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三重一大”制度

栏目:学校管理发布:2025-01-08浏览:1收藏

学校“三重一大”制度

为落实中共中央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制度),推动学校领导班子民主、规范决策,提高科学决策水平,为学校的发展提供制度保证,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重大事项决策。

凡涉及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和落实;

2.党的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

3.学校发展规划的确定和调整;

4.学校新学期工作计划的确定和调整;

5.学校年度决算、预算的制定和调整;

6.涉及学校全局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制定;

7.师资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学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相关政策;

8.学校招生计划和工作;

9.学校党政、教学、科研、教辅机构的设置和调整;

10.全校性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除;

11.学校先进个人、集体评选和全校性的奖惩事项;

12.教职工工资福利、医疗、休养、职称、聘用合同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13.重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

14.学校对外重要合作和交流事项;

15.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建设;

16.学校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

(二)重要人事任免

1.中层以上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的任免;

2.校级、中层后备干部推荐、选拔;

3.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人和成员的任免。

(三)重要项目安排

1.未列入预算的基本建设项目、校园整修及房屋修缮项目、大宗物资及设备采购等;

2.对外合作交流的重大项目的支出。

(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未列入预算单项支出在2000元以上的资金款项。

二、集体决策的机制和程序

(一)集体决策机制和分工。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对重大问题,通过校务会议行使决策权。

(二)参与集体决策的范围。

出席校务会议的成员为校长、书记、副校长、副书记、工会主席,根据工作需要,由校长或书记确定,可以邀请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在讨论相关议题时列席会议。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无法召开校务会议,由校长审核决定,但事后应及时召开校务会议予以确认。

(三)民主决策程序。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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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三重一大”制度

学校“三重一大”制度为落实中共中央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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