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车制造公司40(全文5篇)

栏目:公司工作总结发布:2025-01-08浏览:1收藏

第一篇:客车制造公司员工个人工作总结

客车制造公司员工个人工作总结

转眼间来到**梅花客车制造有限公司工作已经一个月的时间了。在这段时间里,学习到了一些汽车电路的知识。为了更好地完成工作,总结经验,扬长避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汇报

自2012年11月24日工作以来,我努力学习,积极思考,工作能力逐步提高。

由于刚参加工作,无论从专业能力,还是从思想上都存在许多的不足。在这些方面我都得到了部门领导及本部门的老员工的正确引导和帮助,使我在工作能力提高,方向明确,态度端正。从而,对个人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工作感想

对于工作或者说事业,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认识和感受,我也一样。对我而言,我通常会从两个角度去把握自己的思想脉络。

首先是心态,有了正确的态度,才能运用正确的方法,找到正确的方向,进而取得正确的结果。具体而言,我对工作的态度就是选择自己喜爱的,然后为自己的所爱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可以说,懂得享受工作,你才懂得如何成功,期间来不得半点勉强。

其次,是能力问题,又可以分成专业能力和基本能力。专业能力决定了你适合于某种工作,基本能力,包括自信力,协作能力,承担责任的能力,冒险精神,以及发展潜力等,将直接决定工作的生命力。

一个在事业上成功的人,必是两种能力能够很好地协调发展和运作的人。

三、工作目标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加倍的努力学习电路专业知识,掌握更多的技能,为将来的工作打好坚实的基础。

在作风上,能遵章守纪、团结同事、务真求实、乐观上进,始终保持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勤勤恳恳,任劳任怨。

在生活中发扬艰苦朴素、勤俭耐劳、乐于助人的优良传统,始终做到老老实实做人,勤勤恳恳做事,勤劳简朴的生活,时刻牢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严格要求自己,在任何时候都要努力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

四、建议

1.增强基层员工的技能培训以便提高整体技能及整车质量。

2.细分各工位人员工作以便提高工作效率。

3.提高各个车型的标准化、模块化设计制造,以利于管理及节约成本。

4.工作流程化,提高各个部门的协作效率。

第二篇:2016客车制造公司员工个人工作总结

2016客车制造公司员工个人工作总结

客车制造公司员工个人工作总结

转眼间来到**梅花客车制造有限公司工作已经一个月的时间了。在这段时间里,学习到了一些汽车电路的知识。为了更好地完成工作,总结经验,扬长避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汇报

自2016年11月24日工作以来,我努力学习,积极思考,工作能力逐步提高。

由于刚参加工作,无论从专业能力,还是从思想上都存在许多的不足。在这些方面我都得到了部门领导及本部门的老员工的正确引导和帮助,使我在工作能力提高,方向明确,态度端正。从而,对个人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工作感想

对于工作或者说事业,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认识和感受,我也一样。对我而言,我通常会从两个角度去把握自己的思想脉络。

首先是心态,有了正确的态度,才能运用正确的方法,()找到正确的方向,进而取得正确的结果。具体而言,我对工作的态度就是选择自己喜爱的,然后为自己的所爱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可以说,懂得享受工作,你才懂得如何成功,期间来不得半点勉强。

其次,是能力问题,又可以分成专业能力和基本能力。专业能力决定了你适合于某种工作,基本能力,包括自信力,协作能力,承担责任的能力,冒险精神,以及发展潜力等,将直接决定工作的生命力。

一个在事业上成功的人,必是两种能力能够很好地协调发展和运作的人。

三、工作目标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加倍的努力学习电路专业知识,掌握更多的技能,为将来的工作打好坚实的基础。

在作风上,能遵章守纪、团结同事、务真求实、乐观上进,始终保持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勤勤恳恳,任劳任怨。

在生活中发扬艰苦朴素、勤俭耐劳、乐于助人的优良传统,始终做到老老实实做人,勤勤恳恳做事,勤劳简朴的生活,时刻牢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严格要求自己,在任何时候都要努力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

