党建氛围。

4.各乡镇介绍半年来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对各自对存在问题进行深入讨论,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对下半年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进行部署。

十、基层党建工作季度督查通报制度

1.县委党建领导小组每季度采取定点督查、随机抽查等形式,对乡镇、村、站所组织,县直属机关工委以及县直涉农部门党组织工作进行一督查。督查结果作为乡镇党建目标考核和县直属机关综合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2.根据全年工作目标,结合临时性工作任务,制定并印发《基层党建工作季度督查要点》,主要内容包括: ①当前工作开展情况。召开工作会议以及相关文件下发后,安排部署及推进落实情况。

②基层组织工作开展情况。党员培训工作、发展党员工作、组织关系管理工作、《中国共产党员基本信息管理系统党员信息库》维护更新工作、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信息调研和文件材料的报送工作等。③创新性工作开展情况。全县统一部署创新性工作及各级基层党组织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的情况。

④其他工作。本地区本部门干部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组织工作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处理情况;群众来信来访交办事项落实情况。3.督查情况通过《组工信息》进行通报。各单位部门对通报情况要认真研究,学习典型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方案,并及时向县委组织部报送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

4.每次检查通报的情况作为党建目标管理考核的依据之一。凡是被通报1次在年终考核总分中扣2分;凡被通报3次以上的年底取消评优资格。

十一、党建工作检查考核制度

1.检查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党建工作是否真正列入议程;党建工作的各项制度是否真正得到落实;县委部署的各项党建任务是否完成;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是否充分发挥;抓党建促三个文明建设的实绩是否显著;党建资料内容是否完善齐全等等。

2.检查考核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县委党建领导小组对乡镇党委、县直部门党建工作的定期检查考核一般每年一次;乡镇党委对支部的定期检查考核一般半年一次。实行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平时工作完成情况占60%,年终考核占40%。

3.检查考核的方式主要采取听汇报、看资料、个别走访、群众座谈、民主评议、抽样分析、典型解剖、查阅资料等形式进行。检查考核的结果要专门记载,并及时通报,对于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得力、成效不显著的乡镇和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年底不能评为优秀。4.每次检查考核结束后,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分析,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解决存在问题。

第三篇:基层党建工作制度

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一、民主集中制(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

二、党建工作责任制

三、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四、组织生活制度

五、学习制度 六,发展党员制度

七、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八、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九、党内关怀帮扶制度

十、党员挂牌上岗制度

十一、党务公开制度

十二、党员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十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十四、诫勉谈话制度

十五、党支部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的考核评价制度和党员干部业绩考评制度

十六、“三会一课”制度 民主集中制(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

1、决定重大问题,在进行集体研究决策前,要先将相关情况在内部进行通报.使班子成员有充分的思考时问,相互协商、交换意见,避免准备不充分、仓促议事的现象。

2、凡是党组织决策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要召开咨询会、座谈会、听证会,或通过个别访谈的方式,邀请领导、专家、下级单位负责人和部分群众代表参加,反复征求意见。

3、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必须由会议决策。党组成员必须全部参加会议,表决时,同意人数必须达到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才算通过。

4、决策形成后,在执行过程中,党组织要严格执行程序,确保不省略、不颠倒其中任何一个环节,确保决策执行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5、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党组决策形成后,明确每个领导成员所负的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在其职权范围内迅速处理,遇事敢于负责,协调各个方面抓好落实。

6、重大问题未经党组织讨论表决而做出决定的人有责任制止,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提出纠正意见。

党建工作责任制

1、每年年初制定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及总体目标任务,规划紧紧围绕服务单位发展这个中心,把党的建设和单位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根据总体规划和总体目标任务,制定具体目标任务,分阶段组织实施,抓住重点,实行分类指导。

2、落实上级党组织制定的规划,结合本级党组织实际,明确班子成员分工,制定班子成员个体目标任务。

3、党组织定期督促、检查、考核本级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区”和下属党支部(小组)党建工作。

4、党组织定期召开专题例会,讨论党建工作制度,针对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次会议一个议题,采取现场观摩,交流经验,分析问题等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地突破工作瓶颈。

5、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党组织成员要分别在各党支部(小组)建立联系点,进行帮扶指导,使党员领导干部在一线指导党建工作成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同时,各党支部(小组)成员联系普通党员群众,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党建工作格局。

6、党组织书记亲自抓好一个“责任区”和一个联系点,并联系一个党员和贫困户,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党建工作。

7、明确“党组织集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副书记具体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四个责任主体。

8、党组织要落实党组织的各项活动经费,组织党务干部进行系统的集中培训,规范党组织办公室的硬件建设,配齐配全电教 设备等,抓好党建相关制度上墙。

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1、以支部所属建制为联系范围,按照入党联系人联系对应入党积极分子,其他党员分别联系普通群众的原则,每位党员至少联系1名群众。支部所在单位党员数多于群众数时,可以按党小组联系群众。

2、党员要虚心听取所联系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服务承诺活动,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3、开展谈心活动。党员要经常主动找所联系群众交心谈心、交流思想。做到每2个月对所联系群众谈一次话。向他们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随时掌握所联系群众的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及时帮助解决他们的困难和问题。

4、各级党组织每年召开一次群众座谈会,听取关于“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的落实情况,并对“党员联系群众工作”进行民主评议。

5、应将党员联系群众“一帮一、一对一”结对情况逐级上报。上级党组织定期检查党员联系群众工作落实情况。

组织生活制度

1、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活动,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2、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既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党委(党组)单独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

3、党员因外出学习、进修,半年之内可持党员证明信在所在单位参加组织生活,临时出差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回单位后补课,并向组织汇报学习、思想、工作情况。

