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权管理制度》

栏目:章程规章制度发布:2025-01-08浏览:1收藏

处方权管理制度

一、医师处方权管理由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和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具体工作由医务科完成。

二、医师处方权获取条件:

1、具有执业医师执业资格和在我院进行执业注册的住院医师以上(包括住院医师)医师。

2、执业医师经过注册后,经医务科考核和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审核,主管院长签字后,授予处方权。签名留样交医务科、药剂科等部门存档。

3、本院退休医师经医院决定反聘,继续从事医疗工作,处方权延续。

4、外院退休医师,应聘在我院工作,在变更注册后,授予处方权,签名留样于医务科、药剂科。

三、医师麻醉精神药品处方权获取条件:

1、具有执业医师执业资格和在我院进行执业注册的住院医师以上(包括住院医师)医师。

2、执业医师经有关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资格,以医院文件形式下发授权通知。

四、取得处方权资格的医师应严格执行《执业医师法》、《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处方权的限制:

1、医院建立处方点评制度,定期填写处方评价表,对处方实施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登记并通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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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权管理制度》

处方权管理制度一、医师处方权管理由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和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具体工作由医务科完成。二、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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