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层廉洁履职工作报告

栏目:叙职履职报告发布:2025-01-08浏览:1收藏

第一篇:农村基层廉洁履职工作报告

根据县纪委文件精神,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决定在全乡开展认真学习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活动,现将此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成立组织,制定方案。

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次学习活动,成立由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并结合我乡实际制定了学习实施方案下发各村、乡直各单位,要求各村、乡直各单位根据文件认真组织学习。

二、深入学习、广泛宣传。

(一)召开动员会。4月7日,我乡召开了乡村两级全体人员参加的动员会,要求各村、基层各站所把贯彻实施《规定》工作摆在重要日程,把学习《规定》作为当前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

(二)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4月份,利用乡利用赶场天设立法制宣传流动点,对《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进行宣传,并依托广播、宣传栏、宣传册,播放、刊登学习活动通知和《规定》全文,使农村基层干部深刻领会、全面掌握《规定》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营造学习的浓厚氛围。

(三)举办培训班。4月19—20日,我乡举办了党风廉政建设既信访安全工作培训班,利用这次培训机会,我乡以《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简明辅导读本》为教材对乡村两级全体全员进行了培训。

(四)开展自查自纠。

在认真学习《规定》全文,全面把握其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的基础上,我乡号召全体基层干部严格对照《规定》的“八条禁止”、“四十一个不准”要求,并结合廉政风险防范工作,逐条逐项开展一次自查,着力查找在廉洁履行职责方面存在的哪些问题,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并进行认真分析总结,然后按照《规定》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不断加强廉政意识和行为。

三、加强对学习贯彻《规定》的监督检查。

乡党委政府成立监督检查组,全面掌握各村、各站所贯彻实施《规定》的有关情况。对重视不够、学习不深入等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要求,并将整改情况纳入了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内容。

四、加大查处违反《规定》行为的力度。

坚持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随意变通、恶意规避《规定》的基层干部,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

第二篇:学习《农村基层廉洁履职职责若干规定》总结材料

农村基层干部履职情况工作总结

中共矿山集街道办事处工作委员会

(2012年8月)

今年以来,根据区委部署,我办继续加强农基层风廉政建设,尤其是在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党务公开和“三资”管理三项工作中,积极推行保持党的纯洁性工作,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狠抓落实,使全办呈现党风廉政、政绩显著的良好局面。具体工作如下:

一、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工作,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是基层领导干部廉洁履职的具体表现,学习其可以有效带动街道、村(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持续深入开展。一是把学习《规定》作为当前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利用公开栏、展板、简报等形式学习活动通知和《规定》全文,营造学习的浓厚氛围。二是结合当前开展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紧密围绕办事处中心工作,不断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的精神,进一步加强街道、村(居)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是结合《规定》的贯彻实施,不断强化对村(居)党风廉政监督运行机制,重点对街道、村(居)党(政)务、居务、财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严格落实村(居)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等制度,切实推进街道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四是围绕干部作风、资产处置、政务管理、政策落实等方面,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参观警示教育中心活动和学习警示教育宣传片,并要求办事处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及各村(居)“两委”成员严格按照“5个严禁、22个不准”的纪律要求,填写廉洁履行职责自查自纠汇报表和廉洁履职情况报告表,逐条逐项开展一次自查,着力查找在廉洁履行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并进行认真分析总结,不断加强廉政意识。

二、狠抓落实党务公开工作,积极践行保持党的纯洁性。党务公开是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提高执政水平重要平台,今年以来,我办继续认真贯彻区委关于党务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通过周密安排部署,切实加强领导,狠抓工作落实,有力的推动了党务公开工作的进展。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党工委成立了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党务公开工作的整体规划,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党务公开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同时,定期召开党务公开工作调度会议,根据街道的实际问题,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分类指导,及时总结推广经验,确保党务公开工作积极稳妥、扎实有效地推进。二是健全考核机制。逐步完善了一套科学的工作考核办法,制定了《矿山集街道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到基层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范畴,将考核结果与党员领导干部的评先树优挂钩,形成了“党工委统一领导、纪工委协调监督、部门同力协作、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三是结合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稳步推进。自“保持党的纯洁性,迎接党的十八大”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办始终依托党务公开开展活动,在党务公开栏增设“保持党的纯洁性,迎接党的十八大”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专栏,宣传保持党的纯洁性专 题活动资料,建立反馈平台,及时从开展各项活动中总结提升,永葆了党的纯洁性。同时将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并确定了南山村、朱北社区为党务公开示范点,通过亮点的打造,及时总结推广经验,确保党务公开工作积极稳妥、扎实有效地推进。

