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

栏目:章程规章制度发布:2025-01-08浏览:1收藏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管理部门。局办公室负责单位各类资产的配置计划、报批、采购、验收、台账、使用、保管、调配、处置等工作。待遇保障和医药管理股负责做好资产配置预算、费用支付、固定资产建账、核算等工作。

第二条

资产配置。

1、资产配置应当遵循厉行节约、节能环保、调剂优先、共享共用、严格标准、预算约束、资产存量与增量挂钩的原则,科学、有计划地进行配置。

2、严格执行《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规定,统筹合理安排本单位通用设备、家具的配置,不得超标准、超数量配置。

3、局办公室负责对单位的年度资产配置进行计划和统计;财务部门根据年度计划编制上报资产配置预算,凡未列入配置计划的资产,不得编入资产配置预算。

4、纳入计划并预算的资产配置,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政府采购管理规定进行采购。

第二条

管理使用。凡购置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必须纳入固定资产核算。坚持领用登记制度,各股室(二级单位)落实专人管理,确保不遗失、不损坏,尽量延长使用寿命。管理人员因工作调动、岗位调整或退休,一律不准带走所管理的固定资产,必须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禁止形成账外资产。

第三条

资产处置。资产处

解锁后支持完整在线阅读或下载编辑海量优质内容资源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第一条管理部门。局办公室负责单位各类资产的配置计划、报批、采购、验收、台账、使用、保管、调配、处置等工作。…
点击下载
分享:
热门文章
    热门标签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