4、党员因长期患病不能参加正常的组织生活的,党组织可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向他们传达组织生活的内容,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患精神病的党员,患病期间,可暂停他们的组织生活,保留其党籍。

5、根据离、退休党员年老体弱的特点,安排他们过组织生活要适当,保持每月一次支部(小组)会。

6、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察看期间仍要参加组织生活(但无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支部大会决定开除党籍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人,在未经党委批准之前,仍可参加组织生活;支部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在党委批准入党后,才能参加组织生活。

7、党员无故二至三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的,除提出批评、帮助外,本人必须在支部会上作深刻检查;四到五个月无故不参加 组织生活的,除本人检查外,要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的党纪处理;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就被认为自行脱党,支部应决定予以除名,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学习制度

1、党支部学习小组成员包括下列人员:党支部委员和支部书记,根据需要还可吸收其它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组长由党支部书记担任,党支部实行组长负责制。

2、党支部的学习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主要内容,把学习理论同党的重大方针政策结合起来,把经济、政治、科技、法律的学习与业务工作的学习结合起来。每个时期的具体学习内容根据党支部的统一部署予以安排。

3、党支部学习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6次,总时间不少于12天。党支部学习要以自学为主,坚持自学、集中学习研讨相结合。党支部成员要积极开展读书自学活动,自学要有读书笔记、心得、体会。在搞好自学和调研的基础上围绕学习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适当安排、组织一些座谈讨论和专题讲座。

4、党支部学习小组的学习应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紧密联系国内外形势,密切结合机关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实际,深入研究新形势给机关带来的机遇与挑战以及机关建设带来的重大问题。紧紧抓住理想信念这个核心,不断增强改造主观世界的自觉性。进一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

发展党员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组织建设中的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发展党员工作,包括对申请入党积极分子推选,培养、教育和考察,履行入党手续,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1、发展党员工作要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完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2、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

(1)要求入党的人必须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提交入党申请书,其主要内容包括:个人政治历史情况、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待入党的态度;个人在政治、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优缺点,以及自己怎样努力做到从思想上入党。本人的政治历史问题或受过奖励、处分,都必须如实写清楚,有不清楚的问题,要向党组织提供线索,帮助党组织查证。

(2)党支部要教育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明确党的性 质、纲领、实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义务和权 利,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必须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列为重点培养对象,并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群众意见的基础 上,经支部委员会讨论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可列为发展对象。

(3)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没有经过政审的不能发展入党。政审的内容: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政治历史情况;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审的基本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本人档案;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必要的函调外调。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4)对发展对象进行集中培训,没有经过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培训时间一般为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中央组织部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5)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在支部委员会讨论发展对象的入党问题之前,先在党小组内进行认真讨论,统一认识,及时向支部委员会汇报。采取召开座谈会或个别谈话等方式,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3、接收预备党员必须履行的入党手续。

(1)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写《入党志愿书》前,应对入党申请人进行忠诚老实教育,将《入党志愿书》的各个项目及其包括的问题解释清楚,并由入党介绍人进行具体指导。《入党志愿书》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内容要真实,字迹要清楚,并贴上一寸免冠相片。

(2)正式党员两人负责介绍。入党介绍人一般由负责培养的联系人担任,也可由本支部的其他正式党员担任。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受处分期间,不能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可以由入 党申请人在对自己了解的同志中找,也可以由党支部指定,并通知入党申请人的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考察被介绍人的历史和现状,做好被介绍人的培养教育工作;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在志愿书中填写自己意见;在支部大会讨论负责介绍被介绍人的有关情况;被介绍人成为预备党员后,介绍人仍要继续进行教育帮助。

(3)支部大会讨论。接收新党员,必须经过支部讨论通过,作出决议。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才能开会。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通过。支部大会通过了吸收申请人入党的决议后,支部委员会应将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

(4)上级党组织批准。支部大会作出同意吸收申请人入党的决议后,要将《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党组织审批前,要派专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也要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吸收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超过六个月党委尚未审批的,应退回支部,由支部党员大会复议后再报党委审批。未经复议,党委不能审批。预备期从支部党员大会复议之日算起。

4、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党组织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参加党的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

(2)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组织进行。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向党表决心。

(3)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和程序:①本人申请。预备期满时,应由本人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②党小组讨论。预备党员所在党小组进行讨论,说出对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③支部委员会审查。综合分析该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形成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④支部大会讨论程序:预备党员汇报在预备期表现;预备党员所在党小组介绍预备党员的表现情况;支部委员会提出能否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全体党员进行讨论;支部大会表决,表决办法同讨论吸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表决办法相同。支部大会决议内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对预备党员能否如期转正的意见;党员出席会议的情况、表决情况。⑤上级党组织审批。支部大会结束后,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审批后,党支部书记或支委要与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龄从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地支部上一级党组织保存。

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1、年初制定党员教育培训计划,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学习大会,学习内容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基本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各种业务知识、时事政治、观看电教片等。

2、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党课教育。

3、每年年底召开一次党员组织生活会,对照党员标准,检查总结自己在学习、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4、每年至少举办两次(或一次)实用技术培训班,使每个党员掌握本职岗位所需要的工作技能。

5、建立党员活动室,定发党报刊,开展电化教育。

6、认真做好学习记录和考勤工作,做到学前有准备,学中有讨论,学后有总结,并定期和不定期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组织党员撰写心得体会。

7、适当采取外出集中参观学习等形式,积极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等教育。

8、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各种学习培训。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就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对全体党员进行新时期合格党员的教育,通过自我评价、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并通过组织措施,达到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的目的。

1、评议原则。

民主评议党员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民主评议党员必须以事实为依据,是什么问题就是什么问题,既不降低党员标准,又不提过苛过高要求。既要坚持党员标准,严格要求,又不搞上纲上线,蓄意整人。

二是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要发扬民主,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外群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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