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重大事故撤人制度

栏目:章程规章制度发布:2025-01-08浏览:1收藏

第一篇:矿井重大事故撤人制度

矿井重大紧急情况撤人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对矿井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对事故的应变和控制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及事故扩大。当发生紧急情况

时实行统一指挥,及时撤人。

一、组织机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救护队成员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医务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

办公室24小时值班,矿至少有一名副矿级以上领导干部值班

二、职责及分工

1,总经理:是处理矿井重大紧急情况及时歉人的全权指挥者,在矿总工程师协助下,制定处理事故,及时撇人的计划。

2,总工程师:是总经理处理矿井重大紧急情况及时撒人的第一助手,在总经理领导下,组织制定处理事故,及时撤人的作战计划。

3.各有关副总经理: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负责组织处理事故所必需的工人待命,及时调集救灾必需的设备材料,并由指挥的所有防水闸门关闭好后,方可撇离.,副总经理严格控制入井人员,签发抢救事故用的入井特别许可证。

4,各有关副总经理:根据处理事故,及时组织撤人计划,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必需的工人待命。

5,调度室指挥中心:负责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的通讯联络工作及指令传达。

6,安监科科长:对抢险救灾工作的安全和数人工作实行有效监督.应根据信息站井下考勤和入井人员领取矿灯白救器号码查清在井下的人数和姓名。

7,生产科科长:协助总经理进行抡救和灾害处理,并负责准备好图纸和资料,根据总经理的命令完成测量打钻工作。

8,机电科科长:根据总经理的命令,负责矿井内的停送电工作,及时抢救或安装机电设备,并完成其它任务。

9,矿医疗室:负责组织对受伤人员的急救治疗,护理和药品供应。

10,综合办主任:保证对遇难人员的妥苦安置和救灾人员的住宿以及

其它生活事宜。

11,保卫科科长:负责事故抢救和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持矿区的正常稔序,不准闲杂人员入矿,并在井口附近设专人警戒,严禁闲杂人员滞留.围观。

12,供应科科长:及时准备好必需的抢救器材,并根据总经理的命令,迅速运送到指定地点。

三、当矿井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启动紧急撒人制度

当矿井发生紧急情况时,如:矿井发生水灾,火灾,瓦斯,大范围停电,停风等突发性事故或征兆,并根据气象部门有黄色暴雨预警时(根据重大洪水发生的严重性,分为一般,较重,严重,特别严重四级预警,颜色依次为益、黄,橙,红,)应立即启动紧急撒人制度。

四、紧急教人汇报程序

当调度室接到矿井发生紧急率故情况或预警信息后,立即向调度室值班主任,值班矿领导,总经理及副值班人员汇报,同时通知领导小组成员到调度室待命,由值班矿领导下达紧急撇人指令,调度室接到指令后,应立即通知井下人员撇离升井(泵房,变电所人员最后擞离),同时向上级调度室汇报。

五、撤人时注意事项

1.各采,掘,开施工人员得到调度室撒人命令后,在当班现场负责人的带领下组织本区域内所有人员有秩序地按照避灾路线撒离至就近的安全出口。

2.到安全出口附近后,当班负责人向调度室请示,在得到上井指令后,各单位徽离人员在现场负责人的带领下有秩序的沿安全出口上井。

3.安检员,调度员要维护现场数离秩序,杜绝乱挤乱哄现象,当撤离人员全部撤离后,维持秩序的安检员、调度员方可撤离上井。

4.人员在井简撤离前应将自身配带的矿灯,自救器,便携式 检测仪仪等必备的安全用具配戴牢固,其它容易酒落的物件(如工器具,工具包等)不得随身携带,防止在爬行过程中所带物件滑落伤人。

5.井下各变电所,泵房的值班人员不得私自数离,应在各自的岗位电话处等待指令 ,听从调度室的一切指挥,当接到撇离命令后方可沿就近的避灾路线数离到安全出口升井。

6.井底主泵房的值班人员在接到调度室撇离命令时,应将通往主泵房的所有防水闸门关闭好后,方可撤离。

7,变配电操作工,水泵司机在撇离前,应将各自岗位内的电气开关全部操作至“零位”,并闭锁。

8,调度室下达井下人员沿井筒梯子撇人命令后,应及时通知综合办公室,安全科等相关科室到场,副井口清点落实升井人数。

9,调度室.井口信息站应配合各单位迅速核实实际下井人数 各单位应立即真实准确地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各单位井下出勤人数。

10,为便于核对人数和组织抢救,各单位的当班电工,局部通风机工, 水泵 工升井后不准离开,到各白单位值班室集结待命.11,只有经过矿井发生紧急情况撒人领导小组确认隐患已彻底消除后,方可恢复正常生产。

