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129(大全5篇)

栏目:章程规章制度发布:2025-01-08浏览:1收藏

第一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汇报

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根据国家、省委、省政府、XX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提髙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效率和质量,切实加快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程。今年以来,我市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在XX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中,通过工程建设审批综合窗口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件事一次办”,进一步精简办理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

一、主要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为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9〕 60号)和《XX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酒政办发〔2019〕108号)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2019年8月我市成立了XX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会,明确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中各部门承担的改革任务,对照任务清单积极推进各项工作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各部门之间形成上下联动机制,共同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2.优化审批流程,提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一是2019年7月制定印发了《XX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配套制定了承诺制、并联审批、代办服务、高效审批、区域化评估、模拟审批、容缺受理、容缺+并联审批等八个配套制度,以及四个审批阶段的事项清单、资料清单、申请表单等,通过减事项、减层级、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优化办事流程,进一步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

二是全面推进“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审批制度改革,通过“减、放、并、转、调”等措施,将一般政府投资房建市政项目的“立项用地规划阶段”压缩办理时限至12个工作日,将“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压缩办理时限至18个工作日,实现了项目建设审批提质增速;

三是我市按照“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原则,在XX设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区(C区),并设置一个综合窗口,一个内部协调会议室,所有工程建设项目通过综合窗口接件,推送各审批部门并联审批,做到应传尽传,实现了网上受理、在线审批,切实提升了办事服务水平。

3.形成上下合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建设。积极参与XX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建设。完成了XX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中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法律法规依据、所需材料清单,事项办理流程等录入工作,并在系统中配置了一般政府投资房建市政项目、一般社会投资房建市政项目、一般交通项目、一般水利项目的等XX个项目审批流程图。先后组织XX、XX局、XX局、XX局等部门工作人员赴XX、XX学习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运行管理,并于XX月XX日、XX月XX日邀请平台开发工程师到XX对我市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人员进行系统培训。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专业水平,切实加快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程。

二、取得的成效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创造良好营商环境,自2019年我市启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通过建立健全组织制度、优化审批制度框架和管理系统,在统一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完善审批体系上下功夫,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流程更优。我市将工程审批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将工程建设项目划分为一般政府投资房屋市政项目、政府投资线性市政项目、一般社会投资的房建市政项目、一般工业项目、带方案出让用地项目、社会投资中小型工程项目、一般水利项目、一般交通项目等XX类建设项目,明确了各类项目四个阶段的牵头单位,制定了各类项目最优流程图及四个审批阶段的事项清单、资料清单、申请表单等,通过减事项、减层级、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优化办事流程,由以往的部门逐一审批的“串联”模式变为多方同时受理的“并联”模式,实现了“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进一步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

(二)事项更少。全面推进“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审批制度改革,将《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建设项目用地批准书》、《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等四个涉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进行了合并,将“工程质量监督”和“施工许可证核发”合并办理,取消了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合同备案等审批事项,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瘦身”。全面推行项目审批“容缺受理”机制打破了原来“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后再受理”的传统,补正材料与受理审核两步骤同时进行,为市场主体开辟了一条审批服务的“绿色通道”,极大加快了项目前期手续办理。

(三)环节更简。自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以来,我市按照“一张蓝图、一个系统、一个窗口、一张表单、一套机制”的“五个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系,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窗口接件,推送各部门并联审批,进一步简化了办事环节。同时为解决“多头审、多头改、多套图”等问题,推行多测合一、区域评估、多图联审、联合验收、中介服务等把相互分割的单一测量、评价整合并联起来,减少评估,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使审批环节更加简化,服务水平更加提升,让群众体验到了“最多跑一次”及“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等便捷,解决了企业反复、重复提交材料等问题。

(四)时限更短。严格控制审批时限,按照“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原则,在XX设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区,并设置综窗,协调各审批部门并联审批,全面推进“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审批制度改革,通过“减、放、并、转、调”等措施,通过一窗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信息共享及“多测合一”、“多图联审”、“联合验收”等方式,将工程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所需审批时间由原来的近300个工作日压缩至90个工作日以内,实现了项目建设审批提质增速。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现阶段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改革工作已逐步转向标准化建设,在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全方位信息化管理的基础上,亟需规范工程审批系统使用,持续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规范化、审批流程标准化,切实提升申请人满意度和获得感。请各部门、各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对照国务院、甘肃省及我市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认真查找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原因,加强部门间的协调管理力度,加强改革宣传培训的深度和广度,同时进一步规范工程审批系统应用,切实优化当地营商环境,在达成国家及省级对工改的相关要求的基础上,把工改工作落实到位。

