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家委会制度章程及职责

栏目:章程规章制度发布:2025-01-08浏览:1收藏

幼儿园家委会制度章程及职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海沧实验幼儿园家长委员会是由各班家长代表组成的群众性组织。家委会在幼儿园园长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家委会的主要任务是。帮助家长了解幼儿园的工作计划和要求,协助幼儿园工作,及时反映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幼儿园组织交流家庭教育的经验。

第三条家委会的具体工作是:

1.协助幼儿园顺利完成保教任务;

2.参与教学管理的重大问题;

3.注重提高全体家长的家教水平,动员家长们积极学习科学的育儿知识,并与老师配合,共同提高对幼儿的保教质量。

4.听取、联系、反映全园家长所关注的问题,如教师师德、保教水平、教育质量、幼儿发展水平等问题,采取口头汇报,书面建议等多种形式,对有关信息进行归纳、分析,把急需解决的意见,建议提供给园领导或老师,促进幼儿园各项工作的改进与提高。

5.以达到更好的幼教效果为目的,热情地为全体家长服务。

6.积极组织好家长经验交流活动。

7.指导各班家长小组开展各项工作。

第二章机构组成及其职责

第四条家委会

1.家委会成员由各班老师和家长推荐,选举产生(一般为每班二人),家委会成员应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具有较高的文化修养和素质;

(2)热爱幼教事业

(3)热心为群众服务;

(4)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群众基础;

(5)具有积极参与,努力工作的奉献精神。

2.家委会选举主任一名,副主任二名,组成主任委员会,原则上每年级选出一名家长代表组成。其主要职责如下:

(1)及时与幼儿园园长沟通工作信息,共同研究解决每学期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以便使家长与幼儿园配合好各方面的工作。

(2)与园方共同召集家委会委员会议,每学期至少一次。

(3)在幼儿园领导和家委会主任的指导下,主持好家委会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班级家长小组,一般由5—8名家长代表组成。家长小组由家长自荐或由老师及家长推荐选举的办法产生。家长小组在家委会及各班老师的指导下工作。各班的家园及家长集体活动,应及时通知家委会。

第六条家委会每年换届一次,换届时间一般在每年十月中上旬。家长小组可视情况随时进行人员调整。

第三章评比表彰先进

第七条家委会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幼儿园各项活动,对家长工作成绩显著的班级及家长,在六月隆重表彰,予以鼓励。

第八条家长工作先进班级的评比条件:

1.班内家长交流活动搞得比较突出。

2.家长与老师在保教及各项活动等方面配合默契。

3.积极参与全园的各项大型活动(包括家长学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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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家委会制度章程及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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