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项目现场例会制度

栏目:章程规章制度发布:2025-01-08浏览:1收藏

建设工程项目现场例会制度

第一条  为及时、规范推进基本建设工程项目进展,根据相关规范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建设工程项目现场例会(下称“现场例会”)的形式分为定期周例会、专项例会和临时例会。定期周例会于每周固定时间召开,在项目开工前由参建各方约定。专项例会是根据工程工序召集的专项事项协调,由监理根据工程计划安排。临时例会是由于突发、紧急事项召集的例会。

第三条  现场例会参会人员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单位组成。建设单位由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使用单位代表、学校其它相关管理人员组成。监理单位由总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组成。施工单位由项目经理、技术员、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各阶段各专业分包项目经理组成。其他单位包括设计单位、跟踪审计单位(初审单位和终审单位)等。

第四条  现场例会由项目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各参会单位按要求签到。会议程序和主要内容为:

(一)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情况汇报,包括:目前施工计划与实际进度;前一阶段施工情况(安全、质量、进度)以及未完成原因分析;下周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条件与措施;施工相关单位其它参会人员根据需要提出的完成目标存在的问题和需要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决策、协调、配合、解决的事项;其它与本工程相关的事项。

(二)总监与监理工程师报

解锁后支持完整在线阅读或下载编辑海量优质内容资源

建设工程项目现场例会制度

建设工程项目现场例会制度第一条  为及时、规范推进基本建设工程项目进展,根据相关规范标准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建设工程项目现场例会…
点击下载
分享:
热门文章
    热门标签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