四、建议

1.增强基层员工的技能培训以便提高整体技能及整车质量。

2.细分各工位人员工作以便提高工作效率。

3.提高各个车型的标准化、模块化设计制造,以利于管理及节约成本。

4.工作流程化,提高各个部门的协作效率。

第三篇:长安客车制造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保定长安客车制造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的领导,使安全生产责任真正落实到公司管理的各个环节,实现安全工作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各职能部门分线负责,各级单位分级落实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职能部门、各单位在处理生产工作时,应坚持安全第一思想,各负其责,形成“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安全管理体系。

第三条

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建立起以单位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各级领导在安全生产方面要“对上级负责,对员工负责,对自己负责”。各级人员应当履行所在岗位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四条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并结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实际情况制定。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章

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六条

公司办公室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国家职业健康安全、消防、环境保护和防汛工作方针、政策,即时将上级指示和安全生产等文件传送到公司领导和公司安全工作主管部门。并对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工作负责。

(二)配合安全管理部门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研究、协调、处理公司涉及全局性的安全生产问题。

(三)在与相关方签订的有关合同时,合同内容中必须含有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方面的要求,明确双方有关职责。

(四)负责参观访问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场所时的安全和职业健康,并告之公司相关规定,提醒其遵循。

第七条

党委的安全职责

(一)对本单位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晷不作用,并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

(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及时抓好各个时期安全工作的舆论宣传和本单位安全工作的对外形象宣传。

(三)发挥各级党组织在企业安全生中的监督保证作用,教育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并带动周围群众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

(四)在评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时,要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重要内容。

(五)支持工会开展群众性的劳动保护监督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六)深入生产一线,掌握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发生事故后,要做好稳定职工情绪和及时恢复生产的各种思想工作。

(七)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抓好部门安全工作。

第八条

企管人事处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国家职业健康安全、消防、环境保护和防汛工作方针、政策,执行国家、地方政府颁发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管理规章制度,对本部门所涉及的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工作负责。

(二)在编制生产计划和总结生产完成情况时,必须同时计划和总结安全生产工作。

(三)应按国家相关规定,每年应安排一定的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保证安全整改和事故预防的需要。

(四)建立和完善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技术引进项目和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档案,并严格旅行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保护“三同时”,即职业健康安全、环境设施与主题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并将职业健康安全、环境防护设施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概算,不得削减挪用。

(五)认真组织和实施建设项目安全、职业病危害、环境影响的有关评价及其验收过程中协调工作。

(六)制订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应纳入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相关内容。

(七)在于相关方签订的有关合同时,合同内容中必须含有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方面的要求,明确双方有关职责。

(八)对新入公司员工及时组织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各单位。

(九)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员工(包括新员工、复工、换工等)组织上岗前、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应到具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

(十)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升、员工晋级和奖励考核内容。

(十一)按国家规定,从质量和数量上保证安全生产人员的配备,并为其提供进修或培训条件。

(十二)在机构改革和人员调整中,应针对安全管理专业特点、环境保护、消防等知识培训,使其具有相应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

(十三)对换岗人员及其新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国家颁布的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十四)不得将有残疾或生理缺陷的工人分配到禁忌的工作岗位、工作场所工作。对患有职业禁忌症人员,应调离有毒有害作业岗位。

(十五)与各类劳动用工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书中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文,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

(十六)按国家规定缴纳员工工伤保险费;按年拨给安全部门安全奖励经费。

(十七)组织并监督各生产单位对生产操作人员的技术训练。

(十八)负责参观访问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场所时的安全和职业健康,并告之公司相关规定,提醒其遵循。

第九条

财务处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颁发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管理规章制度,对本部门指职责范围的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工作负责。

(二)在编制、检查建设项目的同时,编制、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企业安全措施经费的规定,专款专用,定期核算。

(三)为公司突发性或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提供经费保障,确保重大事故救援实施过程中所需经费。

(四)确保公司必需的劳动保护经费、安全教育经费,并实行专项经费管理。

(五)负责参观访问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场所时的安全和职业健康,并告知公司相关规定,提醒其遵循。

