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栏目:章程规章制度发布:2025-01-08浏览:1收藏

建立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深入贯彻中央、XX省以及《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X政办〔2020〕X号)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对我县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以下简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经县政府同意建立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组成组长:XX副县长

副组长:XX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XX县教体局局长

XX县公安局局长

XX县民政局局长

XX县财政局局长

成员:XX县人社局副局长

XX县交通局副局长

XX县卫健委党委委员

XX县城管局副局长

XX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XX县民政局副局长

各镇、产业集聚区行政一把手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做好会议筹备工作;协调督促各单位履行工作职责,落实联席会议决定;收集汇总并通报各单位职责完成情况;组织督查相关单位开展联合行动;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主要职能

(一)掌握辖区内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情况和动态,提出工作方案和相关措施。

(二)督促各相关单位履行职能,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属地分级管理、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

(三)对辖区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劝导,建立长效属地管理机制。

(四)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成员单位职责

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的原则,严格落实属地政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设施建设、经费保障、人员调动和监督管理方面的主导作用,建立源头治理和回归稳固机制,加强流出地、相关部门之间的联动救助,强化政府部门、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协同配合,合力形成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机制,协同县救助站完成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一)县民政局牵头负责救助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配合市救助站完成人员安置、返乡护送、安全管理等工作。

(二)公安机关、城市管理部门履行街面巡查职责,主动承担街面巡逻任务,依法处理强讨恶要、滋扰他人、扰乱公共秩序的流浪乞讨人员,对工作中发现报警求助的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应及时引导、护送至救助管理机构,对发现危重病情的流浪乞讨人员直接护送至定点医院救治,严厉打击拐卖流浪未成年人和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犯罪等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救助管理机构为滞留超过三个月仍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长期滞留人员办理落户登记手续,为本地区因长期在外流浪被注销户籍的受助人员办理恢复户籍等相关事宜。

(三)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依法做好防范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的管理工作,在执行公务期间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和流浪未成年人要做好告知、引导和护送工作,协助公安、卫健部门做好街头救助工作;

对流浪乞讨人员中违反城
解锁后支持完整在线阅读或下载编辑海量优质内容资源

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深入贯彻中央、XX省以及《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点击下载
分享:
热门文章
    热门标签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