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规章制度

栏目:章程规章制度发布:2025-01-08浏览:1收藏

第一篇:交通安全规章制度

交通安全规章制度

1.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闯黄、红灯。

2.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逆行、不在机动车道骑自行车。

3.骑自行车时不带人,不追逐打逗,不超速骑车。

4.不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

5.乘车时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

6.在校内自行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

7.在校外,自行车的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8.上下学途中,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如行驶路线中无机动车道,应当靠行道的右侧行驶。

9.坚持不乘坐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黑车”上下学,不擅自包车上下学。

10.上下学时要随身携带交通安全联系卡。

天津市第八十九中学

第二篇:交通安全规章制度

交通安全规章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居委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全体居民安全,维护正常生活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居委会实际制定本安全规章制度。

一、总则

1、社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遵循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的原则。

2、凡在社区道路上参与或涉及交通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服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

3、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按照社区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移交交通执法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4、本制度由居委会负责具体实施。

二、机动车辆管理

1、在社区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社区道路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按照社区内交通标志、标线的提示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遵规泊车。

2、进入社区的机动车辆须限速行驶,社区道路限速为30公里。驾驶车辆通过十字交叉路口、弯道、减速带,应谨慎驾驶、减速慢行,主动避让非机动车和行人。

3、无牌、无证车辆和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改装车辆、大功率燃油、燃气助力车,禁止在社区道路上行驶。禁止在社区道路上学驾机动车、无证驾车、酒后驾车、飚车、试刹车。

4、大型客车、货车原则上禁止进入社区,如因公务、接待或为居民拉送货物的,相关单位及居民应事先与居委会联系,指定客、货上下地点与社区内停留时限。大型货运车辆装运货物时不得妨碍其它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大型货运车辆倒车时,车尾须有人指挥,确保行车安全。

5、社区道路禁止车辆逆向、超速行驶或在非机动车道和禁止机动车通行的道路上行驶。

6、驾驶人员违反本制度引发交通事故的,应根据国家相关法规承担责任。

三、非机动车、助力车、电动力和行人通行

1、社区内行人应走人行道,无人行道的道路靠右侧路边通行,穿越道路或路口,应确认安全后通行,行人切勿在道路上嬉戏打闹,驻足聊天。

2、骑驾自行车或助力车、电动车,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社区各项安全管理规定,严禁在社区道路上逆向行驶、违章带人或双手脱把骑车。

3、社区道路上禁止溜旱冰、滑轮板;禁止边骑车边打手机或骑快车、相互追逐、急转猛拐等有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四、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

1、进入社区的机动车辆应规范停在地面指定停车区域,凡停放在公共区域临时停车或占道停车的应自行妥善保管贵重物品。

2、社区周边、主干道、人行道、楼宇出入口、消防通道以及无停车标志的道路或区域,禁止停泊车辆。

3、学校班车应在指定的场所泊车或站点上下客。

4、社区停车场、地下车库、停车点,由交通管理所设置的标志、泊车位和其它设施,机动车应按指定的停车库、停车位或停车场有序停放。

5、非机动车应在规定的停车棚或划定的停车线内有序停放,不得停放于公共过道及可能影响行人通行和消防安全的场所。

五、交通事故处置

1、社区道路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并保护事故现场,等待公安民警到达。

2、交通事故中有受伤人员的,在120 急救车到达之前,事主可报我居委会社区医院进行先期抢救。

3、社区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本地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六、违章处理

1、凡有以下违反社区道路交通管理规定的行为,情节轻微的,居委会领导予以批评劝导,非经批评教育后劝其离 开社区或经劝说教育无效或情节严重的,报请公安机关根据国家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

(一)不服从社区交通管理人员、公安民警指挥、不遵守社区交通管理标志、交通信号灯提示规范驾驶的;

(二)违反停车管理规定,影响社区区貌、阻塞交通的;

(三)未按照社区内限速标准超速行驶的;(四)违反道路交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社区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

(五)违反社区交通管理规定的。

2、凡擅自占用社区道路,影响交通安全和秩序,且经教育不及时纠正的,居委会在获取证据后,可报请公安机关将有关车辆、物品进行牵引、搬移现场,所涉及的经费应由肇事者承担。

3、道路施工不按规定办理申办手续或不采取现场安全措施的,居委会可责令其停止施工。

七、附则

本管理办法自公布日起施行,由居委会负责解释、执行。

第三篇:小学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为加强校内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员工有良好的教学、科研和办公环境,特制定以下规定:

