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师三级查房管理制度

栏目:章程规章制度发布:2025-01-08浏览:1收藏

医院医师三级查房管理制度

1.科主任、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当有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主治医师每日查房一次,查房一般在上午进行。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每日至少查房二次。

2.对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当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科主任检查患者。

3.查房前医护人员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用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要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认真负责。经治的住院医师要报告简要病历、当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主任或主治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肯定性的指示。

4.查房的内容:

4.1

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审查对新入院、重危患者的诊断、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

4.2

主治医生查房,要求对所管患者分组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危重、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医师和护士的反映;倾听患者的陈述;检查病历并纠正其中错误的记录;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并征求对饮食、生活的意见;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决定出、转院问题。

4.3

住院医师查房,要求先重点巡视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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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师三级查房管理制度

医院医师三级查房管理制度1.科主任、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当有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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