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学习心得[5篇]
第一篇: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学习心得
【篇一】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本次规定注重德才表现、工作实绩,通过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调动公务员群体积极性、健全激励保障机制,体现了正确的用人导向。
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有利于建立公平合理的公务员体制,拓宽公务员晋升通道,有助于完善激励保障制度、能上能下制度。通过建立相应的职级待遇、工资、住房、医疗、交通补贴、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标准,回报公务员的辛勤付出,而不是仅仅用职务的形式。
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要向基层倾斜,科学分类、拓宽尺度,探索能上能下的制度,建立更加合理的激励机制,给干部队伍强心针、定心丸。党的事业根基在基层、血脉在基层、源泉在基层,我们一定要让公务员们立基层、爱基层、有干劲。
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严格把关,根据工作需要、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和资历等因素综合考虑,不是达到最低任职年限就必须晋升,也不能简单按照任职年限论资排辈。在提供正向激励的同时,必须明确降级标准并落实到位,亮明底线,向懒政、惰政发出警示。让付出者得、消极怠工者失,建设符合人性规律、符合执政初衷的好的制度。
【篇二】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其引人注目之处,在于通过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调动公务员群体积极性、健全激励保障机制。
考察我国现有公务员体制,客观地讲,其存在一些固有深层次矛盾,此次印发的文件旨在从中央层面来解决这些问题。原来以职务为主的体制发挥了应有的历史作用,强化了干部的责任担当。但同时,随着社会不断发展,也不断暴露出一些问题。
首先,过去干部队伍“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状态,从制度安排上看有不科学之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青年“要立志做大事,不要立志做大官”。这同样适用于干部队伍。但为什么很多人还是一门心思想当大官?因为保障、福利,以及对职业生涯的肯定、社会荣誉等都与职务挂钩。
其次,常规的管理结构呈金字塔状,这意味着职务越高位置越少,这也产生了不公平的问题。如此一来,如何调动大部分人的工作积极性就成了问题,因为大部分人都在基层一线工作。最典型就是公安系统,他们的职业特征注定了很多人要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默默无闻地在非领导职务上工作。从全国范围来看,乡镇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有很大提升空间。基层的特点是“职务少、出口少”,在县乡一级大部分公务员的年龄一超过40岁或45岁,因为上升空间受阻,就会产生“应付工作”的情绪。
最后,就是长期困扰我们的“能上不能下”这个老问题,即如何落实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照规定降低职级。过去,这一机制之所以难以推进,不仅仅是考虑到“面子”问题,还存在人事管理的内在规律性矛盾。一直以来,我们以职责为主来培养干部,任职的干部有着相当丰富的工作经验。如果机械地考核降级,对组织和体制同样意味着损失。如何既保证积极性,又能让做不好的人离开?这就需要增加管理手段的多样性,譬如考核不合格、不称职,可以通过降职级来负反馈,而不是职务。
总的来看,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有利于建立公平合理的公务员体制,拓宽公务员晋升通道,有助于完善激励保障制度、能上能下制度。社会应当重新理解“公务员”一词,不能把它当作“官”,而是将其视作一个公共服务职业,努力消除官本位思想。让公务员的辛勤付出,不仅仅以职务的形式来回报,还要通过建立起相应的竞争基准和工薪分配、荣誉分配、福利分配标准来回报。
向基层倾斜,科学分类、尺度更宽,探索能上能下的制度,建立更加合理的激励机制,是给干部队伍的强心针、定心丸。党的事业根基在基层、血脉在基层、源泉在基层,我们一定要让公务员们“安心立命”。当然,在提供正向激励的同时,必须明确降级标准并落实到位,亮明底线,向懒政、惰政发出警示。让付出者得、消极怠工者失,才是符合人性规律、符合执政初衷的好的制度。