第十条

工艺处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颁发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管理规章制度,对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工作负责。

(二)在进行新品开发立项管理时,要考虑项目管理过程中所涉及到的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

(三)编制或修订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并经常督促检查、执行。

(四)在进行新、改、扩建项目中,严格执行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的原则。

(五)负责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提高本质安全。

(六)在技术(科研)项目和产品设计中,应同时考虑接所涉及职业健康安全防护和环境污染问题。

(七)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时,应针对性地编制职业安全卫生防护措施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并组织安全评审,按职业健康安全“三同时”要求,认真解决使用过程的安全防护问题。

(八)在科研项目或采用“四新”技术项目投产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安全培训教育。

(九)承担安全技术和尘毒治理方面的科研课题及项目计划,参与重大事故调查分析,并针对事故原因,从技术角度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十)负责收集的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相关的技术标准具有时效性。

(十一)负责贯彻工艺纪律管理规定,经常检查工艺纪律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十二)在与相关方签订的有关合同时,合同内容中必须含有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方面的要求,明确双方有关职责。

(十三)负责参观访问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场所时的安全和职业健康,并告知公司相关规定,提醒其遵循。

第十一条

质量处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颁发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管理规章制度,对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工作负责。

(二)在产品质量鉴定试验、试车过程中,应坚持安全第一思想,落实安全措施和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三)在分析、处理产品质量造成的事故时,应把产品设计、生产工艺中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问题一并分析,并落实相应的改进措施。

(四)加强质量管理人员和生产现场检验人员的安全观念和安全意识教育,在产品检验或进行产品质量检查过程中,不得违反生产现场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作业规定。

(五)负责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三标体系的运行维护、保持和改进。

(六)在与相关方签订的有关合同时,合同内容中必须含有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方面的要求,明确双方有关职责。

(七)负责参观访问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场所时的安全和职业健康,并告知公司相关规定,提醒其遵循。

第十二条

市场处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颁发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管理规章制度,对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工作负责。

(二)负责本部门员工安全教育工作。

(三)在与相关方签订的有关合同时,合同内容中必须含有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方面的要求,明确双方有关职责。

(四)负责参观访问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场所时的安全和职业健康,并告知公司相关规定,提醒其遵循。

第十三条

配供处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颁发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管理规章制度,对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工作负责。

(二)在劳动防护用品(具)的采购中,应选择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劳动保护用品定点生产和经营单位,以保证防护用品的可靠和有效性。

(三)采购危险化学品时,应选择经过国家或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危险化学品定点生产和经营单位,并要求供应商提供危险化学品的MSDS(物质安全技术说明书),同时要求在生产现场公示。

(四)特种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需审核相关业务单位的资质。

(五)对进入公司范围内的相关方,要求其针对各类物质的物理、化学特性,采取分类储存,并按规范做好防火、防暴、防雷、防静电等安全防护措施,做好相应的发放及管理工作。

(六)要求进入公司范围内的相关方,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储存、管理和发放过程中的安全严格管理,并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不得违章作业。

(七)在与相关方签订的有关合同时,合同内容中必须含有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方面的要求,明确双方有关职责。

(八)负责参观访问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场所时的安全和职业健康,并告知公司相关规定,提醒其遵循。第十四条

制造处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指示,在公司总经理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对新入厂员工进行公司级安全教育,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三)组织制订、修订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劳动保护专项措施计划,提出劳动保护专项措施方案,并检查执行情况。

(四)组织参加安全大检查,贯彻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

(五)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组织和开展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六)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试车投产等工作,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七)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安全装置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八)深入现场检查,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九)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监督检查安全防火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十)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十一)及时传达、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指标,坚持生产与安全的“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十二)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应及时制止,严禁违章指挥。

(十三)在生产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并通知有关主管部门共同处理,认真做好纪录。

(十四)负责对企业各单位的安全考核评比工作,会同工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陷阱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指导基层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五条

