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三项制度工作方案(小编整理)
第一篇:局三项制度工作方案
重大行政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保障和促进行政执法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区文广体局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是指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确认等行政执法决定。
第三条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均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一)以政府名义作出的;
(二)涉及民生及公共利益等事项的;
(三)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
(四)依法需要听证的;
(五)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
(六)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进行查封、扣押、没收、强制拆除的;
(七)对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利用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的;
(八)其他应当视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
第五条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修改和本市行政执法监督的需要,可以适时调整需要审核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类别和范围。
第六条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必须经法制机构审核后才能作出。
拟以政府名义作出的执法决定,在决定作出前,代行政府该项职责的部门或组织须先将草拟的执法决定等报区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审核,政府法制机构经审核签署意见后,再按程序作出。
拟以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名义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在决定作出前,具体承办机构须先将草拟的执法决定等转交该部门或组织的法制机构或承担本单位法制工作的科室进行审核,法制机构经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再按程序作出。
第七条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报送法制审核:
(一)拟以政府名义作出的执法决定,由承办的政府工作部门在决定签发前报送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审核;
(二)拟以政府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属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在决定签发前由本单位法制科室或承担本单位法制工作的科室进行审核。
第八条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报送法制审核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提请审核报告 1 份;
2.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文书 1 份;
3.拟作出决定的主要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材料;
4.拟作出决定的程序材料;
5.经听证的还应当提交听证笔录复印件;
6.其它应当提交的材料。
第九条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报告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基本事实和适用依据情况;
(二)作出机关及执法人员资格情况;
(三)领导审批及集体讨论情况;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其中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审核报告还应当提供自由裁量权适用的情况。
第十条 法制机构(科室)在收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材料后,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属于本规定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报送的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3 日内予以审核;
(二)属于本规定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但报送的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3 日内通知办理科室补齐
-4-相关材料;材料补齐的,予以审核;
(三)不属于本规定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退回办理机关(科室),同时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 法制机构(科室)对报送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第十二条 法制机构(科室)在审查过程中,有权向具体办案单位了解案情,办案单位应予配合,也可以向当事人进行调查询问。
第十三条 法制机构(科室)对报送审核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经审核出具同意作出决定、应当进行纠正后作出决定和不宜作出决定的书面意见。
第十四条 办理机关(科室)对法制机构(科室)的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自接到意见之日起 3 日内向法制机构(科室)提出书面异议,法制机构(科室)应当研究处理,并于 2 日内答复办理机关(科室)。
第十五条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机关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未经法制机构审核作出的;
(二)办理科室对法制机构提出的审核意见,在期限内既不提出书面异议,又不按照法制审核意见进行纠正作出决定的。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止2021年 4 月 30 日自行废止。
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保障和促进行政执法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行政执法决定是指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定职权和程序行使法律赋予的行政管理权力过程中,为了社会管理需要,依据行政法律事实和法律规定所作出的对行政相对人直接产生法律后果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是指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确认等行政执法决定。
第四条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均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一)以政府名义作出的;
(二)涉及民生及公共利益等事项的;
(三)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
(四)依法需要听证的;
(五)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
(六)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进行查封、扣押、没收、强制拆除的;
(七)对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利用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的;