三、全面开展“三资”管理工作,加强村级事务监督监管。“三资”管理工作是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基层领导干部保持党的纯洁性的必要条件,“三资”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成败,关系到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情况的贯彻落实。因此,今年是继两次“三资”清理工作建立完善三资台帐之后的运行与管理阶段,我办具体有以下做法:一是继续完善村级监督委员会制度。7月份,我办纪工委认真开展各村(居)监委会半年述职报告及下半年工作计划,并对各村(居)监委会主任进行岗位和履职情况的培训,使其进一步掌握监委会的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对村级“三重一大”事项的全程监督。通过村务监督委员会向办事处纪工委报送每月工作简明登记表,有效的开展对党务、村务、“三资”管理以及村干部廉政勤政的监督,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二是继续深化招投标机制,规范经济合同管理。今年来,我办继续健全招投标机制,加强领导,深化体制,针对民生工程,以改善人民生活水平为出发点,通过完善的招投标机制,落实具体项目,解决人民出行,吃水等问题。主要涉及6个项目,涉及资金264万元。在制度完善中,积极利用大型招投标网站,增加招投标人数量,增加竞争力;聘请专业工程预算员撰写标书和加强监督其中标结果公示,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办事处统一制作经济合同的规范模本,制定统一的合同签订审核流程。建立经济合 同电子台账,实行信息化管理,凡新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必须报乡镇经济合同审核中心按照规范流程审核后方能生效,对于到期合同应及时续签,通过以上相关制度完善,确保我办“三资”管理工作正常有序进行。三是继续规范村级四议两公开制度。今年来,我办继续按照民主、公开、便民、利民的原则,着重加强了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工作,继续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方法,凡属村级事务“三重一大”集体事项,我办每个村居都严格按照“村支部提议、村两委商议、党员议事会审议、村民或村民代表决议、决策结果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的程序进行操作,办先后对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程序、宅基地审批、救灾救济款物发放程序等重要事项流程进行总结梳理,编制成工作流程图宣传手册、画册等,并发放到党员和村民手中,保证了广大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同时,我办会定期对村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进行检查并纳入年终考核。实现了让群众参与、让干部廉洁、让村务阳光的目的。

总之,在我办积极开展以上工作中,加强了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促使其廉洁履行职责;改进了农村基层干部作风,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进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解决了农村基层干部履行职责中出现的不廉洁问题,保持党的纯洁性;推动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确保了我办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第三篇:廉洁履职承诺书

廉洁履职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利益,推动农村科学发展,促进农村社会和谐,树立勤政廉政良好形象,特承诺如下:

一、认真落实龙门街道办事处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自觉遵守党纪政纪、政策法规,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严格执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若干规定》。

(一)不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不发生下列行为:

1.非法征占、侵占、“以租代征”转用、买卖农村土地和荒地等资源;

2.违反办事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居建设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定进行审批和建设;

3.侵占、截留、挪用、挥霍或者违反规定借用农村集体财产或者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物资以及征地补偿费等;

4.对发现的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

5.其他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发生下列行为:

1.索取、收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财物,或者吃拿卡要;

2.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规定收取费用或者谋取私利;

3.用公款或者由村级组织、乡镇企业、私营企业报销、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4.设立“小金库”,侵吞、截留、挪用、坐支公款;

5.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谋取利益;

6.其他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承诺人:

承诺人单位:

承诺人职务:

年月日

第四篇:廉洁履职自查报告

廉洁履职自查报告

和盛镇舒家渡社区党总支和盛镇舒家渡社区

按照学习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若干规定(试行)》和“22个不准”,我社区召开党员动员大会,社区两委成员和社区全体党员、居民小组长参加会议。

《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若干规定(试行)》的颁实施,填补了以往没有专门针对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的制度空白,对于健全和完善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制度体系,解决农村基层干部履职中出现的各种不廉洁、不规范问题,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保持党纪法规建设同步推进,形成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整体合力,推动农村经济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结合我社区的工作实际,自查如下:

一、注重学习、增强意识,牢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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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层廉洁履职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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