1、外来车辆若无正当理由,未经门卫允许,一律不准擅自驶入校内;出租车禁止进入校园。

2、外来办事车辆需到大门传达室登记,待与有关人员联系证实后方可进入校园。

3、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和转弯时要注意慢行观察;禁止鸣高音喇叭;如刚好遇学生下课或课外活动时要有专人引路。

5、校园内所有车辆必须遵守校园交通管理制度,按线路限速行驶。

6、各种车辆(包括自行车)不得在校内随意停放,本校教职工和学生的车辆应各自停放在指定的棚点。

7、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准在校内停放过夜,确需在校内停放的车辆和自行车,应在指定地点停放,并接受管理人员管理。

8、停放在校门口的教师车辆必须按规范停车;禁止在校门口的网状线内停放车辆。严禁乱停乱放,堵塞校门;在必要情况下可请求交警或公安部门派人协助。

9、做到驾驶员定期学习交通法规,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格禁止车辆超载;小学车辆进出校门要登记。

10、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违章占用校门口道路摆卖、施工作业和堆放物品。特殊情况须经保卫部门批准,作业期间让出人行通道,出示安全标志,作业完毕立即清场。

11、班主任在平时工作中,应对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教育,传授相关知识,培养学生遵守道路交通法规的自觉意识。

12、小学应利用广播、社团活动、集会、标语、手抄报、图片、影像等各种形式、手段,加强对全校师生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宣传。

13、各年级坚持错时放学、及分流进出教学楼的制度,防止人群拥挤,减轻道路拥挤的压力。

14、每天做操、就餐、放学时,上下教学楼、食堂楼梯都应有人带领,防止拥挤。

第四篇: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根据xxx风电场及《水电x局机电安装分局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加强xxx风电场项目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职责,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项目部的生产经营正常稳定和生命财产的安全,结合xxx风电场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综合治理车辆交通安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车辆交通安全职责,经常进行车辆交通安全教育,提高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强化内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

3、项目部要将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纳入安全生产总体工作,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考核,组织落实车辆交通安全责任制;组织开展对项目部员工和的交通安全教育。

4、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车辆交通安全责任制的实施,主管安全生产的副职主管车辆交通安全的具体工作,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车辆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项目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同时受水电x局安全管理部的领导和管理,对项目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车辆的统一保险、交通事故处理;负责监督项目部落实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和工作措施,牵头组织开展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检查和对本区域内事故多发部位、多发点段的整治。

6、项目部车辆实物形态的管理受项目部设备物资部的领导和管理,负责对机动车辆实物形态的管理。建立健全机动车辆管理体系和编制施工车辆安全操作规程;负责组织编制机动车辆的大、中修计划,并督促落实;监督、指导机动车辆使用,搞好机动车辆日常保养、维修,定期组织技术检验和性能试验,保证技术性能满足安全运行指标;负责对从事机动车辆操作、维修人员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进行监督管理,并配合有关部门对相关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考核及取证工作;严格执行机动车辆改造、更新、报废制度;参加车辆交通安全专项安全检查和监督整改落实;参加车辆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7、项目部驾驶员上岗资格的认定,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并负责审查、建档和监督管理;负责对拟录用的车辆驾驶人员进行岗位能力资格审查,并定期对机动车驾驶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资质配置情况进行检查,定期组织身体健康检查和技术培训、考核,不适宜人员应及时调岗。

8、项目部安全部门负责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职责,负责制定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教育职工自觉遵守交通管理法律法规,遵章守纪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保证项目部的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顺利进行,落实车辆维修、保养和检测制度;对车辆和驾驶人员应定人、定员、定岗,非生产需要和领导安排,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车辆;合理安排驾驶员出车频率,防止疲劳驾驶。

9、专职驾驶员必须经分局人力资源部和项目部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驾车。驾驶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执行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坚持车辆保养制度,爱护车辆,保持良好车况;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操作规程,树立良好的驾驶作风,文明驾驶,安全行车,做到行车“三勤三检”;严禁私自开车,严禁违法酒后驾车,严禁驾驶与准驾不符的车辆,严禁无证开车,严禁将车辆交于无关人员驾驶。