(八)其他应当视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
第五条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修改和本市行政执法监督的需要,可以适时调整需要审核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类别和范围。
第六条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必须经法制机构审核后才能作出。
拟以政府名义作出的执法决定,在决定作出前,代行政府该项职责的部门或组织须先将草拟的执法决定等报区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审核,政府法制机构经审核签署意见后,再按程序作出。
拟以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名义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在决定作出前,具体承办机构须先将草拟的执法决定等转交该部门或组织的法制机构或承担本单位法制工作的科室进行审核,法制机构经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再按程序作出。
第七条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报送
-7-法制审核:
(一)拟以政府名义作出的执法决定,由承办的政府工作部门在决定签发前报送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审核;
(二)拟以政府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属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在决定签发前由本单位法制科室或承担本单位法制工作的科室进行审核。
第八条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报送法制审核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提请审核报告 1 份;
2.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文书 1 份;
3.拟作出决定的主要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材料;
4.拟作出决定的程序材料;
5.经听证的还应当提交听证笔录复印件;
6.其它应当提交的材料。
第九条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报告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基本事实和适用依据情况;
(二)作出机关及执法人员资格情况;
(三)领导审批及集体讨论情况;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其中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审核报告还应当提供自由
-8-裁量权适用的情况。
第十条 法制机构(科室)在收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材料后,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属于本规定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报送的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3 日内予以审核;
(二)属于本规定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但报送的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3 日内通知办理机关(科室)补齐相关材料;材料补齐的,予以审核;
(三)不属于本规定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退回办理机关(科室),同时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 法制机构(科室)对报送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第十二条 法制机构(科室)在审查过程中,有权向具体办案单位了解案情,办案单位应予配合,也可以向当事人进行调查询问。
第十三条 法制机构(科室)对报送审核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经审核出具同意作出决定、应当进行纠正后作出决定和不宜作出决定的书面意见。
第十四条 办理机关(科室)对法制机构(科室)的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自接到意见之日起 3 日内向法制机构(科室)提出书面异议,法制机构(科室)应当研究处理,并于 2 日内答复办理机关(科室)。
第十五条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机关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未经法制机构审核作出的;
(二)办理机关(科室)对法制机构提出的审核意见,在期限内既不提出书面异议,又不按照法制审核意见进行纠正作出决定的。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止2021年 4 月 30 日自行废止。
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行政执法人员
考核制度
为加强我局行政执法人员日常管理,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办法,根据《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目的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行政执法员管理工作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强化干部考核量化,完善人事管理制度,营造考核激励氛围,推进平时考核工作,争创人民满意机关。
二、考核对象
平时考核对象为全局在职在编的行政执法人员。
三、考核内容
-10-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内容按照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要求,以行政执法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重点考核行政执法人员完成年度工作目标、阶段工作目标、日常工作任务、临时交办任务情况和岗位出勤情况等。
四、考核方法
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以“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简便易行”为原则,采取个人工作记实、自我评价和领导考评相结合,实行分级考核、下考一级的办法。
分级考核是指分为局领导、执法大队长和一般行政执法人员。
平时考核以季度为周期,主要包括每日工作考勤、每周(日)工作记实、每月工作自查、每季工作考评。平时考核按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的分值确定考核结果。优秀等次在 85 分及以上,良好等次在 70-84 分、一般等次在 60-69 分、较差等次在 60 分以下。
五、考核程序
平时考核工作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每位工作人员根据职责履行、工作任务及目标要求等,确定全年工作计划,并经分管领导审核。
(二)每日工作考勤。每日工作实行考勤,主要考核执行上下班考勤情况,遵守工作纪律和请销假制度。分管领导
-11-应适时抽查工作人员出勤情况。
(三)每周(日)工作记实。工作日志以每周(日)工作记实为具体形式,每周(日)记载的工作内容、工作任务完成等情况,最终形成每周(日)工作记实。
(四)每月工作自查。按照月工作任务,每月底根据每周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完成等,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评。自我评价按优秀、良好、一般、较差确定自评结果。自查工作在次月的第二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每季工作考评。每季度末,根据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并自我评价。自我评价按优秀、良好、一般、较差确定自评结果。分管领导全面审核每一季度工作人员的工作记实,根据其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同时结合平时掌握的出勤情况、工作表现、工作态度和自评结果等,客观公正地作出考评。季度考评工作在下季度的第五个工作日内完成。
