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谈心谈话制度规定

栏目:章程规章制度发布:2025-01-08浏览:1收藏

局谈心谈话制度规定

为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深入了解干部职工,关心爱护干部职工,促进干部职工政zhi思想工作的经常化和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zhi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和省、市纪委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谈心谈话的原则。

(一)实事求是原则。要增强责任意识,一分为二,客观公正,讲事实摆道理明是非,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其缺点和不足,对存在的问题要明辨是非,态度鲜明。

(二)以诚相待原则。

要营造良好的谈心谈话氛围,消除彼此之间的思想顾虑,开诚布公,畅所欲言。同时注意听取谈心谈话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三)教育疏导原则。

对有干部职工有违规情况时,要本着防微杜渐、治病救人的态度,适时提醒、告诫、引导谈心谈话对象,耐心说服教育,帮助其提高思想认识。

(四)有的放矢原则。

要从实际出发,针对谈心谈话对象的不同情况和特点,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

二、谈心谈话的对象

(一)局领导班子成员之间;

(二)局领导与各处室(单位)负责人之间;

(三)局领导与机关干部职工之间;

(四)处室(单位)负责人与干部职工之间。

三、谈心谈话的类型

(一)日常交心谈话。

局党组书记、局长与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局领导班子成员与局机关、单位党员、干部之间,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谈心谈话,交流学习、思想、工作、生活情况,了解掌握其思想动态,听取意见建议。

(二)考核反馈谈话。

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民zhu测评、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等情况,及时向被考核对象进行反馈,肯定成绩,指出不足。

(三)提醒帮助谈话。

干部职工在承担重要工作任务或工作出现差错、工作作风有不良倾向等情况时,鼓励其积极进取,奋发向上,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醒其保持头脑清醒、严于律己。群众反映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时,及时提醒,帮助其提高思想认识,及时改正,做到防微杜渐。

(四)批评诫勉谈话。

对不能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处室(单位)内部出现严重不团结现象的,工作失误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民zhu考核比较差的,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廉洁自律或干部任用等方面有群众反映但尚未构成违纪行为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或实行诫勉,责令限期改正。

(五)职务调整谈话。

干部提拔任用、调整交流、转任非领导职务和退休时进行谈话,全面客观评价干部,听取意见建议,并提出相关要求。

四、谈心谈话的发起

(一)组织约请。

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约请干部职工谈心谈话。一是集体谈话:针对领导干部或干部职工存在的共性问题,可进行集体谈话。二是个别谈话:在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中层干部岗位调整,以及针对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干部职工的个性问题可进行个别谈话。

(二)个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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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谈心谈话制度规定

局谈心谈话制度规定为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深入了解干部职工,关心爱护干部职工,促进干部职工政zhi思想工作的经常化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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