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代办制度(行政服务中心)

栏目:章程规章制度发布:2025-01-08浏览:1收藏

龙湾区永中街道行政服务中心

代理代办制度

为更好的为群众和企业服务,积极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实,现制定永中街道行政服务代理代办制度。

一、一窗受理

1、在中心设置综合受理和协调受理窗口,负责事项的受理登记、材料初审、咨询解答和全程代办等工作。

2、成立社工工作站,建立专业化、高素质、复合型的行政服务代办队伍,统一对外受理,代办服务对内衔接流转。全力帮办代办弱势人群。

二、代办职责

代办人员负责全程代办事项在各部门及其窗口的审核审批手续。全程代办期间,要认真履行职责,全程做好代办服务,自觉服从主管部门及政务中心的管理和领导。

2、代办窗口及其主管部门服务职责:

代办事项能够在窗口办理的,必须在窗口办理,不能在窗口办结的,按并联审批、证照联办、容缺受理等规定交由窗口部门办结后,统一交咨询-出件窗口送达服务对象。

3、服务要求:

(1)凡群众和企业要求代办的项目,必须受理、办理,不得借故推诿,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作好解释说明;

(2)代办窗口在项目代办过程中不得开展有偿服务;

(3)代办窗口人员要热情主动搞好服务,学习掌握必要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与办事人沟通,及时掌握项目进度,充分发挥群众和企业与政府部门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

三、工作流程

协调受理窗口和代办队伍负责受理群众和企业到窗口办事未能实现“最多跑一次”的咨询和投诉,对办事过程中遇到的特殊情况进行紧急处理,对合理诉求实施容缺收件、全程代办、困难帮办等措施,确保群众和企业到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实现“最多跑一次”的目标。

四、限时办结

所有审核审批工作必须在承诺时限内全部办结,无论同意与否,均应明确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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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代办制度(行政服务中心)

龙湾区永中街道行政服务中心代理代办制度为更好的为群众和企业服务,积极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实,现制定永中街道行政服务代理代办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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