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管理制度

栏目:章程规章制度发布:2025-01-08浏览:1收藏

考勤管理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明确请假手续、请假审批权限及假期待遇,结合公司情况,特制定考勤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公司工作时间

公司实行五天工作制,工作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到,具体作息时间见下表:

周一至周五

上午:10:00-13:30

午休:13:30-15:00

下午:15:00-19:00

四、具体请假要求

假期种类分为:事假、病假、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丧假、工伤假。

1.事假

员工因办理私事请假的为事假。

员工请事假,须提前半天写请假条申请,根据时间长短逐级批准后方可休假。无书面假条及批准手续的,按旷工对待。

2.病假

员工因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须休假治疗者,经医院出具证明后按病假对待。

2.1因病请假一天者,最迟应于请假的次日办理请假手续(提出申请,依程序审批签核);

2.2当月连续请病假两天以上或累计逾两天者必须出具当日就医医院证明(私人诊所无效)或资料,因患急症本人不能亲自请假者,应由部门代为其办理相应的手续,否则按事假对待。

3.婚假

3.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年龄以领结婚证时间为准。

3.2

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3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3.4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4.产假

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

孕检按国家计划生育有关规定执行。每次孕检请假时间为半天(带薪),超过国家规定次数请假的按事假对待。

5.计划生育假

公司已婚育龄员工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并出具施行手术医院的医疗证明书,可享受计划生育假。

5.1怀孕不满3个月流产,可休假15天,怀孕3个月以上引产可休假30天;

5.2已婚妇女生育一个子女后,仍发生计划外怀孕,可享受一次计划生育假,再度发生计划外怀孕时按事假对待。

6.丧假

6.1父母、配偶、子女丧亡可请假5天;外地人员另加往返天数4天(应视路途远近而定,最多不超过4天)。

6.2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及兄弟姊妹丧亡可请假3天;

7.工伤假

员工因工(包括职业灾害)而

解锁后支持完整在线阅读或下载编辑海量优质内容资源

请假管理制度

考勤管理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明确请假手续、请假审批权限及假期待遇,结合公司情况,特制定考勤管理制度。二、适用范围公…
点击下载
分享:
热门文章
    热门标签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