【篇三】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标志着这项试点多年的改革进入收官阶段。中共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职务职级制度后,2014年6月在吉林、甘肃、江西、广东四省各选一个县试点。2014年1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2015年6月,中央正式决定在县以下建立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2017年6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部分地区和部分在京中央机关试点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改革。2018年底,《公务员法》首次修订,确定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将于2019年6月1日与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同步施行。
公务员职级制从多年前酝酿讨论之初,就是为了解决公务员职业发展的痛点,尤其是广大基层公务员晋升困难的问题。目前公务员的各种待遇主要与职务挂钩,职务晋升成为公务员职业发展的唯一阶梯,造成过分看重职务的问题,广大基层公务员的职务晋升之路堪比万马千军过独木桥,激烈的竞争压力催生了两种极端情况:一些人为求“进步”,不惜跑官、买官,败坏官场生态;一些人多年上升无望,于是心生倦怠,导致人浮于事。其中还有一个重要的意义就是解决基层机关领导岗位不足、留不住人才的问题。基层的领导岗位就那么几个,很多基本干部是注定当不了领导的,于是很多年轻人就寻求另外的出路。职级并行就意味着,不当领导,也能享受待遇,有利于基层留住能干事的人,这对基层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既保障了公务员个人的生活需求,解决了他们生活的后顾之忧,更能使之能够安心基层、安心本职岗位建功立业,保持基层公务员队伍稳定。促使广大公务员正确看待职务,消除官本位现象,定位好“人民公仆”的角色。
当然,将好事办好,还需要有一个明确可操作的细则。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所述,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和资历等因素综合考虑,不是达到最低任职年限就必须晋升,也不能简单按照任职年限论资排辈,体现正确的用人导向。相信,只要做好审核、考察、测评、公示等各个环节的公开透明,严格组织考察和把关,加强纪律监督,定能让《规定》的激励作用最大化。
推行“职务与职级并行”,是为公务员搭设了桥梁,根据公务员个人德、能、勤、绩、廉的具体情况,确定其职务和职级,使公务员走上更适合于自己事业发展、更有利于发挥自身的职业道路,激发释放广大公务员干事创业的激情和动力,使之能在新时代担起新使命,谋求新的更大作为。
【篇四】
即将执行的《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引起了极大关注,众说风云,褒贬不一,仔细研读之后,还是认为这项规定生逢正当时。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的顺利出台,目的在于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健全公务员激励保障机制,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此项制度的出台无疑为奋战在基层一线的公务人员注入了一针强心剂,为广大基层的公务人员在千军万马挤职务这根独木桥边留下了“渡河的扁舟”,在职务之外开辟了职级晋升通道,有利于调动广大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是为基层公务员办了好事、办了实事。
为了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真正发挥鼓励激励作用,我认为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加强执行管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是基层公务员的福音,同样也可能产生矛盾,要平稳有序推行,一方面要坚持公正公平,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杜绝优亲惠友的现象出现。另一方面要严格执行晋升名额限制,避免陷入“论资排辈”、“坐享其成”、“自动晋升”的怪圈,要把规定正真的用好用活,充分发挥激励保障作用。二是要加强正面宣传。新规定的出台,正确解读很重要,这就要求我们及时做好宣传工作,既要突出《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及时出台的重要意义,又要及时打消部分同志消极片面的认识,更要引导大家充分体会到此项规定的激励和保障作用,营造好健康的竞争氛围,让那些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同志备受关怀。三是要坚定不移的推行。新规定的出台,不同的声音在所难免,毕竟此项规定对基层公务人员意义更为重要,甚至可能会出现下属的职级高于上级,工资待遇优于上级的情况,这时就会出现负面的声音;
另外名额的限制同样可能让部分同志产生顾虑,发出不同的声音。面对种种误解和曲解,不能因噎废食,要坚定不移的推动执行,只有在公正的执行中,才能扭转错误的认识和顾虑。
【篇五】
