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方案(共五则范文)

栏目:章程规章制度发布:2025-01-08浏览:1收藏

第一篇:商务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方案

商务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方案

根据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区政府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要求 为深入贯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 年)》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精神,认真落实区政府对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有关要求,按照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紧密联系实际,突出问题导向,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作为、乱罚款、乱检查、不透明、不文明等问题,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有效法治保障。

二、工作任务 局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在行政执法行为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通过门户网站和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载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主动表明身份。

1.统一建章立制。结合实际,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办法,明确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建立健全对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机制,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公示运行机制。

2.加强事前公开。主要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和部门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1)结合“放管服”改革推进方案、营商环境整治方案和权责清单、罚没清单、监管清单、收费清单等,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等须事前公开的内容,经审核后通过网站和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载体予以公示。

(2)要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主体、依据、对象、内容、比例、方式、频次等须事前公开的内容,经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后予以公示。

(3)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编制本部门各类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具体操作流程;编制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明确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依据、受理机构、审批机构、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监督方式、责任追究、救济渠道、办公时间、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等内容,方便群众办事。

2(4)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清单,明确持证执法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证件编号、执法类别、执法区域等内容,实现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公开透明,网上可查询,随时接受群众监督。

3.规范事中公示。主要是在执法过程中主动亮明身份,做好告知说明工作。

(1)在执法活动中要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2)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检查、调查等执法活动要主动亮明身份,出示省政府统一印制或经备案的行政执法证件。行政执法部门要按规定规范着装和佩戴统一标识。

(3)要在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等固定办事场所明示工作人员单位、姓名、职务、执法种类和服务事项等信息。

4.推动事后公开。主要是按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检查情况等执法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在本部门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办法中明确行政执法行为事后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程序和公开期限等事项,确保应当公开的执法结果都向社会主动公开。

5.创新公开方式。

(1)要按“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加强门户网站、办事大厅、服务窗口建设,探索运用微博、微信、智能手机第三方应用程序等载体,全面、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

(2)在现有的门户网站上开辟专栏,归集所有执法信息,并实现与上级政府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的对接。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1.修订完善制度。要依据《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按执法类别,修订完善本部门各类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绘制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各个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制度。

2.规范文字记录。应当使用省统一制定的行政执法文书范本和电子信息格式,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按执法案卷标准制作、管理和保存执法卷宗,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

3.推行音像记录。主要是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要进行音像记录;对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要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

3(1)要结合执法工作实际,编制《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明确进行音像记录的关键环节、记录方式以及应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

(2)要严格按照本部门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和《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规范开展录音、录相、照相、视频监控等音像记录和全过程音像记录工作,并将音像资料及时归档保存。

(3)按照省明确的本系统配备比例和标准,按要求配备音像记录设备并制定音像记录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监督规则。

4.提高记录信息化水平。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结合办公自动化和执法办案系统建设,积极探索运用成本低、效果好、易保存、不能删改的记录方式。

5.强化记录实效。要建立健全本部门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部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

1.健全审核制度。要依据《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制定或修订完善本部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办法。

2.落实审核主体。

(1)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主体是区法制办和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按要求配备和充实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法制审核人员,确保法制审核人员数量能够满足工作需要。

(2)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

3.确定审核范围。

要根据本部门的特点,结合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社会影响等因素,明确界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审核范围,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4.明确审核内容。重点审核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情形、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以及其他应审核的内容。

5.细化审核程序。根据本部门实际,分执法类别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规范审核程序、审核载体、时限要求、法制审核意见与拟处理意见不一致的协调决策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事项,规范法制审核行为。

三、保障工作

4(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各股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工作推进的日常工作。

(二)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将相关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科(股)室,并报区司法局备案;在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制定或修订的各项制度、清单、服务指南、流程图等制度文件印发后及时跟进,根据区政府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制度文件,结合实际,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局机关要组织执法人员三项制度有关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建立推进三项制度落实台账,强化督导检查和问责力度,并将推行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的主要内容。

第二篇: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整改提升工作方案

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整改提升工作方案范文

县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今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切实把贯彻落实依法行政“三项制度”工作作为当前提高工作效能及服务质量的大事来抓,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整改提升工作方案》(x依法行政办〔2020〕x号)的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现将自查整改提升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职责

县教育和体育局重新调整了依法行政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了领导小组及成员的各项职责,优化了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构成,指定专人负责教育系统及局机关的法制宣传和依法行政日常工作,并在年初对依法行政工作做了部署,制定了教育局依法行政工作计划。还把《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和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对各职能科室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促进了依法行政各项责任的落实。

