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栏目:章程规章制度发布:2025-01-08浏览:1收藏

**学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制度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为了加强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建立有效的保障与监督体系,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决策水平,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重大决策:

(一)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的确定和调整;

(二)年度工作计划的确定和调整;

(三)重要专项工作方案的确定和调整;

(四)重要评比方案的确定和调整;

(五)重要活动方案的确定和调整;

(六)重要改革措施的确定和调整;

(七)教育资源布局调整方案的确定;

(八)学校行政机构设立、更名和撤消的审批;

(九)年度财政预算的确定和调整;

(十)教职员工工资福利方案的确定和调整;

(十一)重要合同、协议的审批;

(十二)各类奖励、处罚的审批;

(十三)各类考核结果的审批;

二、重要干部任免:

学校副校级干部,中层干部的任免由区教育局党工委统一部署,在全校教师范围内进行后备干部民主推选产生人选,报请区教育党工委研究批准,再由学校党组织进行考察。

三、重大项目安排:

(一)基建项目的立项和调整申请;

(二)年度校舍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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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学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三重一大“制度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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