(六)考评结果公示。执法大队要及时将季度考评结果在执法大队、单位范围内公示,同时报送局办公室备案。行政执法人员对分管领导的考评结果若有异议,按规定及时向局办公室申请复核。
(七)建立平时考核档案。局办公室应及时收集、汇总平时考核情况,建立工作人员平时考核档案。
六、考核结果及运用
-12-(一)考核结果的确定。季度考评优秀等次的比例不得超过参加平时考核总人数的 35%;考核人数不足 3 人的,可按半年或全年累积计算。其他考评等次视实际情况确定。
(二)考核结果的运用。平时考核结果在年度考核中所占的权重应不低于 40%。平时考核计分经确认后,按“4 次平时考核的平均分×40%”的计算方法计入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应在平时考核结果较好的工作人员中产生,平时考核结果均在良好以上等次,且优秀等次占 50%及以上的,年度考核方可确定为优秀等次。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平时考核, 年度考核不得确定称职及以上等次。当年平时考核结果较差 2 次及以上,年度考核应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
对平时考核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工作人员,应及时进行表扬鼓励;对平时考核结果较差,应及时提醒,提出整改要求,直至诫勉谈话。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行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有利于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有利于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和能力,有利于改进工作作风,实现优质服务。行政执法人员要提高认识,要把平时考核与局中心工作、机关效能建设、创先争优活动和目标责任制考核结合起来,切实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考核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领导,规范运行。为加强平时考核工作管理,局里专门成立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平时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考核工作有序规范进行。
(三)客观公正,科学评价。平时考核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分级分类考核,注重实绩,科学评价,考核结果做到公开透明。
区文广体育局行政执法人员日常考核情况表
负责工作 出勤 情况 周 考核 月 考核 季度 考核 总得分 姓名
单位
职务
负责工作 出勤 情况 周 考核 月 考核 季度 考核 总得分 姓名
单位
职务
负责工作 出勤 情况 周 考核 月 考核 季度 考核 总得分 姓名
单位
职务
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0 年 9 月 10 日
第二篇:司法所三项制度建设工作方案
为巩固和深化“三大主题”活动的成果,推进基础司法行政队伍整体形象,促进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县局《关于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落实“教育培训制度、技能练兵制度、作风建设制度”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所实际,制定贯彻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全所司法行政干警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执法实践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严格、公正、文明、廉洁的执法要求得到全面落实;要精通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适应岗位需要,提高执法公信力;严格执法执纪各项硬性规定,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减少群众投诉,工作作风、执法作风进一步转变;基层基础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建立长效机制,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辖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1、重点突出,分类实施。抓住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立足岗位实际,科学制定实施细则,推进各项活动,做到有特色,出亮点,见成效。
2、丰富载体,扎实推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练兵、便民等活动,探索司法行政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有效载体,增强使命意识、大局意识和宗旨意识。
3、着眼根本,注重长效。坚持“三项制度”建设长效机制建设,实现素质培训、技能练兵、作风转变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全面提高全所司法干警维护公平正义、服务发展大局、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
三、主要内容
1、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积极探索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正执法。紧贴实际开展教育培训,建立和落实司法行政干警和人民调解员定期培训制度;紧贴实际全员开展技能练兵,把实战演练作为技能练兵的重要形式,认真组织开展应对突发事件和处置群体性事件演练。每季度在全所进行一次考核评比
2、找准司法行政工作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结合点。健全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等。狠抓教育培训建设,提高司法干警矛盾化解能力、快速反应能力和维稳处突能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
3、切实丰富和谐警民关系的感情线。紧贴群众大力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推行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和执法办案告知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出台司法便民利民新举措,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执法质量和服务效率,密切警民关系,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机关形象。
四、具体做法
通过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司法干警的综合素质;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坚持立足岗位,紧贴实战,开展练兵活动;通过认真扎实的学习讨论、查找问题、整改提高,努力构建“和谐东塔”、“法治东塔”。
1、坚持集中学习制度。个人学习培训时间不低于60学时,其中集中学习的时间不少于40个学时。学习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央政法委书记xx同志对政法工作的指示和县局文件精神。
2、通过开展人民调解卷宗的撰写练兵活动,提高人民调解卷宗书写质量,进一步推动基层法律文书管理工作规范化;通过开展以电脑输入为主要内容的电脑运用技能的练兵活动,确保基层司法干警熟悉电脑的基本操作,提高电脑办公办文能力。
3、要按照“言必责实、行必责实、功必责实”的要求,以建设法治、服务、责任和效能机关为目标,以加强基层工作、提高机关效能、便民利民惠民为着力点,以基层满意不满意、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评价标准,抓好作风建设。
第三篇:医院服务三项制度工作方案
本文摘要:把“三项制度”作为依法行医、转变行风、优化医风环境、树立服务形象、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的主要工作认真组织实施...
