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务员法学习心得体会多篇(含五篇)

栏目:学习培训心得体会发布:2025-01-08浏览:1收藏

第一篇:新公务员法学习心得体会多篇

新公务员法学习心得体会范文1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修订草案)》开始为期一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修订草案调整和完善了公务员的职务、职级、以及分类管理等相关规定,体现出公务员管理将更加适应新时代的要求,更体现出“坚持严管与厚爱的原则”,完善任用标准。

事物是不断运动、变化和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已进入新时代,党和国家的事业正在发生着历史性变革,公务员法也随之出现一些不适应、不符合新形势新要求的地方,对其加以修改和完善,体现了我国法律发展的与时俱进。修订草案中提到的“公务员不得有玩忽职守,不担当不作为,贻误工作的行为。”的相关规定,广大公务员应当认识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的淡薄,是乱作为、假作为、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出现的根本原因。

此外,修订草案中增加了加强公务员监督的有关规定,这将对公务员的晋升、待遇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修订草案将现行公务员法第九章章名《惩戒》修改为《监督与惩戒》,增加了有关加强公务员监督的内容。修订草案中明确,“机关应当对公务员的思想政治、履行职责、作风表现、遵守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开展勤政廉政教育,建立日常管理监督制度。对监督发现的问题,应当区分不同情况,予以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组织处理、处分。公务员应当自觉接受监督,按照规定请示报告工作、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修正草案还进一步明确了对公务员身份的定位,明确“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是人民的公仆”,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取消“非领导职务”,讲公务员职级调整成四等十二级,领导和职级划清界限,便于管理。

修正草案的相关规定,对广大公务员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同时也激发和调动了公务员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了广大公务员的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识。同时也建立健全了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激励广大公务员队伍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提出明确要求。作为基层公务员要时刻加强自我思想教育,深入反省,进行自我批评,改正思想和工作上的失误与不足,沉着冷静,切实增强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努力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添砖加瓦。

新公务员法学习心得体会范文2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对公务员队伍建设和公务员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公务员法的一些规定也出现了一些不适应、不符合新形势新要求的地方,需要与时俱进地加以修订完善。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将于2019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修订的公务员法由原来的18章107条调整为18章113条,增加6条,实质性修改49条,个别文字修改16条,条文顺序调整2条。这次新修订的公务员法为广大基层公务员注入一支暖心剂。一是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对于广大基层公务员来说,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得到提拔升迁,由于种种原因,大多数到退休还是科员,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建立,给广大基层公务员可以享受更高待遇。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关系到相当一部分公务员的职业发展和切身利益,是公务员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大动作。二是建立健全考核奖励机制。规定公务员奖励要坚持定期奖励与及时奖励相结合,突出奖励时效性;将“勇于担当”作为奖励的重要情形,树立崇尚担当作为的良好导向;规定“可以向参与特定时期、特定领域重大工作的公务员颁发纪念证书或者纪念章”,以进一步提升公务员的职业荣誉感。三是健全完善公务员激励保障机制。针对基层公务员工作任务重、压力大,“5+2”、“白+黑”成常态,经常加班加点的情况,规定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不能补休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助,让广大的基层公务员感受到了新政策向基层倾斜,同时也感受到了党中央对广大基层公务员的.关心。按照公务员养老等保险与社会保险相衔接的要求,对公务员的保险规定作了相应修改。

学习新《公务员法》有感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出台,它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人事干部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象征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迈入了新征程。作为一名基层公务员,通过仔细学习对比,我感受到了中央对各级干部工作的关心、从严管理干部的决心和加强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的信心。

抓细抓小,严在日常经常。新修订草案更注重对公务员的日常监督,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将原第九章章名“惩戒”调整为“监督与惩戒”,增加了2条监督方面的规定,用全方位的监督规范公务员的思想政治、履行职责、作风表现、遵纪守法等行为,并根据监督发现问题的,予以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等处置,让管理视角更广更细。新修订的公务员发还增加了“违反国家的民族和宗教政策,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不担当不作为”、“违反家庭美德”等禁止性纪律规定,不仅从政治立场、政治规矩进行严格规定,更要求公务员注重个人品德和家风美德,体现了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