二、坚持开展法制教育,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一是加强对机关干部的学习培训。采取集中和自学结合,自训和外训相结合,学习和考试相结合,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省教育厅教育法治培训,科级领导干部法律考试,机关干部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等活动。学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了机关干部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二是开展了执法培训。对整理编印的《教育局行政执法工作手册》中相关内容进行了重新梳理和调整,印发各相关股室,举办了行政执法培训,学习《行政许可法》和省、市、县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等规章制度,对机关全体和执法人员进行了专门的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规范了政务行为和行政执法行为。

三、进一步完善制度,不断夯实教育行政执法基础

结合全县教育和体育工作的实际,制定了《教育和体育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教育和体育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教育和体育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调整并完善了《教育和体育局行政执法流程图》、《教育和体育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教育和体育局执法文书样本》、《教育和体育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规范并明确了《教育和体育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教育和体育局行政执法人员清单》、《教育和体育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教育和体育局音像记录清单》、《教育和体育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进一步完善了教育系统依法行政的制度基础,规范了行政执法的程序,杜绝了任性执法和任意执法,做到了行政执法有据可查、有法可依。

四、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高行政效能

组织学习、贯彻落实《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x市政办字【20xx】x号)等相关文件的有关要求着力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通过五张清单制度,明确本单位行政执法的主体、权限(包括种类、依据)、程序(流程)、救济渠道等;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执法人员持证执法,出具相应的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等依法应当告知的事项;通过行政执法公示等相关平台,将执法信息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公开。对行政执法按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的要求予以记录,提高行政效能。

五、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在行政执法队伍新老交替的过程中,法治宣传教育相对滞后,且随着依法行政的日益推进,县域内教育单位违法违规办学行为减少,故行政执法实务不多,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同时行政执法监督方面也有待进一步加强。

六、下一步工作的打算

(一)规范行政执法,努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要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原则,依托市、县两级法治宣传培训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和政治素质教育、法律和业务素质培训,强化政府部门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对新录用的执法人员要严格标准、加强培训,加强实务锻炼,使新录用人员能够较快胜任行政执法工作,努力造就一支高效、廉洁、公正的行政执法队伍。

(二)强化法制宣传,全面增强广大师生群众的法制观念

我们从意识、观念、模式、手段等各个方面整体推进,包括制度、机制建设、课堂教学和宣传普及、权益维护、教学研究等各个环节,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做好普法各项工作:继续将学校师生和领导干部、公务员作为今后法制宣传教育的重中之重;继续将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大德育工作框架;继续将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通过计划、课时、师资、教材“四落实”得以充分发挥;继续将课外活动作为青少年学法用法的重要途径,增强学生学法的趣味性;并且积极拓展网络、新媒体等阵地,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法治教育的实效性和影响力,推动依法行政工作的有序进展。

(三)探索加强执法监督,扎实推进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

在行政执法改革探索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理顺执法职能配置,建立健全教育和体育局内部、教育和体育局与公安、工商、民政等其他相关单位等执法联动协调机制,规范执法流程、文书等,扎实推进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建设。同时,进一步探索加强执法监督,保障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完善。

第三篇:广元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方案

广元市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行政执法公示规定四川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四川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17〕8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是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具体工作要求,对于进一步创新执法监督方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省政府把我市确定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市,这将有效推进我市行政执法主体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在2018年底前在全省形成可复制的工作经验,市、县(区)行政执法部门在2017年12月底前完成方案制定、机构设立、制度制定、流程优化、硬件保障、培训人员等工作,在2018年10月份之前完成试点。基本建成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的执法队伍。

二、试点范围

省人民政府确定我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全域试点市。

— 1 — 市、县(区)所有行政执法主体均为试点单位。二级执法机构由主管部门统筹组织实施。

主要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开展。

三、试点任务

试点任务为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的实施。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部门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公开,统一公示平台,接受社会监督。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部门应当规范文字、推行音像等记录方式,提高信息化水平,强化记录实效,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部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之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机构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要落实审核主体、明确审核内容、细化审核范围及程序,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7年10月—12月)。市、县(区)行政执法部门(机构)要在2017年12月底前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方案,完成领导机构的设立、制定 — 2 — 相关制度、优化三项制度流程、保障执法公示记录设施设备、开展人员培训等工作,自行制定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以及其他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当事人重大权益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行政执法决定认定标准。

(二)试点实施阶段(2018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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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方案(共五则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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