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幼儿园人事管理制度办法

栏目:章程规章制度发布:2025-01-08浏览:1收藏

2020年幼儿园人事管理制度办法

一、人事

1、凡本园教职工必须热爱教育事业,不提倡留职停薪,未经许可,不准从事第二职业。

2、全园教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遵守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分配。

3、幼儿园决定调整工作岗位的教职工,应服从分配,按时上岗,否则从通知之日起以旷工论处。

4、凡本园教职工连续矿工一周或累计半个月以上者,以待岗处理。

二、考勤

1、幼儿园全体干部,教师职工均系考勤对象,由教务处负责考勤工作。各组、室设考勤员一名,(由组长担任),逐日记载出勤情况,按日统计,上报教务处汇总公布。

2、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幼儿园规定的办公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中途离岗。

3、教职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况外),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准假后方可离岗。工作时擅离职守,按旷工论处。因公外出,也应告知组室负责人或考勤员。

4、请假期满,必须按时履行销假手续,逾期无故不归者按旷工论处。旷工半天以上(合半天)扣除相应的工资外,停发当月奖励工资。

5、教职工的集体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各种集体活动,均列入正常的考勤之列。

6、本园专职教师,按国家规定享受寒暑假。

7、凡本园教职工,无故连续旷工一个月,或累积一个月者,以自动离职处理。

8、教职工的考勤必须根据有关规定,与工资、奖金、评选、职称评定挂钩,做到奖惩分明。

三、请假

1、教职工因事、因病须离岗者,必须由本人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人除特殊情况外,一般需待安排好课工作之后,方可离开岗位。如因急病或紧急事故确实不能事先请假的,可委托他人办理或事后补假。

2、请假一律由园长批准。

3、教职工请假,一月内事假累计3天、病假5天以上者扣发全部奖金;一学期事假累计15天,病假累计一个月以上者,扣发全学期地区津贴。

4、符合法定婚龄结婚的,可准假三天,实行晚婚晚育的可准假10—15天。

5、女职工的产假按计划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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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幼儿园人事管理制度办法

2020年幼儿园人事管理制度办法一、人事1、凡本园教职工必须热爱教育事业,不提倡留职停薪,未经许可,不准从事第二职业。2、全园教职工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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