重奖重权,爱在关心激励。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在坚持从严管理公务员的同时,注重加强对公务员正向激励、关心关爱,一是规定定期奖励与及时奖励相结合,突出奖励及时性和时效性;二是针对公务员工作任务重、压力大,经常加班加点的情况,规定给予相应的补休,不能补休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助,保障公务员正常加班待遇;三是按照公务员养老等保险与社会保险相衔接的要求,对公务员保险规定作了相应修改。

相信在修订后的《公务员法》实施后,公务员队伍的活力会得到更有效激发,队伍整体素质会得到更有力提升,国家改革发展会得到更有力支撑。

新公务员法学习心得体会范文3

“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各级领导干部的这一新要求,是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一系列重要论断的最新凝炼和提升。遵循“三严三实”,是每一位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实现“为民、务实、清廉”的思想路径、工作方法、做人之则,更是一条要始终坚守的为政之要。

“三严”是对修己正身之道的凝练和提升,也是对我们共产党人为政之规的高度概括。修身,才能净化升华思想认识,涤荡锻造纯洁灵魂,做到身强身正。用权,旨在以法规为度,严字当头,公字在心,用之公平,杜绝滥用职权,做到心正权正。律己,旨在自律,重在自觉,常思常想,常照镜子,正正衣冠,治治小病,不该伸的手不伸,不该讲的话不讲,不该做的事不做,做到行得正、走得端。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党员、干部要狠刹四风、端正作风,就要把“三严”要求切实贯彻在从政的全过程。只有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才能严以修身。只有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才能严以用权。只有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才能严以律己。

“三实”是对领导干部工作生活方方面面作风建设的更高更实要求。谋事要实,就要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所谋所思所为之事要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不好高骛远、好大喜功,不虚荣浮夸、脱离实际。创业要实,就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从小事做起,从群众关心的事做起,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做人要实,就要诚字当头、实字为先,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对同志忠诚老实,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公道正派。

“三严三实”是为政之要。“严”是慎独慎微的自律,“实”是脚踏实地的干劲。每一位领导干部,要把为政之“严”与做事之“实”熟稔于心、相互融合、外化于形,才能高举为民务实清廉之旗,经得起各种各样的冲击和诱惑,营造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风清气正的为政环境,也才能更好地实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价值追求。

第二篇:新公务员学习公务员法心得体会

新公务员学习公务员法心得体会两篇

篇一

《公务员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干部人事管理的综合法律,它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干部人事工作在法制轨道上迈进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完善干部人事管理体制、规范公务员的行政行为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等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第一、作为一名新进公务员,我最直接的感受是该法尽显人文关怀。主要体现在:一方面公务人员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做出的决定和命令是公务员的基本义务,不得拒绝执行上级依法做出的决定或者命令。但同时也规定,当公务员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时,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命令的意见。这种规定实际上是赋予了公务员拒绝服从错误命令和决定的权利,公务员法既为公务员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履行职责提供了法律准绳,也切实保护了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将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提出申诉和控告等规定列为公务员享有的权利,既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公务员的爱护和尊重,又体现了公务员的权责统一。

第二、公务员进口管理规范化。公务员法增加了我国公务员的入口渠道。新法在第二章中,明确规定了公务员应当具备的七项条件,增加了公务员的入口渠道。对于不同类别的公务员,可以采用选任、委任和聘用的方式。该法肯定和坚持了我国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一项突出和受到普遍好评的重大举措,即公开考试、竞争择优的录用制度。具体而言,新法要求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对于领导职务的任用,则首次用法律的形式肯定了近年来各地各部门积极探索的内部竞争上岗和面向社会公开选拔的改革成果。在第十六章中还首次明确了机关设立聘任制公务员职位,并为此建立了相应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

第三、公务员晋升渠道科学化。过去公务员主要依靠职务的晋升来提高自己的待遇,现在设立了职务与职级并重的双梯制晋升制度。对于一名要求改变现状的公务人员来说,即使得不到职务上的提升,也可以通过职级的晋升,来提高自己的待遇。以法律推动职务晋升的公开化、科学化、民主化,杜绝了暗箱操作,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跑官要官的现象。