安全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安全部门是生产经营单位领导在事故预防工作方面的助手,负责组织、推动和检查督促本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一)监督检查本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制度和开展事故预防工作的情况,定期研究分析伤亡事故、职业病趋势和重大事故隐患提出改进事故预防工作的意见。

(二)在制定本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和安全生产目标值。

(三)了解现场安全情况,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不安全问题,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四)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和贯彻安全技术堆积和安全管理制度,检查各级班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对安全技术规程的熟悉情况。

(五)参与审查和汇总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监督检查安全措施项目完成情况。

(六)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工程的验收和试运转工作。发现不符合安全规定的问题有权要求解决;有权提请安全生产督促管理部门制止其施工和生产。

(七)组织安全生产竞赛,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对立安全生产典型。

(八)组织三级安全教育和从业人员的经常性安全教育。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九)制定年、季、月事故预防工作计划,并负责贯彻实施。

(十)负责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参加事故调查,对生成伤亡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十一)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对防护用品的质量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十二)组织开展科学研究,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和先进经验。

(十三)在业务上接受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上级安全机构的指导,并如反映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

第十六条

海外部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外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各项外事规章制度和安全保密制度,对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工作负责。

(二)在与相关方签订的有关合同时,合同内容中必须含有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方面的要求,明确双方有关职责。

(三)负责参观访问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场所时的安全和职业健康,并告知公司相关规定,提醒其遵循。

第十七条

销售公司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颁发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管理规章制度,坚持在产品销售和经营活动中,认真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对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工作负责。

(二)严格公司成品车库安全管理,做好日查、周查和月查工作。

(三)针对销售人员流动和驻外工作特点,有计划地安排和组织驾驶人员和员工的安全教育,增强员工安全素质和事故防范能力。

(四)在与相关方签订的有关合同时,合同内容中必须含有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方面的要求,明确双方有关职责。

(五)负责参观访问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场所时的安全和职业健康,并告知公司相关规定,提醒其遵循。

第十八条

售后服务处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颁发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管理规章制度,坚持在产品售后服务活动中,认真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对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工作负责。

(二)认真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并在产品、备件外运过程中,落实安全措施,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安全工作。

(三)在与相关方签订的有关合同时,合同内容中必须含有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方面的要求,明确双方有关职责。

(四)负责参观访问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场所时的安全和职业健康,并告知公司相关规定,提醒其遵循。

第三章

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九条

总经理安全职责

(一)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及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健全与贯彻落实,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亲自批阅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并组织贯彻落实。

(三)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工作计划,按企业事故的目标,层层落实,分级控制,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

(四)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贯彻执行。

(五)主持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正常开展工作,完善安全监察手段,主动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六)审定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审定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活动和重大措施,并保证所需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七)参加或主持公司月度、季度安全生产分析会,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组织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八)组织开展定期的安全大检查活动,对自查和上级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落实到有关部门或专人,限期完成。

(九)经常深入生产现场、班组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掌握生产线实际情况,听取职工对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

(十)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并保证安全奖励基金的提取和按规定进行奖励。

(十一)按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对事故做到“四不放过”。

(十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

(十三)不得违章指挥,强令员工冒险作业。第二十条

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一)协助总经理对安全生产工作及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健全与贯彻落实,负管理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亲自批阅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并组织贯彻落实。

(三)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工作计划,按企业事故的目标,层层落实,分级控制,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

(四)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贯彻执行。

(五)主持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正常开展工作,完善安全监察手段,主动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六)审定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审定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活动和重大措施,并保证所需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七)参加或主持公司月度、季度安全生产分析会,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组织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八)组织开展定期的安全大检查活动,对自查和上级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落实到有关部门或专人,限期完成。

(九)经常深入生产现场、班组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掌握生产线实际情况,听取职工对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

(十)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并保证安全奖励基金的提取和按规定进行奖励。

(十一)按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对事故做到“四不放过”。

(十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

(十三)不得违章指挥,强令员工冒险作业。第二十一条

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一)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二)组织制订、修订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分管的一级危险点等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四)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五)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与考核工作。

(六)规定职责范围内的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向上级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做出处罚决定。