下一步我市将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一是加强部门间协调管理,理清各成员单位职责,加快工作进程,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理顺审批后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项目协调联动机制,畅通部门协调联动运行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作的良好工作局面,有效提高行政服务效能;

二是加快我市“区域评估”、“联合测绘”、“联合审图”、“联合验收”等工作,进一步优化完善审批流程、信息数据平台和审批管理体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继续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三是坚持靠前服务,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按照“线上审批、不见面办理”的审批工作要求,加大宣传力度,主动对接服务,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确保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改革制度落实到位。

XXXX局

XX年XX月XX日

根据市政府安排,我局负责牵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高位推动,部门联动。成立以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制定了《淮南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淮府〔2019〕30号),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确保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二)精简事项,再造流程。按照改革要求,从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审批时间压缩至120个工作日以内,工业建设项目压缩至40个工作日以内。全面梳理审批服务事项,以市场和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为导向,以解决行政审批过程中的痛点和堵点为切入点,能减则减、能并则并、能转则转,不留死角,本次改革共精简事项8项,合并事项7项,转变管理方式4项。8月12日市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窗口核发了全省第一张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建设单位只要网上资料填报完整,即可生成带有防伪二维码电子证照,建设单位可自行打印、留存,实现了不见面审批。

(三)创新机制,规范运行。减少前置、取消限制,推进审批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完善“五个一”审批管理体系。提升“一个系统”,整合建设覆盖全市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成、试运行市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框架和信息数据平台,提升“一个系统”,整合建设覆盖全市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该系统试运行期间,部分审批数据已经实现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省、国家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强化“一个窗口”,在市数据资源管理局设立市工程建设项目综合受理窗口,优化审批服务,规范统一受理、统一发件、统一回复。构建“一张蓝图”,通过“多规合一平台”,完成了“一张蓝图”图形数据展示推送功能。细化“一张表单”,各审批阶段均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行模式,制定统一的流程图和材料清单,审批阶段申请人只需提交一套申报材料,不同审批阶段的审批部门共享申报材料。完善“一套机制”,围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已制定出台了《淮南市工程建设项目“一窗受理”工作规范》《淮南市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实施办法》、《淮南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实施方案》、《淮南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管理办法》、《淮南市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办法,明确部门职责,明晰工作规程,规范审批行为,确保审批各阶段、各环节无缝衔接。

二、存在问题

(一)部门配合协作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性强、涉及面广、涉及部门多的工作。我市共有20余个部门参与其中,如有一个部门的空间信息、审批数据系统没有实现互联互通,都将影响这项工作的推进,难以实现国家、省、市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配套制度的建立健全需要进一步加快。在“四个一”审批管理体系中,“一套机制”是保障,各相关部门要抓紧梳理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根据改革需要做好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建立依法推进改革的长效机制,为改革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三)审批系统使用推进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已经基本建成,从8月20日开始试运行以来,只有在施工许可阶段有项目申报办理,而其他阶段尚无批件,各部门要将本部门系统主动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对接并上线使用,引导建设单位从审批系统进行申报。同时,有关单位要加强综合服务窗口人员配置、管理,确保改革工作落到实处。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加强协调,积极推进,完成各部门系统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互联互通,完善配套制度,加强培训,努力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营商成本低、政府服务优、创新创业活力强”的服务环境,助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二篇:金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金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送审稿)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以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深入实施省委省政府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的决策部署,鼓励改革创新,按程序依法依规推进,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进行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努力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系。

(二)改革内容。改革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包括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主要是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事项,推动流程优化和标准化。

(三)工作目标。以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为主要对象,围绕各个审批阶段大力整合审批办理环节,促进多部门、全过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理流程协调统一和深度融合。到2018年底,市本级基本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管理系统,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一半以上,压减至100个工作日以内。政府投资类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100个工作日以内,企业投资项目、小型工程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50个工作日内,实行“标准地+承诺制+代办制”改革的项目实现从备案到核发施工许可证最快13个工作日内完成。到2019年6月底,全市基本建成统一的工程建设审批体系和管理系统。

