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中等职业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栏目:章程规章制度发布:2025-01-08浏览:1收藏

麻江县中等职业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是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为了加强我校食堂卫生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校长是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学校要切实贯彻落实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规、规定,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学校建立主管校长负责制,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承担领导责任。

三、学校总务处是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主管部门,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承担管理责任。

四、学校医务室是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宣传和督查部门,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承担宣传和督查责任。

五、学校学生处、各校区配合总务处做好校园环境的安全,配合医务室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宣传和督查,负责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承担配合协调责任。

六、学校按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建立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制,各分管人员要对职责范围的工作负起全面责任。

七、各级分管人员要对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检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对师生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的认识情况。

2.依法加强学校食堂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及时排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各种隐患,进一步加大食堂的卫生监督检查力度。

4.检查食堂卫生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5.检查各部门执行食物中毒报告制度的落实情况。

八、责任追究

1.各级分管人员对以上工作检查不力造成事故的,学校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对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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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江县中等职业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是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为了加强我校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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