《规定》强调,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和资历等因素综合考虑,不是达到最低任职年限就必须晋升,也不能简单按照任职年限论资排辈,体现正确的用人导向。
《规定》给年轻干部更大空间。让有为者有位,为担当者担当,年轻干部从来不缺干劲和能力,就缺一个机会、一个平台。如今考核优秀有了更加实质性的作用,任职年限缩短半年,更多的单位会选择积分管理考核等科学公平的方式进行考核,最终受益的是有能力有作为能服众的人。这个政策相对打破了论资排辈老思想的限制,给了年轻人更多的空间。
推行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将成为公务员工资增长和职级晋升的另一个通道。换句话说,就是一定的工作年限加上相应的职级,会促使公务员的职务或职级向上递进一个层次。这对于解决公务员晋升的”天花板”问题有着重要意义。
担当作为,强化正向激励的作用。对于广大基层公务员来说,更能使之能够安心基层、安心本职岗位建功立业,保持基层公务员队伍稳定。促使广大公务员正确看待职务,消除官本位现象,定位好“人民公仆”的角色。
【篇六】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从2014年6月党中央在吉林、甘肃、江西、广东四省各选一个县进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的试点开始,再到2018年底的首次修订《公务员法》,职务与职级并行的话题一直是公务员群体谈论最多、关注最紧的话题。近日,这部关乎广大公务员群体切身利益的《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终于颁布,及时回应了广大公务员特别是基层公务员的真切期盼,极大提振了基层公务员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信心和决心。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工作现状早已是基层公务员感受最深的“痛点”,“白加黑”“五加二”的工作模式变成常态,但是以往以职务定待遇的陈规旧例让基层公务员晋升无门、苦不堪言。党中央坚持从基层最需要、最关切的问题出发,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为基层公务员开辟了另一条上升通道,捅破了基层公务员晋升的“天花板”,把激励鼓舞基层干部、关心关爱基层干部要求落到实处,体现了党中央的基层视角,增强了基层公务员立足本职安心工作的社会责任感和自我认同感。
“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基层作为各项政策具体实施层级,对上承接着不同行业、不同职能的机关部门,能不能把政策实事求是地贯彻,能不能到边到底地落实,不仅体现了基层公务员的责任意识,更体现了基层公务员的专业素养。不可否认,当前参加公务员招考的人依旧很多,但报考职位主要集中在大城市、主城区,偏远山区不愿去,基层岗位看不上,甚至个别职位出现零报考的情况。党中央推进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把职级与待遇挂钩,不断提高基层公务员工资、住房、医疗等福利保障,精准突破了基层如何引进人才、留住人才的“瓶颈”,让基层单位、基层岗位有了更强的吸引力、竞争力,为建设一支扎根基层、建功基层的高素质专业化基层公务员队伍提供了坚强的政策支持和鲜明的用人导向。
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基层公务员的职务晋升之路堪比万马千军过独木桥,激烈的竞争压力导致少数基层公务员一眼看到头,拿着“死工资”,心里没了激情,甚至出现铤而走险、“另辟蹊径”的违规违纪问题。纵观党的十八大以来,基层公务员跑官买官者有之、以权谋私者有之、人身依附者有之,这些行为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严重败坏了官场生态。党中央始终着眼净化政治生态,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让老实人看到希望,让实干者奋勇当先,破除了“官本位”思想,端正了基层选人用人导向,解决了“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营造了积极向上、努力进取的干事创业氛围,彰显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的决心和意志。
【篇七】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建立职级序列,畅通职级晋升通道,拓展职级晋升空间,给广大公务员服下了“定心丸”。但环境的变化、任务的变化给党员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年轻干部不能在“晋级”的安乐中丧失奋斗的激情,只有时刻保持“危机感”才能在新时代的浪潮中成为“弄潮儿”。
“危机感”来源于“本领恐慌”。年轻干部步入基层一线的工作岗位,往往会面临基层环境难以适应、工学矛盾突出、缺乏工作经验等诸多问题,出现“本领恐慌”现象。加之信息时代知识迭代速度不断加快,旧知识的“保质期”越来越短,更要求年轻干部不断增强自身的“迭代能力”。《规定》的出台,解决的是后顾之忧,面对新时代新挑战,党员干部要每天问自己“今天,我更新了吗?”