第二篇:矿井雨季三防紧急撤人制度

矿井雨季三防紧急撤人制度

一、紧急撤人的条件

连续降雨达到50毫米时;暴雨灾害天气出现时;洪水有可能危急我矿主、副井提升安全;当发现地面有地表水溃入井下危险时;井下采掘迎头有突水隐患时;在接到上级或者气象、水利、防汛等部门预警的其它危急情况时,必须立即撤出井下人员。

二、撤人命令的下达

当发生危急情况时,当班调度员根据矿长授权令有权先行通知撤人并及时向办公室值班主任汇报,办公室再及时向组织领导机构汇报并及时通知到各成员。各级领导及成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到调度室集合。

紧急情况下下达撤人命令的顺序为:先远后近,先采掘迎头后辅助作业点。最后通知采区变电所、中央变电所和中央泵房、副井下把钩人员撤离升井。在没有接到撤离命令的辅助岗位作业人员严禁擅自离开岗位。

三、撤人的组织

危急情况发生时井下撤人的组织者是当班的带工队长,当班队长在接到当班调度员下达的紧急撤人命令后应迅速带领所属区域内所有作业人员按《作业规程》规定的避水灾路线撤退到井上。升井后队长要迅速清点人数并将结果报到调度室。

第三篇:停电撤人制度

停电撤人制度

1、井下职工如果遇到突然停电情况,则立即电话联系变电所询问原因,同时联系调度室做好随时撤人的准备。

2、矿调度室在接到井下停电后立即通知相关领导且通知井下各采掘点做好撤人准备。

3、井下职工在停电停风5分钟后由各班小队长或副队长组织掘进面、回采面人员立即撤至相应采区进风大巷,待正常通风后方可进入工作面。

4、停电停风半小时时,井下所有职工必须全部撤至地面,等待通电且正常通风方可下井作业。

5、停电后,井下所有人员均有自行退出工作面和自行升井权利,不受任何人牵制。

第四篇:煤矿井下撤人制度

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井等事故

紧急情况下撤人制度

普安县楼下安宁煤矿有限公司

2016年5月23日

普安县楼下安宁煤矿

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井等事故紧急情况下撤人制度

为有效预防因暴雨洪水引发煤矿事故灾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安全监管局、贵州煤监局关于做好2016年“雨季三防”工作的通知》(黔安监煤矿【2016】4号)及普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县安办发【2016】14号)文件的要求,确保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井等事故灾害紧急情况下及时撤出井下人员,特制订以下制度:

一、建立预防引发煤矿事故灾难机制

1、暴雨洪水一旦涌入矿井,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井下作业人员到地面,并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排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发现暴雨洪水灾害严重、可能引发淹井时,必须立即撤人,只有在确认隐患已彻底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煤矿企业没有全部落实防范暴雨洪水引发事故灾难的治理计划和防范措施、存在重大隐患的,雨季必须采取停工撤人的措施,不得进行井下生产作业。

2.建立健全防范暴雨洪水引发事故灾难的组织机构和机制。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雨季“三防”(防洪、防排水、防雷电)领导小组。编制雨季“三防”工作计划,明确“三防”任务和责任,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和检查相关工作落实。加强雨季期间调度和值班工作。做到领导到位,隐患治理计划到位,信息接收与值班工作到位。

3.主动与气象、水利、防汛等部门联系,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及时收听收看天气预报,掌握可能危及煤矿安全生产的暴雨洪水灾害信息,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信息,掌握汛情水情,及时主动采取措施。并与周边相邻矿井沟通信息,当矿井出现异常情况时,立即向周边相邻矿井进行预警。

4.在雨季要安排专人负责对本井田范围及可能波及的周边废弃老窑、地面塌陷坑、采动裂隙,以及可能影响矿井安全的水库、湖泊、河流、涵闸、堤防工程等重点部位进行巡视检查,特别是接到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和警报后,要实施24小时不间断巡视。矿区每次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必须派专业人员及时观测矿井涌水量变化情况。5.在雨季前要全面检查防范暴雨洪水引发事故灾难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落实责任,限定在汛期前完成整改。

二、加强预防暴雨洪水引发煤矿事故灾难的基础工作

1.必须查清矿区及附近地面水系的汇水和渗漏情况、疏水能力和有关水利工程情况。熟悉当地水库、水电站大坝、江河大堤、河道、河道中障碍物等情况。掌握当地历年极端天气降雨量和最高洪水位资料,存在隐患的应当采取积极的防范和整改措施。

2.在雨季来临之前,要组织力量对井下水仓、水沟及地面水沟彻底清挖疏通一遍,保证有足够的蓄水能力和水路的畅通。位于地表河流、山洪部位、水库等附近的矿井,对井口、工业广场要采取修筑堤坝、开挖沟渠等截流措施,有效防止地表洪水倒灌矿井。

