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履职重实效 服务大局促发展[精选五篇]
第一篇:依法履职重实效 服务大局促发展
依法履职重实效 服务大局促发展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依法履行职责,不断增强监督实效,促进科学发展,是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深入探讨的重大课题。近年来,特别是今年换届以来,济宁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实施监督法,按照服务大局、关注民生、依法履责、提高水平的总体思路,积极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扎实做好代表工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坚持精选议题,增强监督针对性,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前提条件。监督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每年选择若干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听取和审议政府、法院和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有计划地对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组织执法检查,是监督法对各级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的一项明确要求。吴邦国委员长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指出:“监督工作针对性越强、越集中,监督工作效果就越明显、越好。”因此,在监督议题的选择上,我们认为应坚持少而精原则,按照省人大常委会高新亭常务副主任提出的“围绕党委重要决策、政府着力推进、人民群众普遍关心、人大法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制定工作计划,确保监督议题选得准,开展工作针对性强。今年,济宁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学苏北精神,促济宁跨越”的战略决策。我们按照市委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确定的招商引资、重大项目、重大事项、重大工程、园区建设及落实政府部门为转变作风、提高效能而作出的承诺等方面开展工作,收到明显效果,有力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发展。
二、坚持求真求实,深入调查研究,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本要求。毛泽东同志有句名言,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不论是行使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还是指导开展代表工作,要做到情况明了、有的放矢,都离不开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会上十分钟,会前十日功”。对常委会确定的每项审议议题,对牵动全局的大事要事和党委关心、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只有坚持求真、求实、求深,翔实地掌握第一手材料,才能提出有效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和措施。在组织开展煤炭产业发展情况调查和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深度调研时,我们从常委会机关和政府有关部门抽调20多名同志组成几个调查组,历时几个月,在深入调研、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写出的调查报告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提出的意见建议大部分被市委采纳。最近,我们按照市委主要领导同志的要求,组织开展的关于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的调查,由于工作认真细致,撰写的调研报告内容翔实、情况全面,观点客观,针对性强,所提建议有很强的操作性。市委转发后,受到一致好评。为推动全市代表小组建设,今年5至7月,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领代表工作部门的同志,多次深入到各县市区、部分乡镇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并在该项工作开展最好的邹城市召开了全市代表小组建设现场观摩会。为深入贯彻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筹备开好全市人大工作经验交流会和市人大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由机关秘书长带领办公室、研究室的同志,到全市12个县市区及部分乡镇进行调查摸底,发现典型,查找不足,使我们对全市人大工作的现状和努力方向有了深入了解,为制定措施、改进工作提供了充分依据,增强了做好人大工作的主动性。为认真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市委有关指示精神,谋划好明年的工作,今年11月中旬,常委会各位主任带领机关的同志深入到各县市区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听取意见建议,力求新一年的工作选题更有针对性,监督更有实效性,各项工作再上新水平。
三、坚持多措并举,提高审议质量,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关键环节。举行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是地方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的基本形式和主要途径。审议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整体水平。如何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我们认为,应把握好四个环节。一是制定相关制度,严肃纪律,确保与会人数。工作中,我们制定了提高常委会议事质量的办法,对出列席会议等有关事项作了明确规定。二是加强会前学习和沟通,让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工作情况,使他们发言言之有物,言之有理,言之有据。审议意见提出前,加强与政府分管市长和政府职能部门面对面进行沟通。共同分析问题,研究解决措施,提出建议意见。三是改进会议形式。有些议题可以将会议开在现场,采取视察与审议相结合的形式。济宁市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就是在对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视察的同时召开的,根据现场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出建议,会议取得良好效果。四是形成审议意见。对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情况,最终要体现在审议意见上。换届后,我们十分重视审议意见的形成,将原来会中形成并通过的做法改为“三审制”:即会前各专门委员会根据调查情况形成初步审议意见提请主任会议预审,修改后提请常委会分组会议再审,会后对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发言和各组审议情况进行汇总,对审议意见进行再次修改充实,经有关专门委员会终审定稿后以文件形式印发。对这种做法,“一府两院”普遍反映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大大增强,为下步抓好审议意见的落实奠定了良好基础。