10、在场内临时修建的施工道路上,应设置明显危险标志及必要的安全设施,以保障车辆行驶的安全性可靠性。

11、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对车辆的完好状态进行管理,建立车辆状态管理台帐,做到专人负责。车辆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车辆运行过程中的状态进行检查,做到专项检查与定期检查结合,及时消除隐患,及时解决和修理车辆存在的问题,确保车辆始终保持在完好技术状态,严禁车辆带故障、带缺陷运行,建立检查、维修、保养制度,并做好检查、维修、保养记录。

12、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按照车辆性能规定,合理安排正确使用车辆。

13、项目部的施工人员上下班的交通车辆,应使用客车,并保证车辆完好状态,做到每班检查,定期专项检查,在一时无法解决客车的情况下,采用平板货车临时替代客车,要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并经报安全技术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严禁超载、超速运行,严禁在无专项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运行,确保车辆运行安全。

14、租用车辆的安全管理:项目部在需要租用车辆时,应打报告到分局设备物资部审批,同意后方可租用车辆。租用、出租双方必须签订租车合同,合同中要明确双方的安全职责,合同报分局设备物资部一份存档,报分局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部备案。

15、项目部所使用或聘用的驾驶员,必须是经分局人力资源部确认为驾驶员岗位,经分局工程质安管理部考评合格备案的驾驶员。项目部不得聘用已退休驾驶员,如项目部需要使用驾驶员,应与分局人力资源部联系,并经分局工程质安管理部进行安全考核批准备案后方可聘用;未经分局人力资源部确认、未经工程质安管理部进行安全考核批准备案的,私自聘用驾驶员造成交通事故的,项目部领导承担责任。

16、项目部所使用或聘用的驾驶员,调配上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分局工程质安管理部上报名单备案,以便加强对驾驶员的动态管理。

17、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应严格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xxx风电场,水电x局安装分局和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教育驾驶人员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章守纪,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牢固树立“谨慎驾驶、安全第一”的思想。

18、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考核,并形成考核档案,对不适宜安全驾驶的人员应及时进行调整。

19、车辆驾驶员应按所持证照规定的驾驶车辆范围进行驾车,从事客车驾驶和临时性使用平板车替代客车的驾驶人员,必须具备大客车驾驶执照,并满足安全驾驶的能力要求和相关规定的要求。

20、严格执行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安排出车时,应对驾驶人员精神状况进行了解,合理安排,严禁疲劳驾驶和带病驾驶,严禁驾驶带故障车辆。

21、未经项目部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的同意,在岗驾驶员不得将车交于他人员驾驶,否则发生交通事故将承担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22、发生交通事故后,立即抢救伤员并打电话向交警和保险公司报案,保护好事故现场,严禁逃逸事故现场。立即上报水电x局安装分局安全管理部。等待分局安全管理部派人进行事故处理或委托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23、交通事故发生后,造成车辆损坏的,必须经过保险公司定损后,方可对车辆进行修复,同时,对车辆损坏的部位进行拍照,以便事后进行理赔。

24、交通事故中如果造成人员受伤,在事故处理时伤者必须提供治疗终结的出院证明、发票、用药处方等手续。

25、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26、如分局安全管理部委托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后,须向分局安全管理部提供: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车辆定损书、保险公司现场勘察书、车辆损坏部位的照片;如果有人员受伤,必须提供治疗终结出院证明、发票、用药处方等手续,如受伤较重的,还需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具备以上资料,由分局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27、对交通肇事驾驶员的处罚:

(1)一年内发生两起交通事故(每起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3万元以下),都负主要责任或以上责任的驾驶员,除进行经济处罚外,并进行转换工种。

(2)由于酒后驾驶或严重违章而发生的交通事故(含逃逸现场),除进行经济处罚外,并进行转换工种;同时负有刑事责任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3)在交通事故中驾驶员负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的依次按照直接经济损失(扣除保险公司赔偿部分)的60%、40%、30%、20%进行处罚,罚款金额在收到文件15日内由事故单位垫付一次性上缴到分局财务部。

(4)交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万元,且驾驶员负主要责任或以上责任的,一年内不得驾驶小车(含皮卡)。

28、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对车辆交通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车辆交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做出整改或修理安排。整改的情况应当做出记录,作为检查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和发生车辆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的依据。

29、发生车辆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在正常公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由公安交警进行处理结案,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配合。在施工区域内的施工道路上发生的车辆交通事故,在公安交警不予以处理的情况下,由分局进行调查处理、结案,根据事故性质大小进行分级管理。

30、不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造成车辆交通安全事故的,按照工程局《行政处罚通则》和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31、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每月至少进行一次车辆安全专项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内容包括车辆使用管理情况和场内道路安全状况。