3.煤矿要定期对井上下供电设备、矿井排水设备、防雷电装置进行维护检修。雨季到来之前,要组织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验,确保雨季时各种排水设施正常运转并发挥作用。

4.必须按设计规定留设各类防水煤(岩)柱,相邻矿井之间必须留设防水煤柱。已经被破坏的防隔水煤柱,必须注浆加固并建立隔水闸墙等设施,保障隔水安全。

5.要及时、准确地将矿井的采、掘工程绘制到采掘工程平面图等图纸上,定期收集相邻煤矿和关闭废弃的老窑情况,并在井上、下对照图上标出其井口位置、井田开采范围、开采年限和地表水情况,准确掌握矿井受水患危险的情况。

6.对地表因采动形成的裂缝要及时充填加固;对采煤后形成的塌陷坑要及时进行彻底治理;对关闭废弃的煤矿井筒要充实填死;煤系地层露头部位有漏水时,要及时注浆加固处理。

7.煤矿应当安装和完善井下通讯、压风、防尘系统。保障通讯系统畅通、使用可靠,保障压风自救系统、防尘系统可靠有效,提高矿井防、抗灾能力。

三、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井等事故紧急情况下撤人制度

为了保证矿工生命安全,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在遇到重大水害隐患时,我们要将井下人员撤到受水害威胁之外的地方进行避险,而不盲目进行抢险。

1、矿成立隐患排查小组,要把水患当作一项重要工作进行预防、检查、排除、治理。隐患排查小组指挥部设在我矿生产调室。组长由我矿生产矿长兼任。

2、重大水害在需要撤人时,要由矿隐患排查领导组组长负责启动,确认隐患排除后,恢复生产时,也要由隐患排查领导组组长负责统一指挥。

3、重大水害需要撤人的标准:

1)工作地点未曾落实防洪计划,防洪物资严重短缺,暴雨即将来临时,要上报矿隐患排查领导组组长进行立即撤人。

2)井口房标高低于洪水水位,采取措施洪水仍然要由井口流入井下时,隐患排查领导组组长要迅速下令撤出井下所有人员。撤人路线:洪水由风井流入井下时,人员要由主、副井口撤出;洪水由主井流入井下的,人员要由副井撤出。洪水由副井流入井下的,人员要由主井撤出。洪水由主井或副井流入井下的,人员要由风井撤出。3)矿井井下涌水量突然增大,主副水泵同时连续进行排放,仍不能满足需要,要按井下避水灾路线进行撤退。

4)井下排水设施损坏,不能正常工作,暴雨即将来时,要撤出井下工作人员。

4、在启动水害撤人命令后,要确认隐患已彻底消除后,方可由隐患排查领导组组长下令进行恢复生产。

5、撤人程序及注意事项:

1)矿井可能发生重大水害时,由雨季三防隐患排查小组组长兼任任现场总指挥,全面负责撤人过程中的一切事物。以便及时采取措施控制,处理事故。

2)现场总指挥应该指导井下危险设施的全部或部分停运,并与现场事件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的人员配合,指挥危险源现场的人员撤离。

3)井下作业人员在接到撤离命令后,应绝对听从班组长的统一指挥,按预先安排好的避灾路线进行撤离,不要惊慌失措、各奔东西。4)透水后,工作面当班班组长和安检员应在可能的情况下迅速观察和判断透水的地点、水源、水量、发生原因、危害程度等情况,根据预防灾害计划中规定的撤退路线,迅速撤离,撤离前应设法将撤退的行动路线和目的地告知现场总指挥。

5)撤退过程中,应靠近巷道一侧,抓牢扶手或其它固定物体尽量避开水头和泄水主流,并注意防止被水中滚动矸石和木料伤人。

6)如在撤退过程中,透水破坏了巷道中的照明和路标,迷失行进的方向时,遇险人员应朝着有风流通过的上山巷道方向撤退。

7)在撤退沿途和所经过的巷道交叉口,应留设指示行进方向的明显标志,应提示救护人员的注意。

8)人员撤退到立井,需从梯子间上去时,应遵守秩序,禁止慌乱和争抢。行动中手要抓牢,脚要蹬稳,切实注意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9)在撤退过程中应遵循由低到高的撤退路线进行撤离,切不可进入独头巷道。

10)现场总指挥必须指定专人记录所有到达安全区的人员,并告知应急指挥中心。并根据人员定位系统显示数据核对井下人员上井情况

第五篇:瓦斯超限_停电撤人制度

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制度

1、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CO2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将现场情况汇报矿调度室,再由矿调度汇报公司调度。

解锁后支持完整在线阅读或下载编辑海量优质内容资源

矿井重大事故撤人制度

第一篇:矿井重大事故撤人制度矿井重大紧急情况撤人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对矿井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对事故的应变和控制能力,最大…
点击下载
分享:
热门文章
    热门标签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