四、坚持跟踪督查,增强监督实效,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目的。对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是增强监督实效的有力措施。常委会作出的审议意见,应注重跟踪监督,督促“一府两院”抓好落实,反馈有关情况。对一些重要的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有的需要连续几年开展跟踪督查。“引水入城”水活流清是济宁市城市建设的重要工作之一,也是市区人民群众多年的期盼。对实现市区“引水入城”水活流清的审议意见,我们进行了跟踪监督。4月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现场视察,促进了工程的实施。5月实现了城区水系贯通。为确保水质水量,人大城环委的同志组织跟踪督查,7月份组织有关部门沿线察看,定点采取水样进行检测,并向社会各界进行问卷调查。在此基础上召开有关部门、专家参加的座谈会进行论证,提出了如何确保水质水量和水活流清的建议,政府有关部门正在出台措施。我们的做法得到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和广大市民的普遍赞成,认为如果没有人大强有力的跟踪监督,这项民生工程不可能取得这样令人满意的效果。今后我们还将跟踪督查,直到此项民心工程得到较好巩固。
五、坚持务实创新,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础。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是国家权力的行使者、人民利益和意志的体现者、现代化建设的模范参与者,是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力量。吴邦国委员长在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报告中指出:把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把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作为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举措,把增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实效作为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环节。人大机关作为人大代表的集体参谋助手和服务班子,做好代表工作是义不容辞的职责。代表工作的实践使我们深刻认识到: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密切党和国家机关同人民群众关系的有效途径,是增强人大工作生机和活力的重要保证。作为基层人大要发挥好代表作用,可以通过抓培训、提高代表素质,搭平台、规范代表小组建设,建机制、促进代表履职,树典型、展示代表风采等多种途径,积极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条件,提供保障,真正让代表成为人大工作的主角。只有把代表工作做实了,人大代表充分发人大工作才能充满生机和活力,才能取得新成效。
第二篇:强化监督重实效 依法履职促发展
强化监督重实效 依法履职促发展——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工
作综述
开拓创新促发展,务实进取谱新篇。承载着全市人民的期待和重托,市人大常委会以累累工作硕果走过了精彩辉煌的2012年。
过去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历次全会、十八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行使各项法定职权,为推动和谐富裕文明新余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加强创新监督工作,推动我市科学发展
2012年,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紧扣“加快建设国家新能源科技城,建设全国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实现人均期望寿命80岁”三条主线,以影响经济平稳发展、影响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问题为重点,依法履行监督职能。
项目建设是我市用好“三大政策”、破解当前经济难题的重要抓手。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推进项目建设作为人大服务中心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围绕推进项目建设开展监督。2012年,市人大常委会对蒙吉铁路(新余段)、高铁新区、省职教园区、白梅水利枢纽工程、袁河(孔目江)生态治理工程等事关全局、影响长远的项目进行了视察或调研。多次召开“1020工程”和部分重点项目推进会,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78个。进一步加强了对计划、预算的执行监督,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经济发展态势,作出了调整计划部分指标的决议,对各项重点预算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严格审查,推进相关部门进一步规范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发挥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围绕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对我市水利改革发展情况、高速公路沿线村庄建设提升工作、《农业法》执行情况进行了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为推动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建设生态新余,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新余未来的长远大计。市人大常委会把促进环境资源保护和绿色生态新余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就污水治理、水土保持等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方面存在的难点问题加大监督力度,督促有关部门关闭了孔目江、袁河两岸一批污染企业,全部拆除了仙女湖湖区网箱,开展了机动车尾气检测核心环保标志工作,配合和支持政府制定苗木花卉产业发展规划、出台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全面启动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加快受污染土地的治理。