第四、公务员管理模式多元化。公务员法第三章特别规定公务员职位按照它的性质区别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并且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建立新的职位类别。为公务员提供了职业发展阶梯,有利于促进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不同类型公务员的成长。如设置专业技术类,不但有利于稳定和吸引科技人才,(www.)而且也有利于培育一支高素质公务员科技专家队伍。

面对公务员制度的不断完善,我既看到了工作中的压力,但更找到了工作的动力。我想在今后的工作中,除了抓紧充实执行XX任务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外,更应该努力将《公务员法》的精神实质贯彻到工作中去,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思想,密切联系群众,时刻关注国家大政方针的具体落实,及时反馈关乎国计民生的各项信息,做到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为国家的社会主义事业多荐言献策。

篇二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出台,它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人事干部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象征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迈入了新征程。作为一名基层公务员,通过仔细学习对比,我感受到了中央对各级干部工作的关心、从严管理干部的决心和加强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的信心。

抓细抓小,严在日常经常。新修订草案更注重对公务员的日常监督,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将原第九章章名“惩戒”调整为“监督与惩戒”,增加了2条监督方面的规定,用全方位的监督规范公务员的思想政治、履行职责、作风表现、遵纪守法等行为,并根据监督发现问题的,予以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等处置,让管理视角更广更细。新修订的公务员发还增加了“违反国家的民族和宗教政策,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不担当不作为”、“违反家庭美德”等禁止性纪律规定,不仅从政治立场、政治规矩进行严格规定,更要求公务员注重个人品德和家风美德,体现了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

重奖重权,爱在关心激励。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在坚持从严管理公务员的同时,注重加强对公务员正向激励、关心关爱,一是规定定期奖励与及时奖励相结合,突出奖励及时性和时效性;二是针对公务员工作任务重、压力大,经常加班加点的情况,规定给予相应的补休,不能补休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助,保障公务员正常加班待遇;三是按照公务员养老等保险与社会保险相衔接的要求,对公务员保险规定作了相应修改。

相信在修订后的《公务员法》实施后,公务员队伍的活力会得到更有效激发,队伍整体素质会得到更有力提升,国家改革发展会得到更有力支撑。

第三篇:新公务员法学习心得体会

新公务员法学习心得体会范文3篇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修订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在公务员队伍和社会各界引发了热烈的讨论,那么,这次的修订意味着什么?

一、提高公务员、尤其是基层公务员待遇,健全保障激励机制,拓宽上升渠道,提高工作积极性。

首先,把现行法中“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的设置调整为“领导职务”“职级”,明确了厅局级以下职务与职级并行,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层次划分为四等十二级。这对于广大公务员、尤其是基层公务员队伍来说,无疑是巨大的激励,基层公务员上升通道更宽了,晋升职级的次数更多了,相应的待遇也能逐级提高。只要公务员脚踏实地的愿干事、肯干事,晋升的大门总会向你敞开。

其次,明确了加班轮休、加班补助和年终奖金的合法合规,对涉及公务员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保险待遇的规定作了相应修改,公务员的收入的提高、享受的待遇通过法律条文得到了保障,免除了后顾之忧,通过健全的保障激励机制,不断激发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新性。

二、更严格的管理公务员队伍,充分发挥监督的约束力,用制度约束权力的运行。

加强监督,让权力运行在阳光下。修订案第九章章节名“惩戒”改为“监督与惩戒”,新增的五十七、五十八条就是对加强公务员监督的直接规定,“严是爱,松是害”,通过严格监督,让公务员感受到监督无处不在,树立起公务员的“敬畏之心”,才能够让公务员远离“高压线”,不干错事、多干实事。

严管公务员队伍,制度红线不可逾越。修订案增加了不作为不担当等禁止性纪律规定,对任职回避情形、地域回避情形、责令辞职规定、离职后从业限制规定等进行了修改完善,进一步扎牢从严管理公务员的制度笼子。明文规定,既是约束,也是保护。不仅明确了各项职责规定、令行禁止,同时也方便了公务员在规章制度内更好的行使权力,为人民服务。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指出:“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是关键。”这次公务员法的修订,正是响应了习主席对新时代干部工作提出的要求,正向激励解除后顾之忧,严管监督鞭策廉洁勤奋,激励+严管模式的严格施行,为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建设夯实了基础,指明了方向!