“危机感”不是“干着急”。面对新形势新任务,部分党员干部确实有了“危机感”,但心里干着急,还是用老套路老办法,有的甚至拉关系跑项目,陷入了“四风主义”的泥塘,踩上了“乱作为”的红线,于事无补的情况下于事添乱。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唯有用理论武装“大脑”、以实践摔打“腰板”、以反思提升“底气”,方能破解“本领恐慌”与“能力危机”。年轻干部不妨给自己排出“学习计划”开列“学习清单”,把理论学习和政治素质提升挂起钩来,把理论和实践联系起来,在实践中,磨砺心志、练就本领、成就自我。初次走上工作岗位的干部要在自己的岗位上尽可能的锻炼自己,困难、挫折面前,始终保持一颗积极向上、昂扬进取之心;
压力、重担面前,时刻鼓励自己,适时调整心态,坚持不懈终能柳暗花明;
寂寞、空虚面前,不忘初心、坚持学习,方能耐得住寂寞、守得住繁华。
第二篇:《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感悟
【篇一】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此次印发的《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主要通过七个章节三十四条对我们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进行了详尽的解释说明及对照,给我们公务员管理提供了职务与职级并行的理论依据。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的印发对我们党管干部原则,全面从严从实加强人才管理,加强公务员队伍管理建设提供了强有力保障。笔者认为,《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的印发能有以下重要意义。
强化公务员队伍建设,推进人才管理科学化,精准科学选人用人。之前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精准科学选人用人,坚持将从严要求贯穿始终,吸收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选人用人工作中探索形成的实践成果,衔接了近年来出台的相关新政策新法规,回应了干部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推进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对提高选人用人质量有着重要意义。《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相结合能从更深更广的层面加强推进公务员队伍建设,人才管理,科学选人用人。
强化公务员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中提到“为了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健全公务员激励保障机制,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强化公务员队伍建设,让有能力有作为的干部能有更好的平台。《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中对公务员的晋升职级、需要具备基本资格、晋升职级程序步骤有了明确规定。规范公务员职级晋升程序,强化队伍建设,让有干事能力有担当精神有作为敢作为勇于创新的干部提供强有力保障。
强化公务员队伍建设,让有“等靠要”等老旧思想的公务员看清现状。《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中也对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
受到降职处理或者撤职处分的;
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有这些情形的公务员提出不能晋升职级或降低职级的处理。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的印发,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各地区各部门要坚定不移地加强公务员队伍管理不断向纵深化发展,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
【篇二】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规定的印发,对于进一步的健全公务员激励保障机制,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有重要的意义。
一是让公务员更有干事创业精气神。在过去,我国县以下机关公务员往往面临晋升通道狭窄等困境,基层公务员很难得到晋升的机会,在乡镇工作了几十年,也许退休还是个科员。想要依靠职务晋升来提高公务员的待遇,难以调动广大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加之工资待遇与职务级别直接挂钩,有的干部到退休都没被提拔,工资自然也就提不上去,工作中难免产生消极情绪。
二是打开另一条通道,使更多的公务员通过晋升职级,获得相应的待遇、荣誉感和认同感,值得肯定。尤其一些基层公务员职务难以提拔,也能通过晋升职级体现价值,能够实实在在地感受到组织的认可。通过职级晋升上涨了工资,可以让不少基层公务员缓解生活和家庭的负担,他们即使在科员这个岗位干了30年仍得不到晋升,也可以享受和他所在职能部门的局长一样的待遇,这种鼓舞正是一剂“强心针”,调动了他们的积极性。