全院各科室:
为改善服务态度,规范医疗行为,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创建人民满意医院,根据x卫字xxxx号文件精神,为全面实施好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以下简称“三项制度”),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实施“三项制度”的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医和办院为民,通过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的实施,进一步转变全院职工工作作风,改进服务质量,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创建人民满意医院。
二、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三项制度”要达到以下目标:一是全院职工工作作风和服务形象要有明显好转;二是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要有较大提高;三是内部管理和行风建设得到进一步规范和增强;四是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五是患者对医护人员的服务水平、服务质量满意度明显提高。
三、“三项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
(一)、服务承诺制
服务承诺制是指:全院各科室根据本科室工作职能及工作要求,对本科室服务的内容、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等相关具体事项,向社会和公众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承担违诺责任的制度。
为提高服务水平、效率和患者及职工满意程度为目标,把各项服务工作置于患者和职工的监督之下,要求全院各科室根据本科室服务的内容、办理的程序及时限在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下开展服务承诺。
(二)、首问责任制
首问责任制是指服务对象到医院各科室办理相关事项时,首位接待或受理的医务人员和职能科室工作人员要热情接待、认真解答,并负责办理或引荐到相关部门办理。首位业务受理人即为首问责任人。
1、首问责任人应热情主动、文明办事、服务规范、及时高效的办理。各科室实行登记制度,对来访人员的姓名、单位、时间、咨询或办理事项、办理结果等进行登记,以备查询和考核。
2、全院各科室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公示姓名、职务、工作岗位、业务范围和投诉方式,以便服务对象了解工作人员身份,接受监督。
3、咨询或办理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能办理的应现场办理;不能现场办理的,要说明相关情况;需要提供相关材料的,应当一次性告知。
4、咨询或办理事项不属于本科室的职责,首问接待人应尽自己所能给予指导和帮助,及时引荐到相关科室办理;若经办人不在,首问接待人应主动与其联系;若联系不上,首问接待人应先将被服务对象的有关材料收下,做好记录,随后移交给经办人。
5、进一步认真落实“急诊首诊负责制”,加强对危重病人的接诊急救工作。
6、患者通过电话咨询、反映问题、投诉或举报的,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接待人。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应认真负责回答;属于本科室的,应将有关的电话告知来电人,尽可能地为来电人提供帮助。
(三)、限时办结制
限时办结制是指各科室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和要求处理医疗服务、医技检查、行政事项的制度。
限时办结制内容:为医疗服务、医技检查、来信来访、领导交办事项以及其他需要及时办理的事项。
限时办结制要求:要将限时办结时间、办事程序和所需材料等向社会公告;要准时、规范、高效、负责的原则及时办理。方便群众为标准,让办事人员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不得推诿、拖延、扯皮。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的,要及时向服务对象说明原因。因特殊情况离开工作岗位的,要以留言、启事等方式实行告知。
各科室要把“三项制度”作为依法行医、转变行风、优化医风环境、树立服务形象、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的主要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并将“三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列入履职考核。对于执行效果显著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执行不力、甚至违反“三项制度”的要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改正。对违反“三项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要给予通报通报批评。
“三项制度”于xxxx年6月1日起实行。要求全院各科室根据本科室服务的内容,在5月31日以前,制定出本科室的服务承诺并经全科人员签字认可后上交院办。
第四篇:医院服务三项制度工作方案
全院各科室:为改善服务态度,规范医疗行为,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创建人民满意医院,根据x卫字xxxx号文件精神,为全面实施好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以下简称三项制度),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实施三项制度的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医和办院为民,通过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的实施,进一步转变全院职工工作作风,改进服务质量,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创建人民满意医院。
二、目标任务通过实施三项制度要达到以下目标:一是全院职工工作作风和服务形象要有明显好转;二是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要有较大提高;三是内部管理和行风建设得到进一步规范和增强;四是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五是患者对医护人员的服务水平、服务质量满意度明显提高。
三、三项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一)、服务承诺制服务承诺制是指:全院各科室根据本科室工作职能及工作要求,对本科室服务的内容、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等相关具体事项,向社会和公众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承担违诺责任的制度。为提高服务水平、效率和患者及职工满意程度为目标,把各项服务工作置于患者和职工的监督之下,要求全院各科室根据本科室服务的内容、办理的程序及时限在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下开展服务承诺。(二)、首问责任制首问责任制是指服务对象到医院各科室办理相关事项时,首位接待或受理的医务人员和职能科室工作人员要热情接待、认真解答,并负责办理或引荐到相关部门办理。首位业务受理人即为首问责任人。