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关注民生、维护民生,是人大常委会义不容辞的责任。为缓解农村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对乡镇卫生院运行情况进行了调研,提出了进一步完善运行、监管机制,坚持医药分开,坚持药物零差价率销售等建议,促进了我市乡镇卫生院医疗保障水平的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性住房建设、教育事业发展等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市人大常委会加大监督力度,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进行专题调研,向市政府建议改善教学网点布局,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社会和谐是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基本保证。市人大常委会围绕推动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加强监督,在全省率先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法工作的决定》,要求市检察院进一步加大对渎职侵权犯罪的查处力度,取得了较好的实效。
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人大代表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市人大常委会以贯彻实施新修改的代表法为契机,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工作,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积极引导代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化解民怨、排解民忧,增强了人大工作的生机和活力。
一年来,全市49个代表小组开展视察、检查、调研等活动150次,提出建议意见356条,推动了取消农村水费征收、撤销清宜线界水收费站、厂中村搬迁、城乡结合部村民子女就近入学、设立特殊医疗救治基金等一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解决。
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拓宽代表履职渠道,一年来共邀请120多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组织的各项履职活动,组织代表100余人次参加市直各部门召开的有关干部作风集中整治、行政执法、行风评议、社会管理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听证会、座谈会、测评会。
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严格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认真做好干部任免工作。一年来,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8人次,从组织上保障了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转。共组织拟任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47人次,增强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不断提高履职水平
加强常委会和机关建设,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国家权力机关行使职权、发挥作用的重要途径。市人大常委会努力提高自身建设的科学化水平,思想、作风和制度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坚持和完善常委会理论学习和法律讲座制度,建立了机关青年干部授课制度、理论研讨论文评比制度,举办了19次专题学习、8期法制讲座,进一步增强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党的观念、大局观念、法律观念和群众观念,提高了依法履职能力。
完善了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议事规划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确保重大事项决策依法、民主、科学。完善了机关16项规章制度,使机关规范、务实、高效动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支持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扎实开展“服务发展,创先争优”活动,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实现了监督与支持、监督与服务的统一。常委会领导沉下身子,深入挂点联系的项目和乡镇社区,倾听基层呼声,帮助排忧解难,确保了帮扶的19个重点项目有序推进,联系的7个招商小分队全部完成招商引资任务,一批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有效解决。机关党员干部积极走访群众,认真做好信访工作,一年来共接待群众来访247人次,处理群众来信96件,均做到了“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
第三篇:履职尽责促发展
履职尽责促发展
市人大代表青龙县第一代表小组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根据市、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紧密结合秦皇岛市及青龙县发展现状,及时制订好全年活动计划,创新代表活动方式,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服务保障,有效促进了人大代表作用的全面发挥。建立健全了“代表小组活动制度”、“代表小组联系制度”和“代表小组履职交流汇报制度”,不断提高代表小组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近年来,组长组织代表围绕市县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参政议政,为保民生、保发展、保稳定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我们代表小组的成员能够认真遵守代表大会纪律,履行代表职责。尽管每位代表都有许多繁忙的工作要做,但是,只要通知参加会议,都能够全身心投入到会议之中,在审议大会报告过程中,站在代表和维护群众利益的高度,踊跃发言,陈述观点。有强烈的参政意识和较强的工作能力。思考问题有深度,处理问题有方法。每次代表大会期间,我们都能提出很多具有建设意义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在上次市人大代表会上,我们小组提出了《关于解决偏远山区幼儿教师缺编的建议》、《关于在城市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建议》等八条建议。