新公务员法学习心得体会范文3篇2

公务员法作为一部凝聚近二十多年来的理论和实践经验的公职法规。对我国公务员的队伍和人才建设起了强有力的促进作用,不仅是我国公务员要学习理解的基本规范,也是我国公务员思想的重要指导基础。在学习公务员法的过程中,我认真结合联系了公务员岗位的实际,对如何成为一名合格的公务员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具体可归纳为以下五点:

一、要坚决以公务员制度的核心思想为指导

在公务员法第一章总则的第四条中指出,公务员制度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并且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公务员制度的指导思想不仅是党和政府的重要方针,也是公务员制度的核心方针,身为一名合格的公务员,最首要的就是以制度中的指导思想为核心,给自己制定正确的思想政治前提,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带着以此为指导的崇高信念严守岗位,展开工作。

二、时刻维护国家的利益,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遵守法律是每个公民的职责,公务员法中履行义务的第一点要求是“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身为一名肩负国家职责的公务员,更应该严格强有力地要求自己以国家利益为首,不做任何侵犯国家利益或者和国家利益有冲突的事,并且要对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有高度的理解,时刻以国家准则为出发点,严格要求自己的道德规范,高度约束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在遵法守法上起到模范领头的作用,时刻秉持着身为一名公务员所必需的良好原则和形象。

三、按照规定的程序履行职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公务员法中履行义务的第二点和第三点要求分别是“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以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公务员这一岗位不仅是国家赋予的神圣职责,也是人民托付的高度使命,身为一名合格公务员,只有按照规定的每个程序,贯彻落实好制度的每个要求,做好自己的份内职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处理好人民的各种诉求,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热忱把工作完成好,才能不辜负人民所托付的使命,发挥出公务员这个岗位的重要影响力和效用.四、忠于职守,服从上级命令

公务员法中履行义务的第五点要求指出“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身为一名合格公务员,除了做好自己的份内职守,勤恳地完成自己的份内工作,服从上级命令也是重要的一个环节,一名合格的公务员要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随时调动自己的工作积极性,全力贯彻和理解上级的政策方针,服从领导上级的命令,保持良好的工作协同性和配合性,以及时刻配合做好工作的责任心态,才能富有效力地完成所属岗位的职责。

五、公明廉洁,保持良好生活作风

“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是公务员法履行义务的第八点要求,公务员肩负着国家的公务,是人民和国家的重要服务枢纽和桥梁。身为人民的公仆,公明廉洁是首要的准则和条件,一名合格的公务员理应恪守神圣崇高的道德准则,时刻以严格的准则要求自己,坚决不做出任何超越道德底线的事,时刻以公明廉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并且保持正派生活作风,规范严肃自己的言行和举止,始终以公正严明的公务员形象,发挥良好的带头和影响作用。

通过学习公务员法,使我对成为一名合格公务员的基本要求有了更明确的理解,也进一步加深了我对公务员这一重要职责的思想认识,可望在今后的公务员工作岗位上,能更加有效地规范自己的行为,提升自己的准则。并且全力达到学习公务员法的目的:“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观念,依法行政,忠于职守,勤奋工作,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全面加强公务员能力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清湛,作风过硬,充满生机的干部队伍”,以把自己的公务员工作做到更好、更完善。

新公务员法学习心得体会范文3篇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修订草案)》11月1日起征求意见,时间为xx年11月1日至xx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进入了新时代,旧公务员法的部分章节、部分条款已难以适应新时代新形势,必须与时俱进地科学修改,促进公务员领域的健康发展。

一是草案将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总则,明确为公务员工作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规定“公务员制度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贯彻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二是领导职务、职级层次的划分有了新的规定。在新规定下,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厅局级以下设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层次分为四等十二级: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新的职位层次划分更清晰、更科学,更能与机构改革互相协调、互相适应。

三是对公务员的薪资待遇有了新规定。一是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和住房、交通补贴等津贴补贴;二是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不能补休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助;三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公务员的福利待遇;四是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修订草案从新形势,给予了公务员队伍更多的关怀,同时也对广大国家干部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广大国家干部要勤勉于政,孜孜不倦,以实际行动报效祖国和人民!