二、优化审批流程

(四)优化审批阶段。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主要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四个阶段。其中,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主要包括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选址意见书核发、用地预审、用地规划许可等。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主要包括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等。施工许可阶段主要包括消防、人防等设计审核确认和施工许可证核发等。竣工验收阶段主要包括规划、国土、消防、人防等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其他行政许可、涉及安全的强制性评估、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事项纳入相关阶段办理或与相关阶段并行推进。

(五)优化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办理流程。加强各类空 — 2 — 间规划的协调衔接,推动“多规合一”,建立“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推广“标准地”改革经验,建立健全出让用地建设条件一次性集成公布、企业按条件建设、各部门对照条件依职能监管的工作机制。用地建设条件应包括规划条件和人防、消防、绿色建筑等指标要求。节能评估、地质灾害评估、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估等不作为项目审批或核准条件。实行选址意见书和用地预审意见书联动办理。实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即时办理制度,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凭建设项目核准、备案文件和出让合同即时办理,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凭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文件即时办理。

(六)优化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办理流程。景观风貌重点管控区域外的一般性企业投资工业类项目和小型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按照规划条件进行承诺,不再单独组织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对景观风貌重点管控区域内的工程建设项目或者景观风貌重点管控区域外但对景观风貌影响较大的工程建设项目,建立由规划部门牵头、其他相关部门参与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联审机制,联审通过后经依法公示即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他部门不再对设计方案进行单独审查。景观风貌重点管控区域范围和景观风貌重点管控区域以外但对景观风貌影响较大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由市政府公布。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时序,不作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置条件,简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审批程序。

(七)优化施工许可阶段办理流程。按照“统一标准、集中服务、结果互认、依法监管”的思路,全面推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图审机构对市建设局、市人防办、市消防支队和市气象局等部门的的技术指标进行在线联审,分专业分阶段出具审查报告,各部门依据专业审查报告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建设单位凭相关部门的许可决定、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委托监理的工程)和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措施的承诺等资料,即时一并办理施工许可证、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项目赋码备案可以作为选择图审机构的依据,图审机构提前介入服务。根据业务需要增加图审机构的,通过竞争公平公开原则引进市外图审机构,提升图审效率和质量。

(八)优化竣工验收阶段办理流程。全面推进“测验合一”改革,按照“统一标准、联合测绘,以测带核、核审分离、多验整合、依法监管”的思路,积极培育竣工综合测绘机构,由建设单位委托一家测绘机构进行竣工综合测绘,并将工程实体测量结果与联合批准的施工图进行比对,出具竣工综合测绘报告及图件,实行“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人防办、市消防支队、市气象局等部门和单位可依据竣工综合测绘报告、专业检测报告等技术资料和其他必要的材料,直接办理相关手续。整合各类专项竣工验收备案办理环节,实行竣工验收备案一次办理。对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竣工验收备案即时办理。

(九)科学分类管理。按照投资主体、类别和规模将工程 — 4 — 建设项目划分为政府投资房屋建筑类项目、政府投资城市基础设施类项目、企业投资民用建筑类项目(不含小型工程项目)、企业投资工业类项目(不含小型工程项目)和企业投资小型工程项目五类,(小型工程项目指建筑面积不大于5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大于8米、功能单

一、技术要求简单的工程建设项目)。根据各阶段特点制定相应审批流程,明确审批部门、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审批要件和审批时限,实施分类管理。政府投资房屋建筑类项目、政府投资城市基础设施类项目的审批流程划分四个审批阶段;企业投资民用建筑类项目和列入核准目录的企业投资工业类项目审批流程原则上按后三个阶段整合办理环节,将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和工程建设许可整合为一个审批阶段办理;企业投资核准目录以外的工业类项目原则上按后二个阶段为主整合办理环节。对标准地出让工业项目、企业投资小型工程项目和带设计方案出让的其他工程项目进一步合并精简办理事项,缩短办理时间;

(十)细化分类指导。对技术审核类许可,重点是推动技术审核的专业化,利用专业机构实现“多审合一”;对容量管控类许可,重点是转变审查方式,突出指标控制,以事前定指标、事后强监管的方式提升监管效能;对其他类许可,重点是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推动办理结果数据共享和达到条件后的在线即时办理。