第五篇:车班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车班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大车辆管理力度和提高对事故的预防预测能力,制定应急预案,规范管理、依法管理,规范我们的思想行为和工作行为,构筑纠违防患的第一道防线,保证行车安全,特制定驾驶员安全管理与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等十七大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勘探项目管理部车班全体驾驶员和乘车人员与车管干部。

第一章

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汽车驾驶员交通安全制度

1、认真学习交通法规,严格按照交通规则警告、禁令、禁止、指示标志规范驾驶员的行为,做到文明驾驶车辆,礼貌行车,确保行车安全。

2、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与单位保持高度一致,服从交通警察和公路管理人员的检查和指挥,虚心接受纠违和处罚,吸取教训。

3、驾驶车辆时要携带(驾驶证、行车证、附加税证、车船使用税证、养路费证、第三责任险证、尾气合格证、上岗证)及相关证件,检查随车工具、备件和灭火器、防盗锁是否齐全好用。

4、严格遵守汽车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对春季、夏季、秋季、冬季等同气候、不同天气、不同道路面,按照不同特点和要求正规操作,控制好车速,利用好刹车、撑握好方向,安全 1 驾驶车辆。

5、身体不舒服,有妨碍驾驶车辆安全,请病假治疗或休息,有事提前请假,尽量做适当调整安排,调整安排不了的,要以大局为重,不要以此睹气开车,协助用户,搞好配合完成好任务,达到领导、用户、自己三满意。

6、爱护车辆搞好例行保养,按照“十字”作业(即清洁、紧固、润滑、调整、防腐)内容保养好车辆,消灭脏、松、漏、缺、旷现象,使所驾驶车辆的技术性能保持最佳状态。

7、在确保交通安全的情况下,搞好节约挖潜,控制成本,严格执行油料、材料及配件的消耗定额,努力实现增产节约。

8、认真学习车辆机械理论,精通工作原理。积累车辆安全驾驶技能与技巧,不断探索安全行车规律,吸取直接和间接的经验教训,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业务素质。

第二条 汽车驾驶员职业道德

1、树立爱岗敬业精神,干一行爱一行,立足自己工作岗位,兢兢业业,干好本职工作,安全行车,优质服务。

2、克服困难,迎难而进,做到想用户之所想,急用户之所急,想尽一切办法协助用户完成好任务。

3、提高职业道德修养,不拿不要,不刁难用户,不以车谋私。

4、开车时不饮食、不闲谈、不吸烟、不接打电话,不与乘车人谈话,集中精力开好安全车。

4、文明驾驶车辆,做到先慢、先让、先停、能忍、能善解人意,按照公路设臵的标志不违章行驶。

5、爱护车辆,搞好日常车辆的例行保养,车容车貌整洁,个人容貌服饰端装,充分展示单位和个人良好形象。

6、钻研技术,精通所使用车辆的机械原理和维修保养技术,能够及时发现车辆故障、正确判断、有效维修。

7、团结协作,相互帮助,一人方便大家方便,增加友谊,增强凝聚力,营造良好的生活和生产环境。

8、服从领导,执行领导指示一丝不苟,不脱岗、不串岗保证随叫随到。

第三条 驾驶员日常安全工作行为规范

1、做好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检查,确保“六个严禁”、“两个无”的实现。即:严禁超速行驶;严禁强超强会;严禁疲劳驾驶;严禁酒后驾车;严禁将车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严禁将车交给无上岗证驾驶员驾驶;努力实现无违章现象和无事故发生。

2、驾驶车辆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实施“八个不准”。即:①道路狭窄不准强行超会车辆; ②道路宽直视线良好不准超速行驶; ③忍让为先不准赌气行车; ④驾驶车辆执行任务期间不准饮酒; ⑤出车前、行驶中巡回检查不准驾驶故障车上路; ⑥不准私自更改行车路线,绕道办私事; ⑦长途行车要按规定行驶,不准疲劳驾驶车辆和赶路开英雄车; ⑧执行完任务要及时入库检查好车辆,不准跑私车或在家属区乱停乱放。第四条 驾驶员日常安全管理和安全档案管理

1、驾驶员每月实行A、B、C分类,对A、B类人员进行监 3 控,有选择的执行任务并有交通安全方面交待和警示。

2、坚持周一安全讲话,对上一周交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小结,对下一周交通安全生产情况及特点,进行分析预测,做出切实可行的安排。