大会闭会期间充分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尽可能把人民的呼声与政府的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近几年来,一直把联系选民、走访群众作为履行职责的一个重要前提,广泛听取和征求人民的意见和反映,了解群众的愿望。不但要定点、定期与群众联系,而且有重点的进行联系。经常登门入户,及时获取第一手资料。
第一代表小组的代表中多数同志都具有工作职务,承担相应的行政职责和社会责任。但始终不忘自己的代表身份,从各自的工作角度履行自己的代表职责。为了更有效地为秦皇岛市及青龙县的发展建设做贡献。深入实地进行视察、调研,广泛听取了方方面面意见。在调查走访中,我们发现很多学校校门口有摆摊设点现象。学校门口设有小食品、快餐、油炸食品的小摊点。给学校管理及师生人身安全带来了影响。据说有的学校曾多次与摊主交涉,都没有收到很好的效果。一方面,各摊点位于学校周围的公路上,学生在买的过程中,时常有车辆通过,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另方面,小摊点属于无证经营,均无营业证和卫生许可证,原材料进货渠道没有保障,其所买食品质量无法保证,而且在加工过程中车辆经过,尘土飞扬,对学生身体健康影响极大,对学生饮食安全形成极大隐患。小摊点的存在已经严重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我们及时向有关单位上交了《关于“取缔校门口非法小摊点的”》的调查报告。在代表走访收集意见和建议时,村干部反映了关于新型合作医疗的一些实际问题:
(一)、人口任务指标没有体现实际情况。
(二)、门诊药费报销操作中开网时间短且设置上限。
(三)、住院药费报销操作中设置上限。
(四)、有“参合”了反而费用高的现象。为了保证参合率及参合人员按规定标准和时限足额缴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筹资部分资金,我们提出了《 “关于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制度”的建议》。原来设在凤凰山乡的农村信用合作社,搬迁到安子岭乡。凤凰山是非常偏远的山区,老百姓办事是特别困难。粮食直补、低保、双女户、退耕还林家电下乡补贴的领取都很不方便。影响农村信用合作社服务“三农”的作用。我们第一代表小组提出迁回的建议,结果有关部门很快得出答复。现在凤凰山农村信用合作社已经竣工并开始营业。我们先后走访了公安、城建、工商、卫生、教育和农业等10多家部门,针对实际情况共提出多条建议、批评和意见,开展督促检查,全程跟踪问效,直至问题得到妥善解决,有力地维护了群众利益,为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为地区经济稳步发展和人民生活安定祥和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第四篇:依法履职自查报告
依法履职自查报告
依法履职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我镇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依法治县办的具体业务指导下,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要求,加快建设,依法治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一步增强全镇公民法治理念,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营造平安稳定的良好法治环境。现对我镇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自评:
一、组织保障
1、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规划全面部署依法治理工作。调整充实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镇长木基介布任组长,分管领导孙拉铁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依法治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孙拉铁任办公室主任。(自评得分6分)
2、认真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州县依法治理工作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研究制定了《新市坝镇依法治镇工作规划》,对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并将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综合目标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范围。(自评得分6分)
二、法制宣传
3、领导带头学法。健全并落实了领导干部学法和党委会、政府办公会会前学法制度。党委、政府中心学习小组坚持把学习法律知识作为一个重要内容,开展专题学法讲座1次,组织干部职工集体学法在3次,学法有记录、有笔记、有考试、有体会。结合工作实际,镇领导带头查找在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整改措施,积极改进,建立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档案。(自评得分6分)
4、深入开展°法律六进±等活动。为了搞好普法教育,在经费相当紧张的情况下,购买普法有关的《普法读本》、《物权法》、《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公民法律知识读本》等法律、法规内容,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开展自学。在全镇范围开展法制讲座1次,发放宣传学习资料4次。(自评得分8分)
5、切实加强普法宣传工作。在镇政府、社区、学校、村活动室设置法治宣传专栏21处,法治文化宣传点6处,并在全镇范围内悬挂、喷涂大型法治宣传标语 8条。(自评得分9分)
三、依法执政
6、健全议事规则。凡涉及我镇全局性问题及重大事项均由党委政府领导召开党委会会议集体决定,并聘请镇司法所所长担任法律顾问,为镇党委重大决策提供评估、咨询、论证意见。(自评得分5分)
7、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制度,党委决策事务通过广播、公告等多种方式公开,完善领导干部依法办事制度,全年领导干部无违法违纪事件发生。(自评得分6分)
四、依法行政
8、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对各类规范性文件进行整理归档以形成专卷;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将可公开政务信息上传至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切实开展行政权力事项清理、规范和公开工作。(自评得分2分)
9、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严格要求镇畜牧、计生、安全生产等部门职工佩戴执法证上班,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和规范。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过失)责任追究制,全年未出现执法过错(过失)事件。(自评得分5分)