三是职级晋升打破了干部成长“天花板”,虽然晋升渠道多了,也有严格的“关卡”要过。要经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重重考验,经历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廉政情况等量化打分,其中任职表现、考核等情况,还需要人社、编办、纪检等多个部门参与核查,严谨绝不亚于干部提拔。这些“关卡”正是为了遏制熬资历、混日子的风气,卡住以为熬够年限就能晋级的公务员,营造出职级的升高必须靠成绩的良好政治生态。
【篇三】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职务与职级,不仅决定着公职人员的薪酬收入,同时也影响到公职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关系到公职人员能否尽心尽力的工作,是否脚踏实地的服务群众。但长期以来,职务与职级却存在着不并行的“老瘸腿”问题,一只脚长一只脚短,一只脚快一只脚慢,从而导致走不快、走不远。拖慢了部分公职人员进步的速度,消磨了一些公职人员工作的热情。
此次中共中央着眼职务职级,精准发力,对症下药,以规定的形式为公职人员扫清思想上的后顾之忧,激发公职人员谋事创业的热情,以期根治职务职级长期不并行的“老瘸腿”问题,推进行政体制改革步入深水区。
根治职务职级不并行的“老瘸腿”,需要找准“老中医”。为者常成,行者常至。“老瘸腿”问题并不是一朝一夕才形成的,而是积病已久的沉疴,之所以久病不治,重点在缺少“老中医”。
上下同欲者胜,各级政府部门都应该秉持“老中医”的态度,号脉问诊、自查自纠,将政策贯彻落实到位,崇尚实干、狠抓落实。否则,再好的目标,再好的蓝图,也只是镜中花、水中月。
根治职务职级不并行的“老瘸腿”,需要找对“药方子”。良法可以事半功倍,恶法必定事倍功半。正确的工作方法是实现工作目标的基础,也是提高工作效率的保障。职务职级不并行是一个老大难问题,关系到无数公职人员的收入,影响到大量公职人员的发展,推行必定遇到困难,可能会产生矛盾。因此,将好的政策执行好,达到理想的“疗效”,还必须找准“药方”,对症下药,保证政策落实到位。
根治职务职级不并行的“老瘸腿”,需要拔掉“病根子”。打蛇打七寸,擒贼先擒王。马克思主义关于矛盾的方法论要求我们找准问题的关键,实事求是的开展工作。职务职级不并行的“老瘸腿”,暴露了在实际工作中,政策滞后于现实发展的问题,也提醒各级政府应该注意找准矛盾的变化,适时适度的调整政策,使政策适应发展的现状,助力发展的需要。否则,就很难保证不会再出现“老寒腿”“老跛腿”问题。
职务职级不并行的“老瘸腿”问题,需要有实事求是的“老中医”,开出对症下药的“药方子”,从而拔掉产生问题的“病根子”。为公职人员打造两条强劲有力、踏石有痕的创业之腿,助力其在追梦路上走得更快更远。
【篇四】
人不激不奋,水不激不跃。近日,中央印发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让公务员晋升走进春天里。
如果说职务晋升打开的是公务员仕途的一扇窗,那么职级晋升,则是打开了公务员职务晋升“天花板”后的又一扇门。
在公务员职务晋升的金字塔里,越往上走就越难,永远是“僧多粥少”,从科员起步,到乡科级、县处级,再到厅局级、省部级,最后走到仕途顶峰的国家级,犹如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并不是所有公务员都能走到最后。特别是对基层公务员来说,有的一辈子在乡科级职务中徘徊不前,甚至一度自嘲患上“妇科病”。而职务与职级并行,无疑给广大基层公务员带去了福音,只有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过硬、工作实绩突出,虽然在职务上止步,但在职级上就不会止步,能够享受到相应职务层次的住房、医疗、交通补贴、社会保险等待遇。
不难看出,职务与职级并行,不是提倡“吃大锅饭”,也并不是所谓的“雨露均沾”,普发性福利,在职级设置与职数比例上都有一套严格的标准和参数,注重激励少数特别优秀的县(市、区、旗)党委书记。《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明确指出: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和资历等因素综合考虑,不是达到最低任职年限就必须晋升,也不能简单按照任职年限论资排辈,体现正确的用人导向。
公务员职级实行能上能下,明确了四种不得晋升职级的情形,规定了四种降低职级的情形,在制度顶层设计上,形成了闭环系统,有效杜绝了职级晋升上的“好人主义”,也有效规避了职级晋升“能上不能下”的制度弊端。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把《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落到实处,关键是要以“严”的标准、“实”的举措,让并行规定焕发生机与活力,成为引领公务员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源头活水”。
【篇五】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规定旨在畅通职级晋升通道,拓展职级晋升空间,促进公务员立足本职安心工作,激励公务员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规定要求,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在职级职数内逐级晋升。在现行规定下,一名基层公务员从科员二级逐级晋升到主任科员一级,最快需要10年。而在过去的一段时期里,很多基层公务员的职级待遇10年都还可能停留在科员级,可以说本次规定的出台打破了过去基层公务员在职级晋升上的天花板,对鼓励基层公务员安心干事创业起到了极大的鼓舞作用。