(十一)大力推广并联审批。制定并联审批管理制度,明确并联审批工作规程,严格落实牵头部门责任,建立并联审批协调机制。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机制。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由市发改委牵头负责,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由市规划局牵头负责,施工许可阶段由市建设局牵头负责,竣工验收阶段由市建设局牵头负责,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消防支队、市人防办、市气象局等责任部门对每一阶段涉及事项做好相关审批办理工作。牵头部门要按照限定时间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严格按照限定时间完成本阶段所有事项的审批办理。

三、精简审批环节

(十二)减少、合并审批事项。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事项,实行统一的审批事项清单管理。取消施工合同备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取消工业项目中的民用建筑节能评估。取消企业投资工业和民用建筑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将消防设计审核、人防设计审查、气象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审查,相关部门不再进行技术审查。招投标环节可不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和资金证明。取消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招投标备案。取消施工许可条件中的资金证明、无拖欠工程款承诺书等条件。调整单独办理的质量安全监督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与施工许可合并办理。不具有联动控制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申报消防验收时,可不提供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建筑工程通过消防验收后进行局部 — 6 — 内装修,且装修时未增设、改动消防设施的,申报消防验收时可不提供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取消单独办理的房屋建筑工程附属的燃气工程、城市道路工程、环境卫生设施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等专项竣工验收备案环节,与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一并办理。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可以自主决定发包方式。

(十三)下放审批权限。按照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原则,进一步下放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权限。除重大项目、法定设区市审批事项,需市级部门统筹协调事项、区级未设置机构的事项外,按照属地化原则依法下放审批权限。承接下放审批事项的下级机关要加强人员力量配备,保障审批高效运行。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制定配套措施,完善监管制度,开展指导培训,指导下级机关做好下放事项承接工作,提高审批效能。

(十四)转变管理方式。对于能够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方式替代的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协作事项。在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中分阶段分业务建立子系统。通过子系统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部门在规定时间出具意见,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无意见,有关部门不再单独组织审查。

在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含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开发区等)、产业集聚区、特色小镇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重点区域,全面实施“区域能评+区块能耗指标”“区域环评+环境标准”等区域评价改革。同时根据需要对企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环境影响、节能、地震安全性、压覆重要矿

— 7 — 产资源、防洪影响、水土保持等评价事项实行区域评估制度。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需要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外,其他工程建设项目依据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或者地震小区划图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通过“事先作评价、事前定标准、事中作承诺、事后强监管”,在企业投资工业类项目实行“标准地+承诺制+代办制”的改革。

(十五)调整审批时序。根据取消及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有关要求,把环境影响评价、地质灾害评估、节能评价、水土保持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等评价不作为项目审批或核准条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在在工程设计前完成即可,其他评估事项在施工许可前完成即可。可以将用地预审意见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作为使用土地证明文件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批准手续在施工许可前完成即可。施工图审查不作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前置条件,可以并联进行。将供水、供电、燃气、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事项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行统一监管,并将办理时间提前到施工许可证核发后办理,在工程施工阶段完成相关设施建设,竣工验收后直接办理接入事宜。

(十六)推行告知承诺制。可以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清单,制定告知承诺制管理制度,明确具体要求及监管措施。申请人按照要求作 — 8 — 出书面承诺的,有关部门可以直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对已经实施区域评价的工程建设项目,相应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在部分工程建设项目中推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知承诺制。

(十七)简化企业投资小型工程项目审批。分别工程建设项目特性、规模大小、工程内容,梳理并明确可以不办理的审批事项清单,探索取消企业投资小型工程项目的强制监理要求,允许建设单位实行自管模式或委托全程工程咨询服务等其他管理模式;进一步简化企业投资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用电、用水的办理手续等。

四、完善审批体系

(十八)“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借鉴先进地区“多规合一”经验,以协调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空间布局为重点,建设“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和协调机制,建立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在“一张蓝图”中明确管控边界。利用“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强化项目前期策划,加速项目前期策划生成。以“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为基础,建立多部门建设条件集成机制,建设单位落实建设条件要求,相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估。

(十九)“一个系统”实施统一管理。在现有信息平台基础上,依托政务服务网和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的统一赋码,整合施工图联审系统、“测验合一”办理系统等相关业务办理系统,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管理系统。实行建设用地红

— 9 — 线图、工程设计方案图、施工图和竣工测绘图以及建设全过程监管影像等资料一网归集、传输和存储,并基与“一项一码”与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互联互通、融合应用,做到审批过程、审批结果实时传送,实现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信息共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建设既要满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在线办理信息共享的需要,也要充分考虑工程全寿命期质量安全管理对工程信息采集的需要。