(七)参加或主持公司月度、季度安全生产分析会,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组织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八)在分管业务范围内,不得违章指挥,强令员工冒险作业。第二十二条

主管规划技改的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一)在编制发展规划时,应将公司安全内指标,尘、毒危害治理,环境治理一并规划落实。

(二)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以及技术引进项目,应严格执行职业卫生、安全、环境保护“三同时”规定。

(三)在审定技改项目时,应按国家规定,将项目涉及的安全防护设施,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费用一并纳入项目概算,并落实到规划部门执行。

(四)组织建设项目的安全预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并协调解决评价和报批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五)主持技改项目和引进项目的竣工验收,协调解决试运行阶段职业安全卫生设施评价、环保验收存在的问题。

(六)督促有关部门作好技改项目相关技术资料的归档、备案和建档管理工作。

(七)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不得违章指挥,强令员工冒险作业。

第二十三条

主管技术的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一)组织开展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 和安全防护装置,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

(二)在组织新厂、新装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做到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三)审查企业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

(四)负责组织制订生产岗位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方案、规划,使之达到国家标准。

(五)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六)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不得违章指挥,强令员工冒险作业。

第二十四条

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安全责任

(一)按照国家和上级规定,每年应给安全管理部门提供生产必需的劳动保护经费、安全生产教育经费和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并实行专款专用。

(二)在规划公司发展和审定公司资金使用渠道时,应按国家相关规定,尽可能地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公司安全生产技术改造资金的支持力度。

(三)为公司开展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及其突发性的事故隐患整改,提供必须的经费保障。

(四)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不得违章指挥,强令员工冒险作业。

第二十五条

主管质量的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一)处理好质量管理与安全管理的关系,坚持安全第一的观点。

(二)在制定质量管理标准时,应将安全管理和安全标准、安全生产列为重要的内容同时下达,同时考虑。

(三)抓好工作质量,确保产品质量,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四)做好质量信息反馈,不断改善质量管理与控制,提高产品质量,保证产品的安全性。

第二十六条

党委书记的安全职责

(一)组织党委、纪检、监察部门有关人员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参与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

(二)组织党委、纪检、监察部门定期对领导干部履行安全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单位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监察责任。对事故发生单位和调查组不负责任或有意掩盖事故真相的行为有权予以处理,对玩忽职守、造成重大事故诉责任者要依法向司法部门报告。第二十七条

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职责

(一)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原则,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工会安全卫生监督体系,对公司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群众监督工作全面负责。

(二)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工会安全卫生监督体系或职工代表,对公司各级、各部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的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提出解决或纠正的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形式送达各级、各部门,限期整改。

(三)组织工会体统大力宣传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规及行业的安全规程制度,提出保障员工安全卫生的意见和建议,督促公司采纳实施。组织开展以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员工作业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劳动竞赛,组织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及紧急救护常识,提高员工的群体安全意识。

(四)组织工会配合劳资部门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工作。督促公司改善员工作业场所的劳动条件。

(五)督促和协助公司定期对员工特别是特殊公众的员工和女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做好女职工的特殊保护。

(六)按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督促公司对受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的员工进行治疗,协助做好工伤事故伤残人员的疗养康复工作,组织有关方面做好劳动鉴定工作,并负责贯彻落实防范措施中的技术改进措施。

(七)教育员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作业,对有明显危及员工生命安全和可能造成财产重大损失的隐患,及时向公司提出停止工作、进行处理的要求。

(八)把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列入工会代表大会的议题进行审议。第二十八条

厂长(分公司经理)安全职责

(一)厂长经理是工厂(分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工厂(分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因此要做到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同时纳入安全工作。

(二)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加强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接受安全培训考核。

(四)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签发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切实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五)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六)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

(七)主持召开安委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八)组织对重大问题的调查和处理。

(九)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管理办法,并落实和审批使用。

(十)制定厂长经理安全生产规划,并落实工作安排。

(十一)有权拒绝和停止执行上级违反安全生产法规、政策的指令。

(十二)搞好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工作,抓好员工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第二十九条

副厂长(副经理)安全职责

(一)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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