第四篇:2020新公务员法学习心得体会

2020新公务员法学习心得体会5篇1

我们对干部人事制度的理解和把握的角度审视,公务员法体现了在总结近二十多年来的理论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新的认识。该法的颁布和实施必将开启我国公共人力资源管理的新阶段。公务员法将有力地促进我国公务员的队伍和人才建设

首先,公务员法增加了我国公务员的“入口”渠道。新法在第二章中,明确规定了公务员应当具备的七项条件,增加了公务员的“入口”渠道。对于不同类别的公务员,可以采用选任、委任和聘用的方式。该法肯定和坚持了我国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一项突出和受到普遍好评的重大举措,即公开考试、竞争择优的录用制度。具体而言,新法要求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对于领导职务的任用,则首次用法律的形式肯定了近年来各地各部门积极探索的内部竞争上岗和面向社会公开选拔的改革成果。在第十六章中还首次明确了机关设立聘任制公务员职位,并为此建立了相应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

其次,公务员法明确规范了公务员的“出口”。新法在第十三章中以较大的篇幅,列明了公务员“不得辞去公职”、“予以辞退”、“不得予以辞退”的具体条件或情形,既确立和彰显了公务员管理的严明纪律,又保护了公务员的个人权益不受侵犯。尤其是针对领导干部,公务员法还引入了“引咎辞职”和“勒令辞职”制度。

再者,公务员法把公务员的交流与培训提升到了突出的位置。第十章规定了对公务员的分级分类培训,并将公务员的培训情况和学习成绩与公务员的考核、任职、晋升挂钩。第十一章中规定了国家公务员的交流制度,公务员交流可以在内部进行,也可以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工作人员之间进行。

公务员法将促进对公务员的全面管理

第一,公务员法完善了公务员的分类管理制度。《暂行条例》中没有对公务员进行分类管理的规定,公务员法第三章特别规定公务员职位按照它的性质区别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并且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建立新的职位类别。这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分类方法,不同于

世界上许多国家采取的政务类和业务类公务员的划分形式。

第二,公务员法中对公务员的嘉勉、晋职、升级、工资、福利待遇等一系列权利规定得更为明确、具体;同时细化了对公务员的责任与义务规定,列举了33个小项、15个大项的行为属于违纪行为,必须受到相应的惩戒或处罚。具体内容包括贻误工作、打击报复、弄虚作假、压制批评、欺骗群众、挥霍公款、滥用职权、侵犯群众利益、参与或支持黄赌毒、经商办企业或参与赢利经营性活动等。并相应地规定了违反纪律应给予的六种处分形式,而且在处分期间对受处分者在享受晋升、工资待遇方面有所限制。

第三,公务员法突出了对公务员的严格管理,一是规定了严明的行为规范和考核、惩戒制度,规定了公务员的9项基本义务、16项基本纪律,同时要对公务员进行严格的考核;二是增加了对主要领导成员的管理规定,反映在领导成员的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制度上;三是对公务员的离职从业进行严格地限制,即公务员辞去公职或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在离职3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单位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的经营活动,违反者要给予处罚。同时,公务员法还规定,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2020新公务员法学习心得体会5篇2

这是《公务员法》实施12年来进行的第一次修订,修订草案调整完善了公务员的职务、职级、以及分类管理等有关规定,涉及职务职级并行、职级与薪酬待遇挂钩等政策变化,将对公务员的晋升、待遇等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修订草案中增加了有关加强公务员监督的规定,其中提到,“公务员不得有玩忽职守,不担当不作为,贻误工作的行为。”对于广大担任公职的党员干部来说,这意味着“不担当不作为”的行为不仅违反党内纪律,还或将违法。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要大力加强干部思想教育,引导和促进广大干部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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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务员法学习心得体会多篇(含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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