3、在制度的约束下抓好基础管理工作,坚持车辆的车容车貌检查,车辆技术状况检查,路检路查和执行完任务后车辆入库情况检查。

4、执行长途车任务的驾驶员,要选派思想进步、作风扎实、技术过硬的人员承担,同时对驾驶员进行三级教育,对车辆进行三级检查。

5、做好节假日、双休日“ 三交一封”工作,严禁派公车旅游,严格“婚丧用车”审批。

6、抓好日常车辆例行保养工作检查,定期和不定期进行车辆检查与抽查,对检查出的问题督促驾驶员整改与维修。

7、车班建立驾驶员《安全档案》,每月进行一次安全行驶公里、安全活动、车辆出勤、完好率、违章情况、事故情况、奖励与惩罚及事故处理决定等项目的填写工作,分类记录输入档案。

第五条 驾驶员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种类及不准驾车的规定。

1、为杜绝驾驶员本身因健康原因影响安全行车及导致在行车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凡患有足以影响观察力、听力、判断 4 事物能力和控制行为能力疾病的汽车驾驶员均不得驾驶车辆。

2、患有心脑血管疾病的;患有癫痫及眩晕症疾病的;患有严重耳疾、眼疾,导致耳不聪、眼不明的;上下肢体伤残及患有严重腰间盘脱出的;患有精神病及患有严重发烧疾病的;患有上述病症者不得驾车,否则视为违章上岗。第六条 转岗驾驶员审批程序及管理要求

1、因工作需要调入转岗驾驶员,必须持有正规学习培训合格取得驾驶证满3年以上,年龄未超过30岁的非岗人员,转为驾驶岗位的,必须办理转岗手续。

2、转岗的驾驶人员,要经车管部门的面试、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通过具备从事本行业的的基本要求。

3、对转岗驾驶人员上岗前,单位交通安全职能部门要组织岗前培训,课时不少于32小时,实际操作培训不少于40小时,经培训综合考核合格后方可填写《转岗驾驶员审批表》。

4、审批表分别由单位交通安全管理职能部门,交通安全主管领导签字后,报油田交通管理中心审批备案。

5、经油田交管中心审批后,由交通管理中心和油田交警支队负责对转岗人员进行交通法规与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后由交通管理中心发放内部驾驶员档案及转岗批复,待试用期结束后,方可办理上岗证。

第七条 外雇驾驶员审批程序及管理要求

1、因工作需要外雇汽车驾驶员,主管安全职能部门书面申 5 请,由单位主管安全领导签字,上报公司劳资部门和交通管理中心审批考核同意,办理外雇司机录用证。

2、外雇司机取得录用资格后,要与用人单位签定录用合同书,明确双方权力、责任、义务,并交纳安全保证金3000元。

3、外雇司机被录用后,用人单位要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部规部纪教育,理论课时不少于30小时,实际操作不少于40小时。

4、外雇司机必须具备三年以上驾驶车辆经验,年龄在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驾驶作风良好,遵章守法的人员。

第八条 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要求

1、驾驶员接受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50小时,缺习的要进行补课。

2、教育形式可分为:安全例会、安全讲话、事故分析、季节专项教育讲座教育,每月一课出题考试等。

3、教育科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法规、安全常识、操作规程、职业道德规范、驾驶员素质、季节安全行车教育,复杂道路、复杂天气驾驶、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

4、新调入、新转岗司机需接受一周岗前脱产培训教育,经理论与操作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5、培训教育要按培训计划实施,保证课时,准备教材,专人授课。

6、车班安全培训教育活动,要记录齐全详细,月度、季度车班总结要有书面材料。

第九条 驾驶员安全联保内容要求

1、机动车驾驶员是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源头,是独立的个体,是直接操作执行任务的责任人,其它人员是管理层和辅助管理层责任人,按照上级下达的安全行车管理目标,把部交通安全管理网络和车班行政管理网络有机的结合起来,层层分解抓落实。

2、制定承包联保规划、明确各方的权力、责任和义务,实行奖惩挂钩。

3、车班驾驶员实行相互联保结对子,党员包群众,班长、安全员包后进人员,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共同提高。