1、首问责任人应热情主动、文明办事、服务规范、及时高效的办理。各科室实行登记制度,对来访人员的姓名、单位、时间、咨询或办理事项、办理结果等进行登记,以备查询和考核。
2、全院各科室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公示姓名、职务、工作岗位、业务范围和投诉方式,以便服务对象了解工作人员身份,接受监督。
3、咨询或办理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能办理的应现场办理;不能现场办理的,要说明相关情况;需要提供相关材料的,应当一次性告知。
4、咨询或办理事项不属于本科室的职责,首问接待人应尽自己所能给予指导和帮助,及时引荐到相关科室办理;若经办人不在,首问接待人应主动与其联系;若联系不上,首问接待人应先将被服务对象的有关材料收下,做好记录,随后移交给经办人。
5、进一步认真落实急诊首诊负责制,加强对危重病人的接诊急救工作。
6、患者通过电话咨询、反映问题、投诉或举报的,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接待人。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应认真负责回答;属于本科室的,应将有关的电话告知来电人,尽可能地为来电人提供帮助。(三)、限时办结制限时办结制是指各科室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和要求处理医疗服务、医技检查、行政事项的制度。
第五篇:三项制度
附件:
卢龙县教育系统安全工作责任制(试行)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制度。
本责任制适用于卢龙县境内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在校园内工作、学习、生活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校(园)领导班子成员职责
一、校长职责
(一)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重大事故负主要责任。
(二)贯彻执行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各种规章。
(三)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决定安全工作事项,将安全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和重要议事日程。
(四)完善本单位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并负责落实。
(五)对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六)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保障配备足够的安全保卫人员。
(七)支持保障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八)组织制定并执行安全应急预案,发生事故及时赶赴现场,指挥、协调求援工作,降低损失。
(九)在部署与总结全校工作、制定教学、教研、基建、大修工程和财务预算等工作计划时,要同时提出安全工作要求,并把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与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列入计划。
(十)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校安全工作会议,每学期至少听取一次主管副校长汇报安全工作,对安全工作进行分析,对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二、书记职责
(一)支持、协助校长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有重要责任。
(二)组织落实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
(三)组织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教育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五)督促学校及时、如实上报安全事故。
(六)督促学校安全管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七)组织落实学校安全管理机构的人员调配。
三、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长职责
(一)在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事务,定期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为学校安委会会议提供和准备议事内容,学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研究学校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整改意见,确保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的完成。
(二)根据上级要求,不断完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制定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三)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把学校安全工作的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处室、各部门、各岗位,每年层层签定学校安全工作责任状,并负责检查、督促各处室、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工作情况,定期讲评、表扬先进、批评后进,全校上下齐努力,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四)指导学校安全专职干部和各处室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处室、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防范工作,检查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五)组织落实学生教职工安全教育、宣传、培训,强化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等教育,使学生掌握自我保护技能,提高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六)每学年开展1-2次针对火灾、地震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预防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七)做好法制副校长聘任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