(二十)“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整合各部门涉及工程建设审批的服务窗口,设立工程建设项目(投资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积极推广”无差别全科受理“,实行“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别审核”的联动机制,提高现场办理能力。

(二十一)“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每一阶段的牵头部门要在全省审批事项“八统一”要求的基础上,按照事项、环节、材料实现只减不增的原则,进一步梳理各个阶段的审批审查事项范围和联合办理流程,分阶段制定统一的办事指南、申报表格和申报材料模板,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作模式,并落实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业务办理流程。不同审批阶段的审批部门应当共享申报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

(二十二)“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配套制度,明确部门职责,明晰工作规程,规范审批行为,确保审批各阶段、各环节无缝衔接。同步推进改革涉及 — 10 — 的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建立审批协调机制,协调解决部门意见分歧。建立督办督查制度,实时跟踪审批办理情况,对全过程实施督查。

五、强化监管服务

(二十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探索建立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适应的监管体系,特别是对于通过承诺或其他形式转为强化后续监管的事项,要建立相应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切实落实责任。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有关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人和有关当事人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检查,对申请人未履行承诺的,撤销行政许可决定,记入申请人诚信档案,并依法追究申请人和有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二十四)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将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不履行承诺的不良行为向社会公开,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用信息平台,全面公开企业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和未履行承诺的不良行为。对接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立黑名单制度,对违反信用承诺失信行为的主体,将违法承诺事项记入信用档案,对失信主体采取惩戒性措施。

(二十五)推进中介服务提速增效。将供水、供电、燃气、排水、通信等公用服务纳入审批流程管理。加强服务监管,实

— 11 — 行服务承诺制,明确服务标准和办事流程,规范服务收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健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体系,建成统分结合的网上中介超市。加快培育具有多种资质的综合性中介机构或中介机构联合体,构建开放、高效、有序的中介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加大中介机构监管力度。

(二十六)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代办制度。建立专业、专职、高效的政府代办队伍,全面推广代办指度。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由市发改委牵头服务,涉及市经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等相关部门的由代办中心代跑。建立环评、能评、水保等审批中间环节由职能部门代办制度。

六、统筹组织实施

(二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的重要内容。建立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市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人防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消防支队等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从严从实抓好落实,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二十八)强化督查考核。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 12 — 作为“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重要内容,列入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依托“最多跑一次”改革建立专项督查考核制度,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明显滞后的部门,启动追责机制。建立相应的考核督查机制,强化制度刚性,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二十九)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宣传,提高社会认知度和认可度,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增进社会公众对改革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增强办事企业的获得感。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1.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

2.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3.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第三篇:青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青田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丽政办发〔2018〕89号)文件要求,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全覆盖改革试点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习近平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丽水之赞”为激励,激发更大“丽水之力”。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实施浙江省委省政府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结合部门间“最多跑一次”改革,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进行全流程、全覆盖改革,整合办理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努力构建更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全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县,聚力绿色大发展,开辟“两山”新境界。

(二)改革内容。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和各类审批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改革,实现项目、流程、事项全覆盖。一是工程项目覆盖全县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二是流程改革涵盖项目立项、用地许可、工程许可、施工许可、不动产预登记、公共设施接入服务到竣工验收全流程;三是事项改革覆盖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事项全内容。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代办制度,推行区域综合评估,强化项目策划生成评价等改革措施,进一步精简合并办理事项,缩短办理时间,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优化和标准化,实现政府职能转向“减审批、强监管、优服务”。

(三)工作目标。根据国务院改革要求,在完成“在试点地区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一半以上,由目前平均200多个工作日减至120个工作日”改革目标的基础上,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再优化、审批手续再减少、审批时间再压缩。通过深化我县工程建设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和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到2018年底,全面完成改革试点任务,努力打造“政务环境最好、权限下放最到位、办理流程最优、提交材料最少、服务速度最快、办事成本最低”工程建设项目制度框架和管理体系,实现我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00个工作日以内的目标。其中,政府投资房屋建筑类项目、政府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工程类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00个工作日以内;企业投资民用建筑类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90个工作日以内;企业投资工业类项目、企业投资小型工程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80个工作日以内。2019年总结改革试点经验,同时进一步优化提升、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到2019年6月底,各类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再压缩10个工作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青田改革新样板。

二、统一审批流程

(四)优化审批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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