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栏目:章程规章制度发布:2025-01-08浏览:1收藏

学校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和中组部、中宣部、教育部党组《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作基本标准》、《湖南省普通高校党建工作评估活动方案(修订)》的精神,制定本责任制。

一、指导思想

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学校基层党建工作机制,促进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为学校的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明确职责,狠抓落实。从党总支到基层党支部,逐级明确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分类指导,整体推进。从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实际出发,从在职教师党员、离退休教师党员和学生党员的实际出发,找准工作着力点,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3、强化措施,提供保证。学校党建工作要围绕学校的改革发展和中心工作来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强化工作措施,提供坚强保障,切实做到领导负责,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主要责任

(一)学校党委要切实把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列入党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校长是学校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校级班子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一岗两责,即:既要对分管的工作负责,同时也要认真抓好分管部门的党建工作。

校党委定期听取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工作汇报,及时讨论、研究基层党组织在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并提出指导意见,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各级齐抓共管的机制。

(二)各基层党总支书记、直属党支部书记是本单位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指导本单位党的建设工作中负有第一位的责任。

要认真组织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意见,并具体抓好工作落实和监督检查。

(三)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不断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积极开展工作,完成《党章》和《普通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任务,做到党建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四)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贯彻执行上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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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学校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制度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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