10、全镇辖区内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资源开发开采权出让、政府采购等均纳入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公开交易。(自评得分3分)
五、社会治理
11、全镇大力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健全重大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警应急机制和矛盾纠纷排查、法治化解机制,形成了由包村干部联系村、村两委联系组、组联系户的三级联系机制,层层联系,及时上报并处理各类突发性事件,切实提高了应急处置能力。全力协助司法机关依法打击严重违法行为,全年辖区内治安良好,未发生严重违法事件。大力加强网络社会管理,对群众上报的各类事件妥善处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自评得分6分)
12、健全全镇民主监督机制,各村均、社区召开群众大会制定并完善符合各项法律法规、民情民意的村规民约;建立志愿服务队伍,多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大力推动辖区内行业企业及公民履行社会责任。(自评得分4分)
六、法治示范创建
13、全年召开法治示范创建工作专题会议3次,推进法治示范创建工作。(自评得分2分)
14、制定“法治示范镇”创建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创建法治镇的活动,以党委、政府各阶段中心工作为核心,适时开展法治镇创建活动宣传,并总结活动开展经验与不足,有序推进“法治示范乡镇”的创建。(自评得分10分)
15、加强基层法律知识培训,全力推进普法工作。全年共组织全镇各村、社区两委干部及法律明白人集中学习、培训5次,在全镇掀起了学法、用法、守法热潮。(自评得分3分)
七、其他工作
16、切实加强法治宣传报道工作,通过板报、宣传单等方式宣传我镇依法治理工作3次;按时完成了依法治县办安排的法律知识考试、竞赛,普法图文资料征订工作。(自评得分4分)
17、及时向县依法治县办报送工作信息、经验材料,并报送了一篇调研文章。(自评得分9分)
18、我镇依法治理工作档案资料完备、规范,无突击迹象,并按、分类别整齐存放。(自评得分2分)
自评总得分:96分。依法履职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打击非法执业行为,加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的监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医疗机构综合执法检查的通知》(广市卫办发78号)文件要求,市卫计委组织综合监督科、医政医管科及卫生执法支队相关人员,于5月23日至28日对全市医疗机构综合执法检查进行了督导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检查共抽查包括市直医疗机构在内的医疗机构30家,其中,三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2家,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5家,其他公立医疗机构4家,民营医疗机构9家,乡镇卫生院10家。针对日常监管发现问题较多,群众反映强烈的医疗机构,重点查看了各医疗机构是否存在出租承包科室或变相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是否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是否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医疗机构命名是否规范,开展的禁止临床应用医疗技术是否按照要求备案,是否存在开展禁止临床应用医疗技术的行为。检查组将检查情况现场反馈给各被检查单位,同时将发现的问题以《卫生行政执法建议书》的形式下发给各区市县卫生计生局,以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二、存在问题
(一)医疗机构管理:绝大多数医疗机构能按期申请校验,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未发现出租承包科室或变相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但从总体来看,各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医疗质量仍有待提高,违规执业现象依然存在。一是仍然存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的现象。检查中发现,多数民营医疗机构有资质的卫生技术人员相对缺乏,且以B超室、放射科及检验科等功能辅助科室最为明显,存在有执业资质的人员长期不在岗,不具备执业资质人员出具相关检查报告单的现象。同时,民营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有资质的药剂人员缺乏,普遍存在不具备药学资格的人员审核、发药现象;个别医疗机构执业人员的注册地址未及时进行变更开展诊疗活动或注册在该院的执业人员未在岗。二是科室设置、命名欠规范,仍有个别医疗机构虚设科室或增设科室。三是职业放射管理欠规范。检查中发现个别医疗机构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或未按时校验开展放射诊疗活动,副本未登记射线装置明细、放射工作人员未佩戴个人剂量检测仪、未进行岗前体检。四是病历及处方管理欠规范。存在病历记录不及时、不完善,打印病历未及时打印并由医师签名,无资质人员书写的病历指导医师未及时审阅签名,处方书写、用药欠规范等问题。
(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全市现有备案开展二类医疗技术的医疗机构15家,暂无备案开展三类医疗技术的医疗机构。备案开展的二类医疗技术主要集中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并以开展三级以上内镜、髋膝关节置换技术为主。从检查情况看,抽查的30家医疗机构中,有23家未开展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有6家已经按要求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有1家未经备案开展髋关节置换技术。备案的医疗机构中,个别医疗机构不能提供备案公告,开展的医疗技术管理欠规范,未建立相关规章制度。
(三)医疗广告管理:部分医疗机构院内医疗宣传欠规范,如挂牌“与xx医院合作”、张贴介绍合作“专家”,夸大治疗作用医疗技术宣传等。暂未接到工商部门提请吊销诊疗科目或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
(四)医疗机构命名管理:总体情况看,公立医疗机构命名较规范,部分民营医疗机构命名有待进一步规范。如涉及使用地域名称不规范的医疗机构名称,如:邻水川东医院、邻水西南口腔医院、广安市民生医院;利用谐音产生歧义或误导患者的医疗机构名称,如邻水协和医院、邻水华西医院、广安华西医院、武胜博爱医院、武胜华西医院。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梳理问题,依法查处。各地各单位要以本
依法履职重实效 服务大局促发展[精选五篇]
本文2025-01-08 00:04:39发表“叙职履职报告”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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