好的待遇应该留给好的干部。规定明确要求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和资历等因素综合考虑,不是达到最低任职年限就必须晋升,也不能简单按照任职年限论资排辈,要在晋升中体现正确的用人导向。要让有为者有位,吃苦者吃香,不能让混日子的人钻了空子,更不能让干实事的人寒了心,这就要我们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从严管理干部,在干事创业和担当作为中识别好干部。
正所谓,机会都是留给有准备的人。要想获得职级晋升的机会,就不能靠等待、靠“分配”,应早打算、早准备,要做好肯创业的打算和能吃苦的准备。一些年轻的公务员才参加工作不久就对工作失去了激情,没有一个准确的职业生涯规划,工作后不注重自我提升和锻炼,致使早期就出现“能力恐慌症”,在关键时刻顶不上去,自然也就丧失了成长成才和职级晋升的宝贵机会。
公务员的职级晋升不是靠等出来的,而是靠干出来的。要通过树立能者上、庸者下、劣者太的正确用人导向,让政治素质好,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勇于担当,工作实绩好,群众认可度高,作风品行好的人尽快脱颖而出。要善于用科学的考核评优办法、正确的容错纠错机制、多重的人才培养渠道,为肯干事的人多开绿灯,为敢担当者担当,让他们尽快成长起来。
职级的晋升是确定工资、住房、医疗等待遇的重要依据,并不具有领导职责,主要目的不是为了选拔领导干部,而是希望广大公务员能安心履职,在工作岗位上实现自身价值。作为公务员应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事业观,始终保持“无我”的境界,把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作为我们的奋斗目标,交出不负人民期待满意答卷。
【篇六】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健全公务员激励保障机制,既是硬举措,更是指南针,构建了崇尚实干、带动担当、加油鼓劲的正向激励体系,树立体现讲担当、重担当的鲜明导向,传递了积极的信号,激荡人心。
破除“天花板”,让公务员有奔头。行政级别呈现的“金字塔结构”造成了“僧多粥少”的局面。再加之“一眼望到头”的职业生涯,入不敷出的经济窘况,仇官心态下的种种误解,磨灭了许多公务员的激情,退却了最初的梦想,只剩下现实残酷的煎熬,扛着公仆的责任艰难前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开辟了职务晋升之外的“新渠道”,破解了基层干部晋升的“天花板”难题,畅通了公务员职业发展空间,令人闻之振奋,让公务员感觉有前途、有奔头。
摒弃“官本位”,让公务员有干头。在基层现状中,约九成公务员在科级以下就走完全部仕途,职务晋升成为了公务员职业发展的“唯一通道”,滋生了“副科病”成为了基层公务员说不出的痛。“职务与职级并行”将“非领导职务层次”改成为“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层次”,构建了干部成长的“双通道”,让职务与职级比翼齐飞,给广大公务员注入了“强心针”,不再单恋“官位”的帽子,定位好公仆角色,干出人民满意的业绩。
划定“硬杠杠”,让公务员有劲头。体制内“温水煮青蛙”的现象,滋生了平平安安占位子、庸庸碌碌混日子等“作风病”,为群众所诟病。“职务与职级并行”不论是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任职年限缩短半年的“巨大诱惑”;
还是公务员晋升职级根据工作需要、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和资历等因素的“综合考量”,给公务员职务职级晋升划定了“硬杠杠”,树立了崇实干、重实绩的导向,让端着“金饭碗”的公务员有了危机感,倒逼公务员摒弃杂念,坚定信念,甩开膀子,干出样子。
“职务与职级并行”强化正向激励,吹响了新时代奋斗的号角,令人振奋,让人期待。然而,执行力才是好办法的生命力。职务与职级并行的“美好蓝图”,需要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执行到位。而如何预防好制度被层层加码、导致变味,变成部分官员加薪的“快捷通道”,才是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致胜法宝”。
第三篇:《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心得体会
【篇一】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3月28日《人民日报》)
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建立职级序列,畅通职级晋升通道,拓展职级晋升空间,促进公务员立足本职安心工作,意义作用十分重大。“职务与职级并行”终于来了,广大公务员要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学习心得[5篇]
本文2025-01-08 00:26:38发表“学习培训心得体会”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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