第十条 驾驶员ABC动态管理考核要求

1、驾驶员实行A、B、C动态管理,部安委会对全体驾驶员进行逐月按项考核,考核分类出A、B、C类上墙公布。

2、驾驶员进行ABC分类后,按照A、B类司机监控措施,实行监控,有选择的调派执行任务。

3、做到每一个A、B类司机,根据不同人员特点,采取不同内容进行学习指导和帮教。

第十一条 文明驾驶员条件

1、热爱学习,要求进步,助人为乐、爱岗敬业,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 7 律的机动车驾驶员。

2、坚守工作岗位,不脱岗,不串岗,随叫随到,协助用户完成生产任务突出的机动车驾驶员。

3、安全意识强,内无任何违章、违纪、违规行为和未发生任何大小责任上报事故的机动车驾驶员。

4、钻研技术、精通业务、爱护车辆,按十字作业(清洁、紧固、润滑、调整、防腐)维修保养车辆较好率,出勤率高的机动车驾驶员。

第十二条 驾驶员考核评比规定

1、驾驶员考核评比由班长和安全员召开会议,按月度、季度、综合情况进行考核汇总。

2、具休考评内容执行勘探项目管理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相关条款。

第二章 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车辆日常安全管理

1、车辆是道路交通安全的三大要素之一,车辆日常交通安全管理和使用工作,是部勘探工作议事日程当中的重中之重,按规定抓好落实。

2、加强车辆日常的例行保养,要求驾驶员做好每日车辆出车前、收车后检查,行驶中要勤观察、细心听、敏感闻车辆及路面所反映的情况,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维修,确保行车安全。

3、车辆统一由办公室调派,司机持路单执行任务,任何人 8 私自与司机协商带车外出视为跑私车。

4、严格控制非生产用车,长途车辆按照分公司要求程序审批,并对长途行车进行“三级”检查。

5、坚持车辆定人、定岗,严禁驾驶员之间随意交换车辆;严禁把车交给无驾驶证人员和非岗有驾驶证人员驾驶车辆。

6、双休日、节假日车辆要按规定执行“三交一封”工作,无路单或无单位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动用车辆,否则按规定进行处罚,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和损失自负,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6、车辆要停放在停车场或比较安全的路段,停放时要锁防盗锁,防止造成车辆被刮碰事故或车辆被盗事件,违者责任损失要自负并追究责任。

7、做好月度车辆安全考核及安全挂旗工作,及时上墙公布。

第二条 路检夜查内容要求

1、主要查看车速、路单,持证上岗(行车证、驾驶证、上岗证)情况,发现违规现象,记录在案,按规定处理。

2、根据近期车辆执行任务行驶的区域,定时间和不固定时间进行路检夜查,定路线和不定路线进行检查。

3、不定时的对车辆执行完任务入库情况进行抽查。

第三条 双休日、节假日“三交一封”要求

1、正常安排生产值班车,开据双休日、节假日生产值班路单,司机持此路单可开车执行任务,其余车辆一律实行“三交一封”违者按规定处罚。

2、双休日、节假日部值班人员对车辆封停进行检查,并检 9 查值班车辆执行完任务入库情况。

3、急特殊情况用车,必须由部领导或主管部门同意并安排,任何人不得私自与司机联系将车开出或司机自己把车开出,违者按跑私车处罚司乘人员,如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损失自负,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条 严禁公车旅游管理规定

1、部机动车辆,严禁公派旅游,并以各种借口和方式变相要车旅游,已经发现按规定处罚。

2、严禁车班驾驶员在工作时间开车参与旅游活动。

3、长途外出车辆,严禁随意更改行驶路线和绕道到旅游景点游玩。

4、严把派车关,严格审查路单起止点、行驶路线、时间、人员,防止违规、变相旅游。

第五条 厂区和家属区车辆安全管理要求

1、进入厂区和家属区的车辆要遵守限速行驶的规定,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的行驶速度。

2、厂区和家属区要按规定停车,即厂区为部办公所在区域要在停车场停放车辆,单位职工家属住宅小区,需车辆临时停放时应停放在停车场,不准乱停乱放,更不准过夜。

3、进入厂区和家属的车辆,不得随意用鸣喇叭叫人。

4、进入厂区和家属区的车辆起步前,要车前、车后、车下认真查看一下是否有人或动物,确保安全驶离。

第六条 车辆交接班制度

1、根据工作需要司机相互顶替或交换车辆使用,车辆交接 10 前,必须把车容车貌收拾整洁,交待好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有故障车辆维修好交接。

2、交接车辆必须做到:证件、牌照、随车工具、各种附件、备胎、齐全交接.4交接班调换不同类型的车辆,要有个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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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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