四、教学副校长职责
(一)组织研究制定所分管工作的安全规章制定和操作规程,将安全工作渗透到教学的各个环节中。
(二)督促所管辖科室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三)督促、检查分管科室的安全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四)督促、检查健全完善分管科室的安全事故救急预案。
(五)督促分管科室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
(六)及时、定期向单位主要领导和安全工作管理机构报告分管科室的安全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七)落实主要负责同志和安全工作管理机构安排部署的各项安全工作。
五、后勤副校长职责
(一)在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对学校的各项基础安全操作规程负主要责任。
(二)组织研究制定所分管工作的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每周对学校食堂的索证、留样制度进行一次检查并记录。
(四)做好学校应急救援工作的物资储备,发生事故后,及时提供相关物质。
(五)及时报告安全事故。
(六)定期向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安全工作管理机构报告分管科室的安全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七)落实主要负责同志和安全工作管理机构安排部署的各项安全工作。
六、纪检组长职责
(一)督促、检查本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
(二)督促、检查本单位是否制定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各项安全工作,配合学校主要领导制定实施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及时、如实报告安全工作事故。
(五)依据各项职责,会同安全主管部门,追究安全事故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工会主席职责
(一)根据校长、安全主管科室的安排,经常对教职员工进行安全教育,配合安全主管科室对教职员工进行培训。
(二)组织教职员工,配合安全主管科室对校园及重点部位进行巡查,查找校园存在的安全隐患。
(三)遇有重大事故,配合安全主管科室组织教职员工救灾,疏散师生和学校财产。发现师生受到伤害,组织师生积极救治,保证师生的生命安全。
(四)在处理重大事故的过程中,要注意做好学生家长工作和群众工作,保证学校的稳定秩序。
校(园)中层领导职责
八、安全科科长、保卫科科长、学生科科长、教育处处长、德育处主任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落实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安全工作的部署,检查和监督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拟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三)制定学校的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
(四)全面掌握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确定安全重点部位、重点岗位。
(五)利用多种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向师生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六)负责对岗位安全员的管理和培训,使他们掌握基本安全知识,熟悉本岗位的操作规程及各种安全设施、器材的使用。
(七)负责按规定配备、管理和维护各种安全设施和器材。
(八)进行安全检查和巡查,排查、发现、整改安全隐患。
(九)督促各单位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对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
(十)负责对门卫的管理、培训,负责校园防火、防盗、防人身伤害等安全的具体工作。
(十一)负责校园内治安秩序的维护和学校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九、各处室主任安全职责
(一)在各自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负责本处室所属的各部门、各处室的安全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1、办公室:负责办公楼、科教楼、档案室、车库的安全;并负责司机及所属职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汽车管理等。
2、教务处:负责实验室、图书馆、电教馆、卫生室、油印室、学生档案室、音美教室及库房、教师办公室的安全,并负责教师 6 及所属职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等。
3、总务处:负责食堂、会计室、配电室、木工房,集中供热交换站、水暖修理室、水房、库房、门卫室、自行车棚等安全,并负责所属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等。
4、团委:负责学校团员的思想稳定工作,遇有重大事故,组织团员参加应急抢险工作。
(二)定期召开所属各部门、各岗位安全负责人会议,传达上级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文件,研究本处室安全工作存
局三项制度工作方案(小编整理)
本文2025-01-08 00:47:14发表“章程规章制度”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sowenku.com/article/66924.html
- 专题13 大作文-五年(2019-2023)高考语文真题分项汇编(全国通用) (解析版).docx
- 专题13 大作文-五年(2019-2023)高考语文真题分项汇编(全国通用) (原卷版).docx
- 专题12 微写作-五年(2019-2023)高考语文真题分项汇编(全国通用) (解析版).docx
- 专题12 微写作-五年(2019-2023)高考语文真题分项汇编(全国通用) (原卷版).docx
- 专题11 名著阅读-五年(2019-2023)高考语文真题分项汇编(全国通用) (解析版).docx
- 专题11 名著阅读-五年(2019-2023)高考语文真题分项汇编(全国通用) (原卷版).docx
- 专题10 语言文字运用(选择题组)-五年(2019-2023)高考语文真题分项汇编(全国通用) (解析版).docx
- 专题10 语言文字运用(选择题组)-五年(2019-2023)高考语文真题分项汇编(全国通用) (原卷版).docx
- 专题09 语言文字运用(选择+简答题)-五年(2019-2023)高考语文真题分项汇编(全国通用) (解析版).docx
- 专题09 语言文字运用(选择+简答题)-五年(2019-2023)高考语文真题分项汇编(全国通用) (原卷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